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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甲骨文網 三
1904年是【鐵雲藏龜】刊行的第二年,當多數文史學家對這本石印書上細小古怪的文字還只是覺得非常新奇,而少數學者(其中有的是聲名遐邇的文學學家,如章炳麟)則抱着懷疑甚至否定態度時,被學界公認是晚清最傑出經史學家的孫詒讓卻已經寫成了第一部研究甲骨文的專書【契文舉例】[25],他已受到近代新學的影響,學術上較少保守習氣,故能在古文字學上作出承前啟後的貢獻。
90餘年來的甲骨文研究是從多角度、多層次進行的,從今天的研究水平來回顧以往的研究情況,似可從以下幾方面概括其主要成果:
(一)甲骨文字的考釋
甲骨文研究最根本性的工作是儘可能多地認識這種文字。孫詒讓的【契文舉例】只是根據【鐵雲藏龜】所載甲骨文來作研究,所釋讀的甲骨文有100多字是正確的,如干支中的大部分以及一些重要的名、動詞。所以在甲骨文識讀上他有篳路藍縷之功。但孫氏未能釋出『王』字,以『王』為『立』,又將『貞』讀為『貝』,因此他未能通過識讀甲骨文字來正確地說明甲骨文的性質。
甲骨文字考釋在孫氏後有一個飛躍,造成這一飛躍的是羅振玉,他在1914年刊行的【殷墟書契考釋】中釋出人、地名外的甲骨文字485個,至1927年出版的增訂本中已增加到571字。郭沫若曾盛讚本書之成績,言此書『使甲骨文字之學蔚然成一巨觀』[26]。羅氏有極好的金石學修養,尤熟識金文,因此他能在文字的考釋時不僅聯繫金文,而且注意緊密結合卜辭本身的釋讀,更多地注意文通義順,同時已開始注重對甲骨文字作偏旁分析,所以他在考釋文字中所採用的方法是較進步的,他的一些做法對後來的甲骨學家們有很大的啟發作用。
羅氏的成績在於釋讀了卜辭中一些常見的字,因而使甲骨文已大致可讀,但要真正讀懂卜辭就必須識讀一些構造複雜而不易與金文作直接對比的文字。而要做到這一步,僅依靠小學與金石學的功底是不夠的,必須要有更為科學的研究方法,這一任務自然即落到在中國文字學上有新見識、新的科學的文字學理論素養的學者身上。在三四十年代的古文字學學者中,唐蘭與於省吾是最具典範性的。2
1934年唐蘭在北京大學講授甲骨文字,其方法是將自己做過精細考釋的74個字一一作分析[27]。其中最為學者熟悉的、成功的考釋如『釋屯』、『釋秋』、『釋@③(艱)』等。在對這些難字作具體考釋過程中,他實踐了自己在另一古文字學理論性著作【古文字學導論】[28]中所提出的考釋古文字的三種科學方法,即對照法(與其它時代文字形體比較)、推勘法(將有關辭例與文獻辭句相印證)、偏旁分析法。進一步建立了甲骨文字與其它古文字的科學的研究方法。
40年代前半葉,於省吾刊行了他的【雙劍@④殷契駢枝】初、續、三編,共三冊,考釋了甲骨文字、詞98個。他嚴格遵循釋通一個古文字必須兼顧形音義三要素的原則,而且『注意每個字和同時代其它字的橫的關係,以及它們在不同時代的發生、發展和變化的縱的關係』[29],每考一字又必詳舉有關辭例,使其結論在辭例中未有阻滯。他所考出的『屯』、『氣』、『歲』等字已為不易之論。1979年中華書局出版于氏的【甲骨文字釋林】,以極謹慎的態度將以上三書所考文字作了精選,只保留了54個字詞。書中還收入了他在五六十年代所取得的新收穫,如對甲骨文中表示農作物名稱的文字所作精細的辨析等。在本書中他還提出了關於『獨體象形字』的理論,認為甲骨文中有一些象形字本身即帶有3聲符,與後世形聲字不同,這是前人未曾提出過的創見。
50年代以來,繼續致力於甲骨文字考釋並作出突出成績的學者有張政lǎng@⑤、裘錫圭等。張政lǎng@⑤作為一名歷史學家,對先秦古文字與兩漢簡牘、帛書、石刻文字均極熟諳,在做字形比較時得心應手。他將功夫下在那些與商代社會歷史研究有極密切關係的文字上,一字識破,往往會使數條卜辭得以讀通。如他的【卜辭裒田及其相關諸問題】[30]一文釋甲骨文中與眾人農作有關的字『@⑥』為裒,認為裒從臼,臼亦聲,有刨土、捧土二義,但以刨土之義為主,裒田即開荒造新田;同文並考釋了其它一些疑難文字,並由裒字之釋論及裒田之制度,進而引申到對商代生產關係、階級關係、社會組織等重要問題的探討。儘管學者間對這個字還有不同讀法,但這篇文章分析字形之嚴謹,考查音韻之平允,特別是聯繫辭例解釋字義時的旁徵博引,都將甲骨文字研究置於一個更高更新的層次。裘錫圭的甲骨文字考證在方法上與張政lǎng@⑤有許多共同處,特別是也重在攻克一些難度較大而且對商史研究至關重要的甲骨文字,而考釋的結果多被學者們認同,創穫尤多。自60年代初發表【說甲骨文中的『五刑』】[31],到90年代,已發表的考釋文章有數十篇,每出一文必有新見[32]。
經過近一個世紀的幾代甲骨學者的持續鑽研,迄今已發現的5000餘個殷墟甲骨文字中,已有1000多個字被識出,且獲公認。這1000多個字雖只佔一小半,但多屬與理解文義有關的較重要的字,從而使多數卜辭的文義能夠被了解或大致讀懂。
在殷墟甲骨文字考釋成績方面,還應提到有關的重要工具書的出版。
這方面的工具書主要有兩種類型。第一種是僅列舉字形,不附考釋,重在字形檢索。例如1920年王襄編著的【fǔ@⑦室殷契類纂】(1929年出增訂本),可稱第一部甲骨文字典。重訂本正編收957字,超過羅振玉【殷墟書契考釋】380多字,每一字後皆附原辭,且除『正編』外還另設『存疑卷』,收尚不能確識的字,另有『待考』收不識之字。這種做法常為後世古文字字典仿效。其缺點是未註明所引字的原辭出處。1934年孫海波所編纂之【甲骨文編】由哈佛燕京學社印出,比王襄【類纂】進步的是已在每字下標明出處,字形皆從原著錄書上摹寫,較為準確。1965年此書出了增訂本,『正編』收字達1723字,『附錄』達2949字,在文字釋讀上更吸取了許多新的研究成果,是一本應用非常方便的甲骨文字典。但此書編纂不夠精細,有不少摹寫的錯誤,包括一字分為二或二字合一,或因增減筆劃而變形等情況,所引卜辭原文亦有的不準確[33]。1959年台灣藝文印書館曾出版了金祥恆的【續甲骨文編】。
有關甲骨文字考釋的第二類工具書是集釋型的。不僅開列字形,而且於每一字詳列諸家解說,故極方便於研究。此類書較早的是李孝定的【甲骨文字集釋】[34]。此書據【甲骨文編】、【續甲骨文編】所收甲骨文字輯成,對每一個字引用諸家考釋,並加作者按語,評價外亦有自己新見。這不僅有利於初學者,而且對於甲骨文專家學者也是必備之書。不足之處在於所收資料未能涵蓋1949年以後大陸地區學者的新說。1993年日本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出版了松丸道雄與高@⑧謙一合作編纂的【甲骨文字字釋綜覽】(實際問世是1995年初)。其特點是每一甲骨文字均摹寫原篆,備列截止於1988年底(個別至1989年)的諸家字釋,書後詳附文獻出處。所收諸家解說細到發表於各刊物上的論文,凡此期間重要的有代表性的論著均收入其內。其貢獻應充分肯定。1996年11月中華書局出版了於省吾主編的【甲骨文字詁林】4冊,編纂亦歷經10餘年,因晚出,故所收諸家見解較齊備。
亦與甲骨文字考釋有關但重在檢索甲骨刻辭內涵的工具書,有日本汲古書院1967年出版的島邦男【殷墟卜辭綜類】,在字頭下收錄有關刻辭,相當於一套甲骨卡片,特別是成功地編制了符合甲骨文字構造體系的部首表。1989年中華書局出版了姚孝遂、肖丁主編的【殷墟甲骨刻辭類纂】,體例仿【綜類】,內容以【甲骨文合集】等書為依據,比【綜類】更豐富亦更嚴謹。香港中文大學中國文化研究所的【甲骨文通檢】(饒宗頤主編,沈建華編輯)又開創了按甲骨文專題分類檢索的新體例,已陸續出版了四分冊,即先公、先王、先妣、貞人(1989年),地名(1992年),天象(1993年),田獵(1995年),第五冊職官人物即出,第六冊祭祀尚在排印中。這套工具書對今後深入進行甲骨文專題性研究極有裨益,於資料建設方面打下了一個很好的基礎。
(二)甲骨刻辭的分類與斷代
【史記・殷本紀】正義引【竹書紀年】曰:『自盤庚遷殷,至紂之滅,二百七十三年,更不徙都。』安陽殷墟正是此時期內商都所在。在這裏出土的以商王室卜辭為主的甲骨刻辭按理說亦應持續存在於上述200多年的時間內。此間商王朝共存在8世12王,顯然,為了深入研究商史,了解商代社會的發展變化之真情,便不能將分屬不同時期的甲骨刻辭囫圇使用,必須先作甲骨刻辭的斷代工作,使之真正成為科學的史料。
在殷墟甲骨刻辭發現後最初的二三十年中,釋字尚為研究者們主要的目標,1917年當王國維的名著【殷卜辭中所見先公先王考】發表時,他已參考羅振玉的見解,提出了以稱謂定王世的辦法,並依此法推斷了武丁、祖甲卜辭。1928年加拿大籍傳教士明義士在其所纂【殷墟卜辭後編】的序言中已不僅採用稱謂定時代,而且注意到不同時代的字體特徵。其獨到處是將後來被董作賓定為四期的武乙、文丁卜辭(即現所稱『歷組卜辭』)斷為武丁或祖庚、祖甲時代[35]。此階段雖已有分期的初步嘗試,但還沒有分類的概念。所謂分類是將甲骨卜辭按某一(或幾項)標準劃分為若干組類,然後在分類基礎上確定每一類卜辭主要存在的時代,亦即斷代。
稱謂是卜辭斷代的重要標準,但稱謂在多數卜辭中不存在,且有異代同稱之情況;而字體(指字形結構、書體)雖可用來作分類標準,但標準不特別明朗,字體的差異在不少情況下要靠對卜辭文字特徵的熟悉來體會,操作性較差。這就需再尋找一種涵蓋性較強的分類與斷代的標準,在這個關鍵問題的解決上做出貢獻的是董作賓。
1929年殷墟第三次發掘時,在小屯北地『大連坑』南端發現四版比較完整的大龜甲,皆是卜旬卜辭,每句卜辭中『某某日』卜後、『貞』字前一字有多種,董作賓否定了此字為地名的可能,明確提出『貞』字前一字是『卜問命龜之人』,他稱之為『貞人』[36]。這是一個極為重要的發現。顯然,凡見於同版的貞人必曾同時活動過,其年齡不會相差太遠。那麼如果其中一個或幾個貞人可由同版卜辭中的稱謂知其時代,則見於同版的貞人都必當屬於同一時代或相差不遠。在此種研究的基礎上,1933年董作賓發表了著名的論文【甲骨文斷代研究例】,提出了『貞人集團』的概念,將見於同版、相互系聯的曾在同一時期活動的貞人稱為一個集團;並具體舉出武丁(即第一期)、第二期(祖庚、祖甲)、第三期(廩辛、康丁)的貞人集團構成,同時提出『不錄貞人的時期』(指第四期,第五期大部分卜辭亦不錄貞人)與『王親卜貞的時期』(第五期較多),從而確定了他的五期說[37]。董作賓在這篇論文中還提出了除以上所提到的世系、稱謂、『貞人』外的其他七項斷代標準,即坑位、方國、人物、事類、文法、字形、書體,但這些標準的內容多是在五期已劃分出來後,對各期卜辭特徵的歸納。在實際運用中,對於無貞人、無稱謂(或有稱謂而不明朗)的卜辭,可以借鑑有貞人卜辭的文字(字形、書體)與文法特徵等來斷代。
現在看來,董作賓的五期說尚有不少需修正處,如徑將王世、期別與貞人集團相統一,似乎全是『一朝天子一朝臣』,這並不符合實際,如董氏定為一期的貞人有的可能已進入祖庚時期,即他所定的二期。另如他所定的10項標準中之坑位實際只是甲骨出土的坑號與其具體地點,並非考古發掘中甲骨出土的灰坑之地層關係、坑內堆積情況及甲骨共存關係等。
董氏的五期說提出後,很長時間內為研究者們普遍接受,直到今日,一些大型的甲骨文著錄書中仍採用董氏的五期分法。
1956年科學出版社出版了陳夢家的【殷墟卜辭綜述】,書中專辟兩章論述甲骨文斷代。陳氏的新貢獻主要似有以下幾點:
1.將董氏『貞人集團』這一雖有以貞人分類意圖,但在字義上側重於貞人關係的概念發展為『組』,如將董氏提出的一期、二期、三期的貞人集團分別稱為『賓組』、『出組』、『何組』(明確為廩辛時期),雖仍是講貞人(陳氏稱『卜人』)的組合,但在同文中已提出了『賓組卜辭』、『何組卜辭』的概念,從而進一步靠近了以貞人作為卜辭分類主要依據的觀念與做法。
2.在董氏所提出的幾組『貞人集團』的貞人外,又檢出了@⑨組、子組、午組貞人,並明確分出了『@⑨組卜辭』、『子組卜辭』、『午組卜辭』;同時將董氏在【〖殷墟文字乙編〗序】中定為四期文武丁卜辭的子、@⑨、午組卜辭劃定在武丁時代(武丁晚期)。日本的貝V茂樹、伊藤道治在1953年發表的論文中亦將@⑨組、子組卜辭定為武丁時代[38]。陳氏是在獨立研究後才看到日本學者文章的。
3.在他認定的武乙、文丁卜辭中檢出了貞人『歷』。
陳氏在【殷墟卜辭綜述】中提出的以貞人組分劃卜辭類型的做法,為進一步更科學地在分類(分組)基礎上作卜辭斷代工作打下了一個基礎。同時他在確定子、@⑨組卜辭時代時已注意坑位情況(堆積狀況及卜辭共存關係),運用田野考古方法,這對後人也是有啟示意義的。陳氏斷代工作的遺憾是,他仍稱『武丁賓組卜人』、『祖庚、祖甲出組卜人』、『廩辛何組卜人』,雖有很好的分類研究方法,但仍把貞人組與一二個王世共始終,把分類與王世、分期混一了。因為同一類卜辭未必僅存在一個(或兩個)王世,一個王世也可能會並存不同類的卜辭。
殷墟卜辭的分期斷代研究在陳夢家所作工作之後最重要的進展表現在兩個方面。其一是對@⑨組與子組、午組卜辭時代的進一步論證。1979年林yún@⑩【從子卜辭試論商代家族形態】[39]一文發表,根據子卜辭(含陳氏子組、午組卜辭)與賓、@⑨組同版關係、同坑現象及子卜辭出土時的地層關係,進一步肯定了陳氏的子、午組卜辭屬於武丁時代。1973年小屯南地發掘,在T53(4A)層中發現7片刻有@⑨組卜辭的卜甲,而根據T53(4A)層在遺址裏的層位關係,可知其相當於小屯南地早期偏晚,屬武丁時代晚期,由此證明了@⑨組卜辭的時代不晚於武丁晚期[40]。
分期斷代研究另一重要進展是『歷組卜辭』概念的提出與對其所屬年代的研究。1977年在討論殷墟5號墓(即婦好墓)的年代問題時,李學勤提出了『歷組卜辭』的概念(即董作賓所定四期武乙、文丁卜辭)[41],並從文字特徵、文例、人物、貞卜事類、稱謂及與出組卜辭有共版關係諸方面論證了歷組卜辭非武乙、文丁卜辭,而應是武丁晚年至祖庚時代的卜辭[42]。這一見解,無疑是對董氏五期分法所作重大修正。與此同時,李學勤還提出了『無名組』(即沒有貞人名的卜辭)、『黃組』(主要是指董氏五期卜辭,有貞人黃及其兩位貞人,依字體相近同而共組)的概念。這樣即將殷墟王卜辭分成了7組。『無名組』雖未有貞人,但仍是以貞人作為分組出發點的。至此,殷墟甲骨文的分類已較完整形成按貞人組分類的構架。
歷組卜辭如提到武丁至祖庚時期,則又必須要解釋一個問題,即為何在這段時期內會同時有賓組、出組、歷組等幾類卜辭。於是1984年李氏繼續提出了殷墟甲骨分期的兩系統說,即一個系統是賓組一出組一何組一黃組,另一個系統是@⑨組一歷組一無名組[43]。對於『歷組卜辭』時代的新說,現存在兩種意見,一種是基本贊同,但認為尚需作更科學的解釋與補充;另一種則持反對意見。兩種意見展開了較激烈的爭論。1981年裘錫圭發表論文[44],認為歷組卜辭按稱謂可細分為『父乙類』、『父丁類』,並舉出數例說明歷組卜辭與賓組及出組早期有許多佔卜事項及人名重複相合,支持了歷組為武丁晚年至祖庚時期卜辭的觀點。甲骨卜辭中固然有異代同名情況,但隔上幾個王世占卜事項仍多相合、人名亦過多相合總是難以解釋的,所以裘文是相當有力量的。1984年林yún@⑩著文[45]按字體將歷組卜辭分為兩類,同時按型式學原則依卜辭字體及其演變對全部卜辭作了更細緻的分類,提出了諸如『@⑨歷間組』、『@⑨賓間組』的概念(這實際上是以貞人分類與以字體分類兩種原則的綜合使用),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對兩系統說作了更加細緻的表述。
1991年黃天樹【殷墟王卜辭的分類與斷代】(文津出版社)出版,1994年彭裕商【殷墟甲骨斷代】(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二書皆是博士論文,均支持兩系統說,同時不同程度地對此說作了更具體的解釋、發揮與修正。
以上贊同歷組卜辭時代提前並持兩系統說的學者,在按貞人分類的總原則下都又進一步按字體趨勢探討某幾類間的發展過程,建立像『@⑨賓間組』、『@⑨歷間組』的概念,實際上是肯定諸如@⑨組與賓組間、@⑨組與歷組間必定存在着兼有兩組字體特徵的卜辭,認為書體也有類似於古器物諸式間存在的漸次形變的規律。這當然是有道理的,但由於在實際檢查卜辭時,找出類之間過渡的『組』基本上是依靠觀察字形特徵與書體風格的感受,故而確實有標準不盡嚴格與難以掌握的問題。因此,不贊同歷組屬於武丁晚年至祖庚時代因而也不同意兩系統說的學者對按字體分組表示了否定意見[46]。堅持歷組卜辭仍應屬於武乙、文丁時代的學者還有一個主要的根據,就是1973年小屯南地發掘獲得的地層關係資料,即歷組卜辭中有『父丁』稱謂的一類(林yún@⑩所謂『歷組二類』),皆出於中期第一段(屯南第3段)至晚期地層,未見於早期地層;而歷組卜辭中有『父乙』稱謂的一類(即林yún@⑩所謂『歷組一類』)皆出於中期第二段(屯南第4段)至晚期地層[47]。
迄今為止,對於歷組卜辭所屬年代範圍,研究者間尚有不少分歧,然而歷組年代應提前的說法及相關的卜辭兩系說畢竟是建立在對歷組卜辭內涵深刻考察基礎上的。這個問題的提出與爭論極大地促進了卜辭分類與斷代研究的理論水平的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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