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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科技] 麋鹿和原始稻作及中华文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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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舟 發表於 2012-1-16 11:0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来源: 中国文史网
麋鹿在中国早期古籍中单称鹿。甲骨文的鹿字,即是麋鹿的象形描绘,突出雄麋的一对大的分叉之角,引人注目的大眼睛,和四条善奔跑的腿。现在楷书的鹿字,其上部的“广”,看不出是麋鹿角的变形,下部的“比”还可以理解是四条腿的变形,中间是单侧大眼睛的象形,总的看,还可以使人联想到它与甲骨文的鹿字有一脉相承的关系。需要指出的是,古籍中的单词鹿虽即麋,但麋字出现以后,单独的鹿,既可指麋,也可指其他的鹿。
麋鹿的学名Elaphurus davidianus,中译达氏麋鹿。所谓达氏是1866年法国传教士阿尔曼・大卫(达氏和大卫是David的同音异译)在北京麋鹿苑看到麋鹿以后所定的学名。麋鹿只产于中国,大卫是第一个欧洲人看到麋鹿,让世界首次知道中国有这种鹿科动物。确切地说,麋鹿的学名应定作Elaphurus sinensis(中国)才名正言顺,但大卫定名在先,约定俗成,是不好改变的。
麋鹿与原始稻作农业的关系十分密切,同时在中华文明孕育中起有特殊的作用和深远的影响。
一、麋鹿与原始农业及蹄耕
考古发掘的新石器时代遗址表明,北起黑龙江、辽宁,山东,东部的江苏浙江,南到海南的沿海一带,都有鹿角的遗存发现,长江中游的湖南和黄河流域的陕西也有发现。
1956年时,浙江桐乡罗家角村的农民在水田开沟劳动时,发现好些动物遗骨,因为从来没有看到过,误传为龙骨,农民将其拿到中药铺出售,后来越掘越多,中药铺不收购了,转卖给废品收购站,经收购站向文物部门反映,派人去罗家角实地考察,确认是一处新石器时代遗址,当时因人力不够,没有立即发掘,只加以保护。到1979年才正式开掘,发掘的结果表明,这是一处很重要的新石器时代稻作遗址,时间经测定,距今已在7000年以上,与河姆渡遗址同时略早。出土的遗存物中,有碳化的稻米,及许多动物骨骼,如狗、水牛等,其中即有鹿的骨。经鉴定,是麋鹿和梅花鹿(Cervus nippon Temminck)的角。鹿角是用来制作勾勒器之用。[1](P43-53,图版2)此外,将鹿角加工成的鹿角锄,在陕西长安客省庄、黑龙江宁安莺歌岭、山东大汶口等遗址都有发现。最近(2004年)浙江余姚田螺山发现较河姆渡遗址略早的新石时代遗址,出土的实物较河姆渡更丰富,其中即有大量的鹿角,鹿角中有大而分叉的,有可能是麋角,但要等鉴定的结果证实。
各地新石器遗址出土的动物遗骨中,以猪和麋鹿最多,猪是驯化的家畜,而麋鹿则是狩猎物,反映了原始农业时期狩猎还占很大的比重。
麋鹿与原始稻作农业的密切关系,是与麋鹿的生境条件不可分的,古籍文献上很简单地说麋“性喜泽”或“麋,水兽也。”现代人观察,麋鹿的主蹄宽大,能分开,趾间有皮健膜,侧蹄发达,所以适宜在沼泽地行走,又善游泳,横渡长江,轻而易举。麋鹿是草食动物,取食沼泽地的多种禾草、苔草及鲜嫩树叶。麋鹿所处的这种生态环境,恰好也是种植水稻的适宜环境。
传统农业的稻田要有整齐的沟渠系统,稻田要经过细致的耕、耙、耖,保持水面平整,以利排水和灌水等。但早期的水田完全不同,原始稻田是利用麋鹿践踏过的沼泽地,用来播种(不是插秧),因为那些麋鹿吃剩的叶子草根等都被麋鹿踩踏在泥里了,水和土一片粘糊,民间称之为麋田。《越绝书》中提到:“播种五谷,必以手足,大越滨海之民,独以鸟田。……当禹之时,舜死苍梧,象为民田也。”[2](卷8)东汉的王充认为这种说法是不足信的,他指出“苍梧多象之地,会稽众鸟所居,……象自踏土,鸟自食苹,土蹶草尽,若耕田状,壤麋泥易,人随种之。……又举海陵麋田为例反驳说:“海陵麋田,为象耕状,何尝帝王葬海陵者耶?”王充用“壤麋泥易”形容土壤的糊软。[3](卷四“书虚”篇)所谓海陵麋田,《博物志》有较详细的描述:“海陵县扶江接海,多麋鹿,千百为群,掘食草根,其处成泥,名曰麋X,民人随此而略,种稻不耕而获其利,所收百倍。”[4](笔者按:“X”的左旁应加“田”,字库未收。此字音及义皆同软,指泥土经麋鹿踩踏后很松软。)海陵在东汉时属广陵郡,今江苏省泰州一带。《博物志》是一部文献的分类抄编,成书在晋朝,所说的麋鹿踩踏现象是汉朝的记载,当然其时间比汉更早。
20世纪末,在江苏大丰(现在国家三大麋鹿养殖场之一,汉时属广陵郡)附近发掘出土了大批千余年前的麋鹿遗骨,可以证明《博物志》所言非虚。将这些麋鹿遗骨的长度、直径、质量等的数据,与现在繁殖的麋鹿角骨标本进行比较,基本上没有什么变化。
麋鹿的性情温和善良,极容易猎取,它的皮、肉、骨、角(茸)、胎都富有利用价值,这使得麋口不断减少,可以利用的“麋田”越来越少。同时,人口增长促使开辟更多的稻田,将沼泽地改作稻田是首选,在这种情况下,依赖麋耕已经不切实际。先民们显然从麋鹿的踩踏中得到启发,改为利用牛力(水牛)踩踏,把田土踩踏烂糊以后,播种水稻,也可以收到同样的效果。从此,原始的稻作农业进入一个现今已很陌生的蹄耕阶段。
蹄耕,或称踏耕(Trampling tillage)就是驱使十几头水牛同时在水田里来回踩踏,把田土踩糊,然后直播稻谷。蹄耕在中国东南沿海一带、即原先有麋耕的地方,曾是一种常见的现象,它是畜力牛耕以前的一种比较普遍的形式,蹄耕受到麋田的启迪而发明,牛力踩踏更便于广泛推广应用,因而蹄耕陆续向中国东南周边的岛屿国传播。东南麋耕的地区,正是古越族分布地区,古越人在秦汉时即不断向日本移民,更早的时候,百越即已南下到达印尼、菲律宾岛屿,带去了稻作农业和铜鼓文化。踏耕从东南亚的日本九州南部起,经冲绳、琉球、宫古岛等岛屿及台湾,一直向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尼、越南、斯里兰卡、加里曼丹等,都有分布。[5]海南岛的黎族、云南的傣族及泰国也有踏耕。麋鹿与水稻还有这么一段密切的关系,为大多数人们所不知。中国在汉以前,冶铁业都集中在北方,牛力犁耕先在黄河流域推广,然后随着北方农民的陆续南下,把犁耕技术带到南方,才结束了南方的踏耕和火耕水耨的稻作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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