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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田制改革相比,赋役租税制度的变化与改革要频繁得多,丰富得多。
前面说过,战国时齐国首先进行“案田而税”的税制改革,实行“二岁税一,上年什取三,中年什取二,下年什取一,岁饥不税”的政策。此后各诸侯国纷纷效仿。秦统一中国伊始,秦始皇不是着手医治战争创伤,恢复和发展生产,而是继续推行对外举兵征伐,对内大兴土木,筑长城,修宫殿。因此秦朝的短命就是势所必然了。秦代赋役繁苛、驱民急迫、兴作无度的前车之鉴,使西汉立国后,着力推行重农、崇俭、轻徭、薄赋的政策,与民休息,无为而治。
刘邦即位后,“约法省禁,轻田租,什五而税一”。田赋只征收农民收获量的1/15。后来进一步减少到三十而税一。遇上天灾或天子巡幸,还有减免田赋的情形,此后直至东汉,三十而税一的税制基本没有变化。人口税包括口赋、算赋和献费3项。口赋是小孩税,规定14岁以下小孩,不分男女,每人每年出口赋20钱;算赋是成年税,15岁以上者,不分男女,每人每年交算赋120钱,称作一算。商贾与奴婢加倍。为了鼓励生育,增加人口,还规定女子16岁至30岁不出嫁,人纳五算。献费名义上是地方官及外封的诸侯征收以献给皇帝的,但地方官往往借机搜刮,民不堪命,后来刘邦干脆规定每人每年出63钱贡献给皇帝,这么一来献费也就成了人口税的一种。徭役有更卒、正卒和戍卒3种。更卒指农民每年要在郡县服一个月的劳役,若本人不能亲往服役,须交钱两千钱,称为践更。每丁男每年还要戍边3日,不能履戍者人纳三百钱入官,称为过更。实际上是不可能每人都去戍边3日的,所以过更也演化为一种固定的人口税。兵役有正卒和戍卒两种。正卒是指丁男服役于郡县的地方兵,每丁一生服一年;戍卒是指屯卫京师的兵役,也是每丁一生服一年。这是封建社会初期的税赋、兵役负担情况,对后世影响深远,所以我们写得详细一些。如果是无地的佃农,租种地主的土地,就要交纳地租。史书记载,当时的地租多为实物租,租率大多是收获物的一半,即对半分成租。
三国曹魏取消口赋、算赋等人口税,改征田赋和户调,田赋固定为每亩征4升,户调为每户征绢2匹,绵2斤。西晋类此而税赋略重。东晋初时,度亩计税,比较合理。但由于常常发生大地主“豪右逃税”,使国库“算度田税米,空悬五十余万斛”。实行不久,就不得不舍地而税人,改为征收口税。让地主和无地少地的农民负担同样的赋税,这显然极不合理,于是“境内莫不怨嗟”。北魏至隋,采取的是与均田制相适应的租调赋役制度。基本上是以一夫一妇为单位进行征税。由于它在均田时对耕牛和奴婢也予分田,因此对耕牛和奴婢也都征税。虽然每个农民的税负相对较轻,但它的征税面扩大了很多,所以政府的财政收入也随之增加很多。
唐代前期也实行均田制,其税制基本上与北魏相同,但税额较北魏低。唐代妇女一般不受田也不课税,所以它的税制是以丁男为本的租庸调制。唐立国不久又开征户税和地税。户税按户等征收,自王公及百姓分为九等,上上户征4000文,依次每降一等少征500文,至下下户征500文。地税则规定垦田亩纳2升,其粟、麦、稻各依土地,贮之州县,以备凶年。安史之乱后,国库空虚,唐王朝就加倍搜括,赋役成倍增加,以至“科敛之名凡数百,废者不削,重者不去,新旧仍积,不知其源。百姓受命而供之,沥膏血,鬻亲爱,旬输月送无休息”!玄宗开元、天宝年间,土地兼并到了肆意泛滥的地步。建立在均田制基础上的“租庸调”赋税制度已经完全瘫痪了。
公元780年,唐代著名理财家杨炎向德宗建议并被采纳:罢黜租庸调,改行“两税法”。这是历史上的一次重大农业税制改革,其影响所及,甚至到此后1000年的清代。如果说唐初的租庸调制是建立在“以丁身为本”的基础上,那么两税法就是建立在“以资产为宗”的基础上。由于这种税制是要求纳税人(主要是农民)每年在夏秋两次纳税,所以称为两税法。其课税项目,主要是地税和户税。地税按田亩纳米、麦,最初规定每亩纳米(麦)五升至九升五合。户税按贫富等级来定税额多少。官府把居民分为九等户,每3年纳一次大税(多征),常年纳小税(少征)。税户等级3年重核一次。户等的税额今已不知其详。从租庸调制过渡到两税制,对唐代的财政经济产生了重大影响。首先它规定不论官吏豪富都要纳税,扩大了纳税面,增加了唐王朝的财政收入。另外,它把此前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都纳入两税之中,减少了税吏从中勒索的机会;第三是它明文规定取消劳役征派,克服了搅民误农的弊端。
但是,事物总是一分为二、利弊参半的。两税法在实施过程中,也曾是流弊丛生,民受其苦。比如,地方税吏在给纳税户进行“估资定等”和“征纳折钱”时,常常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结果是民户贫富颠倒,税等高低错位,不一而足。《资治通鉴》对此有一段生动的故事,说的是有一次唐德宗外出打猎,与农民赵氏谈话:
(德宗)问:“百姓乐乎?”对曰:“不乐。”上曰:“今岁颇稔,何为不乐?”曰:“诏令不信。前云两税之外悉无他徭,今非税而诛求者殆过于税。后又云和籴,而实强取之,曾不识一钱。始云所籴粟麦纳于道次,今则遣至京西行营,动数百里,车摧马毙,破产不能支。愁苦如此,何乐之有!每有诏书优恤,徒空文耳。恐圣主深居九重,皆未知之也。”上命复其家。
我们不知上面这个故事是否真有其事。即便有,也只是赵氏幸遇皇上而得幸免,天下万千百姓呢?可见,“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并非今天才有,古来已然!“减轻农民负担”也是由来几千年的老问题了。
自唐后期,历五代至两宋,田赋都是在夏秋两季交纳,仍称两税。但其内涵已有不少变化。五代、辽、宋的两税已经变为纯粹的“地税”,复将丁户杂变(调)和职役(庸)从两税中分离出来。宋代在两税之外,更有许多征纳的名堂,加之税吏乘机勒索肥私,税务之黑暗,史不绝书。北宋中期,王安石做过一次很有影响的涉及社会经济生活许多方面的“变法”,收到了一些效果。辽、金、元三朝,是边疆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其税制比较混乱,除了在税制条文上大都承袭前代外,其突出之点是劳役征派十分苛重。
至明清时代,赋税制度又有一些新的变化,但本质上还是在唐代两税法的大框架下进行的改革。明初吏治比较清明,征收的赋役也比较轻缓。正税仍称两税,夏征米麦,叫“本色”,秋征丝绢银钞,叫“折色”,税率较其前的元朝低。正税之外,还有一些杂税和徭役。问题常常就出在这些起初只是作为辅税而设的征派杂徭上。这种征派随着统治阶级的日益腐化而逐渐增多,到王朝中叶就发展到民怨载道、国将不国的严重地步。于是就得有人出来进行改革,扭转国家的财政危机。万历九年(公元1581年),内阁首辅张居正面临的正是这样的改革任务。他所采取的改革措施主要有:一是把前述明初的正税(田赋)、杂税和徭役三项“悉并为一条”,统一征收,删繁就简,故称“一条鞭法”。二是把差徭杂税的“折色银”按一定比例摊入田亩征收。三是田赋一律征收银两。四是废除赋役征收时的“里甲代理制”,一律改为“官收官解”,减少了征收的中间环节。“一条鞭法”是中国封建赋役制度史上的又一次重大改革,它改变了历代将赋、役平行征收的做法,第一次将赋役合而为一,并且规定“一概征银”,使得劳役制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农民对封建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逐渐松弛,有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人口的合理流动。同过去的历次改革一样,明代“一条鞭法”的实行也是不彻底的。推行十余年后,即出现了紊乱,多种摊派又死灰复燃,如明末的“三饷加派”,就成了人民的沉重负担。
清代是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它在立国之初,也推行轻徭薄赋的政策,人民负担较轻,经济发展较快,出现了封建社会最后一次经济繁荣,史称“康乾盛世”。但是这种状况进到清代中叶就好景不再了。随着国家机器的臃肿和官吏的人浮于事,财政支出的增加大大快于封建经济的增长。在这种场合,最简单的出路就是增加税收,于是农民的负担迅速加重。当时的“正税”并没有增加多少,而各种附加税却是正税的好几倍!加之吏胥官绅的种种勒索,农民的负担就可想而知了。在以农立国的国家,在农民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时代,农民的负担过重,生产就会遭到破坏。民不聊生,何税之有?农民出问题,国家就会出问题,历来如此。这个难题落在了雍正皇帝头上。
曾有过一个收视率颇高的电视剧,叫《雍正王朝》,其中一个片段讲的就是这一次赋税改革的故事。历史发展到雍正皇帝坐朝的时候,中国的税制大体上还是沿袭唐代杨炎发明的“两税法”的基本框架,虽然历朝都根据各自的情况和意愿作了一些修补。明代改得最多,但还是不彻底,漏洞仍然太多。最大的弊端有二:一是中国封建社会税制一直采取人头税和财产税平行征收的办法;二是封建政府常常赋予一些有权势、有功名的特殊人物及其家庭免除赋税徭役的特权。这个享受免税的富有阶级越来越大,以至到后来连普通的乡绅、吏胥和生员都钻进了免税之列,于是乡村中就出现“田归不役之家,役累无田之户”的极不合理的现象。雍正的改革被很简洁地称为“摊丁入地”。其实它的内容也像这四个汉字一样简单,就是把过去按人头征收的“丁银”摊到田赋上去。但是这次改革的实施却不是令人愉悦的轻描淡写,因为它要面对的是直接向有田产的富有者加税,向历来享受免税待遇的“既得利益者们”征税!阻力之大,可想而知。而无地的佃农,就不再向国家交纳赋税了,取消了沿袭几千年的人头税。后世有人评说,中国近几百年来人口增长过快,与雍正的取消人头税有关。因为税法上规定“滋生人口永不加赋”,老百姓不必担心家里“增丁添口”要纳税了。平心而论,从理论上说,雍正的改革是对的。只有向那些有钱人征税,财产越多,征纳越多,税源才有保证。这显然对封建国家是有利的。当然,到清代后期,纲纪松弛,腐败丛生,内忧外患,接踵而至。统治阶级敲骨吸髓式的搜刮,更是变本加厉,肆无忌惮,有谁还能记起雍正的“摊丁入地”呢。“大清王朝”也就走到了它的历史尽头。
要是回过头来扫视一下历史,我们就很容易看到:大凡是封建王朝立国之初,都能以富民养民为目标,吏治清明,轻徭薄赋,集中力量发展农业生产,社会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出现歌舞升平的“盛世”景象。
接着下来就开始腐败了,文官贪财,武官怕死,贪官污吏,鱼肉百姓,弄得怨声载道,民变四起。于是就进行“变革”,革弊除垢,拯救危亡于一时,国家又出现短暂的“中兴”。再往下,积弊复起,愈演愈烈,病入膏肓,不可救治。旧的王朝就被推翻了,新的王朝起而代之。如此往复更替,绵延春秋几千年。历次的农民起义都是由于加重农民的徭赋负担,加上政治腐败,使农民难以承受而产生、兴起的。我们今天正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我们应当吸取历史上的经验教训,实行正确的轻徭薄赋和富民强国政策,一心一意把国家建设好,管理好。
注:本文摘录自由姜春云主编、人民出版社与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农业实践概论》一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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