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 中國國學網 明清時期對西北地區長達四百餘年的農業開發,對生態環境造成了很大的破壞,這已經成爲史學界的共識。近年來,學者們從人地關係的角度著手,以西北某個局部地區爲個案,對農業開發與生態環境之間的關係作了不少有益的探討,取得了很多極有價值的成果[1] 。但是,僅僅從制度上和行爲上來討論農業開發對生態環境的影響,難免有粗略和籠統之嫌。實際上,農業開發對生態環境會不會產生破壞作用以及破壞程度的大小,除了與開發的力度和廣度相關外,在一定程度上還取決於開發的技術和手段。本文即從農業開發的技術路徑方面著手,討論開發技術與生態環境之間的關係,藉以說明技術手段在農業開發中的重要性。
技術路徑是指實施某一具體目標而採取的技術方法和手段。明清時期,中央和地方政府在開發西北地區過程中採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和方法,包括人力資源的組織、基礎設施的修建、生產工具和技術的使用等方面。這些措施,的確有其積極的一面,如擴大了墾殖規模,促成西北地區農牧業主體地位的確立,等等,但我們也應該看到,這些措施也隱含著很多消極的因素。本文試對這些措施和方法逐一進行剖析,以考察其對生態環境的影響。
一、大規模移民與人地關係的惡化
明清時期,西北地區農業開發所需要的人力資源,一部分是化軍爲民,實行耕戰結合;另一部分是從鄰近省份或外地移民而來。明清時期,政府究竟組織過多少次移民,因歷史文獻缺乏記載,已經難以考實。即便是皇皇巨著【中國移民史】,對此也語焉不詳。但可以斷定,從元末西北地區人地關係的寬鬆狀態,到清末西北地區人地關係的惡化狀態,主要是移民及其子孫的無限度墾殖而造成的。
考諸史籍,明清時期西北地區最早的移民活動,當始於洪武初年。其後,移民活動在西北地區這片廣袤的土地上持續進行。從移民路線上看,既有西北區域內相互移民,也有跨區域的人口遷移。
(一)域內移民
這類移民主要是對西北地區人口在空間分布上進行調整,改變西北局部地區人口的密度。
西北地區由於自然條件和經濟發展水平不同,各地人口分布很不平衡。爲了對本地人力資源進行有效配置,明清政府採取『移民就寬鄉』的政策,將人口密度較大或自然條件較差地區的居民移往空曠肥沃之地。據筆者考察,域內移民主要有三條線路:一是從甘肅移往青海。如洪武十三年,『於河州撥民四十八戶來貴德,開墾守城,自耕自食,不納丁糧』[2] 。永樂年間,貴德共有十屯,其中季屯、李屯、脫屯都是從河州遷來的漢民。二是從甘肅移往新疆。相對而言,甘肅地區農業生產自然條件差,且經過明代二百多年的經營,可墾之地已經很少,無地無業貧民大量存在。因此,從康熙年間開始,政府有計劃地將關西地區居民遷移到新疆東部地區。到乾隆年間,隨著新疆局勢的穩定,政府又大量遷移甘肅中部和東部地區的居民,安置到北疆伊犁地區。如乾隆二十六年(1761),陝甘總督楊應琚將肅州、安西、高台等處三百民戶,移往烏魯木齊屯田[3] 。乾隆二十九年和三十年,又招募肅州、張掖縣貧民1300多戶、敦煌縣190戶、高台縣民400餘戶,前往烏魯木齊之瑚圖畢、寧邊城、昌吉、羅克倫等處安插種地[4] 。截止到乾隆四十六年(1781),天山北路『陸續安插戶民一萬九千七百餘戶』[5] 。三是省內人口遷移,主要是將貧瘠荒涼地帶居民遷移到自然條件較好的地區。如康熙五十六年,甘肅巡撫綽奇招募無業貧民,送往關西安插,於『西吉木地方安插民人二百七十戶,達里圖安插民人五百三十戶,錫拉谷爾安插民人一百六十戶』[6] 。到雍正四年(1726),甘肅地方政府再次向關西移民,從平涼、慶陽、臨洮、鞏昌、甘州、涼州、肅州等處,遷移二千四百多戶前往沙州(敦煌)。僅這兩次遷移的民戶就有一萬六千多人。在新疆,乾隆年間,政府也多次將南疆維吾爾族農民遷往伊犁,墾闢荒地,發展農業生產。如乾隆二十五年(1760)二月,清政府『派出回人五百戶,計阿克蘇一百六十一戶,烏什一百二十戶,賽哩木十三戶,拜城十三戶,庫車三十戶,沙雅爾十三戶,多倫一百五十戶』,在官兵護送下,翻山越嶺,歷半月余抵達伊犁[7] 。乾隆二十八年(1763),清政府再次將南疆阿克蘇、烏什、喀什噶爾、葉爾羌、和闐、賽哩木、拜城、庫車、沙雅爾等地1500戶回民遷往伊犁屯墾種地。[8] 。據統計,到乾隆三十年(1765)時,在伊犁安頓居住的屯田回人口達1796戶[9] 。到乾隆四十五年(1780)前後,天山北麓的維吾爾農民已達6000餘戶。
(二)跨區域的人口遷移
這類移民來自西北之外的其它地區,在明清時期西北移民中占有較大的比重。從移民構成上看,主要有士兵、平民和罪犯三種。
(1)士兵
明清時期,爲維護西北邊疆的安全,西北地區駐紮了大量的軍隊。這些士兵大部分來自外地,而且從事農業生產[10] ,因此我們也將這部分人口也計入外來移民之中。但是,究竟有多少外來士兵從事農業生產,文獻中沒有明確記載。據曹樹基先生研究,明代西北地區的衛所中,寧夏諸衛和綏德衛的士兵,有大約10萬人不是本地土著居民。陝西行都司所轄12衛2所,移民軍人及其家屬也有10萬人左右[11] 。
清代還專門從內地和東北地區抽調士兵前往西北地區進行屯種。西北地區屯墾的士兵,主要有綠營兵和旗兵。乾隆二十二年(1757)十月,清政府命陝甘總督黃廷桂『於綠旗兵內,多選善於耕種之人,發往烏魯木齊,明春即試種地畝,量力授田,愈多愈善』[12] 。次年,又增派烏魯木齊屯兵1000名,同時向哈喇沙爾派兵2400名,進行屯墾[13] 。乾隆二十七年(1762),清政府又從熱河、盛京、黑龍江、寧夏、西安等地陸續抽調八旗營兵,移居新疆烏魯木齊、巴里坤、古城、伊犁等地,在這些地區『以耕種爲業』,『實力開墾』[14] 。
應該說,在清代中期以前,這些士兵及其家眷是西北地區農業開發的主要力量。
(2)平民百姓
明清時期,爲解決西北屯墾所需要的勞動力,政府時常遷徙內地貧民前往西北邊地。如洪武九年,明政府『徙他方之民以實寧夏,其中吳楚人居多』[15] 。永樂四年(1406),『都指揮使劉昭請調中佐千戶一所駐貴德,撥河州48戶,又撥十屯歸貴德守御所管轄,而保安之吳屯、季屯、李屯、脫屯在其內。吳屯系江南民,季屯、李屯、脫屯系河州漢民,共九百九十戶』[16] 。但是,總體上來說,這類移民在明代並不多見。清代中期以後,隨著新疆、青海地區政治局勢的穩定,民間自行移民的條件已經成熟。加之中原內地人口急劇增長,人地關係越來越緊張,清政府於是決定『招募內地民人前往耕種,既可以實邊儲,並令腹地無業貧民,得資生養繁息』[17] 。在政府的倡導和支持下,從乾隆年間直到清末,山西、直隸、山東、河南等地農民源源不斷地移往西北地區,使西北地區人口數量急劇增加。以伊犁爲例,乾隆四十年(1775),伊犁各類在冊人口共有71849人,內地漢民只有71戶、209人,占該地人口總數的0.29%;至嘉慶年間,漢族人口達到9854人。在短短40年時間內,漢族人口增加了46倍[18] 。
(3)罪犯
主要是將內地犯人發配到西北地區,使其從事農業生產。康熙五十七年(1718),清政府酌定條例,將原先發配到東北邊地的罪犯,改發喀爾喀蒙古西部,『令其開墾耕種』[19] 。雍正二年(1724),河湟地區局勢穩定後,清政府『將直隸、山西、河南、山東、陝西五省軍罪犯人,盡行發往大通、布隆吉爾等處,令其墾種』[20] 。乾隆二十三年(1758),清政府開始向新疆地區發遣罪犯,規定『嗣後盜賊、搶奪、挖墳應擬軍流人犯,不分有無妻室,概發巴里坤』[21] 。巴里坤之外,還有安西、哈密、烏魯木齊、庫爾喀喇烏蘇、晶河、伊犁、塔爾巴哈台、辟展、哈喇沙爾等處。據學者研究,從乾隆二十三年(1758)到宣統三年(1911)的148年間,共向西北地區發遣罪犯10萬人左右,加上部分罪犯攜帶的家眷,則總數有16萬餘人[22] 。
從明初到清末,隨著外地各類人口的移入和本地居民的自然繁衍,西北地區人口數量急劇增長。由於明代新疆地區不屬於中央政府控制範圍內,人口數量缺乏記載,而甘肅、青海地區基本上處於明清中央政府控制之下,因此,我們主要考察這兩個地區的人口變動情況。
明清時期,甘肅地區人口雖然起伏不定,但基本上呈現上升趨勢。據史志記載,洪武、永樂年間,甘肅地區有123499戶,789917人[23] ;嘉靖年間,甘肅地區有194905戶,1149511人[24] ;萬曆六年(1578)爲119006戶,1346192人。清初,由於戰亂的影響,甘肅人口嚴重萎縮。康熙二十四年(1685)僅爲273292人,雍正二年(1724)爲302763人。到了清代中期,甘肅人口迅速增加。據【甘肅歷史人口資料彙編】推算,乾隆十四年(1749),甘肅省人口計有439.9萬人;乾隆二十七年(1762)達585萬人;乾隆三十二年(1767)上升到912萬人;乾隆三十六年(1771)達1058萬人;乾隆四十一年(1776),增長到1208.6萬人;嘉慶二十五年(1820),1229.1萬人;道光二十年(1840)爲1235.5萬人。同治元年(1862)爲1240.7萬人[25] 。
人口迅猛增加,必然導致人地關係日益緊張。據筆者研究,明朝嘉靖年間,甘肅地區屯田面積大約爲536萬畝,民田面積大約爲1337萬畝,兩者合計,則甘肅地區共有耕地1873萬畝。倘若以嘉靖年間1149511人計算,則人均耕地面積爲16.29畝,人地關係極其寬鬆。乾隆三十一年,甘肅地區在冊耕地(包括民田和屯田)爲35093755畝[26] ,以乾隆三十二年的人口平均計算,人均耕地面積3.84畝。道光二十五年,耕地面積爲16892874畝[27] ;以相近的道光二十年人口來計算,人均耕地面積爲1.37畝。人地關係已達到十分緊張的程度。
青海地區人地狀況也是如此。元末明初,河湟地區人地關係極其寬鬆。在明朝軍隊未進入該地區之前,當地居民多爲藏族、回族、蒙古族和撒拉族,主要經營畜牧業,種植業在當地經濟結構中不占主要地位。隨著明朝軍隊和漢民的遷入,該地人口數量逐漸增加,人口構成也逐漸發生變化。儘管如此,但人口對土地尚未構成任何壓力,人地關係還十分寬鬆。據【明實錄】記載,宣德三年(1428),西寧衛『在衛軍士三千五百六十人』[28] 。按照數字,則西寧衛屯田士兵有2492人,按每個士兵50畝計算,則屯地124600畝。其間,都督僉事史昭兩次組織士兵家屬1920人屯種,按每人墾田50畝計算,則有96000畝。兩者相加,則萬曆以前西寧地區屯田至少有22萬畝。到了萬曆年間,董汝爲擔任西寧兵備,『開屯田數萬頃,招撫流移數千家』[29] 。萬曆二十三年(1595),陝西巡撫喬庭棟勘查出西寧等地『額外荒田九百六十八頃,召民耕種,永不起科』[30] 。據此,萬曆末年,西寧地區的屯田有30萬畝左右。如果這個數字接近當時的實際情況,那麼,與上述明代萬曆年間西寧人口相比照,則萬曆年間西寧人均耕地面積在7.8畝左右。
到了清代,河湟地區人地關係急轉直下。據【西寧府新志】、【西寧府續志】和【甘肅全省新通志】等志書記載,清初,河湟地區人口還保持在較低的水平上。順治二年(1645)人口總數爲21895人。至乾隆時代,人口數量開始上升。乾隆十一年(1746)達152499人。嘉慶二十五年(1820)爲708829人,咸豐三年(1853年)高達874418人。
人口數量如此迅速地增長,僅僅靠原有的土地顯然無法維持生計。在這種情況下,當地居民只好開荒拓土,千方百計地擴大耕地面積。據筆者統計,乾隆三十七年,河湟地區屯科地面積爲75.2萬畝;光緒年間,屯科地面積爲61.2萬畝。
如果將人口數量與耕地面積相對比,就會發現,隨著時間的推移,清代河湟地區人地關係越來越緊張。乾隆十一年,河湟地區人口數量已達152499人,如果以與之接近的乾隆三十七年耕地面積來計算,則人均占有耕地4.93畝。但是,實際面積肯定要低於這個數字,因爲乾隆三十七年的人口數量絕對多於乾隆十一年。光緒年間,耕地面積爲612194畝,即使以咸豐年間的人口來計算,人均占有耕地也不過0.7畝。
上文只是對甘肅和青海地區的人地關係作一簡單的介紹。可以肯定,明清時期西北地區人地關係日趨緊張,基本上是外來人口大量移入造成的。所謂移民,不僅僅指在某一特定時間內遷移的人口,還應包括移民自然繁衍而增加的人口。筆者20世紀90年代在甘肅工作期間,曾多次前往河西、隴中、河湟地區進行考察,從當地的譜牒資料和老人的追述中,了解到一些居民的來源情況。可以說,當今西北地區的漢族居民,大部分都是在明清至近代這一時期從外地移入的。無限度的移民和開發,是造成今天西北地區生態惡化的主要原因。因此,在今天西北地區社會經濟發展戰略中,控制移民與控制生育應該具有同等重要的意義。
二、興修水利與水文狀況的變化
水利是農業的命脈。興修水利,是農業墾殖的前提條件。西北地區地處內陸,氣候乾燥,雨量稀少,大部分地區年降水量不足300毫米,有的地方甚至只有幾十毫米。即便如此,雨水在季節分配上還嚴重不均,『旱則赤地千里,潦則洪流萬頃』[31] 。因此,水利工程建設至關重要。明清時期西北的地區的水利灌溉工程分爲兩類:一類是依託於黃河及其支流而形成的水利灌溉網絡,另一類是依託於高山冰雪融水而形成的綠洲灌溉體系。下面分別加以介紹。
(一)黃河及其支流流域的水利灌溉網絡
黃河流經青海、甘肅和寧夏地區,其幹流和眾多支流構成一個縱橫交錯的水利灌溉網絡。明清時期黃河流域的大小水利工程,或是對原有的水利灌溉系統進行修復,或是利用流域便利的水文條件,開渠鑿溝,引水灌地。
(1)河套地區
河套地區的農業生產,完全依賴黃河之水。明代興屯之初,即對該地原有的水利灌溉系統進行修復,其中最主要的是漢延渠和唐來渠。『漢渠自峽口(今青銅峽以南)之東鑿引河流,繞城東逶迤而北,餘波仍入於河,延袤二百五十里,其支流陡口大小三百六十九處。』『唐渠自漢渠之西鑿引河流,繞城西逶迤而北,餘波亦入於河,延袤四百里,其支流陡口大小八百八處。』[32] 此外,地方政府還組織修浚了漢伯渠、秦家渠、蜘蛛渠、石空渠、白渠、棗園渠、中渠、夾河渠、羚羊角渠、七星渠、鐵渠、羚羊店渠、柳青渠、勝水渠等,灌溉田地2000餘頃。
到了清代,政府不僅對漢延渠、唐來渠、七星渠、秦家渠進行疏浚,而且創修了大清渠、惠農渠和昌潤渠。『其制,從黃河旁各作迎水壩一道,或三五十丈七八十丈不等,以石作埂,迎水入渠』[33] 。大清渠長達75公里,大小陡口167道,灌溉面積達1223頃;惠農渠長300公里,大小陡口134道,灌溉農田4500餘頃;昌潤渠長達110餘里,灌溉農田2100餘頃。
上述水利工程的修建,使寧夏地區水利開發達到歷史時期最高水平。至乾隆中後期,寧夏地區引黃灌渠總長達2161里,灌溉中衛、寧夏、寧朔、靈州、平羅等地2萬頃。嘉慶時,寧夏境內引黃灌溉仍然保持較高水平,引黃灌渠增加到23條,總灌溉面積達2.1萬頃。
(2)隴東地區
隴東地區主要依靠黃河支流涇河、渭河進行灌溉。自成化二十一年(1485)始,地方政府開發利用涇水資源,修渠61條,灌溉農田3000餘頃,初步形成比較完整的灌溉體系。至康熙二十五(1686)年,地方官員在涇水幹流北岸主持修建了普濟渠,長25里,寬6至7尺。同時,在慶陽馬蓮河支流鑿渠引水,有效灌溉面積達2000餘頃。
(3)隴中地區
隴中地區主要靠黃河水進行灌溉,水利工程大都是對河流兩岸的細小支流進行修浚。
在蘭州附近,成化年間(1465~1478),地方政府採擇眾議,從阿干河開鑿了三條水渠,以灌溉蘭州地區的田地及園圃。正德年間,又疏浚城西南筍籮溝、黃峪溝及城南山麓五泉水,灌溉蘭州東西兩川。到了清代,進一步擴大阿干河及蘭州周圍其它小型水利的規模。據統計,清末阿干河灌溉農田7000畝,筍籮溝、黃峪溝、曹家溝、寺兒溝共灌田2000畝,五泉水灌田2000畝,城東30里的東柳溝水可灌田2000畝,城東北50里的萬眼泉水可灌田100餘畝。城東南的水岔水可灌田2000畝,今皋蘭縣的水阜河水可灌田1000餘畝,今榆中縣城西南的大峽河水,有1000餘畝的灌溉能力;今永登的莊浪河水,可灌兩岸田地1000餘畝。
在靖虜衛(今靖遠)一帶,明代嘉靖、萬曆間,地方政府疏浚舊渠,在三角城、寺兒灣一帶開墾水田265頃、旱田2400餘頃。清代乾隆中期,靖遠地區的引黃渠灌工程得到進一步發展,在黃河沿岸開鑿了永興渠、永固渠、中和渠、源盛渠、豐盛渠、豐泰渠、永裕渠和利濟渠,使這一帶成爲甘肅重要的提灌農業區。
在洮河流域,明成化十九年(1483),地方政府在河州西古渠上開壩150里,灌田千頃。永樂年間,地方官員又在河州西南修建漫水灣渠,『灌田達百餘頃』[34] 。清代還開創了引洮工程,在洮河沿岸開鑿大小渠道60餘條,引洮水灌溉田地7萬餘畝。
(二)綠洲農業區灌溉網絡
在河西、河湟和新疆大部分地區,農業生產主要依靠高山冰雪融水。因此,這些地區的水利工程就是根據地勢情況,在山體附近的沖積平原上開溝修渠,引水灌田。
(1)河西地區
河西地區,主要依靠祁連山的雪水灌溉。宣德六年(1431),明廷『專遣御史巡視寧夏、甘州水利』[35] ,成化十二年(1476),又詔令屯田僉事兼管水利。正德十年(1515),增設陝西按察副使一員,專門提督屯田與水利。在政府的重視下,河西地區水利建設有了較大的發展。僅甘州一地,就修建水渠120餘道,灌溉田地9885餘頃[36] 。
至清代,河西地區水利得到了充分的開發,地方官員沿莊浪河修渠30多條,長達384里,灌溉農田646.7頃;沿大通河西岸修渠9條,灌溉農田500多頃,此外,沿黑河修渠70多條,沿黨河修渠9條,沿討賴河修渠20多條,從而使河西地區形成四通八達的水利灌溉網絡,水田總面積占該地耕地總面積430萬畝的85%以上。
(2)河湟地區
河湟地區處於青藏高原和黃土高原的過渡地帶,屬於典型的內陸乾旱少雨地區,高山冰雪融水是該地區主要的水資源,因此,興修水利也就成爲該地區農業開發的首要任務。據順治【重刊西寧志・水利】記載,明代西寧衛有伯顏川渠、車卜魯川渠、那孩川渠、廣收川渠、乞答真渠、哈喇只溝渠、大河渠、季彥才渠、觀音堂溝渠、紅崖子溝渠、把藏溝渠、壤吃塔溝渠、G兒溝渠、西番溝渠、撒都兒溝渠、東弩木溝渠、虎狼溝渠、巴川渠、暖川渠等20個渠,灌溉面積達263161畝[37] 。清朝前期,河湟地區的水利事業也有很大的發展。乾隆元年,『西寧道僉事楊應琚、知府申夢璽、所千總李滋宏捐俸創築支幹渠,就渠道遠近定引水莊堡,並設立渠長,每歲按地派夫浚築,漸獲水利焉』[38] 。乾隆十二年,張春芳在循化廳任職時,『度形勢之高下,聚百姓而親歷指示。……斯民咸踴躍爭先從事,越五日成』[39] ,該渠長40里,灌溉面積達30餘頃。據乾隆【西寧府新志・水利】載,清代前期,河湟地區共有水渠392條,總長3463.5里,灌溉面積達486570畝,形成了一個縱橫交錯的水利灌溉網絡。
(3)新疆地區
新疆境內自北向南有阿爾泰山脈、天山山脈和崑崙山脈,這三組山脈將新疆劃成和北疆南疆兩個部分。在阿爾泰山與天山之間爲準噶爾盆地,盆地南部邊緣有廣闊的沖積型平原,適宜於農業耕作。在天山與崑崙山、阿爾金山之間,是南疆著名的塔里木盆地,周圍分布著一些沖積平原。新疆農業開發基本上就是在這些沖積平原上進行的。每年春夏季節,高山冰川融化後,從山間流入河谷,成爲當地農業生產的主要水源。
清政府統一新疆地區後,新疆水利事業有了長足的發展。首先,北疆水利事業有了突飛猛進的發展。在烏魯木齊,阜康、昌吉、綏來三縣,『皆南倚天山,山泉北流,匯成長河,其最著者曰烏魯本齊河、特納格爾河、濟木薩河、呼圖克拜河、瑪納斯河、昌吉河、羅克倫河。分流浸潤,膏澤土田,一州三縣地,咸資灌溉』[40] 。在伊犁,『地有三河,一空格斯河,一哈什河,一特刻斯河,各三百餘里,匯爲伊犁河,經流其地,西北入海,支渠數十道,分溉民田。』[41] 嘉慶七年(1802),錫伯營又在伊犁河北岸修浚一條大渠,長達200多里,即著名的察布查爾大渠。其次,南疆水利事業有了新的起色。在哈密地區,修建了數條渠道,引天山雪水和泉水灌溉農田。在辟展,『泉眼星羅棋錯,約十數處,去城裡許,匯合成泉,名辟展郭勒,屈曲而南,地勢就平,渠流散漫,近渠之地,咸引水灌溉』[42] 。此外,哈喇和卓、托克三、哈喇沙爾等地均利用周圍高山積雪融水,引渠灌溉田畝。據【新疆圖志・溝渠志】載,清代天山南北各道共有乾渠944條,支渠2363條,灌溉田地1119萬餘畝。這些河渠及其設施,形成了一個龐大的農田灌溉系統,覆蓋新疆大部分農業耕地。直到光緒年間,一部分水利設施仍在發揮作用。
毫無疑問,水利事業的發展,直接推動了農田墾殖規模的擴大,創造了巨大的經濟效益。但是,我們也應該看到,西北地區由於特殊的地質和水文條件,興修水利工程往往事倍功半,甚至帶來嚴重的生態問題。
其一,西北大部分地區屬於黃土高原地區,『田土砂磧,土脈鬆浮』,加上長期乾旱少雨,土質乾燥,地表組成物質疏鬆,保水性能和抗沖刷能力都非常差。在這種地質條件下,修建渠道並使其經久不衰,實在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清人楊應琚曾這樣描述,『人知寧夏有渠之美,而不知寧夏辦渠之難,何者也?他處水利或鑿渠,或築堰,大抵勞費在一時,而民享其利遠者百年,近者也數十年,然後議補苴修葺耳。今寧夏之渠,歲需修浚,民間所輸物料,率數十萬,工夫率數十萬。然河水一石,其泥六斗,一歲所浚,且不能敵一歲所淤,往往渠高流淺,灌溉難周』[43] 。因此,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來疏浚渠身,加固壩岸。否則,不是『引灌不及』,就是『衝決爲患』。
對於綠洲農業灌溉系統來說也是如此。綠洲農業灌溉系統受季節變化影響很大。春夏之季,氣溫升高,高山積雪開始融化,河流來水量增大。秋冬之時,氣溫下降,河水流量減少。因此,需要根據水量變化情況來對渠道進行維護,『每年六七月內,山水暴發,勢甚洶湧,必須巡查修築。及秋後水落,沙泥淤積,須行挑浚』[44] 。
但是在實際生活中,儘管地方官員制定了很多水利管理辦法,甚至設專人管理,但『法久生弊,弊久法盡』,大部分水利工程長則十餘年,短則二三年就會廢棄。這一點,西北地方史志中多有記載。此處不再詳述。
其二,更爲重要的是,對於綠洲農業區而言,長期開發地表或地下水資源,還引起水源枯竭,河流乾涸枯竭,不少農田又變成荒漠沙地。如河西走廊東段的石羊河流域,明清時期由於灌溉用水增大,河流水量不斷減少,眾多支流從長流水逐漸變成季節性的間歇河,有的支流甚至完全斷流。據【五涼全志】記載,鎮番縣本來土沃澤饒,可耕可漁,但由於『移w開荒者,沿河棋布,致使河水日細,澤梁亦涸』[45] 。流經永昌縣中部和金昌市的金川河(泉水河),乾隆時仍『水流迅急,引以轉}灌田,其利甚溥』[46] ,但是,至光緒三年(1877),該河所流經的水磨關『水深才尺許』。1927年【永昌縣各項調查表】記載,當時金川河上源西大河『近年爲番族牲畜踐踏,水多乾涸,灌溉維艱』,下游地區『寧遠堡以下河道,除遇數載一發之大洪水及冬季灌溉余水外,河床終年乾涸,故難獲灌溉之利』,『且土質干松,經朔風吹播,現耕良田,亦日漸沙化』[47] 。安西鎖陽城的廢棄,也是明清時期河流乾涸帶來的結果[48] 。鎖陽城位於昌馬河沖積扇的西部。康熙和雍正年間,隨著該地人口的增加,清政府在沖積扇東部和北部地區建置靖逆衛(今玉門鎮)、安西廳(今布隆吉城)、安西衛、柳溝衛。到乾隆初年,這一廳三衛開掘渠道10餘條,長150公里,共闢地約10萬餘畝,使有限的昌馬河水被大量引灌,地處沖積扇西部的鎖陽城一帶遂斷流乾涸。到清代中後期,鎖陽城周圍綠洲完全荒頹,『城外北面多紅柳黃茆,耕地尚少,西、南二面則平疇千頃,沃野彌望,溝塍遺蹟繡錯紛然』,其引灌渠道『今俱乾涸無水,渠身沙礫,所以此城遂廢』[49] 。可見,水資源過度開發,不僅帶來了嚴重的生態問題,對人類的生存空間也產生了巨大的威脅。
三、生產技術落後及其對生態系統的影響
土地墾殖依賴於一定的生產技術。在生態環境脆弱地區,生產技術的先進與否不僅決定農業開發的經濟效益,而且決定農業開發的生態效益。
明清時期,西北地區雖然經過歷代的開發經營,農業生產有了一定的技術基礎。但是,總體上看,農業開發的技術和手段還比較落後,部分地區甚至停留在『刀耕火種』狀態。
與內地相比,明清時期西北地區稱得上是地廣人稀。在這樣的環境條件下,農業生產不可避免地具有粗放經營的傾向。如河套地區農耕歷史可謂悠久,但直到清末,農業生產技術依然十分落後,『農民耕種,只於春暖時,將田土翻犁耙平,因渠水灌注,於芒種時,將稻種播撒田中,是其自行茁苗、生長以至收穫,從無分秧者。又以氣候關係,各種農作物類只收一季,農民耕作,全憑時令經驗』[50] 。河西民勤縣也大抵如此,『以手去莠,無耕耘之縣』,『田不兩收,農鮮餘三餘九之蓄』[51] 。
至於少數民族地區,農業生產基本上是靠天吃飯,幾乎沒有技術可言。如北疆地區,『其耕種之法,撫犁一具,駕以兩牲,田無疇列,但橫斜欹曲,掀土而播其種,迎風揚灑如繁星。旱田一犁之後,任其自長。水田犁行一周,布籽泥淖中,用耙覆之。不知分秧之法,稂莠蔓生,弗刈弗薅,及其蘊蘩,並廢灌溉,待日曝龜坼,草盡枯萎,乃引水溉苗,苗則復活』[52] 。尤其是維吾爾族農民,『布種時以手撒之,疏密了無定則。南播北耩,皆所不知也。』[53] 在田間管理上也缺乏精細的措施,『田惟拔草,不知鋤治』[54] ,『嘉禾與惡草同生,不加耘鋤,且雲草生茂盛,禾苗可以乘涼』[55] 。
南疆地區生產技術更加落後。如哈密,『耕農多鹵莽,廣播種而少i鋤』[56] 。輪台縣,『耕種之法不能講究,全恃天時,實少人力』[57] 。于闐縣,『耕種全賴天時,而於物性土宜水利肥料,皆不知所求新理』[58] 。疏勒,『耕種全賴天時,而於物性土宜水利,不甚講究』[59] 。拜城,『多不諳耕穫,開縣後爲治耒耜,俑夫教之』[60] 。
顯然,在這種技術條件下,農業生產的效率是非常低下的。如隴東地區,『耕十畝,不獲一畝之利』[61] ;隴中地區,『臨洮、蘭、河等衛,每軍給地一份,計所入多不過十石』[62] ,畝產量僅僅爲2斗!所以,爲了維持生計,只能通過擴大耕地面積的方式來提高收穫量。在這種利益的驅動下,當地居民盡一切可能,墾一切可墾之地。草原、灘涂、山坡、嶺地均成爲開墾的對象,出現了一塊塊砂田、川田、山田、原田。但是,我們應該看到,這種以擴大空間規模而不是提高技術含量來增加糧食產量的生產方式,雖然在短時期內帶來了一定的經濟效益,但是對自然生態系統造成了嚴重的破壞。
首先,破壞了地表植被系統。歷史時期西北地區森林、草原資源相當豐富。直到明代前期,河西、隴東、隴中、河湟等地區仍然草深林茂,植被完好。因此,明政府在這裡設立了很多國營牧場,專門畜養軍事需要的馬匹。明代中葉以來,由於人口增加,對糧食的需求增大,大片牧場被開墾爲農田,以至『莊田日增,草場日削』[63] 。到弘治十五年(1502),長樂、靈武二監所轄牧場,『原額一十三萬三千七百七十七頃六十畝,見在各苑止存六萬六千八百八十八頃八十畝,其餘俱被人侵占』。[64] 至清初,固原、花馬池、定邊、延綏、榆林等地,原有的草地已被開墾爲農田。宗水、臨川、西寧、巴川、暖川等原苑馬寺所屬地區,都已經是『棗梨成林,膏腴相望』[65] ,『高屋莊田,水磨斗車,種麥豆青稞』[66] 了。清代後期,西北地區草地面積越來越少,放牧區域越來越集中,其結果又導致草場超載過牧和退化,進而發展爲荒漠化和沙化。
山地森林也遭到嚴重的毀壞。其中破壞最嚴重的是祁連山區和隴東地區。歷史時期,祁連山上森林茂盛,山坡地帶和綠洲平原上水草豐盛。據【史記】記載,祁連山『在張掖、九泉耳界上,東西二百餘里,南北百里,有松柏五木,美水草,冬溫夏涼,宜畜牧』[67] ;焉支山,『東西百餘里,南北二十里,亦有松柏五木。其水草美茂,宜畜牧,與祁連同』[68] 。其後雖經漢唐時期的開發,但森林植被還沒有遭到嚴重破壞。明清時期,由於政府實行『南北山地,聽其盡力開墾,永不起科』[69] 的放任政策,引發了大規模開發山區的高潮,使森林植被遭到毀滅性的破壞。如走廊東部的莊浪衛(今永登縣),曾『東西山木,系一方屏蔽』。到清代中期以後,林木被砍伐殆盡。古浪縣東南的黑松林山,乾隆時『昔多松,今無,田半』。[70] 至嘉慶十年(1805),發展到『絕少草木,令人問絕』[71] 。位於黑河上游的松山(位於民樂縣南部),昔日『山上山下布滿松柏』,到了清末『變爲良田,而松山之名猶未改也』[72] 。位於走廊中部的焉支山,乾隆五十年(1785)時還『林壑茂美』,至嘉慶二十一年(1816)時『樵採殆盡』[73] 。隴東地區的森林也慘遭破壞。如鎮原縣靠涇水一帶,『古者省山啟辟,惟患木多』,至道光時『則一望濯濯矣』[74] 。六盤山在清代初年還分布著大量松林,但是到嘉慶十年(1805),已經是 『童山如禿,求一木不可得見』[75] 。
其次,隨著林草植被的消失,地表生態系統的免疫功能大大下降。眾所周知,森林在維護生態系統的平衡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它不僅可以涵養水源,還可以調節局部小氣候,增加降雨量。森林遭到砍伐後,不僅減少空氣的濕度,使山區由森林陰濕氣候變爲半乾旱氣候,而且由於地表失去植被,抗沖刷能力減弱。一旦遭受暴雨侵襲,極易引起山洪暴發,導致河道壅塞,農田荒廢。清代河湟地區水沖沙壓地逐漸增多,就是水土流失的最好例證。據筆者統計,從嘉慶四年到道光二十七年,河湟地區因水沖沙壓而荒廢的耕地,總面積達50539畝,平均每年荒廢耕地1053畝[76] 。這個數字,還未包括荒廢的『番地』。
水土流失不僅造成當地農業生產的萎縮,而且給河流下游地區帶來嚴重的災難。在河湟、隴中和隴東地區,大量黃沙泥土傾瀉於黃河之中,黃河夾帶著這些泥沙黃土,進入黃河中下游平原。這裡地勢低平,河道寬闊,流速減慢,水中泥沙沉積,河床逐漸變高,決溢泛濫次數增加。據統計,明代黃河決溢泛濫共有112次,清代黃河決溢共有99次[77] 。黃河如此頻繁地泛濫決溢,與西北黃土高原地區山地墾殖有一定的因果關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