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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汉字网 语言学的困惑是:判断词“是”与指代词“是”有什么内在联系?而哲学的困惑是:汉语的“是”为什么没有名词性的“存在者”意义?前面我们已经知道,西语to be是一身三任,集形而上学三个基本概念于一身;汉语“是”有“本真”(准则)和“存在”(断真、判断)意义,一身而二任,但似乎还缺少to be的beings所有的“存在者”意义。然而当我们把语言学的问题和哲学的问题联系在一起,一切便豁然明朗,语言学的问题正是哲学所寻求的答案:“是”的近指代词意义就是形而上学“存在者”的汉语形式。
形而上学“存在者”(beings)概念指世间包括人在内的万事万物,它是本在(本真)的显现形式。“存在者”对本在来说总是具体的,但又不等于某个具体存在者。因此名词性的“存在者”在语言上体现为同属体词的、可以代表任何事物的指示代词“是”(此、这、这样),这是完全合乎逻辑的。
这样,正如古希腊语、德语和英语一样,汉语的“是”也是一身三任,同时具有“本真”“断真”“存在者”三个义项;不同的是西语的系词是以不同形态体现形而上学这三个基本概念的,而汉语是以“shì”这个唯一形式表示这三个概念的。西语和汉语系词体现这三个形而上学概念的对应关系如下:
三、是的“本真”意义与判断词
对语言学来说,判断词仅仅意味着和某种句型相联系的一个语法词;而对哲学来说,它意味人的存在论观念的全部秘密。即使我们不得不把它“降格”当作“系词”来讨论,我们也必须以不同于传统语言学的态度来对待它,这样我们就可以理解“是”不是一个自身没有意义、纯粹只是一个语法标记的语法词,它本身蕴涵着“断真”意义和判断标准“本真”的意义。这样我们也就容易理解,为什么汉语发展史上,那些曾起过判断作用或曾经常起判断作用的词,如“惟”“为”“乃”,都没有发展成为判断词,因为从形而上学角度讲,它们都不具有形而上学意义,或者不具有形而上学的最高意义,因此即使它们也曾处于与“是”相同的语法位置,但都注定不能发展成判断词。
“惟”在上古文献尤其《尚书》中起判断作用。如《禹贡》:“厥草惟夭,厥木惟乔,厥土惟T泥,厥田惟下下。”《盘庚》:“非予自荒兹德,惟女含德不惕予一人。”《说文・心部》:“惟,凡思也。从心,隹声。”《尔雅・释诂下》:“惟,思也。”这就是说,“惟”的本义泛指思维,这是一个认识论范畴的概念,与上述三个具有存在论意义的核心概念无直接关系。但是思维与判断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因为思维的形式就是判断推理,这大约是“惟”曾起过判断作用的原因。
“为”从上古起就常常起判断词作用,如前文所举《论语・微子》:“长沮曰:‘夫执舆者为谁?’子路曰:‘为孔丘。’”罗振玉《增订殷墟书契考释》考察甲骨文“为”“从爪,从象”,“卜辞作手牵象形……意古者役象以助劳,其事或尚在服牛乘马以前。”因此,从哲学的角度讲,“为”是个形而下的普通动词,也没有发展成判断词的内在依据。[15]
“乃”在上古也起过判断词的作用,中古以后在口语中逐渐丧失了判断性。它作判断词的例子如《左传・宣公四年》:“是乃狼也,其可畜乎?”《史记・高祖本纪》:“吕公女乃吕后也。”关于“乃”的本义,《说文》:“乃,曳词之难也。象气之出难。”“乃”也与形而上学无关,因此也不可能成为判断词。
不具有形而上学意义的一组词,虽然历史上起过判断词的作用,但最终都没有成为判断词。“是”之所以能发展成为语言学意义上的判断词,不是任何语言学意义上原因,而是因为“是”是集“本真”“断真”“存在者”意义于一身的汉民族形而上学核心范畴的语言形式,它自产生之日起就具有判断性,因而注定会发展成为判断词。
注释:
[1]to be和sein分别是英语和德语的系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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