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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日报 许多报刊都以“回潮”一词指某种现象的再度发生,有“重来”之意,最多见的是关于“扫黄”和迷信活动的文章。《光明日报》也有某名作家“为文化市场的回潮而高兴”语。新修订的《现代汉语词典》,因此增加了“回潮”词条,并据现今用法解释词义为:“比喻已经消失了的旧事物、旧习惯、旧思想等重新出现。”
上述这种用法,其实是对“回潮”一词的误用。这是因为此前常用的辞典皆未收录此词,致使许多作者不明其义而误用。“回潮”的准确用法,须查阅前代典籍方可知。
回,“返”、“归”的意思,所以“回潮”与“返潮”、“归潮”同,均指潮水退去,而不是涨来。如唐人顾况《道中寄齐相公》:“晚霞烧回潮,千里光印!崩钜妗端凸橹胸┦剐侣蕖罚骸氨鹨洞秋意,回潮动客思。”贾岛《送金州鉴周上人》:“极浦浮霜雁,回潮落海查。”称退去、远去之潮为“回潮”。姚合《杭州官舍偶书》:“春尽酒杯花影在,潮回画槛水声微。”称潮退去为“潮回”。马戴两首诗中也都以“潮回”指潮退去。祖咏、刘长卿诗称退潮为“归潮”,李白与陆龟蒙都曾以“潮还”指潮水退去,南朝沈约有“碣石送返潮”语,归、还、返,都为“回”之义。
由此可知,将“回潮”当做“再度发生”、“重新出现”用,其义正好用反了。《中文大辞典》释“回潮”为“退潮也”,是对的。《现代汉语词典》为替错误用法找理由,以“潮湿”的“潮”来释“回潮”,显然未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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