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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解放日报 中国有悠久的诗歌传统,从孔子的“不学诗,无以言”开始,诗歌就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据了一个相当重要的位置。两千多年来,作诗几乎是每一个中国读书人必须具备的修养,就连引车卖浆者也能说几句“床前明月光”、“春眠不觉晓”来。
但是,自“五四”以来,尤其是近半个世纪以来,现代中国人与包括古诗词在内的传统文化已经相当隔膜了。不仅如此,就连一些基本概念,人们也很难分得清了:譬如“古体诗”和“近体诗”。很多人认为清朝之前所有的诗都可以称为古体诗,民国以来的诗则应该称为“近体诗”。此乃失之毫厘,谬之千里。
从大处说,中国古代诗歌大体可分为两大类:一类叫古体诗,另一类叫近体诗。古体诗的称呼始于唐代,唐人把当时新出现的格律诗称为近体诗,而把产生于唐以前较少格律限制的诗称为古体诗。于是,后人沿袭唐人说法,把唐以前的乐府民歌、文人诗以及唐以后文人仿照它的体式而写的诗歌,统称为“古体诗”。按照诗句的字数,有四言(如《诗经》)、五言(如“汉乐府”诗)、七言(如曹丕《燕歌行》)、杂言(如李白《蜀道难》)等。古体诗押韵较自由。
近体诗大体分为两种,一种称“绝句”,每首四句,五言的简称五绝,七言的简称七绝。一种称“律诗”:每首八句,五言的简称五律,七言的简称七律,超过八句的称为排律(或“长律”)。律诗格律极严,篇有定句(除排律外),句有定字,韵有定位(押韵位置固定),字有定声(诗中各字的平仄声调固定),联有定对(律诗中间两联必须对仗)。
所以,古体诗和近体诗是以唐朝为时间参照的一对概念,如果把时间参照点错误地移到现在来理解“古体诗”和“近体诗”,犯错误也就在所难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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