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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史] 先秦分类观念与中国学术分科之特征(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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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丘 發表於 2011-11-3 14:2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来源: 论剑历史门户网
正因如此,梁氏对司马谈之学术分类极为赞赏:“分类本属至难之业,而学派之分类,则难之又难,后起之学派,对于其先焉者必有所受,而所受恒不限于之家。并时之学派,彼此交光互影,有其相异之部分,则亦必有其相同之部分,故欲严格的驭以论理,而簿其类使适当,为事殆不可能也。谈所分六家,虽不敢谓为绝对的正当,然以此隐(下面加上木字)括先秦思想界之流别,大概可以包摄。而各家相互间之界域,亦颇分明。” [54]为什么这样说呢?这是因为在梁氏看来,司马谈所分六家,是“用科学的分类法,厘为若干派,而比较评骘成一派”的结果。儒、墨为当时显学,其名称先秦已流行,并见于《韩非子・显学篇》;“道德”一语,虽儒、墨及他家所同称道,然老庄一派,其对于“道”字颇赋予以特别意味,其应用之方法也与他家不同,因此可以名之以“道家”;邹衍邹爽之徒,精通阴阳五行之术,其说在当时学界甚为有力,影响极广,故名为“阴阳家”;惠施、公孙龙不仅以辩论名实为治学之手段,而实以为彼宗最终之目的,所以异于他家,不能隶属或合并于任何一派,只能别指目之曰“名家”。可见,将先秦学术分为儒、墨、道、名、法、阴阳诸家,均有充足理由。

    如果说司马谈仅将先秦诸子分为六家的话,那么到刘歆著《七略》、班固据此而作《汉志》时,进而将先秦“百家之学”分为九流十家:除了司马谈命名之阴阳、儒、墨、名、法、道德六家外,又增加纵横家、杂家、农家和小说家。班固曰:“诸子十家,其可观者九家而已。皆起于王道既微,诸侯力政,时君世主,好恶殊方,是以九家之说I出并作,各引一端,崇其所善,以此驰说,取合诸侯。其言虽殊,辟犹水火,相灭亦相生也。仁之与义,敬之与和,相反而皆相成也。《易》曰:‘天下同归而殊涂,一致而百虑。’今异家者各推所长,穷知究虑,以明其指,虽有蔽短,合其要归,亦《六经》之支与流裔。”在他们看来,六经为道术之大本,而诸子九流十家为六经之支流。九家之言各有所长,“若能修六艺之术,而观此九家之言,舍短取长,则可以通万方之略矣。”[55]六经为体,九流为用。对此,明人胡应麟也指出:“六经所述,古先哲皇大道、历世咸备,学业源流,揆诸一孔,非一偏之见,一曲之书。”九流诸子的出现,是先秦时期道术分裂之结果:“周室既衰、横士塞路。春秋、战国诸子,各负隽才,过绝于人,而弗获自试。于是纷纷著书,人以其言显暴于世,而九流之术兴焉。其言虽歧趣殊尚,推原本始,各有所承,意皆将举其术措之家国天下。……第自儒术而外,以概六经,皆一偏一曲,大道弗由钧也。”[56]

    章学诚在《文史通义》中对诸子与六经系、诸子与王官之关系亦作了精辟阐述。他认为诸子皆出于王官,各得古道术之一方:“诸子百家,不衷大道,其所以持之有故而言之成理者,则以本原所出,皆不外于《周官》之典守。其支离而不合道者,师失官守,末流之学,各以私意恣其说尔。非于先王之道,全无所得,而自树一家之学也。” [57]这实际揭示了春秋战国时期“道术将为天下裂”之具体情况。

    近人杜定友研究《汉书・艺文志》后指出,《汉志》分类是依人为分类标准的:“班氏以人为部,是未能辨其义也。”[58]这不仅是《汉志》类分当时学术之标准,而且也是自《庄子》而后学术分类以人为准之普遍现象。在书籍分类标准问题上,素来有“辨义”、“辨体”与“辨人”的区别。所谓“辨义”,是以典籍包含之学术内容作为分类标准;所谓“辨体”,是以典籍之体裁作为分类标准;所谓“辨人”,即是以著者为分类标准。儒、墨、道、法、阴阳、名等,是类名,因主张相同或相似将不同学者归名为一类,形成一个学派。同一学派,注重的是家法传承,以子承父业、师徒相传为其特征。正因班氏“以人为部”,未能辨义,因此特别注重“家学”、“家法”及“师传”:“《汉志》重家学,故《易》书十五种,分十三家;《书》书十一种,分九家;《诗》书十五种,分六家。第次书籍,每一家书必相伦次,犹不失为详细之分类。自《隋志》改家为部,而体义不辨。”[59]很显然,班固《汉志》分类标准,是以人统学,以学类书。
    中国学术“以人统学”现象,对中国学术分科体系之形成影响甚大。既然将以人统学、以人类书作为中国学术分科之标准,那么这种分科便不是以研究对象为标准类分学术,而是以研究主体为标准来分,其研究对象可以是多方面的,范围亦是广博的。以研究对象作为划分标准者,因其对象是固定的,而研究主体是不同的,通过固定之研究对象将不同的研究者(学者)归并到一个学科中,成为“专家之学”,这是近代以来西方学术分科发展之方向。以研究主体类分,将不同学科归并到一个学派范围内,一家一派包容各种学科,注重的是博达会通,研究者须得是“通人”,而非专家,成为“通人之学”,这是中国学术分科之基本趋向及突出特点。前者是以“学科”类分学人,学人依据“学科”范围在前人知识积累基础上不断探讨,使“专门之学”愈研愈精;后者以“学派”包容学科,学人依照前人先师之家法来继承传授知识,“家学”格外发达。
    对于中国学术分科之此种特点,傅斯年有一段精辟论述:“中国学术,以学为单位者至少,以人为单位者较多,前者谓之科学,后者谓之家学;家学者,所以学人,非所以学学也。历来号称学派者,无虑数百:其名其实,皆以人为基本,绝少以学科之分别,而分宗派者。纵有以学科不同,而立宗派,犹是以人为本,以学隶之,未尝以学为本,以人隶之。弟子之于师,私淑者之于前修,必尽其师或前修之所学,求其具体。师所不学,弟子亦不学;师学数科,弟子亦学数科;师学文学,则但就师所习之文学而学之,师外之文学不学也;师学玄学,则但就师所习之玄学而学之,师外之玄学不学也。无论何种学派,数传之后,必至黯然寡色,枯槁以死;诚以人为单位之学术,人存学举,人亡学息,万不能孳衍发展,求其进步。学术所以能致其深微者,端在分疆之清;分疆严明,然后造诣有独至。西洋近代学术,全以科学为单位,苟中国人本其‘学人'之成心以习之,必若枘凿之不相容也。”[60]

    这段论述,揭示了中国传统学术分科“以人为单位者较多”之突出特点。这一特点决定了中国确实没有西方近代意义上之“学科”。西方学术是不同的研究者(主体),研究共同的对象和领域(客体),形成关于研究对象不同的“知识”;中国学术则是面对共同的研究对象和领域(客体),因主体不同而分门别派,形成不同的“学问”;西方学术发展为近代“科学”,而中国学术则体现为“家学”。由此导致之结果为:“中国学人,不认个性之存在,而以为人奴隶为其神圣之天职。每当辩论之会,辄引前代名家之言,以自矜重,以骇庸众,初不顾事理相达,言不相涉。西洋学术发展至今日地位者,全在折衷于良心,胸中独制标准;而以妄信古人附前修为思想界莫大罪恶。中国历来学术思想界之主宰,概与此道相反。”[61]

    对于中国学术以人类学之特色,章学诚亦云:“学则三代共之是也,未有以学属乎人,而区为品诣之名者。官师分而诸子百家之言起。于是学始因人品诣以名矣。所谓某家之学,某乙之学是也。因人而异名,学斯舛矣。”[62]

    为什么中国学术分科与西方学术分科有如此大的差别?傅斯年认为,这是由于中国学人“不解计学上分工原理”、“各思以其道易天下”使然。他指出:“自中国多数学人眼光中观之,惟有己之所肆,卓尔高标,自余艺学,举无足采。宋儒谈伦理,清儒谈名物,以范围言,则不相侵凌,以关系言,则交互为用:宜乎各作各事,不相议讥;而世之号称汉学者,必斥宋学于学术之外,然后快意;为宋学者,反其道以待汉学;壹若世上学术,仅此一家,惟此一家可易天下者。分工之理不明,流毒无有际涯。”这样便导致了这样的结果:“则学人心境、造成偏浅之量,不容殊己,贱视异学。”[63]

    傅氏之论不可谓无道理。正因“不知分工之原理”,专门之学不发达;而以人为分科标准,必然会导致学派间门户之争。

    中国学术分类,以研究主体为分派标准,与西方学术以研究对象为分科标准是不同的。近代西方学术门类均有其固定的研究范围,是以特定的研究对象为分科标准。对此,近人钱穆说:“西方学术则惟见其相异,不见其大同。天文学、地质学、生物学、界域各异。自然学如此,人文学亦然。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法律学,分门别类,莫不皆然。学以致用,而所用之途则各异。学以求真,而无一大同之真理。故西方之为学,可以互不相通,乃无一共尊之对象。”[64]而中国学术与西方学术大不相同:一家流派之中,学问可以涉及文、史、哲等各种近代意义的学科。
    以《四库全书提要》“儒家类”为例,儒家学问涉及了中国古代几乎主要学术门类。杜友定说:“盖《提要》作者本无分类标准可言。儒杂之分,在乎其人,而不在乎其学。褒之贬之,本无所据,惟以孔门弟子尊之为儒,以遂其尊圣卫道之念而已,所谓非客观之分类也。窃尝论之,儒为通学之称。儒者所研,必有一得,所谓道之一端是也。儒者所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以今日之分科言之,则有属于哲学者矣,有属于伦理者矣,有属于心理者矣,有属于政治者矣,有属于经济者矣。分类之司,将有以考镜源流、辨章学术,乃为得体。如桓宽之《盐铁》、《黄虞稷》以入史部‘食货类’之类,盖为知本;《四库》以《小学集注》与《朱子语录》并列,《读书分年日程》与《理学类篇》、《读书录》、《大学衍义》、《世纬人谱》诸书杂于儒家,直不知儒者所以为儒为不儒矣。”[65]不仅儒家流派包涵有众多近代意义上之学科门类,体现出文史哲不分之“通学”特色,而且诸子百家之学均具有文史哲不分之共同特征。所以,将中国学术概括为“通人之学”,应该是比较恰当的。

    杜定友指出,中国目录学坐于分类标准不统一:“辨章学术,有体有义。而体义以外,有以时次者,有以地次者,有以人次者,有以名次者。但一类之中,只能守其一,而不能兼其二。而吾国类例,有始言体而后言义者,有应以时次而以人次者,有应以地次而以体别者,是不知类例之法,岂可与言分类?”[66]中国典籍分类标准不一,通过分析四部分类法即可明知。对此,杜氏说:“七略之法在辨章学术,考镜源流,犹不失分类之本旨。而后世不察,妄分四部,学无门户而强分内外。经为宏道,史以体尊,子为杂说,集为别体,一以尊崇圣道,以图书分类为褒贬之作,失其本旨远矣。”[67]实际上,这种现象,并非中国目录学所独有,它同时也是学术分科问题上的特点,因为在对中国学术分类中,分科标准向来是不统一的。中国学术分科标准,除了以“人”分派外,以“地域”为分门别派标准的现象也较为突出。

    中国以人为分类标准之学术分科,自先秦肇始,形成了根深蒂固的学术传统。对此,只要略观历代官修史书所载便可一目了然。就汉代经学而言,以人命学者并不少见。《后汉书》载:“田何传《易》授丁宽,丁宽授田王孙,王孙授沛人施雠、东海孟喜、琅邪梁丘贺,由是《易》有施、孟、梁丘之学。又东郡京房受《易》于梁国焦延寿,别为京氏学。又有东莱费直,传《易》,授琅邪王横,为费氏学。本以古字,号《古文易》,又沛人高相传《易》,授子康及兰陵毋将永,为高氏学。施、孟、梁丘、京氏四家皆立博士,费、高二家未得立。”[68]再以宋代学术为例,其内部分派,以地名或学者名来命名者必比皆是,如所谓横渠之学、明道之学、伊川之学、金陵之学、涑水之学、魏公之学、安定之学、希夷之学、朱子之学、九渊之学等,还有所谓关学、洛学、蜀学、闽学等称谓。南宋时尚有所谓朱学、陆学及永嘉学之分流。南宋学者林炯曰:“安定之在湖,以体用学也;康节之在洛,以象数学也;明复之在泰山,以经学也;自周而程,自程而张,又以性理之学也。”[69]

    值得说明的是,中国学术分科问题上之所以会显示出这种特点,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与中国社会结构有密切关系,受宗法制度的影响所致外,也与中国学者注重考镜学术源流、而不注重学术分科之研究取向很有关系。班固《汉志》序论曰:“仲尼没而微言绝,七十子丧而大义乖,故春秋分为五,诗分为四,易有数家之传。”正因中国学术注重考辨学术源流,所以“于诸子各家必言某家者流出于某官,而于分类之次第,门目之分配,未尝言之也。”[70]因此,在古希腊亚里士多德那里,物理学、形而上学、政治学、诗学、逻辑学等等,已有分门别类著作。但在先秦时期,文史哲是不分家的,虽有各家各派之学,并无各科各门之分。名家与后期墨家略有专业化倾向,但并没有发展为近代意义的专门学科,故《庄子・天下篇》将其统称为“道术”。
    对于中国学术“以人类学”之特征,现代学者亦多能窥出:“我国宋明以前及清前期的学术,基本上都是以人为中心,以人为单位的,因而独立之学术不可能存在。只有盛清学者的治学精神和治学方法,开始显示出一种由以人为中心的学术向以学为中心的学术过渡的趋向。不过也只是趋向和过渡而已,真正意识到学术应该有自己的独立价值,那是到了晚清吸收了西方的学术观念以后的事情。因为以人为中心还是以学术为中心,以人为单位还是以学为单位,是传统学术和现代学术的一个分界点,由前者过渡到后者是一个长期蜕分蜕变的过程。”[71]
    中国没有近代意义上的学术分科,当晚清之时人们接受西方分科观念创建中国近代学术门类时,便用西方分科观念,来反观中国学术,力图发掘中国之分科性学术。这种“发掘”显然是牵强附会的,意在说明近代意义西方之诸多学科,中国自古有之,力图在中国传统学术中寻找近代学科之依据:
    “吾读《周官》,窃叹当时所以陶铸人才者何其备也。大司徒以六德六行教万民,而师氏又有三德三行,即伦理学也。太卜之三易、太师之六诗、保氏之五礼六乐、外史之三皇五帝书,即经学也。外史掌四方之志,小史又掌邦国之志,即史学也。保氏之六书,吾国文字之源也。其所谓九数,即算学也。其所谓五射六驭,亦犹体操也。大司徒天下土地之图,司险九州之图,职方氏天下之图,即舆地学也。太宰以九职任万民,其曰三农生九谷,即农学也;其曰园圃毓草木,虞衡作山泽之材,薮牧养蕃鸟兽,即动物植物学也;其曰百工饬化八材,即工学也;其曰商贾阜通货贿,即商学也;其曰嫔妇化治丝呆(加上厶字头),即桑蚕学也。天、地、夏、秋四官,正月之吉县,治教政刑诸象之法于象魏,而州长、党正、族师又以时属民读法,即政治学、法律学也。”[72]
    这显然是用近代西方诸学科来“框定”先秦百家之学,其附会穿凿痕迹不言自明。这种情况从反面表明:中国传统学术体系与知识系统中,缺乏真正近代意义上的学科分类;中国自有一套迥异于西方之学术分科体系。
注释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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