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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读史网 摘要:所谓政府购买,是政府为满足自身的消费需求以实施统治或提供公共服务,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货物或劳务的行为。购买作为中国封建时代政府消费物资的供应方式之一,随着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在宋代占据了主导地位,并形成了一整套管理制度。主要有设立了一些职司购买的决策执行机构、确立了购买的预算计划制度、建立了价格反馈系统、采取了多种付款方式、实行了招标承包的买扑制等。总结历史上政府购买的经验教训,对于当前的政府采购制度和市场经济建设具有独特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宋朝;政府购买
一、 政府购买的历史性发展
所谓政府购买,是政府为满足自身的消费需求以实施统治或提供公共服务,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货物或劳务的行为。本文所讨论的只限于购买货物。
在中国封建时代,政府是社会物质财富的一个庞大的消费者,政府消费是社会总需求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消费物资的供应渠道或曰获得方式大致有三:一是赋税,二是官营生产,三是购买。古代社会的早期阶段,征调实物赋税及与之相联系的土贡制度,曾是政府消费物资的主要来源,购买的数量很少甚至基本上不购买。马端临就说:“市者,商贾之事也,古之帝王其物货取之任土所贡而有余,未有国家而市物者。……籴者,民庶之事,古之帝王其米粟取之什一所赋而有余,未有国家而籴粟者也”。[1](《文献通考・自序》)政府利用国有土地组织的农业生产(如屯田、营田)以及官营的手工业生产,也是其获得粮食、兵器、纺织品、陶瓷、车船等各类物资的重要渠道。随着社会生产和商品货币经济的进步,政府消费的供应方式发生了相应变革,在征调实物和自产自用之外越来越多地求诸市、仰于籴,政府购买逐步发展起来。
为满足政府的消费而购买粮食、战马等,至少在西汉就出现了。汉武帝时,“通西南夷道,作者数万人,千里负担馈粮,率十余钟致一石。……乃募豪民田南夷,入粟县官,而内受钱于都内”。此后,由于官僚队伍膨胀,在增加关东漕运的同时又依靠购买保证朝廷的粮食供应。“诸官益杂置多,徒奴婢众,而下河漕度四百万石,及官自籴乃足(唐司马贞按:谓天子所给廪食者众,故官自籴乃足也)”。在平定西羌的军事行动中,“车骑马乏绝,县官钱少,买马难得”,说明军队需要的马匹已部分购买了[2](《史记・平准书》)。汉宣帝时,“岁数丰穰,谷至石五钱,农人少利。时大司农中丞耿寿昌以能算功利得幸于上,五凤中,奏言:‘故事,岁漕关东谷四百万斛以给京师,用卒六万人。宜籴三辅、弘农、河东、上党、太原郡谷,足供京师,可以省关东漕卒过半。’又白增海租三倍。天子皆从其计”。[3](《汉书・食货志》)。南朝的商品经济水平较高,其政府购买的次数、种类都有增加,并出现了“和市”的概念。《宋书・武帝纪》载:永初元年(420),“台府所须,皆别遣主帅与民和市,即时裨直,不复责租民求办”。有时政府购买的规模还较大。如齐武帝永明五年(487)诏:“京师及四方出钱亿万,籴米谷丝绵之属,其和价以优黔首。远邦尝市杂物非土俗所产者,皆悉停之。必是岁赋攸宜,都邑所乏,可见直和市,勿使逋刻”[4](《齐书・武帝纪》)。北魏后期,经常购买民粮以供军用,出现了“和籴”的专用名词。《魏书・食货志》称:“自徐扬内附以后,仍世经略江淮。于是转运中州,以实边镇,百姓疲于道路。乃令番戍之兵,营起屯田。又收内郡兵资,与民和籴,积为边备”。
但购买在政府消费的供应中占据主导性地位,则是唐宋时期、特别是宋代的事情。宋朝政府为了满足其庞大的消费需求,利用禁榷专卖、商税、二税和官营工商业等途径聚敛来的巨额资财,向民间购买物品,其数量之巨、规模之大、影响面之广、参与者之众、引起的商业关系之复杂等等,都是以往任何时代所不能比拟的。马端临敏锐地洞察到了这一重大的历史性变革,他说:“古之国用,食租衣税而已,毋得俟于籴也。平籴法始于魏李悝,然丰则取之于民,歉则捐以济民,凡以为民而已,军国之用未尝仰此,历代因之。自唐始以和籴充他用,至于宋,而籴遂为军饷边储一大事”[1](《文献通考・市籴》二)。事实上不仅粮食需要购买,宋政府消费需求的各种物品几乎无一没有购买的事例。两宋之交的周行己说:“物出于民,钱出于官。天下租税,常十之七,而籴常十之六。与夫供奉之物、器用之具,凡所欲得者,必以钱贸易而后可”[5](《浮 止集》卷1《上皇帝书》)。当然,宋政府购买量最大的还是粮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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