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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京日报 怎么看待宦官在明代专制主义国家中的位置
宦官,作为中国古代专制体制特有的伴生物,应该在国家机构中处于一个什么样的位置呢?研究明代政治制度的论著,多将宦官归于“皇帝制度”之下。
应该说,由于宦官身份及“宦权”的特殊性,给宦官的定位带来了困难。明代被视作中国历史上“宦祸”最严重的几个朝代之一,宦官“擅权”,必有其制度作保证;即便权自“干窃”而来,既然攫住不还,也必以制度固定之。王天有在《有关明史地位的四个问题》中,强调宦官的“衙门化”,使得“在皇帝之下实际形成了两套班底”,一为以内阁为代表的政府,一为以司礼监为代表的宦官。正因为“宦官在国家政权中的地位已相对稳定,成为国家权力机构的一个组成部分”,所以“明代官僚士大夫反对宦官者大有人在,但很少有反对宦官衙门的”。两者的关系是相互牵制的,所以“权阉”的出现往往“与皇权式微和弱势内阁有关”。
究竟该怎么看宦权、皇权、相权三者的复杂关系
朱元璋废相,是皇权强化的最主要证据。有关宦官专权的种种阐述,均离不开两个问题:一是废相与相权,二是皇权的集中与分散(或延伸)。如黄宗羲所云:“彼宫奴者,见宰相之政事坠地不收,从而设为科条,增其职掌,生杀予夺出自宰相者,次第而尽归焉。”(《明夷待访录・置相》)将“宦权”拿来与“相权”对比,这也决定了,“宦权”常被简化为“中官首脑衙门――司礼监”的权力,而不是整个宦官组织所拥有的各项职权。事实上,“宦权”经常只在讨论明代中枢机构的运作时,将其放到与“皇权”、“相权”的相互关系之中进行解读。这恐怕是需要首先“正名”的。
明代罢相不置,“相权”到哪里去了?有人说阁臣“无相之名,居相之实”,是事实上的宰相。但“阁权”与传统的“相权”是极不相称的,因此有人认为,皇帝、阁部各揽去一部分相权,司礼监也收揽了一部分;甚至有道:“只有司礼监才是明代中枢权力之所在”。多数论述认为,明代仍然存在“相权”,这一权力由内阁与司礼监分享,所谓“相权一分为二”,形成一种“双体相制”,或“二元制”、“双轨制”,“监、阁共理朝政”。如欧阳琛所阐释的,“司礼监的权力,实质上是皇权的一部分,或皇权的化身”。李洵强调了“皇权”的积极性,即“司礼监与内阁同是皇权的附属物,皇权紧紧控制着这两个机构的权力,始终保持着皇权的独断或独裁性,防止二者任何一方的权力超过皇权。”关于“三权”关系大体形成这样一种论述格局:明代皇帝既散相权,令各部分掌,又夺相权,君行臣职。但君不可无相,后乃有内阁之设,内阁从皇帝那里争回些,宦官再从皇帝那里窃取些,于是三者共同据有权力结构的最上层。
以上关于宦权(司礼监权力)的论述,实际上正是将“宦官制度”定位为“皇帝制度”从属物的一种反映。这种观点不认同宦官权力的合法性,所谓“宦权”,只是假窃自“皇权”;将宦官权势的扩张,阐释为皇权的“延伸”或“分散”。
但是,既然宦官长期地、习惯地,并且在各权利关系事实认可的条件下享有一种权力――不管是否从“皇权”窃取而来,都应当视作合法。如果“宦权”皆属窃攘,那么洪武、永乐时期的宦权从何而来?如果宦权的来源仅仅是“私窃”,那它将异常地不稳定,随着“失窃者”――皇帝――之贤否而变动;但不稳定性并非明中期以后宦权的特点。而且,“窃取说”也不能涵盖所有的宦权。明代宦官参与庶政的范围是非常广泛的,比如说尚膳监督理光禄寺、尚宝监用印、印绶监理黄等具体事务,是否也是皇权遗落的片段?显然,用分割所谓“皇权”来解释宦官事实上拥有的政治权利,是说不通的。
●究竟该怎样评价宦官及明代的“宦祸”
对宦官的恶评是与其“专权乱政”相因应的,许多研究正从其生理缺陷上寻找原因。如山昌岭、张安福《宦官专权原因的社会心理学分析》在分析“宦官专权必然性”时说:“(宦官专权的)原动力来自宦官特殊的心理机制,以及由此而导致的心理变态”。作者引用弗洛伊德的理论,认定宦官心理的变态来自“阉割焦虑”,以致形成“畸形的人格”;又引用“现代政治心理学理论”,认为宦官的自卑情结必然促使他追求“过度补偿”。
心理分析作为一门科学,必有严谨的方法。而许多针对宦官心理的“分析”,既不拿一个“病人”细加“诊断”,也不提供一个群体(各个阶层的、“好”或“坏”的宦官)作量的保证,辄径开出“变态”的脉方。鲁迅说:“中国历代的宦官,那冷酷险狠,都超出常人许多倍。”(《坟・寡妇主义》)文学家言尽可恣笔张大,而学术则不可不谨严。在讨论宦官“变态”问题时,不应忘记此类人中亦有以“我形虽废,自有不废者存”的,宦官中并非没有“珠玑”(刘宝石《明代宦官中的珠玑》);“宦官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并不都是恶劣的”(赵兴元《从明代成化年间宦官的活动看宦官评价》)。
对宦官的评价,在话语上常处于一个矛盾的境地。“变态”与否,在研究中也颇有因人而异的倾向,比如从来就没人说郑和“变态”“焦虑”的。但研究者不能不注意到,在朝代的前期,政治较清明时,宦官多贤,至末世,则贤者尤难得。至此,心理学似乎失效了。作为一个群体,宦官的行为也是逃不脱社会的特定规范和影响的,并不简单是个心理问题。
明清易鼎未久,即有“明不亡流贼,亡于宦官”之说;更有人将明朝称为“历史上最大的太监帝国”。对明代“宦祸”的评价,王天有认为:明朝268年,宦官“专权”不过20几年时间,将明代政治概指为“宦官政治”或“特务政治”,显然是不合适的。
(作者胡丹单位:北京大学历史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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