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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凤凰网 当时,清朝政府财政拮据,道光总的来说是希望避免战争,但先决条件必须是英人愿意“就抚”,而且必须对朝廷“恭顺”。如果林则徐的奏报属实,自然以安抚为上策。所以,道光于七月十二日连发两道上谕,一道谕旨是令伊里布到浙江密查英人启衅根由,据实奏闻;另一道谕旨是令琦善,如该夷船驶至海口,果无桀骜情形,不必遽行开枪开炮。倘有投递禀帖情事,无论夷字、汉字,即将原禀进呈。”(道光二十年七月十二日上谕。)对于英人到天津投递禀帖,道光原是坚持旧制,“断不能据情转奏”,现在则改为“即将原禀进呈”,其用意显然是想直接了解英人北上的真实企图及其对朝廷的态度。
七月十四日英船到了大沽口,琦善派委游击罗应鳌前往询问,回报是:英人“只谓迭遭广东攻击,负屈之由,无以上达天听,恳求转奏”。(道光二十年七月十四日琦善奏折。)于是,琦善接受英国照会,并迅速转呈道光,照会开头写道:“兹因官宪扰害本国住在中国之民人,及该官宪亵渎大英国家威仪,是以大英国主调派水陆军师,前往中国海境,求讨皇帝昭雪伸冤。”(道光二十年七月二十四日琦善奏折附件。)
显而易见,英国的照会是颠倒是非,为其侵略罪行辩护。但“乞恩通商”,“求讨皇帝昭雪”,情词“恭顺”,在道光看来,这是英夷“就抚”的表示。于是,道光于七月二十三日发布上谕说:“大皇帝统驭寰瀛,薄海内外,无不一视同仁。凡外藩之来中国贸易者,稍有冤抑,立即查明惩办。上年林则徐等查禁烟土,未能仰体大公至正之意,以致受人欺朦,措置失当。兹所求昭雪之冤,大皇帝早有所闻,必当逐细查明,重治其罪。现已派钦差大臣驰至广东,秉公查办,定能代伸冤抑。该统帅懿律等,著即返棹南还,听候办理可也。”(道光二十年七月二十三日上谕。)
在另一道上渝中,道光指示琦善:“所求昭雪冤抑一节,自应逐加访察,处处得实,方足以折服其心……俾该夷等咸知天朝大公至正,无稍回护,庶不敢借口申冤,狡焉思逞也。”中英两国大沽会谈之后,英人因士兵生病者多,另外气候转凉,不宜在华北进行军事行动等原因,英国舰队全数起碇南下,此举给清政府造成一种错觉,认为抚夷已经成功。所以,道光说琦善的谈判是“片言片纸,远胜十万之师。”(道光二十年九月初九日伊里布奏折之朱批。)九月初三日,道光下令把林、邓二人撤职,派琦善为钦差大臣前去广东查办。
九月初四日道光接到山东巡抚托浑布的奏折。托浑布奏报了英舰于八月二十二、三等日路过登州的情况:登州知府在沿海各口岸巡防,“□见驶近内洋口岸各船,遍插五色旌旗,鼓乐大作,夷众数百人,一齐出舱,向岸罗拜,旋即开帆南驶。一时文武官弁及军吏士民,万目环观,咸谓英人如此恭顺,实出意料之外。同声欣忭,欢惬非常。”(道光二十年八月二十八日托浑布奏折。)
同时托浑布还奏报了派人赴英船探询情形:“该夷人义律,吗□□等接见时,甚为恭敬,声言:“伊等此来,志在乞恩,今下情幸蒙大皇帝鉴察,钦差赴广东查办,不胜感激,断不敢在途滋扰,”(道光二十年八月二十八日托浑布奏片。)
托浑布所奏报的上述情况是真是假,暂置勿论。但却使道光确认抚夷是有把握的。随即指示盛京将军耆英、署两江总督裕谦及广东巡抚怡良:“该夷情形极为恭顺,英夷船只现俱起碇南旋,恐沿海将军督抚等不知现在情形……著详加酌核,将前调防守各官兵,分别应留应撤,妥为办理。”(道光二十年九月初四日上谕。)同一天,闽浙总督邓廷桢奏报闽省水勇八百名由陆路赴浙片到京,道光又指示,现已议抚,福建团练水勇应分别撤留,以节糜费。
至此,道光对英政策已经由主剿转为主抚。此时的“抚”虽是一种退让,具有软弱妥协的一面,但和我们现在所说的“投降”则完全是不同的概念。因为道光对于英国照会中所提出的种种侵略要求均表示拒绝,如英人提出割让海岛以为该国贸易之地,道光明确指出:“断不能另辟一境,致坏成规。”关于行商的积欠,道光认为:“亦应自为清理,朝廷何能过问”。
至于烟价问题,他的态度也是坚决的:“著谕以当日呈缴之烟原系违禁之件,早经眼同烧毁,既已呈缴于前,即不得索价于后。”(道光二十年七月二十三日上谕。)甚至英人提出的让清廷钦差大臣赴英船面会定议,道光亦以“有损体制”而加以否决。由此可见,此时的所谓“抚”,仍然是以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要求英人臣服天朝,保持鸦片战争以前中英关系的格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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