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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學] 《通典》“边防典”证误(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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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滿茶半 發表於 2011-8-17 09:0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来源: 中华文史网
卷一九五《北狄》二“匈奴”下(5334)
  呼韩邪单于自款五原塞,愿朝。甘露三年正月,汉遣车骑都尉韩昌迎,发所过七郡郡二千骑,为陈道上。单于正月朝天子于甘泉宫……
  “甘露三年正月”下杜佑注称“会正月朔之朝贺也”。按,单于既是参加正月朔日朝会,则三年正月遣韩昌迎单于,与下文“单于正月朝天子于甘泉宫”时序不合。《汉书》卷九四下《匈奴传》载:“明年,呼韩邪单于款五原塞,愿朝三年正月。汉遣车骑都尉韩昌迎,发过所七郡郡二千骑,为陈道上。单于正月朝天子于甘泉宫……”本卷下文“成帝河平元年,复株累若L单于遣右皋林王伊邪莫演等奉献朝正月”,“哀帝建平四年,乌珠留若L单于上书愿朝五年”,文例同此。当从《汉书》断句,本条“愿朝”下应去句号,“正月”下逗号应作句号。又“所过”,《汉书》作“过所”,此存疑。
卷一九五《北狄》二“匈奴”下(5335)
  元帝初,郅支单于自以道远,又怨汉拥护呼韩邪,遣使上书求侍子。汉遣谷吉送之,郅支杀吉。明年,呼韩邪强盛,北庭人众稍稍归之,国中遂定。
  《汉书》卷九四下《匈奴传》载:“元帝初即位……邪支单于自以道远,又怨汉拥护呼韩邪,遣使上书求侍子。汉遣谷吉送之,郅支杀吉。汉不知吉音问……明年,汉遣车骑都尉韩昌、光禄大夫张猛送呼韩邪单于侍子,求问吉等……其后呼韩邪竟北归庭,人众稍稍归之,国中遂定。”《通典》本文删节《汉书》而成。“明年”者,是指韩昌等人出使匈奴的时间,并非“明年,呼韩邪强盛”,杜佑删略原文时误留“明年”,致文义失当。又“竟北归庭,人众稍稍归之”,《通典》删节作“”北庭人众稍稍归之“,亦嫌不妥。
卷一九五《北狄》二“匈奴”下(5344)
  莽遣歙、歙弟飒使匈奴,贺单于初立,赐黄金被缯帛,罢将率屯兵,但置游击都尉。
  “黄金被缯帛”,《汉书》卷九四下《匈奴传》“被”上有“衣”字,《太平寰宇记》卷一九一正作“黄金、衣被、缯帛”,《通典》夺“衣”字。
卷一九五《北狄》二“匈奴”下(5344)
  汉兴,忠言嘉谋之臣曷尝不运筹策相与争论于庙堂之上乎?然总其要归,两科而已。缙绅之儒则守和亲,介僦士则言征伐,皆偏见一时之利害,未究匈奴之终始也。
  “然总其要归,两科而已”《汉书》卷九四下《匈奴传》“归”字从下文,疑点校本断句误。
卷一九五《北狄》二“南匈奴”(5353)
  桓帝建和初,伊陵尸逐就单于立,至延熹九年,诸部并叛,寇缘边九郡,以张奂为北中郎将讨之,悉降。
  《后汉书》卷八九《南匈奴传》:“伊陵尸逐就单于居车儿,建和元年立。至永寿元年……延熹元年,南单于诸部并叛,遂与乌桓、鲜卑寇缘边九郡,以张奂为北中郎将讨之,单于诸部悉降。”《后汉书》卷六五《张奂传》亦称:“延熹元年,鲜卑寇边,奂率南单于击之,斩首数百级。”《资治通鉴》卷五四亦张奂击南单于诸部事于延熹元年下。《通典》“九年”当为“元年”之误。又,点校本“校勘记”称:“桓帝建和初伊陵尸逐就单于立至延熹九年诸部并叛,原讹作‘桓帝延熹初伊陵尸逐就单于立诸部并叛’,据《太平寰宇记》卷一九二改补。按,伊陵尸逐就单于立,与诸部并叛,两事相距十三年,不得混书。”“校勘记”指出《通典》二事并书,是;但以诸部叛在延熹九年,则从《寰宇记》误。又,自建和元年至元熹九年为十九年,非十三年。
卷一九六《北狄》三“乌桓”(5366)
  其土地宜]及东墙,东墙似蓬草,实如]子,至十月而熟,能作白酒,而不知作曲,曲米常仰中国。
  《三国志》卷三○《魏书・乌丸传》裴注引《魏书》称:“地宜青]、东墙,东墙似蓬草,实如葵子,至十月熟。能作白酒,而不知作曲b。米常仰中国。”《通典》后“曲”字当为衍文,“而不知作曲”下应施句号。《太平寰宇记》卷一九二正作“能作白酒,而不知作曲。米常仰中国”。
卷一九六《北狄》三“轲比能”(5371)
  其后幽州刺史王雄遣勇士韩龙刺杀比能,更立其弟素利、弥加、厥机皆为大人,在辽西、右北平、渔阳塞外,道远初不为边患,其种众多于比能也。
  据标点,则素利等三人为轲比能之弟。但何以同为兄弟,而素利等“其种众多于比能”,殊不可解。据《三国志》卷三○《魏书・鲜卑传》载:“(王)雄遣勇士韩龙刺杀比能,更立其弟。素利、弥加、厥机皆为大人,在辽西、右北平、渔阳塞外,道远初不为边患,然其种众多于比能。”素利等人亦为东部鲜卑大人,并非轲比能之弟。点校本《三国志》自“素利”以下起另段,是。《通典》断句误,“更立其弟”后应施句号。
卷一九六《北狄》三“蠕蠕”(5379)
  献文帝皇兴中,其主予成犯塞,征南将军刁雍上表曰……
  以下为请缘六北筑长城表文。按,《魏书》卷五四《高闾传》详载表文,据《魏书》,此表为高闾所上,与刁雍无涉。《北史》卷三四《高闾传》同。《魏书》本卷“校勘记”称,《通典》误作刁雍表,是。《太平寰宇记》卷一九三从《通典》误。
卷一九七《北狄》四“突厥”上(5401)
  后魏太武灭沮渠氏,阿史那以五百家奔蠕蠕,代居金山,状如兜鍪,俗呼兜鍪为“突厥”,因以为号。
  按,“状如兜鍪”与上文“代居金山”不属。《隋书》卷八四《突厥传》作“世居金山,工于铁作。金山状如兜鍪”,《通典》当涉“金山”重出,误夺“工于铁作金山”六字。《北史》卷九九《突厥传》亦载“世居金山之阳,为蠕蠕铁工。金山形似兜鍪”,可证。
卷一九七《北狄》四“突厥”上(5404)
  有死者,停尸于帐,子孙及诸亲属男女,各杀羊马,陈于帐前,以刀面且哭,血泪俱流,如此者七度,乃止。春夏死者候草木落,秋冬死者候华叶茂,然后始坎而瘗之。
  据此,则春夏死者须待至秋日始可下葬,秋冬死者则延至春天。按,《北史》卷九九《突厥传》:“死者,停尸于帐,子孙及亲属男女各杀羊、马,陈于帐前祭之,v帐走马七匝,诣帐门以刀面且哭,血泪俱流,如此者七度乃止。择日,取亡者所乘马及经服用之物,并尸俱焚之,收其余灰,待时而葬。春夏死者,候草木黄落;秋冬死者,候华茂,然后坎而瘗之。” 《周书》卷五○《突厥传》、《隋书》卷八四《突厥传》略同《北史》。《通典》显然与《北史》同源,惟记载更为简略。据《北史》,死者焚而收灰,“待时而葬”,《通典》删去“择日,取亡者所乘马及经服用之物,并尸俱焚之,收其余灰,待时而葬”一节,致生歧义。
卷一九七《北狄》四“突厥”上(5408)
  咄初为莫贺咄设,牙直五原之北。时薛举犹据陇右,遣其将宗罗T攻陷平凉郡,北与颉利结连。高祖遣光禄卿宇文歆赍金帛以赂颉利,歆说之,令与薛举绝。初,隋五原太守张长逊因乱以其所部五城隶于突厥,歆又说颉利遣长逊入朝,以五原地归于我。颉利并从之,因发突厥兵及长逊之众,并会于太宗军所。
  《旧唐书》卷一九四上《突厥传》略同。《新唐书》卷二一五上《突厥传》亦载此事称:“颉利始为莫贺咄设,牙直五原北。薛举陷平凉,与连和,帝患之,遣光禄卿宇文歆赂颉利,使与举绝;隋五原太守张长逊以所部五城附虏,歆并说还五原地。皆见听,且发兵举长逊所部会秦王军。太子建成议废丰州,并割榆中地。于是处罗子郁射设以所部万帐入处河南,以灵州为塞。”较《通典》、《旧唐书》多出割弃丰州、榆中地事。按,丰州即五原郡,既然定宇文歆已说服突厥“还五原地”,则唐朝何以又在同时废弃丰州呢?于理不通。又,五原在灵州以北六百里,唐朝既然已收回五原,则北方边界怎么又会到了灵州呢?也无法解释。《册府》卷九七○(宋本)亦载“唐高祖武德初,以丰州绝远,先属突厥,交相往来,吏不能禁,隐太子建成议废丰州,拔其城郭,权徙百姓,寄居于灵州,割并[并割]五原、榆中之地。于是突厥遣处罗之子都射设率所部万余家入处河南之地,以灵州为境。”[12]唐朝在与西秦决战前夕,派遣宇文歆与突厥议和,唐朝割弃丰州(五原)、榆中之地,以换取突厥的支援;突厥万余家由此入居河南之地,与唐朝以灵州为界。《新唐书》“歆并说还五原地”,误。《通典》、《旧唐书》称“以五原地归于我”,当承同一史源误。
卷一九七《北狄》四“突厥”上(5409)
  颉利率万余骑奄至城西,乘高而阵,将士大骇。太宗乃亲率百骑驰诣虏阵,告之曰……太宗又前,令骑告突利曰:“尔往与我盟,急难相救。尔今将兵来,何无香火之情也?亦宜早出,一决胜负。”
  《旧唐书》卷一九四上《突厥传》同。按,《册府》卷一九亦载此事,经比较可知,《册府》与《通典》、《旧唐书》同源,惟内容远多于二书。《通典》、《旧唐书》“太宗又前,令骑告突利曰”,《册府》作“帝又令前骑告突利曰”。按,《旧唐书》下文称“太宗前,将渡沟水,颉利见太宗轻出,又闻香火之言,乃阴猜突利……”,则此前太宗并未“前”出,《通典》、《旧唐书》“又前令”,当为“又令前”之误。
卷一九七《北狄》四“突厥”上(5409)
  八年七月,颉利领十余万骑,大掠朔州,又袭将军张瑾于太原,瑾全军没,脱身奔于李靖。
  《旧唐书》卷一九四上《突厥传》略同。按,《旧唐书》卷一《高祖纪》武德八年“八月,并州道总管张公谨与突厥战于太谷,王师败绩,中书令温彦博没于贼。”“太原”作“太谷”。《旧唐书》卷六七《李靖传》:“八年,突厥寇太原,以靖为行军总管,统江淮兵一万,与张瑾屯太谷。时诸军不利,靖众独全。”《旧唐书》卷六一《温彦博传》亦载:“其年,突厥入寇,命右卫大将军张瑾为并州道行军总管出拒之,以彦博为行军长史。与虏战于太谷,军败,彦博没于虏庭。”《通鉴》卷一九一亦作“太谷”,《通典》、《旧唐书》“太原”当为“太谷”之误。
卷一九七《北狄》四“突厥”上(5410)
  颉利见军容大盛,又知思力就拘,由是大惧。太宗独与颉利临水交言,麾诸军却而阵焉。萧r以轻敌固谏于马前,上曰:“吾已筹之矣,突厥所以扫其境内,直入渭滨,应是闻我国家初有内难,我新登九五,将谓不敢拒之。今若闭门,虏必大掠,强弱之势,在今一策。我故独出,一以示轻之,又曜军容,使知必战。事出不意,乘其不图,虏入既深,理当自惧。与战则必克,与和则必固,制服北狄,自兹始矣。”
  太宗谓突厥趁唐朝内难入侵,估计唐朝不敢拒战,自己单骑应对,既可表示唐朝不惧突厥,又可收到出其不意的奇效。此“乘其不图”与上下文意不契。《旧唐书》卷一九四上《突厥传》、《册府》卷四四、卷九九一俱作“乖其本图”,《新唐书》卷二一五上《突厥传》作“不意我能沮其始谋”,正同此意。《通典》当涉形近误“乖”为“乘”,误“本”为“不”。
  又,《通典》“校勘记”称:“乘其不图,《旧唐书・突厥传》上(五一五七页)、《太平寰宇记》卷一九五作‘乘其本图’。”今按,查《太平寰宇记》与《旧唐书》俱作“乖其本图”,“校勘记”或是排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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