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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學] 论博学鸿儒纂修《明史》(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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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人 發表於 2011-6-22 08:5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来源: 博览群书
三、 重视考证之时代史学特征

  鸿儒欲修成天下公书、一代信史,必须核清事实、秉笔直书。潘耒受到其兄潘力田、业师顾炎武的影响,尤其重视考核史实。他提出对于所利用的史籍、资料要加以考证、辨定是非、核其虚实,参酌众说;对于“建文出亡”一事所涉及的史料《从亡录》反复申说,一一辨驳可疑之说。许多馆臣都很谨慎,不轻下断言,以疑存疑。毛奇龄在史馆时曾起草四川成都府郫县知县赵嘉炜死事一传,已上交验收,一年后,他发现该传有失实之处,经再三研勘,核实诸书,便上书总裁暂悬其事、以俟再考。  
  针对野史及《实录》的失实,博学鸿儒认真辨析;对明亡原因、大礼议等问题都深入思考和考证。可以说,博学鸿儒修史是在顾炎武、黄宗羲的史学思想指导下的实践,他们注重考证、注重真实、以疑存疑,将自明代中期以来的考据方法用于纂史实践,体现了由顾炎武向乾嘉史学过渡的特征。  
  
    四、《明史》初稿之独特价值
  
  康熙二十二年左右,十六朝纪传之稿基本完成,次递上呈史馆;史志则脱稿较晚。鸿儒修史主要集中在康熙二十九年之前,尤其是十九年至二十四年之间。鸿儒所纂应为《明史》初稿。鸿儒所完成的初稿,应该说是后来几稿的基础。万事开头难,鸿儒史臣在《明史》材料的全面搜集、编纂体例的初步设定、材料的考核等方面做了大量艰苦而富于创新的工作,后来的修改者都是在此基础上增写论赞、论定是非、分合传目、删改传文、润色词章的。应该说,鸿儒所纂《明史》初稿在最终的《明史》中的分量不轻。
  鸿儒史官在史学思想上,具有以往封建史家所固有的纲常伦理道德规范,讲究编史的“道法”,看重“春秋大义”,这使他们有公正平实的史观;在思想感情上,他们和遗民史家走得很近,具有一定的史学经世的意识,对于可能影射明清易代的诸多问题具有敢于揭示历史真实的良知。从史家观点立场、思想感情上来说,鸿儒史臣是清初遗民史家与正统《明史》纂修官之间的过渡,《明史》初稿也就具有了独特的价值。不过,鸿儒史臣也有很多无奈,笔柄最终控制权不在他们手中。除开文字狱的阴霾对清初史学所产生的消极影响外,康熙帝通过对封建史学思想的采用和改造,形成了清朝的史学“公论”,淡化了人们的故国之思。清初遗民史臣的那种经世史学思想逐步消失,从鸿儒史臣的原稿与后来的《明史》稿对比中,可以清楚地窥见其中的变化。(作者:赖玉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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