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中华文史网 (五)“千古铁律”与“囚徒困境”
所谓“囚徒困境”是说:一同犯罪的两个囚徒被分别审讯,如果他们都不招供则可以无罪释放;如果只有一人招供则都会被判有罪,但招供之人会减刑。由于缺乏信任,两人都怕对方会出卖自己,所以全都招认,结果都被判有罪且无人减刑。
专制政体之下的最高权力集团内部的关系与“囚徒困境”有相似之处。
就拿皇帝与太子的关系来说。皇帝的权利是:他的权威不受太子侵犯;他的义务是:协助太子继承君权。太子的权利是:继承皇帝的权力;他的义务是:不能对皇帝的权威构成威胁。表面上看起来简简单单、清清楚楚的关系,实际上却一点也不清楚,一点也不简单。罪魁祸首就是不受制约的专制君权。因为太子即使已经以嫡长子的身份被正式册封并诏告天下,也并不能得到踏踏实实的“法律保护”,在为所欲为的专制君权的阴影下,太子充其量只是王位继承的第一人选(请注意还不是君权继承的第一人选),即使他的所作所为完全正当,他也随时面临被不正当废黜的危险。皇帝虽然大权在握,且受到“皇帝权威神圣不可侵犯”的“宪法保护”,但也不敢掉以轻心,生怕太子会等不及提前夺位。
“人治”社会的最大缺陷在这里暴露无疑――太子是继续做太子还是立刻做皇帝,皇帝是接着做皇帝还是被赶下台或丢了命,全靠自己的势力大小,至于手下人的效忠是否可靠,人心隔肚皮,谁也不敢打保票。于是乎,保护自己的法律明明就摆在那里,大家却都没有安全感,都在互相提防,一有风吹草动就图穷匕现。试问这样的“法律”跟废纸有什么区别?以现代社会的标准来看,根本就不配称“法律”二字!
“千古铁律”之所以变成一只“纸老虎”,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专制政体不能保证相关人员的安全,不论自己的所作所为多么符合共同利益和法律要求,都不能保证对方不伤害自己,唯一能做的或许就只有先下手为强了。
(六)真正的“千古铁律”
“法”与“违法”,就如同“光”与“影”,因此不管什么社会,完全杜绝“违法”之事都是不可能的。但为什么(就长期趋势而言)法治社会就能做到令行禁止,违法者寥寥可数,人治社会却有法不依,违法者多如牛毛呢?
原来法治社会的不法之徒之所以敢铤而走险,赌的就是不会被曝光,甚至可以说首先是怕曝光,一怕所做之事曝光,二怕自己行踪曝光,其次才是怕惩罚;没有人敢做肯定要曝光的不法之事,因为一旦曝光没有人能逃脱惩罚。而人治社会的违法者主要不是怕曝光,他们怕的是手中无权,他们知道只要掌握了权力,尤其是最高权力,就能逃避一切惩罚,所以才会肆无忌惮。就以君权继承而论,唐太宗李世民杀兄屠弟逼父篡位,所犯之事最为大逆不道,但是他受到惩罚了吗?不但生前没有,就是身后还获得了“中国最杰出皇帝”的美誉。
历史反复展现出一个铁的事实:在争夺权力的过程中,没有什么对与错,更没有什么“法”与“不法”,只要你成功了,掌权了,你就是对的,这就是人治社会真正没有被违背过的“千古铁律”――成者王侯败者贼!
而由专制君主们颁布的法律,就如同一个大贼在警告别人:“不准你们做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