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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社会科学网 边境不保直接危及到朱明王朝的江山永固,连不关心政事的穆宗皇帝也不免发一些焦虑不安的怨言,隆庆二年春,他们至天寿山时就说:“始知边镇去京师切近如此……今边事久坏无为,朕实心。”[(26)]的确,边防问题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由于朝廷上下一致重视,主政大臣厉行整饬,隆庆初年的局势很快有了起色,综合这一时期就整顿边防采取的措施,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首先对守边将领进行大撤换,改变军队委靡不振的作风,使有才能的将领得以施展。隆庆元年,京师刚刚解除戒严,朝廷立即着手根据在战争中的表现进行赏罚。“逮山西巡抚王维络、总兵官申维岳,苏镇巡抚耿随卿、总兵官李世忠等下狱”,原因是“石州之役,维洛守代州不出,维岳亦畏不敢前,随卿以杀平民充首级,世忠坐援永平不力”[(27)]他们分别被处以死刑或者削官发配,一次之中处罚如此多的地方高级军事长官,充分表示了朝廷整顿军队的决心,其目的也在于杀一敬百,使诸边守将不敢松懈防务。在严惩的同时,一些治军有方的将领逐步提拔到更重要的位置上,王崇古即是其中之一,他由宁夏巡抚升任兵部待郎,总督陕西、延宁、甘肃军务,专抗河套的蒙古军队,后来的事实证明在处理与俺答汗关系时,王崇古的才智远见发挥不可轻估的作用。在提拔武将的同时,隆庆朝一个尤值赞许的法是授与了武将在其防区范围内决断军务大事的权力,朝廷对他们的牵制也较少。史载“王“崇古奏给四镇旗牌,抚臣得用军法以督战,又指画地图,分授诸大将。”[(28)]隆庆二年五月,为强化苏镇方面的防御,在浙闽地区抗倭有功的戚继充彼调任都督同知,“总理苏州、昌平、保定三镇练兵事,自总兵以下悉听节制。”[(29)]通过整顿,从将领到士兵,整个明军临阵畏缩不前的风气大大得以扭转,入犯的蒙古军队遇到坚决抵抗,损伤颇多。隆庆二年十一月,宣府总兵官马芳袭俺答于塞外,两次打败敌军;三年春,“俺答犯弘赐堡,大同总兵官赵岢击却之”,夏四月,“总兵官雷龙袭套寇于塞外,败之”,四年四月,“俺答寇大同、宣府、遂及山西、官军拒却之。”[(30)]虽说在军事上击败俺答完全消弥边患还不可能,但明军的抵御和出击很大程度上打击了蒙古贵州们的嚣张气焰,为和解创造了条件。(2)抓住和解的有利时机,促成北方形势的大转变。隆庆朝臣上下在关键时刻善于审时度势,充分体现了政治家的战略眼光。隆庆四年十月,俺答汗之孙把汉那吉因祖父夺妻负气向明军投降。消息传至朝廷,引起了激烈争论。受降将领方逢时、王崇古上疏力陈这正是打破双方军事对崎的困境,结束连年战争赢得与鞑靼部的和解的好机会,而“御史饶仁侃、武尚胜,叶梦熊皆言敌情叵测”[(31)]兵部尚书郭乾不能决。当时主政的高拱、张居正力排众议,支持王崇古的建议,十二月明廷派使者护送把汉那吉回蒙古,“俺答迎于河上,祖孙呜呜相劳苦”。[(32)]随后俺答即派人向明致谢,表示“愿世为外臣,贡方物。”[(33)]这就是史家盛誉的“俺答封贡。”从此明蒙边境的形势从战乱对立转入和平互市,俺答封贡开启了一个新的时代。当然实现这个转折也与双方本身就存在和解需要分不开。紧接着隆庆五年二月,王崇古又上《确议封贡事宜疏》,提出具体处理封贡,互市八条建议。俺答受封为顺义王,其仑诸首领也随之纷纷受封为都督同知、指挥同知、千户百户。蒙古诸部“事朝廷甚谨,部下率有掠夺边民者,必罚治之”[(34)]从此“西塞以宁”,“数千里军民乐业,不用兵革,岁省费什七”,[(35)]明军因此每年节省下的军费达到六十余万,一定程度上也缓解了朝廷的财政负担,为集中精力着手国内改革创造了条件。(3)重用戚继光及“戚家军”使苏镇方面的防御体系大有起色。戚继光是明代著名的军事家,在嘉靖中后期的抗倭斗争中声名鹊起。为加强北方防线东段的实力,他于隆庆二年调任苏镇。戚继光熟谙治军统军之术,到北方后他创造了马、步、车相结合的战术,“节制精明,器械犀利”使“苏门军客”超过了其它边镇;为加强防御他下令增筑空心敌台,到隆庆五年,台功成,自居庸关至山海关”二千里声势联接,精坚雄壮”,[(37)]使以经敌兵数犯的苏镇在十几年中“边备修饬,苏门宴然,继之者踵其法,数十年得无事”。[(38)]戚继光军事成就的取得主要得力于他所创建的“戚家军”,早在嘉靖三十五年,戚继光在浙东组织抗击倭寇,有感于“卫所军久不习战”[(39)]他决定在“俗称悍”的义乌招募农民、矿夫、训练组织一支新军。“戚家军”的出现反映出明代卫所制度破坏后军制方面已悄然发生变革。明代分设五军都督府(训练卫所军)和兵部(负责调遣军队),每有战事,皇帝从兵部调将统率卫所军,战争结束卫所军又各归其位,将领则把帅印交回皇帝手中。这样的目的在于使得将不领兵,防止武将权势过大拥兵自重。但是,戚家军”在实质上却是一种“家兵”形式,兵士由将领自己训练,它直接听命于戚继光而不是朝廷。隆庆三年,戚继光到苏镇不久就以北军涣散需要用南军作榜样整顿军风,训练北军唯军令是命的理由要求调原“戚家军”到北方,对此隆庆朝廷几乎没经过什么争论就同意了,从而在事实上进一步承认了“戚家军”的领导者是戚继光个人。当然容许这种改革的存在也反映出明王朝军事实力正一步步衰弱,不得不倚助于某些军事将领个人的力量,“戚家军”实际上是明中后期诸“家军”的典型代表。
隆庆朝整顿边防的成果与它历时的时间相比,简直可称为是“神速”奇效了。短短的五年中,我们不能认为明军的实力已发生了突飞猛进的提高,事实上没有体制,财政等诸方面发生根本性变化,这也是不可能实现的。那么成就何以得来?我认为关键在于隆庆时期有了一批重视边防,务实的政治家,又重用了当时最有才能的将领,上下合力才使边防危急及时得以解除。
四
明政府的财政从嘉靖朝就开始出现入不足出,“京边岁用,多者五百万,少者亦三百余万,岁入不能抵岁出之半”。[(40)]穆宗即位后,令户部盘查内库太仓存银出入数目,尚书马森在报告中讲道:“太仓见存银一百三十五万四千五百六十二两。岁支官军银一百三十五万有奇,边饷二百三十六万有奇,补发年例一百十二万有奇,通计所出须得银五百五十三万有奇。以今岁抵算,仅足三月。京仓见存粮六百七十八万三千一百五十一石,岁支官军月粮二百六十二万一千五百余石,遇闰又加二十二万余石,以今数抵算,仅足二年有余。”[(41)]可见当时的财政状况是不容乐观的,分析其中的原因大致有三条:一是庞大的军费,官费开支逐年累积成为沉重的负担;二是皇族宗室挥霍浪费不思节俭;三就是贵族地主隐瞒兼并的田地的现象愈演愈烈,使得“小民税存而产去,大户有田而无粮。”[(42)]国家赋税征收陷入极度混乱和不均的状态之中。应该说这些都已成为国家管理体制中的积弊,非短期的一举一动就可以革除。隆庆时期对此采取过一些改革措施,但实施中倍受阻挠,效果也十分有限,其中较有成效的还是赋役改革。
从明中叶开始,赋役改革就已经在局部地区进行过尝试,如江南、江西、山东等地。随着试行经验的不断积累,改革的重心逐渐集中到清丈土地,均平田粮和推行“一条鞭法”两点上,隆庆时期亦如此。据梁方仲先生所作《明代一条鞭法年表》统计,各地实行“条鞭法”在嘉靖一朝共三十六条,而隆庆六年时间就多达五十五条,反映出这一时期赋税改革在各地是紧锣密鼓,声势也大大超过前朝。见于《明通鉴》的就有以下几处:隆庆元年,庞尚鹏以御史巡抚浙江时,将前人施行的“十段锦法”予以改进,最后行一条鞭法;二年冬,江西刘光济请行一条鞭法;三年,海瑞巡抚应天十府,所至“力行清丈”,颁“一条鞭法”。隆庆时期的一条鞭法,在内容上已与后来张居正改革中在全国实旆的“一条鞭法”基本相同,原则上都是“总括一州县之赋役,置地什丁,丁粮毕输于官,一岁之役,官为俭募,力差则什工食之费,置为增减,银差则什其交纳之费,加以增耗,凡额办、派办、京库、岁需、与存留供亿诸费,以及土贡方物,悉年为一条,皆计亩一征银,折办于官”。[(42)]毫无疑问,新法采用征收银两代替原来的实物,力役,对商品经济已有所发展的地区具有一定推进作用。值得一提的是,隆庆时期众多地方官吏大行“一条鞭法”,新法走向成熟,完备奠定了必不可缺的基础。
五
《东西洋考》卷七《饷税考》载:“隆庆开元,福建巡抚御史涂泽民请开海禁,准贩东西二洋。”禁海一直是明王朝对外关系中一个既敏感又复杂的问题。从洪武时期朱元璋改行保守的外交路线,下令“禁濒海民不得私自出海”[(43)]以来既便是成祖积极经营与海外各国政府间往来的“弛禁”时期,民间的海上贸易也一直处于被压制的境地。从某种程度上而言是隆庆开禁宣布这一沿循了二百年的“祖制”正式退出历史舞台,同时又把禁而不止的私人海上贸易势力推向一个广阔、自由的活动天地。
隆庆开禁实际上是明廷中“禁海派”和“通海派”几十年论争的结果,到嘉靖期间它又与倭寇问题交织在一起,当时日本国内诸藩混战,无力组织到中国贸易的朝贡船,因此商人们只能“名虽称商,实为寇盗”。[(44)]而闽浙沿海地区的“奸商滑民”又“以财物役属勇悍倭奴自卫”私互市违禁器物,咸托官豪庇引,有司莫敢谁何。”[(45)]可见,之所以海禁愈严,贼伙愈盛”[(46)]在于“贼中皆华人,倭奴直十之一二”[(47)]实际上所谓的倭寇是以反抗明海禁政策要求自由开展私人贸易的中国沿海商民为主体。海禁既不能杜绝倭寇,反又招致沿海地区富商势家乃至以出海贸易为生的普通百姓转而为寇,其弊也不言自明,隆庆开禁实则是社会形势发展之必然。
民间的海上贸易获得了自由发展,迅速促进了沿海地区商品经济的繁荣,也带来了社会生活风俗文化诸方面的变化,这自是后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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