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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中華文史網 當把里耶秦簡與傳統書面文獻相對照後,不難發現其相符合者甚多。茲將具體情況列表如下(註:為了使表格內容更充實,這裡添加了雲夢秦簡的內容。雲夢秦簡與里耶秦簡的引文不一一列出,分別見【睡虎地秦墓竹簡】(中華書局,1978年)、【湖南龍山里耶戰國――秦漢古城一號井發掘簡報】(【文物】於2003年第1期)、【湘西里耶秦代簡牘選釋】(【中國歷史文物】2003年第1期)先期刊登37枚秦簡的釋文。):
里耶秦簡 雲夢秦簡 傳統文獻 備 注
守(J1[16]5正) 郡守[192] 【漢書・百官公卿表】:『郡守,秦官,掌治其
太守[262] 郡,秩二千石。有丞,邊郡又有長史,掌兵
馬,秩皆六百石。景帝中二年更名為太守。』
丞 關於郡丞的記載,雲夢秦簡中
J1[16]3 不曾提及。
尉(J1[9]1正) 【史記・秦始皇本紀】:『分天下以為三十六郡, 代理郡尉的可能稱為尉,郡
尉(J1[9]1背) 郡置守、尉、監。』【漢書・百官公卿表】:『郡 尉屬下的功曹簡稱為尉曹。 【後
尉曹(J1[16]3) 尉,秦官,掌佐守典武職甲卒,』【後漢書・百 漢書】中所記尉曹的職能和
官志】:『尉曹主卒徒轉運事』【後漢書・張T 里耶秦簡中所記相合。
傳】:『郡吏王青者……父隆,建武初為都尉
功曹,』【漢書・鮑宣傳】亦有都尉功曹。
司馬(J1[9]8背) 【史記・曹相國世家】:『西擊秦將楊熊軍於曲 據於豪亮考證,司馬的地位要
遇,破之,虜秦司馬及御史各一人。』 低於尉[7](p.103)。
縣嗇夫 縣嗇夫(15) 【管子・君臣上】:『吏嗇夫任事,人嗇夫任 雲夢秦簡整理小組認為縣嗇夫
(J1[16]5正) 教。』 就是縣的令丞,而里耶秦簡整
理者認為縣嗇夫指縣以下的機
構主管官吏。
縣守(J1[9]1背) 以往考古材料和文獻材料中不
曾見到
縣令 縣令(117) 【漢書・百官公卿表】:『縣令、長,
(J1[8]157正) 皆秦官,掌治其縣……皆有丞、尉,』
令史(J1[16]6背) 令史(40) 【史記・項羽本紀】:『陳嬰者,故東陽令史" 令史有屬官為令史掾。
令史掾 【史記・項羽本紀】集解引【漢儀注】:『令吏
(124) 曰令史,丞吏曰丞史。』【漢書・夏侯嬰傳】:
『高祖之初興徒屬欲攻沛也,嬰時以縣令史為
高祖使。』
丞(J1[16]6背) 縣丞(249) 【漢書・百官公卿表】:『縣令、長,皆秦官, 里耶秦簡中守丞,或為丞的
丞主(J1[9]984) 皆有丞尉』 另一別稱,或為代理縣丞。
尉(J1[8]133正) 縣尉(148) 【後漢書・百官志】:『縣萬戶以上為令,不滿 【後漢書・百官志】注引【漢書
屬尉(J1[16]5正) 為長。侯國為相。皆秦制也。丞各一人。尉 音義】曰:『正曰掾,副曰屬』
大縣二人,小縣一人。』 即里耶秦簡中屬尉可能是縣尉
的副手,這也正合秦制『尉大
縣二人,小縣一人』之說
少內(J1[16]8正) 縣少內(61) 王隆【漢官解詁】云:『小官嗇 少內守和少內的關係待考定。
少內守(J1[8]152正) 夫,各擅其職。謂倉庫、少內
嗇夫之屬,各自擅其條理所職
主。』
司空(J1[8]133正) 縣司空(148) 司空屬吏為佐、史。少內守、司空守,
司空主(J1[8]133背) 司空佐史(134) 里耶秦簡整理者認為是兼職。
司空守(J1[8]134正)
司馬(J1[8]134正) 縣司馬(132) 【漢書・高祖功臣侯表】:『以左
司馬令史(124) 司馬入漢』。
司馬令史掾
(124)
卒史(J1[16]5正) 據【漢書】所載,左右內史大 趙翼【陔余從考】卷二十六云:『秦漢
卒史(J1[16]5正) 行及郡守屬吏皆有卒史 時官吏攝事者皆曰假。』
獄卒史(J1[8]134正) 喜治獄鄢(7) 【漢書・路溫舒傳】:『求為獄小 金少英【秦官考】認為,『獄史、獄
獄史(J1[8]133正) 吏,因學律令,轉為獄史』【史 掾、獄吏實同官異稱』。但據路溫舒傳
記】正義引【楚漢春秋】云: 中所云,由獄史可轉為獄史,則金少
『東陽獄史陳嬰』。 英說似不確。
卒署(J1[9]1背) 署君子(148) 雲夢秦簡整理小組認為署是看守崗位。
署金布(J1[8]156) 署(148) 但結合里耶秦簡中的卒署,金布、主
署主責(J[9]1正) 債,此說恐不確。卒署,可能是與司
空職能相同的戍卒管理機構,署君子
為卒署的長官,屬下有金布、主債。
主戶(J1[8]155) 【後漢書・孟嘗傳】:『嘗少修操行, 主戶為縣屬吏,主管
仕郡為戶曹史』。 民戶籍薄,職能同戶曹。
田官守(J1[9]981正) 大田(29) 【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
『趙奢者,趙之田部吏也。』
倉主(J1[16]5背) 倉嗇夫(198) 【漢書・百官公卿表】『又郡國諸倉
倉佐(35) 農監、都永六十五官長丞皆屬焉。』
鄉嗇夫(J1[9]984背) 鄉主(260) 【漢書・百官公卿表】:『鄉有三 有學者認為鄉不存在嗇夫,里耶秦簡
鄉守(J1[16]9正) 老、有秩、嗇夫、游徼。三老 中鄉嗇夫證明【漢書・百官公卿表】所
鄉主(J1[16]9背) 掌教化。嗇夫職聽訟,收賦稅。 說無誤。
游徼徼循禁賊盜。』
里典(J1[8]157正) 典老(143) 【韓非子・外儲說右下】:『訾其 秦時里的長官,即非稱里正,又非稱
典(J1[8]157背) 里正與伍老,屯二甲。』【後漢 里魁,而稱為里典。並有佐官,下轄
里佐(J1[16]2) 書・百官志】:『里有里魁,民有 大約27戶民眾,由縣令、尉任免。
什伍』。
郵人(J1[8]154背) 以郵行(16) 【史記・留侯世家】索隱引【漢 秦時『以郵行』,既通過郵、亭機構,
書舊儀】曰:『五里一郵,郵人 由『五里一郵,郵人居間』的郵人專
居間,相去兩里半』。 遞信息不必由官府另外派人傳遞。里
耶秦簡中的郵人也證明了【漢舊儀】
關於郵的可信性。
求盜(J1[16]5背) 求盜(147) 【史記・高祖本紀】注引應劭曰:
憲盜(151) 『舊時亭有兩卒:其一為亭父,
害盜(150) 掌開閉掃降;一為求盜,掌逐
捕盜賊。』
通過以上表格,可知傳統文獻所記秦地方官吏大部分在秦簡中可找到其本官,或其屬官,或其本官屬官俱在。其名稱、內涵和功用都可得到不同程度的印證,儘管有些時候不完全相同。
其次,里耶秦簡還可補充訂正傳統文獻中秦地方官制記載之不足。
傳統文獻雖然比較全面系統,但缺誤也不少,前人已多有訂正,而新發現的里耶秦簡在這方面的功用更為突出。這裡僅舉幾例以資說明。
對太守何時出現問題的訂正。據【漢書・百官公卿表】所云,郡守是在『景帝中二年』更名太守。而里耶秦簡J1[16]1:『□洞庭泰守府,□時守府快以來』。洞庭為秦郡(註:里耶秦簡J1[9]8正:『越人戍洞庭郡』。),所以泰守,即是郡太守。里耶秦簡J1[16]5正:
『廿十七年二月丙子朔庚寅,洞庭守禮謂縣嗇夫卒吏嘉、卒史谷、屬尉……當坐者言名史泰守府。』
這都說明在秦始皇27年以前,在秦便已存在泰(太)守。這一職官名稱,只是到漢景帝中二年才最終將太守作為郡守的統一名稱,成為定製。
郡丞的問題。【史記・秦始皇本紀】:『分天下以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監。』在這裡司馬遷不曾提及郡丞的存在。而里耶秦簡J1[16]3:
『尉曹書二封,丞印。一封詣零陽,一封詣昆陽邑。九月已亥水下走印以』。可補【史記】不足。
郡司馬的問題。【漢書・百官公卿表】中不曾有郡司馬的記載,但里耶秦簡中則提供郡司馬的記載。里耶秦簡J1[9]8背:『嘉手。以洞庭司馬印行事。』不僅郡有屬官司馬,而且還有郡司空(註:趙平安【秦西漢誤釋未釋官印考】中有郡司空的秦封泥,載【歷史研究】1999年第1期。)。有力地駁斥個別學者提出的郡不存在司馬、司空的論說。
縣尉的問題。有學者認為:『秦本無縣尉,只有郡尉』[8](pp.162―164)。而雲夢秦簡中有:『縣尉時循視其攻(功)及所為,敢令為它事,使者皆貲二甲。』里耶秦簡J1[8]133正:『或沓:廿六年三月甲午,遷陵司空、尉乘口卒算簿。』里耶秦簡J1[8]157正:『卅二年正月戊寅朔甲午,啟陵鄉夫敢言之:成里典、啟陵郵人缺,除士五(伍)成里成,為典,為郵人。謁令、尉以從事,敢言之。』里耶秦簡J1[16]5背:
『三月丙辰,遷陵丞歐敢告尉,告鄉司空、倉主,前書已下,重聽書從事。』
而且里耶秦簡中不僅有縣尉的材料,更有屬尉。里耶秦簡J1[16]5正:
『洞庭守禮謂縣嗇夫卒史嘉、(假)卒史谷、屬尉』這就更加否定了其所主張的無縣尉論。
通過以上對里耶秦簡的分析,特別是從秦地方官制角度入手,可見以往對秦地方官制的認識並不深入,但隨着里耶秦簡的出土,必將為這一問題的研究帶來新契機。里耶秦簡的出土不僅可以對秦文獻數據有所補充,而且還可糾正秦地方官制中某些錯誤認識。研究秦地方官制,對於里耶秦簡的研究也有着重要意義。通過對秦官僚系統及其運行機制的深入了解,可以解決里耶秦簡研究過程中一些懸而未決或貌似解決了的問題,如為何里耶秦簡出土於窖井之中的問題,就可從秦地方政府的檔案文書廢棄制度的角度來分析。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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