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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华文史网 利国监所辖“三十六冶”中已经产生雇佣关系①。据苏轼所言,这36个民营铁冶作坊,各有百余名工人,已具手工工场气象;各冶炉主“藏镪巨万”,可见资本雄厚;政府关闭河北市场(“利国监铁不许入河北”),冶户皆有“失业之忧”;不久取消禁令,“使铁北行”,冶户“皆悦而听命”,可见这是商品生产,且已拥有区间市场。而总数达三四千名的冶铁工人多是“饥寒亡命、强力鸷忍之民”③,反映他们已经不同程度地脱离土地,而且多半已从政治统辖关系中游离出来。至少在受雇为工期间,无论对地主、对国家,均无人身依附关系之束缚,获得了“把自己的劳动力当作自己的商品来处分”③的权利。
二是川蜀地区民营卓筒井的兴起和雇佣工人的经济斗争。
北宋仁宗庆历年间(1041―1048年),首先出现在四川井研县的卓筒井,标志着钻井技术从大口浅井向小口深井的过渡。它在钻井工艺上,首创“冲击顿挫法”,由熟铁钢刃所制的“圜刃”应是世界上第一个深井钻头,开近代凿口钻井技术之先河;在井壁成型技术上,首创“套管隔水法”,所用竹制套管(此即卓筒井得名之由来,卓、竹,一音之转)显然是明清木制导管和近代铜制导管的前身;在取屑工艺上,首创“活门式扇泥筒”;在汲卤工艺上,有“无底而窍”的汲卤筒取代原先的皮囊,入水自开,出水即闭。这些重大创获从各方面奠定了近代深井钻探技术的基本原理,因而被科技史界誉为现代“石油钻井之父”④。
正因卓筒井从本质上刷新了大口浅井的陈旧技术,在开凿成本、卤水质量、生产效益等各方面都表现出极大的优越性,所以一经出现便迅速传播,短短二、三十年间就遍布于川南陵州、嘉州、荣州一带,“连溪接谷,灶居鳞次”,星罗棋布,数以千计。盐业史专家郭正忠先生依据神宗熙宁年间陵州知州文同的奏疏,证明四川井盐业中不仅同样存在着雇佣关系,而且还发生过为改善工作条件的经济斗争⑤。据文同奏疏所言,当时井研县即有百余家筒井作坊,每间作坊分别雇佣“四、五十人至三、二十人”,这数千工匠多数来自“他州别县”,已与土地脱离关系;其谋生方式是“佣身赁力”,即靠出卖劳动力为生;受雇期间如对工作条件或待遇不满意,就互相串联,集体抗议,所谓“递相扇诱,群党哗噪”;如无改善即与井主“豪者”算帐,索取工资,所谓“算索工值,偃蹇求去”;再另谋高就,所谓“又投一处,习以为业”⑥,显然来去自由。
三是陶瓷业的商品生产性质及其日趋扩大的海内外市场。
陶瓷生产在宋代进入成熟期,迄今为止所发现的宋代瓷窑遗址,遍布全国17个省份和130余县,其中绝大多数都是民窑性质⑦。特别是福建路的德化窑和晋江、厦门等地瓷窑,以及泉州磁窑,安溪、南安、同安等窑,则是泉州刺桐港大宗外销瓷器的生产基地。在有罗盘导航的大型“海舶”之上,“商人分占贮货,人得数尺许,下以贮物,夜卧其上,货多陶器,大小相套,无少隙地。”⑧日本学者三杉隆敏多年沿海上丝路进行实地考察,于1979年出版《海上丝绸之路》一书,在第二章中介绍了宋代瓷器在新加坡、印尼雅加达、越南西贡,印度迈索尔邦、马德拉斯邦,巴基斯坦的班布尔遗址,西亚伊拉克的萨马腊遗址,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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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柯昌基:《宋代雇佣关系的初步探索》,《历史研究》1957年第2期。
② 此段引文均见《苏轼文集》卷26“徐州上皇帝书”,中华书局标点本1986年版,第759页。
③ 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第356页。
④ 周嘉华、王治浩:《中华文化通志・化学与化工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65页。
⑤ 郭正忠:《宋代盐业生产中的资本主义萌芽》,《社会科学研究》(成都)1981年第6期。
⑥ 此段引文均见[宋]文同《丹渊集》卷34“奏为乞差京朝官知井研县事”,四部丛刊本。
⑦ 《新中国的考古发现和研究》,文物出版社1984年版,第644页。
⑧ [宋]朱:《萍州可谈》卷2,丛书集成本。
北非埃及的福斯坦特等地区的分布实况①。南朝鲜学者崔淳西说过,“朝鲜发现的中国瓷器,以宋瓷,特别是北宋产品数量最多,主要分布在朝鲜半岛的中南部沿海地区”,而且产品“几乎囊括了宋代所有名窑的制品。”②这说明宋代陶瓷业就其主体部分而言完全具备商品生产性质,而且拥有广阔的海外市场。
四是数万纺织机户的涌现和包买商惯例的形成。
宋代“机户”一般系由家庭成员充劳动人手,专以纺织为生的家庭作坊,其性质是独立的小商品生产者。也有少数机户实行雇工生产。据漆侠先生估计,北宋各路约有10万机户③,数量可观。问题是这些机户除少数在城市(如浙东金华是“城中民以织作为主,号称衣被天下,故尤富。”④)外,多数分布在乡村,他们的产品需要中间人将之集中起来,运到市场上去,才能真正成为商品,于是包买商就出现了。《永乐大典》卷13161所载“陈泰冤梦”,即是反映江西包买商的典型事例,时在南宋孝宗淳熙年间(12世纪70年代)。冤主陈泰原是抚州布商,每年年初向崇安、乐安、金溪等地的机户发放生产性贷款(“贷出本钱”),到夏秋之际再去这些地方讨索麻布,再向外运销。由于生意越做越大,各地有曾小陆等“驵主”、“甲首”作为放钱收布的代理人。仅乐安一地就“积布至数千匹”。从“如是久矣”看,这种做法早在淳熙之前就已持续相当时日了,并非偶发事件⑤。这种做法在其本质特征上已与明清“帐房”无异,均属包买商惯例。郭正忠先生指出,在两浙丝织业、四川绫锦业中,也有“收丝放贷”、“机户赊帐”以及“预l丝花钱物”等惯例⑥,这说明宋代包买商分布地域广泛,江西、两浙、四川等地都可以见到他们活动的身影。
五是在制茶、造纸、印刷等行业中,同样是民营作坊占主导地位,从事商品性生产,拥有可观的市场,在其内部亦可见到雇佣劳动的存在。详情细节请参阅拙著相关章节。
通过以上的简要勾勒,我们看到宋代原始工业化进程的启动是全方位的。在煤铁革命的推动之下,包括冶金、陶瓷、井盐、纺织、造纸、印刷等业在内的手工业各部门一度呈现出全面繁荣态势;民营手工业全面崛起,除铸钱、军工等少数行业外,其主导地位已确立无疑,并程度不同地拥有区域市场、区间市场,甚至海外市场;其间带有近代色彩的雇佣关系、包买商惯例亦在顽强生长。这一切使我们相信,宋代手工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一个为近代工业的发生准备条件的时期,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降临提供历史前提的时期,我们称之为前近代化时期。如果这个势头能够保持二、三个世纪不被打断的话,必将为其后的工厂(机器)工业化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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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此章译文以《探索海上丝绸之路的中国瓷器》为题,发表在《中国古外销陶瓷研究资料》第3辑(1983年),白英译。
② 崔淳西:《南朝鲜出土的宋代瓷器》,载《中国古外销陶瓷研究资料》第1辑(1981年)。
③ 漆侠:《求实集》,天津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48页。
④ [宋]刘敞:《公是集》卷51“先考益州府君行状”,丛书集成本。
⑤ 《永乐大典》卷13161“送韵・梦字”,中华书局影印本,第5676页。
⑥ 郭正忠:《宋代包买商人的考察》,《江淮论坛》1985年第2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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