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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术研究 论文关键词:敦煌汉简 西域史 民族史
论文摘要:本文对敦煌马圈湾出土编号分别为敦85,敦86和软127的三枚汉简进行了新的考证。初步认为简文所反映的史事很可能与始建国二年车师贵族孤兰支亡降甸奴和戊己校尉史陈良反叛等一些重要的历史事件有关,而不是天凤三年王莽征伐西域战争中的一些细枝末节。
1979年甘肃省文物考古工作队在敦煌马圈湾汉代烽隧遗址掘获简犊共1200余枚,其中与汉代西域地区政治、军事和民族关系等问题有关的材料约有300枚,为西域史研究提供了宝贵资料。本文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涉及车师贵族狐兰支、戊己校尉史陈良、西域都护李崇等一些重要历史人物的三枚汉简进行新的探讨。不妥之处,祈望专家批评指正。
为讨论方便起见,先照录与狐兰支有关的两枚简释文如下:
故车师后亡侯虏支将诸亡国千余人(敦85 )故车师后亡侯弟虏布将兵二千余人(敦86 )以上两枚简出于该遗址第五号探方,木质,敦85号简长24.3厘米,宽0,9厘米,敦86号简长23.9厘米,宽0.9厘米,二者字体相同、形制相近,出土前当属于同一简册。
简文中“车师后”即车师后国。《汉书・西域传》(以下所引诸“传”皆出自《汉书》,不再注出书名)载:“车师后,治务涂谷,去长安八千九百五十里。户五百九十五,口四千七百五十四,胜兵千八百九十人。击胡侯、左右将、左右都尉、道民君、译长各一人。西南至都护所千八百七里。
从下文来看,“故车师后亡侯虏支”应该是车师后国一重要人物。胡平生、裘锡圭二先生都曾指出此人可能就是《西域传》所提到的“狐兰支”,但未及详细考证。
《西域传》云:
“至莽墓位,建国二年,以广新公甄丰为右伯,当出西域。车师后王须置离闻之,与其右将股鞋、左将尸泥支谋曰:‘闻甄公为西域太伯.当出,故事给使者牛、羊、谷、当艾,导译,前五威将过,所给使尚未能备。今太伯复出,国益贫,恐不能称。欲亡入 句奴。戊己校尉刁护闻之,召置离验问,辞服,乃械致都护但钦所垮姿城。置离人民知其不还,皆哭而送之。至,钦则斩置离。置离兄辅国侯孤兰支将置 离众二千余人,驱畜产,举国亡降句奴。是时,莽易单于玺,单于恨怒,遂受孤兰支降,遣兵与共寇击车师,杀后城长,伤都护司马,及孤兰兵复还入句奴。”阎案:简文中“故车师后亡侯虏支”一语含义颇为复杂,其中心词为“支”,显然是人名,修饰词“故车师后亡侯虏”在“支”之前,用以说明“支”的身份,如果我们再去掉其中“亡”、“虏”等表示感情色彩的文字,“支”的身份就比较明显了,即“故车师后侯”。检索《史记》、《汉书》所记,“车师后侯”只有上引文所提及的“辅国侯狐兰支”,别无他人。
少数民族人名较长,古人往往取其中一二字代替全名,如上引《西域传》中以“置离”代“须置离”即是一例。此种情况在汉简中十分多见,如与上引二简同时出土的敦89简:“尉与车师前侯诩、车师伯、卑爱索诸子俱求,度以己巳到。如律令”,此处“卑爱索”用全名,但在敦90简中“卑爱索”就省写为“索”了:“五校吏妻子,议遣乌孙归义侯索诸子女到大煎都侯郭”。兹不一一列举。
因此,笔者认为简文既称“车师后侯”又名“支”,其活动恰好又可以与《西域传》互相印证,则此人非车师后国“辅国侯狐兰支”莫属。
前引两简都在“车师后”前冠一“故”字,说明当时车师后王须置离已死,狐兰支又带领国人逃亡匈奴,车师后国已不复存在。
关于简文中“亡”字的含义,吴扔骤先生认为是“王莽诅咒西域诸王为‘亡”’,『司恐怕不太合适。首先,“王”与“侯”是不同的爵位,此处“亡”、“侯”二字连用,若“亡”释作“王”,则于情理上讲不通,因为狐兰支不可能既称“王”又称“侯”;其次,当时车师后国已亡,狐兰支已逃亡匈奴,再没有称“王”的机会;再次,始建国元年王莽已在西域“改王为侯”,而狐兰支“亡降匈奴”之事在始建国二年,即使狐兰支真称过“王”,作为官方文书的这批简犊材料中也不可能再称其为“王”。其实,简文中的“亡”作为“侯”的修饰词,就是“逃亡”的意思,“亡侯”就是“逃亡之侯”,其含义非常明了,无需我们做出过多的猜测。
“虏”字在本批简犊材料中一般指敌对少数民族,表示轻蔑、仇恨等意思。有时单独使用,如敦74简“自东西即虏取”、敦98简“珍灭逆虏”;有时和族名及人名连用,如敦159简“共(匈)奴虏”、敦65简“故焉首虏”、敦149简“焉曹虏逻且”等,本文所讨论的敦85,86两简中“虏”字的用法同于后者。
从这两枚简中“故”、“亡”、“虏”等一些特殊用词来看,简文所反映的事件当发生在始建国二年须置离被杀之后,这与前文判断是一致的。敦86简中“布”当即狐兰支之弟,可补史缺。
由于与此二简同一探方同时所出大批简犊所反映的史实多与天凤三年王莽征伐西域的战争有关,过去有些研究者认为此二简所反映的史实补充了这一战争中的一些细节。笔者认为此观点还有进一步商榷的余地。
首先,与此二简出于同一探方的纪年简既有天凤三年、四年的,也有居摄三年、始建国元年、始建国二年、天凤元年等年代的,因此我们把所有第五号探方所出简犊仅与天凤三年或四年联系起来是不恰当的。
其次,《西域传》明言狐兰支“亡降匈奴”,但《汉书》与其它史籍都无匈奴或狐兰支参与天凤三年西域战争的记载。《王莽传》、《西域传》对天凤三年西域战争的记载是较为详备的,《西域传》细致罗列了卷人这次战争的西域小国,有焉首、莎车、龟兹、姑墨、尉犁、危须等,而不提匈奴、车师后或狐兰支。
第三,上引简文所反映的情况似乎不像是一次军事行动。简文中是把“将兵”与“将诸亡国”分开记载的,可见“兵”与“亡国”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亡国”即“亡国之人”,也就是普通民众。既然兵民有别,那么“支”“将诸亡国千余人”肯定不是去打仗。反观前引《西域传》“置离兄辅国侯狐兰支将置离众二千余人,驱畜产,举国亡降匈奴”的一段记载与简文所述是基本吻合的,只是人数略有差异,可见简文所述的情况很可能就是这次逃亡行动。
若此判不误,则上引二简很可能是始建国二年狐兰支逃亡匈奴事件发生之后西域都护但钦等人向朝廷汇报情况的上奏文书或其副本在马圈湾一带的遗留,而不是戊己校尉郭钦等将领对天凤三年王莽征伐西域战争的记述。《王莽传》载:始建国二年“十一月,立国将军建奏:‘西域将钦上言,九月辛巳,戊己校尉史陈良、终带共贼杀校尉刁护,劫略吏士,自称废汉大将军,亡人匈奴。”或可为佐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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