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唐圣西安 2、春秋战国时的封爵
战国以前,各诸侯国内部的爵实际上有卿、大夫、士三级,每级又分上中下三等。各国按 国大小待遇不同,如《左传》中载「次国之上卿当大国之中,中当其下,下当其上大夫。小同之上卿当大国之下卿,中当其上大大,下当其下大夫。」有不同的食封标准,如《国语》中载「大国之卿,一旅之田,上大夫,一卒之田。」《左传》中也载赵简子曾有「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之语。
战国时,各国的爵大致有卿、大夫等。如各国都曾有「上卿」、「亚卿」、「客卿」等, 均榻相所得的高爵。大夫一级如有上大夫、中大夫、国大夫、五大夫等。战国各大国出现了侯爵,如秦有彻侯、关内侯,楚有通侯,其他各国均有侯。除侯外还有封君,侯、君 封地或以县计,或以户计,但仅能食其封地的租税,无军政司法独立权,不世袭。除此以外,各国还有一些特别的爵称,如楚国的封爵还有执、执。
3、秦国时期秦.
自商鞅变法后,定二十等军功爵:一级公士,二上造,三簪U,四不更(以上相当于「士」),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以上相当于「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车庶长,十八大庶长(以上相当于「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以上相当于「诸侯」)。 彻侯得食县(设令、长),关内侯食租税于关内,余大庶长以下十八等,则如吏职。凡斩获敌首级一颗,即赐爵一级,还要有赐田宅和服役人员一名的优待。有爵级则可楣伲斩敌甲首一颗,赐爵一级,愿做官的,可以作「五十石之官」,即斗食小吏。
4、两汉时期.
刘邦在夺取天下的战争中也常以相国、左右丞相的虚衔授给一些武将,因此史书中也常在虚衔前加“假”字。此时太尉为最高军事长官,刘邦死后,太尉一官时设时缺,武帝初年撤去此官,后来设置大司马,并冠于“某将军”之前,成为全国最高级的军事统帅,武帝死后,霍光以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的头衔主持朝政,其职掌远不限于武事,权位逐渐越居丞相之上了,东汉初又取消大司马,恢复了太尉的名号。并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合称三司。和帝时,邓骘以车骑将军仪同三司,于是三司之外又有“仪同”之号,意思是虽无三公的名号,但在待遇上与三公一样。东汉皇帝多为幼年嗣位,于是常以太傅录尚书事作为辅弼,主持朝政。这样,太傅更在三公之上,称为上公,或与三公合称四府。东汉皇帝为集权于己,也常通过尚书台发号施令,于是三公的权位进一步削弱,只能处理一些例行公事。东汉末年撤去三公,设置丞相、御史大夫。东汉初,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合称三司。和帝时,邓骘以车骑将军仪同三司,于是三司之外又有“仪同”之号,意思是虽无三公的名号,但在待遇上与三公一样。东汉皇帝多为幼年嗣位,于是常以太傅录尚书事作为辅弼,主持朝政。这样,太傅更在三公之上,称为上公,或与三公合称四府。东汉皇帝为集权于己,也常通过尚书台发号施令,于是三公的权位进一步削弱,只能处理一些例行公事。东汉末年撤去三公,设置丞相、御史大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