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光明日報 削弱丞相權力,強化皇帝專斷
漢武帝的第三項改革是削弱丞相的權力。漢武帝需要高度的集權,來做前人未曾做過的事情,而他本人的稟性在其中也發揮了很大的作用――他本人就是一個獨斷專行的人。
西漢開國之後丞相擁有較高的實權和威望,這對於皇帝的權力會產生某種程度的制約,這種制約對國家政權的良性運作本來是非常好的,所以從制度的角度講丞相有實權是好事。但是如果丞相的權力過大,又碰到一些權臣或心術不正的人擔任這一職務,那丞相就有可能利用職權培育私人勢力,對國家的政治運作產生不良的影響。所以在古代專制體制之下,皇帝的權力和丞相的權力如何制衡,這一直是一個重大的政治問題。
當時有一個丞相叫田`,是一個外戚,政治才幹有限,但政治欲望很強。有一次田`入朝奏事,和漢武帝在一起談論任命官員的事,從早晨談到了太陽偏西,漢武帝很不高興,最後對田`說了一句話:『君除吏已盡未?吾亦欲除吏』。就是說你任命官員任命完了沒有呢?我本人也準備任命幾個官。皇帝和丞相之間話說到這種程度,由此可見漢武帝是非常不滿意丞相有實際的用人之權的,所以他要收回這樣的權力。那麼漢武帝是怎樣做的呢?
一是用制度建設的方法削弱相權,加強皇權。制度建設指的是漢武帝設立了一個事實上的決策機構,取代丞相的決策權。在西漢前期丞相是擁有決策權的,當時丞相有一個重要的同僚是御史大夫,丞相和御史大夫是朝廷百官的首領,遇到了重大的事情,是由朝廷的公卿集體討論決策,奏請皇帝同意的。漢武帝深知決策權的重要,就任用了一批文學侍從,這些人口才好,文章寫得漂亮,又願意在官場上一展身手,像嚴助、朱買臣、司馬相如、主父偃都是這樣的文學侍從。每次遇到了軍國要務要討論,漢武帝先和他們打招呼,讓他們做準備,對丞相、御史大夫卻不事先關照。到了朝議的時候,因為這些侍從之臣事先有準備,當朝廷的公卿大臣提出處理方案之後,他們就開始發言批駁,逐一把公卿大臣提出的方案給批駁倒。這樣幾次之後,朝廷的公卿大臣明白了,遇到什麼事情,皇帝的侍從都準備好方案了,只需要讓他們發言就可以。這樣一來慢慢由個案變成了慣例,由慣例變成了制度。於是一個新的決策機構形成了,被稱為中朝(又稱『內朝』),而在中朝和內朝形成之後,丞相和御史大夫為代表的朝廷百官公卿體系就被稱之為『外朝』,『外朝』只有執行的權力,這是一個重大的制度建設。
而漢武帝削弱相權的另一個手段就是殺人。漢武帝中晚年一共殺了五位丞相、六位御史大夫,這之後朝廷大臣們明白了,丞相表面上號稱是上承天子,佐理萬機,實際上沒有任何的實權,弄不好老命還得搭上,根本沒有那麼高的威信。有這麼一個小故事非常傳神:漢武帝在殺了三個丞相之後,任命公孫賀當丞相,公孫賀嚇得跪倒在地,苦苦哀求皇帝收回成命。可漢武帝還是讓他接受任命。公孫賀當丞相後非常『懂事』,皇帝說什麼就照着辦,絕不提不同意見,可就是這麼一位丞相,在皇帝面前唯唯諾諾,最後也被殺了。他本人雖然沒有犯罪,可他的兒子犯罪了,受到了株連,被滅了族。就這樣,丞相沒了實權,朝廷大小官員只要看皇帝一個人的臉色就成了――那是唯一可以主宰所有人命運的最高統治者。
西漢時期的形勢圖
對外開疆拓土 強化國家力量
漢武帝施行的第四個方面的改革是強化國家力量,對外開疆拓土。西漢立國以後,一直保持着一種相對低調的立國態勢,不願意輕開戰端,因為以西漢初期的國力,無法支撐大規模的軍事戰爭需要的人力物力等軍費開支,所以寧可在匈奴咄咄逼人攻勢面前採取屈辱的姿態也不和匈奴開戰。而到了漢武帝時期情況為之一變。漢武帝要通過軍事征伐的手段來擴大帝國的版圖,以解決邊境的軍事衝突,當然核心的進攻方向就是北方匈奴。
其實漢武帝發動的戰爭不光是打匈奴,開拓疆土在東西南三個方向也同時進行。對東方,漢武帝攻打了朝鮮半島,把朝鮮半島一個衛氏王朝給滅掉了,設置了四郡進行直接管理。對西方,漢武帝開通西域,其中一個重大的歷史事件就是派遣張騫出使。當時經營西域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配合軍事上對西域的進攻,可是經營西域的實際成果卻遠遠超出了這個原本的軍事動機,通過經營西域,開通了絲綢之路,連接了當時東方和西方兩大文明中心,也就是漢朝帝國與羅馬帝國之間的間接聯繫的成立。特別是這條絲綢之路,成為當時東方世界與西方世界進行各種交流的有效途徑,絲綢之路的開通成為世界史上的一件大事。在這裡我無法展開講,但是我們應該意識到,這個舉動對世界文明史的意義是何等重大。對南方,漢武帝經過多年用兵消滅了南越國,在嶺南設置了九郡之地,這是一片很大的區域。試想一下,如果沒有漢武帝的經營,可能中華帝國版圖的確立也許要有若干的變動。
中國是一個古老的國家,她的版圖是在長期歷史演變中依次形成的,其中漢武帝的經營是至關重要的一個階段。當然為了這樣大規模的軍事征伐,漢王朝和及其統治下的民眾也付出了慘痛的代價,當時一個家庭中,常常是父子都上陣,或死或傷,女的被動員起來去守邊防,孤兒寡母在家裡,告苦無門,他們要給自己陣亡的親人祭祀都找不着親人的屍首,只好『遙設虛祭,想魂乎萬里之外』,這是一種何等殘酷的局面。所以戰爭給人民帶來的災難我們也要看到。
選拔人才,監督官吏
第五個方面的改革應該講到漢武帝的用人和監察制度。漢武帝要做那麼多事情,必須有一個強有力的官僚體製作支撐。在西漢前期的60―70年裡,並沒有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用人制度,而漢武帝時期經過努力形成了一個非常穩定的選官途徑,這就是在中國古代歷史上非
常有名的察舉制度。
察舉制是朝廷規定地方和中央的高級官員必須定期、定額向朝廷舉薦人才。舉薦人才有各種名目,其中最主要的一項就是孝廉(其本義是『孝子』、『廉吏』)。舉薦孝廉可以大量從社會底層爭取人才,這是漢武帝時期能夠創造出盛世局面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漢武帝對察舉制度做了明確的規定,地方官不舉薦孝子,按照『不勝任』的罪名給予處理;不推薦廉吏,按照『大不敬』的罪名給予處理。這樣就強制性地要求地方官必須給朝廷舉薦人才。所以察舉制度的確立,使得漢武帝能夠為他以及他的後世統治者明確一條合乎常規的用人正途,這是一個非常有意義的事情。
另外還要講漢武帝用人的一個特殊手段。大家知道,要選拔特殊的人才,按照常規的方式不見得能選拔出來,所以漢武帝就用了一個特殊的手段――允許天下臣民給皇帝上書,就某一件當時國家面臨的重要問題提出見解,藉此讓皇帝認識你的才華,最後皇帝可以從中選拔一部分優秀人才做官。這種特殊選拔人才的途徑,在漢朝有個特定的稱謂,叫『上書拜官』。主父偃等三人,就是有一天同時到朝廷規定的場所遞交了討論政治問題的意見書,結果上午遞交進去,傍晚的時候皇宮裡就傳出旨意,召這三個人進見皇帝。漢武帝一見主父偃等三人說了一句話:『公等皆安在,何相見之晚也』。這裡面表現出的求賢若渴,確實讓人感動。通過這樣的途徑,漢武帝用了一大批確實有真才實學的人出來做官。
對已經擔任了官職的人該怎麼控制,這就需要對官員進行監察了。漢武帝採用了很多方法加強監察,其中最重要的是創設了新的監察系統。他把全國劃分為13個監察區,每個區域由中央派出一個監察長官――刺史,每年出去巡視一圈,回來以後向朝廷報告在這個區域之內各級官吏的政績如何、政聲如何。根據刺史的報告,朝廷對相關官員給予獎懲。這些監察官的官職並不太高,這就是中國古代約束官員的一個方法――以小治大。
漢武帝為了有效的提升監察官的監察效果,制定了一個非常明確的監察範圍,在當時被稱之為『六條問事』――六條裡面有一條是針對地方豪強規定的,其他五條全是針對地方官員及其家屬的違法行為訂立的。漢武帝還規定,刺史到了地方監察範圍只能在六條之內,你如果超出六條範圍之外,干預地方行政長官正常事務就叫越權,地方長官可以反過來彈劾刺史。這樣的規定就是怕監察官的權力太大了,影響地方正常政務的執行。
漢武帝還設置了一個特別的官叫司隸校尉,專門負責對京城的監察,監察的範圍上至皇后、太子,包括百官公卿在內,他可以一起監督。為了讓這個官有實權,漢武帝給了他許多特殊的權力,如:可以『持節』,可以自稱『使者』,其他官員都懼怕他,稱之為『虎臣』。這樣做就是要加強對京城範圍高官巨賈的監察效力。
漢武帝的改革還有許多方面,比如說經濟改革,他為了支撐長期對外軍事戰爭的需要,需要廣辟財源,所以他搞了經濟上的集權,採取一系列壟斷經濟的措施。這也是漢武帝建立一個強大政權的有機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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