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子曰:“南人有言曰:‘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善夫!”“不恒其德,或承之羞。”子曰:“不占而已矣。”
白话译文 孔子说:“南方人有这么句话:‘作为一个人却没有恒德,连巫和医都不能治好他的病。’说得好啊!”《易经》上说到:“德行不恒定,常会继之以羞辱。”孔子说:“无恒之人,《易》所不占而已。”
注释 南人:南方之人。 恒:久常。 作:用。郑康成:“言巫医不能治无常之人。”徐英:“依郑注‘作’字似训‘用’,盖本《缁衣》。” 巫:交鬼神之人。 医:治病之人。朱子:“巫,所以交鬼神;医,所以寄死生。” 善:好。 不恒其德,或承之羞:此《易经》恒卦九三爻辞。承,受的意思,后面继之、承续的意思。郑康成注《诗经》:“或,常也。”荀爽:“意无所定,故不恒其德。”孔安国:“德无常则羞辱承之。” 子曰:此处复加“子曰”字,以别于前面所引用的《易》文。 不占而已矣:占,占卜。《论语义疏》:“卜筮亦不能占无恒之人。”《论语偶记》:“卦兆不能见其情、定其吉凶,盖即经‘不占’之意。”钱穆:“即为之占,亦将无准。”
前贤注疏 《论语注疏》曰:此章疾性行无恒之人也。巫主接神除邪,医主疗病。巫医不能治无恒之人也。《易·恒卦》之辞,孔子引之,言德无恒则羞辱承之也。又言夫《易》所以占吉凶,无恒之人,易所不占也。 管同曰:占以决疑,无恒之人,其情屡变,虽明示以占,必不信,鬼神如之何哉?《易》曰:“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即不占之说也。 唐文治曰:心无定主,则事无定业。人之烦渎无常,虽鬼神犹厌弃之。 徐英曰:无恒之人,巫不能为之祈祷,医不能为之方剂,即蓍龟亦不能知,故曰“不占而已”,此不恒其德者之可羞也。 《四书賸(shèng)言》曰:此言不可作巫医以治此人,非谓此人不可作巫医也。作,立也,《尚书》“乃建立卜筮人”是也。盖无恒之人,祈祷所不加,医药所不及,故云然。若谓此人作巫医,则巫医岂易作者?《周礼》司巫、司医,皆是士大夫试而为之,极其郑重,故不占而已矣。《易》所不占,与巫医不治并同。 苏辙曰:以巫医之明,不能治无常之疾。陆贽之于唐德宗是也。 戴溪曰:人而无常,不特不可为善,止他事亦做不得。夫子曰:“亡而为有,虚而为盈,约而为泰,难乎有常矣。”人而至此,其身且不知,所在何以为人? 刘宗周曰: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人得之以为心,则为恒德。善人君子圣人之学,皆由此而进之,所谓恒其德也。德不恒,则立身皆败矣。先正曰:“士君子有三可惜,此生不学一可惜,此日闲过二可惜,此身一败三可惜也。” 《养一斋札记》曰:《论语》于六十四卦专举《恒》者,此教人“主一”也。“主一”是下手功夫,而归宿亦在此。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故下手要“主一”。天地之道,可一言而尽也,其为物不贰,则其生物不测,故归宿要“主一”。 《四书解义》曰:此一章书是孔子致思有恒也。学者进德修业,贵有恒久不变之心。盖维天之命,于穆不已;作圣之功,自强不息。是恒者,乃天地不贰之真,而生人立命之原也。君子恒其德则可以为圣贤,圣人久其道则可以化天下。 附录 《礼说》曰:古者巫彭初作医,故有祝由之术,移精变气以治病。《春官》大小祝、男巫、女巫皆传其述。祝祈福祥,则曰“求永贞”。贞,正也。精爽不贰,敬恭明神,然后神降之嘉生,祈福则福来,却病则病去,故孔子思见有恒者。无恒之人,巫医弗为,信矣。
本章参考书目 《易经》《礼记》《论语集解》《论语义疏》《论语集注》《论语正义》《论语集释》《论语讲要》《论语学案》《论语会笺》《论语偶记》《论语新解》《论语大义》《论语拾遗》《石鼓论语答问》《周易集解》《礼说》《四书賸言》《四书解义》《养一斋札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