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子曰:『南人有言曰:「人而無恆,不可以作巫醫。」善夫!』『不恆其德,或承之羞。』子曰:『不占而已矣。』
白話譯文 孔子說:『南方人有這麼句話:「作爲一個人卻沒有恆德,連巫和醫都不能治好他的病。」說得好啊!』【易經】上說到:『德行不恆定,常會繼之以羞辱。』孔子說:『無恆之人,【易】所不占而已。』
注釋 南人:南方之人。 恆:久常。 作:用。鄭康成:『言巫醫不能治無常之人。』徐英:『依鄭注「作」字似訓「用」,蓋本【緇衣】。』 巫:交鬼神之人。 醫:治病之人。朱子:『巫,所以交鬼神;醫,所以寄死生。』 善:好。 不恆其德,或承之羞:此【易經】恆卦九三爻辭。承,受的意思,後面繼之、承續的意思。鄭康成注【詩經】:『或,常也。』荀爽:『意無所定,故不恆其德。』孔安國:『德無常則羞辱承之。』 子曰:此處復加『子曰』字,以別於前面所引用的【易】文。 不占而已矣:占,占卜。【論語義疏】:『卜筮亦不能占無恆之人。』【論語偶記】:『卦兆不能見其情、定其吉凶,蓋即經「不占」之意。』錢穆:『即爲之占,亦將無准。』
前賢註疏 【論語註疏】曰:此章疾性行無恆之人也。巫主接神除邪,醫主療病。巫醫不能治無恆之人也。【易·恆卦】之辭,孔子引之,言德無恆則羞辱承之也。又言夫【易】所以占吉凶,無恆之人,易所不占也。 管同曰:占以決疑,無恆之人,其情屢變,雖明示以占,必不信,鬼神如之何哉?【易】曰:『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即不占之說也。 唐文治曰:心無定主,則事無定業。人之煩瀆無常,雖鬼神猶厭棄之。 徐英曰:無恆之人,巫不能爲之祈禱,醫不能爲之方劑,即蓍龜亦不能知,故曰『不占而已』,此不恆其德者之可羞也。 【四書賸(shèng)言】曰:此言不可作巫醫以治此人,非謂此人不可作巫醫也。作,立也,【尚書】『乃建立卜筮人』是也。蓋無恆之人,祈禱所不加,醫藥所不及,故云然。若謂此人作巫醫,則巫醫豈易作者?【周禮】司巫、司醫,皆是士大夫試而爲之,極其鄭重,故不占而已矣。【易】所不占,與巫醫不治並同。 蘇轍曰:以巫醫之明,不能治無常之疾。陸贄之於唐德宗是也。 戴溪曰:人而無常,不特不可爲善,止他事亦做不得。夫子曰:『亡而爲有,虛而爲盈,約而爲泰,難乎有常矣。』人而至此,其身且不知,所在何以爲人? 劉宗周曰:天地之道,恆久而不已也。人得之以爲心,則爲恆德。善人君子聖人之學,皆由此而進之,所謂恆其德也。德不恆,則立身皆敗矣。先正曰:『士君子有三可惜,此生不學一可惜,此日閒過二可惜,此身一敗三可惜也。』 【養一齋札記】曰:【論語】於六十四卦專舉【恆】者,此教人『主一』也。『主一』是下手功夫,而歸宿亦在此。士志於道,而恥惡衣惡食者,未足與議也,故下手要『主一』。天地之道,可一言而盡也,其爲物不貳,則其生物不測,故歸宿要『主一』。 【四書解義】曰:此一章書是孔子致思有恆也。學者進德修業,貴有恆久不變之心。蓋維天之命,於穆不已;作聖之功,自強不息。是恆者,乃天地不貳之真,而生人立命之原也。君子恆其德則可以爲聖賢,聖人久其道則可以化天下。 附錄 【禮說】曰:古者巫彭初作醫,故有祝由之術,移精變氣以治病。【春官】大小祝、男巫、女巫皆傳其述。祝祈福祥,則曰『求永貞』。貞,正也。精爽不貳,敬恭明神,然後神降之嘉生,祈福則福來,卻病則病去,故孔子思見有恆者。無恆之人,巫醫弗爲,信矣。
本章參考書目 【易經】【禮記】【論語集解】【論語義疏】【論語集注】【論語正義】【論語集釋】【論語講要】【論語學案】【論語會箋】【論語偶記】【論語新解】【論語大義】【論語拾遺】【石鼓論語答問】【周易集解】【禮說】【四書賸言】【四書解義】【養一齋札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