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现代的中国,科学已经成为学术的标准,认为一切的知识和学术都应该纳入科学的框架。不符合科学的,无法纳入科学框架和系统的知识,都是非科学的,也都是坏的、落后的、迷信的。
中国传统学术,就与科学的标准不相符,也无法纳入科学的框架,因此,被认为是坏的、落后的,应该被淘汰。
事实上,从整体上、根本上看,科学是一套畸形的、残缺的知识体系,而中国的传统学术,才是健全的、完备的知识体系。中国传统学术就是整体性的学术体系,而科学则是局部性学术体系。这样,从容纳性来说,中国传统学术的容纳性要高,而科学的容纳性要低。中国传统学术是个大盒子,科学则是一个小盒子。
所以,科学不具备充当学术体系标准的能力,中国传统学术才有。科学无法容纳中国传统学术,也不可能将中国学术塞入科学的框架之中。而中国传统学术则可以容纳科学。当然,当把科学补充进中国传统学术的框架之后,可以使得中国学术体系更丰满。 科学是一套畸形的、残缺的知识体系
科学,从形式上及中文概念上来看,是个分科之学,任何问题、任何领域,都可成为一个学科,这样就显得科学是具备无限的包容性。但是,从中国传统学术的分类标准看,科学尽管在形式上可以无限分科,但是究其实质,科学仅仅是“利学”,而没有“义学”;仅仅是“物学”,而没有“心学”;仅仅是“文学”,而没有“道学”;仅仅是“用学”而没有“体学”。
中国传统学术和核心在儒家,而儒家学术的轴心则是“义利”之辩,“心物之辩”,“道器”之辩,“体用”之辩,中国传统学术也可以直接称为“义利之学”,“心物之学”,“道器之学”,“体用之学”,既有义,也有利,既有心,也有物,既有文,也有道,既有体,也有用。
而科学则仅有“利”,仅有“物”,仅有“器”,仅有“用”,是有利而无义,有物而无心,有器而无道,有用而无体,是“利学”、“物学”、“器学”、“用学”。
既然中国传统学术“义利”兼备,“心物”兼备,“道器”兼备,“体用”兼备,而科学有利无义,有物无心,有文无道,有用无体,那么中国传统学术的框架就是健全的,而科学的框架就是残缺的。
中国传统学术中的“义利”之辩、“心物之辩”、“道器”之辩、“体用”之辩,这四组辩题的实质是一样的,只是侧重有所不同。“义”就是“心”,就是“道”,就是“体”;“利”就是就是“物”,就是“器”,就是“用”。
“义利”的“义”,有两个侧重。一个是个人的正确的判断和选择,选择合理合宜的行为。因此,“义”的一个重要解读是“义者,宜也”。第二个侧重是,“义”是支撑良好社会秩序的基石,即是正义。 义利有辨,即亦合一
“利”则是基于“义”所选择的具体行为,针对和结合实际情况,所做出的最有利的选择。
“心物”之辩中,更在强调“心”的思维主体作用,强调维护“心”的自由和独立,不让其沉溺于“物”,受制于“物”。“物”是心的思考、判断和选择的结果。“心”是思考、判断和选择功能本身,但是思考、判断和选择一旦形成结果,这个结果就脱离了心,而成为“物”了。
“心”是对人类一切思维和认知活动抽象总结,因此,“心”的存在是逻辑上的、功能上的,也是软件上的、虚拟的。“心”是虚拟的思维认知器官,是一切思考认知活动的发出者。既然“心”是虚拟的,是抽象总结,就与任何具体的生理器官无关,无心脏和大脑无关。心脏和大脑是硬件,“心”是软件。
“物”则是心发挥其思维认知功能所形成结果。人类所感知的“物”,都是心所思考感知的结果。“心”是思考认知功能本身,但是心的思考认知活动一旦形成结果,这个结果便脱离了心,不再是心,而是“物”了。因此,人类所能够感知到的一切的物,都是心的思考认知结果,其存在也都经过心的赋予,包括形态、价值和意义。
因此,中国传统学术中的“物”,其对立面是心,是思考认知活动本身,是思考认知主体,在现代看来,其范畴是非常广泛,涵盖现代学术中的具象之物和抽象之物,物理之物和精神之物,宗教的神和神学是物,一切的思想和理论理念也都是物。
概而言之,现代西方哲学中的“唯心”和“唯物”都是“物”,所谓的“唯心”,并非真正的中国传统学术意义上的心,而都是精神之物。
“道器”之辩的典型表述是“文以载道”。“文以载道”的直接含义是写文章是表达道义、道理,但是这种思想是根源于一个更古老的思想:人的行为要符合和呈现道义。“文”这个字的最初含义,既非指文章,也非指文字,而是指代人的一切外在行为,外在表现,包括个人层面和社会层面。“文”就是“器”,“器”的原始含义是固化、固定,是道的呈现,但是并非道的本身。
“道器(文)”之辩所强调的是,人的外在行为,包括社会的外在制度表现,是有着内在支撑的,这个支撑就是“道”,也是“义”、“心”,“道”、“义”、“心”也都是“体”,而“器”、“物”、“利”又都是“用”。“体用”之辩就是专门强调主体、本体,维护本体的独立自由地位,不让其沉溺于用,受制于用。
其实,不仅仅科学是“利学”、“物学”、“文学”、“用学”,有利无义,有物无心,有用无体,西方文明的一切思想学术,也都是如此。这里的西方是广义的,指的中国之外一切人类文明。人类文明是一分为二,中国和西方。
现代之前,更准确地说是科学成为主流信仰之前,这是19世纪中期的事,西方文明的学术和思想就是宗教,包括多神教和一神教,以及为之服务的哲学。一切宗教也都是“利学”、“物学”、“文学”、“用学”,科学是在宗教的基础上发展而来,依然是“利学”、“物学”、“器学”、“用学”。
在宗教中,神是世界创造者和支撑者,也是知识之源,人对神只能去信仰和服从。人之所以要信仰和服从神,就是从神那里换取恩赐,或缺利益,包括物质利益和知识利益。因此人神关系本质上是利益关系,在犹太教中,甚至干脆说上帝和人之间是契约关系,《圣经》就是约书,即上帝与人世间所签订的合同。上帝承诺,只要人信仰和服从自己,就会给人类一切的利益好处。
宗教不仅是“利学”,也是“物学”,因为宗教中不承认人的独立的思考、判断、选择功能,这实际上就否定心的独立存在,是无心的。一切神、神学,究其实质,不过是人心思考的结果,是“物”。但是,宗教却将这种“物”当成绝对权威实体,对人构成绝对约束。
科学原本是哲学,是宗教的附属物,服务于宗教。19世纪中期以前都是如此。因此,牛顿时代科学,与爱因斯坦时代的科学是不同的。牛顿时代科学,不讲实用,不关注科学所能够带来的物质利益,而只关注科学的宗教利益,即对神的发现,对神的智慧的发现。爱因斯坦时代科学,则更专注实际的物质利益,而不再关注宗教利益。此时上帝已经被打倒,宗教已经被抛弃,至少边缘化了。
但是,从牛顿到爱因斯坦,科学的“利学”属性则是一以贯之的。
尽管中国传统学术,兼讲“义利”、“心物”、“道器”、“体用”,讲“利者,义之和”,“心物不二”,“文以载道”,“即体即用”,但是却是重义轻利、舍利取义的,是重心轻物的,重体轻用的,重道轻文的。这导致中国的传统学术的中心是“义”、“心”、“道”、“体”,对“利”、“物”、“器”、“用”尽管不否定,但是却不怎么讲。
因此,在中国的历史上,就不断地引入西学,以补充和丰满自己的“利”、“物”、“器”、“用”的部分,近代以来科学的东传,只是这一过程的延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