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狗

百度

搜狗

360

搜狗

谷歌

搜狗
查看: 2096|回復: 2

[雑家] 【吕氏春秋】卷22慎行论2无义诗解非义不行重得轻失

[複製鏈接]
达性畅情 發表於 2021-9-16 20:03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吕氏春秋】卷22慎行论2无义诗解非义不行重得轻失
题文诗:
先王论极,义者一也,百事之始,万利之本.
中智不及,不及不知,不知趋利,固不可必.
以义动则,无旷,与臣,谋为奸,
犹或与之,况人主与,臣谋为义,其孰不与?
义正情真,天下皆与.鞅於秦,非兄非故,
以能用也.欲堙之责,非攻无以.於是为秦,
将而攻魏.魏公子卬,将而当之.鞅居魏,
固善子卬.使人谓卬:游欲贵者,以公子故,
今令鞅将,岂忍与战?子言子主,鞅请言主,
而皆罢军.将归谓卬:归未有时,愿与公子,
坐相去别.魏吏争曰:不可相坐.公子不听,
遂相与坐.公孙鞅因,伏卒车骑,取公子卬.
秦孝公薨,惠王立,以此,商,
欲加罪焉.鞅以私属,与母归魏,襄疵不受,
语与商鞅:之反,公子卬吾,无道知君.
故士自行,以义.郑平臣秦,交於应侯.
欺交反主,为利故也.方为秦将,天下所贵,
无不以者,位尊权.重以得之,轻必失之.
去秦入赵,天下所贱,之无不以;天下所羞,
无不以也.行方可贱,无秦将重,不穷奚待?
【原文全文】

  二曰:先王之於论也极之矣。故义者,百事之始也,万利之本也,中智之所不及也。不及则不知,不知趋利。趋利固不可必也。公孙鞅、郑平、续经、公孙竭是已。以义动则无旷事矣,人臣与人臣谋为奸,犹或与之,又况乎人主与其臣谋为义,其孰不与者?非独其臣也,天下皆且与之。
公孙鞅之於秦,非父兄也,非有故也,以能用也。欲堙之责,非攻无以。於是为秦将而攻魏。魏使公子卬将而当之。公孙鞅之居魏也,固善公子卬。使人谓公子卬曰:『凡所为游而欲贵者,以公子之故也。今秦令鞅将,魏令公子当之,岂且忍相与战哉?公子言之公子之主,鞅请亦言之主,而皆罢军。』於是将归矣,使人谓公子曰:『归未有时相见,愿与公子坐而相去别也。』公子曰:『诺。』魏吏争之曰:『不可。』公子不听,遂相与坐。公孙鞅因伏卒与车骑以取公子卬。秦孝公薨,惠王立,以此疑公孙鞅之行,欲加罪焉。公孙鞅以其私属与母归魏,襄疵不受,曰:『以君之反公子卬也,吾无道知君。』故士自行不可不审也。
郑平於秦王,臣也;其於应侯,交也。欺交反主,为利故也。方其为秦将也,天下所贵之无不以者,重也。重以得之,轻必失之。去秦将,入赵魏,天下所贱之无不以也,所可羞无不以也。行方可贱可羞,而无秦将之重,不穷奚待?赵急求李欬。李言、续经与之俱如卫,抵公孙与。公孙与见而与入。续经因告卫吏使捕之。续经以仕赵五大夫。人莫与同朝,子孙不可以交友。公孙竭与阴君之事,而反告之樗里相国,以仕秦五大夫。功非不大也,然而不得入三都,又况乎无此其功而有行乎!
【原文分段注解】
    先王之于论也极之矣①。故义者,百事之始也,万利之本也,中智之所不及也。不及则不知,不知则趋利。趋利固不可必也②。公孙鞅、郑平、续经、公孙竭是已。以义动则无旷③事矣,人臣与人臣谋为奸,犹或与之④,又况乎人主与其臣谋为义,其孰不与者?非独其臣也,天下皆且与之。
公孙鞅之于秦,非父兄也,非有故也⑤,以能⑥用也。欲堙之责⑦,非攻无以⑧。于是为秦将而攻魏⑨。魏使公子卬将而当之⑩。公孙鞅之居魏也,固善公子印。使人谓公子印曰:『凡所为游而欲贵者,以公子之故也。今秦令鞅将,魏令公子当之,岂且忍相与战哉?公子言之公子之主,鞅请亦言之主,而皆罢军。』于是将归矣,使人谓公子曰:『归未有时相见,愿与公子坐而相去别也。』公子曰:『诺。』魏吏争之曰:『不可。』公子不听,遂相与坐。公孙鞅因伏卒与车骑以取公子印。秦孝公薨,惠王立,以此疑公孙鞅之行,欲加罪焉。公孙鞅以其私属与母归魏,襄疵不受,曰:『以君之反公子印也,吾无道知君。』故士自行不可不审也。
郑平于秦王,臣也;其于应侯,交也。欺交反主,为利故也。方其为秦将也,天下所贵之无不以者,重也。重以得之,轻必失之。去秦将,入赵、魏,天下所贱之无不以也,所可羞无不以也。行方可贱可羞,而无秦将之重,不穷奚待?赵急求李欬。李言、续经与之俱如卫,抵公孙与。公孙与见而与入。续经因告卫吏使捕之。续经以仕赵五大夫。人莫与同朝,子孙不可以交友。公孙竭与阴君之事,而反告之樗里相国,以仕秦五大夫。功非不大也,然而不得入三都,又况乎无此其功而有行乎!

【注释】
①论:道理。极:尽,详尽,透彻。②必:动词,绝对相信、依赖。③旷:废。④与(yù):赞同。⑤故:旧交。公孙鞅为魏人,于秦为客,所以说『非有故也』。⑥以:介词,凭着。能:才能。⑦堙(yīn)之责:对秦尽到责任。堙,塞。『堙责』即『塞责』,尽职。⑧以:用,这里指所用的方法。⑨为(wèi):介词。将:领兵。⑩公子卬(ánɡ):战国魏人,魏惠王时为将。当:抵御。以:率领。私属:家众。襄疵:魏人,魏惠王时曾为邺令。他书或作『穰疵』。应侯:即范雎,魏人,入秦为昭王相,封于应(今山西临猗县),所以称为应侯。欺交反主:指郑平兵败降赵。郑平为秦将是范雎保举的。以:为,做。求:搜捕。李欬(kài):事未详。抵:归。公孙与:卫人,事未详。五大夫:爵位名。樗(chū)里相国:即樗里疾,又称樗里子,战国时秦惠王异母弟,秦武王、昭王时为相。无此其功而有行:『其』字疑当在『有』字之下(依毕沅说)。据文意,『功』当指有利于国家,『行』则指私人交往上的背信弃义。

【译文】
     先王对于事理论述得非常透彻了。义是各种事情的开端,是一切利益的本源,这是才智平庸的人认识不到的。认识不到就不明事理,不明事理就会追求私利。追求私利的做法肯定是靠不住的。公孙鞅、郑平、续经、公孙竭等人的情形就是这样。根据道义去行动就不会有做不成的事情了。臣子与臣子谋划做坏事,尚且有人赞同,又何况国君和他的臣子谋划施行道义,还会有谁不赞同呢?不只是臣子们赞同,天下的人都将赞同他。
     公孙鞅对于秦王来说,并不是宗亲,并没有旧谊,只是凭着才能被任用的。他要对秦国尽职,除了进攻别的国家没有其他办法。于是公孙鞅就为秦国统兵进攻魏国。魏国派公子卬率兵抵御他。公孙鞅在魏国时,原本和公子卬很要好。他派人对公子卬说:『我所以出游并希望显贵,都是为了公子您的缘故。现在秦国让我统兵,魏国让公子同我相拒,我们怎么忍心互相交战呢?请公子向公子的君主报告,我也向我的君主报告,让双方都罢兵。』双方都准备回师的时候,公孙鞅又派人对公子卬说:『回去以后再也无日相见,希望同公子聚一聚再离别。』公子卬说:『好吧。』魏国的军校们谏诤说:『不能这样做。』公子卬不听。于是两人相聚叙旧,公孙鞅乘机埋伏下步卒车骑俘虏了公子卬。秦孝公死后,惠王即位,因为这件事而怀疑公孙鞅的品行,想加罪于公孙鞅。公孙鞅带着自己的家众与母亲回魏国去,魏国大臣襄疵不接纳,说:『因为您对公子卬背信弃义,我无法了解您。』所以,士人对自己的行为不可不审慎。
     郑平对秦王来说是臣子,对应侯来说是朋友。他欺骗朋友,背叛君主,是因为追求私利的缘故。当他做秦将的时候,天下认为尊贵显耀的事情没有一件不能做,这是因为他位尊权重。靠位尊权重得到的东西,权去身轻时一定要丧失。邯平离开秦将的地位,进入赵国和魏国以后,天下认为轻贱的事情没有一件不做,天下认为羞耻的事情没有一件不做,行为降至可贱可耻一流,又没有做秦将的重极高位,不潦倒还等什么?
赵国紧急搜捕李欬,李言、续经跟他一起去卫国投奔公孙与。公孙与会见并同意接纳他们。续经乘机向卫国官员告发了这件事,让他们逮捕了李欬。续经靠这个在赵国做了五大夫。人们没有谁愿意跟他同朝为官,就连他的子孙也交不到朋友。
公孙竭参与阴君之事,却又反过来向相国樗里疾告发,靠这个在秦做了五大夫。他的功劳并不是不大,但却为人们所鄙夷不能进入赵、卫、魏三国国都。公孙竭告密立功尚且如此,又何况没有这种功劳却有他那样行为的人呢!
山東受學 發表於 2025-3-29 20:18 | 顯示全部樓層
《吕氏春秋·慎行论·无义》阐发义理,诚为至论。其言"义者,百事之始,万利之本",实得圣王治道之精要。盖义者,天理之节文,人事之仪则,非特中智所难逮,即上智亦当战兢持守。

商鞅之事,足为深戒。其以术数干秦,虽能强国,然欺故友公子卬,伏兵劫盟,此岂义者所为?故孝公既殁,惠王疑其无义,终致车裂之祸。太史公曰"刻薄少恩",正谓其悖义而专任法也。郑平之事亦然,始附应侯而贵,后叛入赵而贱,皆由利令智昏,不审去就之义。

今观圣王之道,以义为极。管子云:"四维不张,国乃灭亡。"义居其一。故君子处世,当如衡之平,不可重得轻失。商鞅得秦将之尊,而失交友之信;郑平享一时之荣,而蒙天下所羞。皆由不察"非义不行"之训,遂使终蹈穷途。

《易》曰:"利者,义之和也。"利必依义而立,此先王所以极论义理者。后之览者,当鉴商鞅、郑平之失,思孟子"舍生取义"之言,庶几可不谬于圣贤之道。
个十百千 發表於 2025-4-11 01:18 | 顯示全部樓層
《吕氏春秋·慎行论·无义》义理阐微

《吕氏春秋》卷二十二《慎行论》中"无义"篇,以犀利的笔触揭示了"义"作为立身行事的根本准则。开篇即言:"先王之於论也极之矣",表明古圣先王对"义"的论述已达极致。此"义"非寻常道德说教,而是"百事之始,万利之本"的终极价值依据。文中通过商鞅欺公子卬、郑平背主求利等史事,深刻阐发了"非义不行"的处世哲学。

一、义利之辨:中智所不及的终极判断
篇中指出"中智之所不及也",直指常人难以把握义利关系的精微处。商鞅为秦将时,以故交之情诱骗魏将公子卬,表面是"罢军"之议,实为"伏卒车骑"之谋。这种"以利动"而非"以义动"的行为,虽得一时之功,终致"秦惠王立,以此事疑商鞅品行"的后果。正如高诱注所云:"非有义行,故曰无义",揭示了违背道义终将自食其果的必然性。

二、重得轻失:权位与德行的辩证关系
文中以郑平"欺交反主"为例,提出"重以得之,轻必失之"的深刻命题。郑平方为秦将时,"天下所贵之无不以者",一旦"去秦将,入赵魏",则沦为"天下所贱之无不以也"。这种地位变迁的实质,恰如陈奇猷《吕氏春秋校释》所言:"得之重则失之轻,谓得之不易则失之必易",道出了权位若不以德行为根基,终将如沙上建塔的真理。

三、士行当审:历史镜鉴的现实意义
篇末"故士自行不可不审也"的结语,具有振聋发聩之效。商鞅"以其私属与母归魏"而遭拒,襄疵"以君之反公子卬也,吾无道知君"的回应,正是对失信者的历史审判。这种"行方可贱可羞,而无秦将之重"的结局,印证了《孟子·离娄上》"夫人必自侮,然后人侮之"的千古训诫。

当代社会价值多元之际,《无义》篇揭示的义理尤显珍贵。其警示我们:任何背离道义的权谋机变,终将如商鞅之"不穷奚待",陷入无可挽回的困境。唯有以义为本,方能如篇中所言"以义动则无旷事矣",实现个人价值与社会认同的统一。此即《周易·系辞》"履信思乎顺"的现代回响,亦为中华文明"义利之辨"的永恒智慧。

关于我们| 桂ICP备2022007496号-1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3000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3000

小黑屋|手機版|举报|网站地图|华韵国学网|国学经典

扫一扫微信:Chinulture|投稿:admin@chinulture.com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