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狗

百度

搜狗

360

搜狗

谷歌

搜狗
查看: 2671|回復: 2

[道学研究] 【庄子】外篇卷4在宥诗解7德成不累齐法不乱恃民不轻因物不去

[複製鏈接]
达性畅情 發表於 2021-12-17 16:3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庄子】篇卷4在宥诗解7德成不累齐法不乱恃民不轻因物不去
题文诗:
其虽贱而,不可不任,物也者;其虽卑而,
不可不因,民也者;其虽匿而,不可不为,
事也者;其虽麤而,不可不陈,法也者;
其虽远而,不可不居,义也者;其虽亲而,
不可不广,仁也者;其虽节而,不可不积,
礼也者;其虽中而,不可不高,德也者;
其虽一而,不可不易,道也者;其虽神而,
不可不为,天也者.故圣观于,天而不助,
德成不累,道出不谋,仁会不恃,不积,
应礼不讳,接事不辞,齐法不乱,恃民不轻,
因物不去.物莫足为,不可不为.不明于天,
不纯于德;不通于道,无自而可.不明于道,
其可悲夫.至道真情,顺物自然.何谓?
有天道也,亦有人道.无为而尊,天道也;
有为而累,人道也.主者天道;臣者人道.
天道之与,人道也者,相去远矣,不可不察.  
  【原文】

  贱而不可不任者①,物也;卑而不可不因者②,民也;匿而不可不为者,事也;麤而不可不陈者③,法也④;远而不可不居者,义也;亲而不可不广者⑤,仁也;节而不可不积者⑥,礼也;中而不可不高者⑦,德也;一而不可不易者,道也;神而不可不为者,天也。故圣人观于天而不助,成于德而不累,出于道而不谋,会于仁而不恃⑧,薄于义而不积⑨,应于礼而不讳⑩,接于事而不辞,齐于法而不乱,恃于民而不轻,因于物而不去(11)。物者莫足为也,而不可不为。不明于天者,不纯于德;不通于道者,无自而可。不明于道者,悲夫!  何谓道?有天道,有人道。无为而尊者,天道也;有为而累者,人道也。主者,天道也;臣者,人道也。天道之与人道也,相去远矣,不可不察也。    【译文】
  (价值虽然)低贱然而不可不听任的,是万物;卑微然而不可不随顺的,是百姓;不显眼然而不可不去做的,是事情;不周全然而不可不陈述的,是可供效法的言论;距离遥远但又不可不恪守的,是道义;亲近然而不可不扩展的,是仁爱;细末的小节不可不累积的,是礼仪;顺依其性然而不可不尊崇的,是德;本于一气然而不可不变化的,是道;神妙莫测然而不可不顺应的,是自然。所以圣人观察自然的神妙却不去帮助,成就了无暇的修养却不受拘束,行动出于道却不是事先有所考虑,符合仁的要求却并不有所依赖,接近了道义却不积不留,应合礼仪却不回避,接触琐事却不推辞,同于法度而不肆行妄为,依靠百姓而不随意役使,遵循事物变化的规律而不轻率离弃。万事万物均不可强为,但又不可不为。不明白自然的演变和规律,也就不会具备纯正的修养;不通晓道的人,没有什么事情可以办成。不通晓道的人,可悲啊!

  什么叫做道?有天道,有人道。无所事事无所作为却处于崇高地位的,这就是天道,事必躬亲有所作为而积劳累苦的,这就是人道。君王就是天道,臣下就是人道。天道跟人道比较,相差实在太远,不能不细加体察。
【注释】

  ①任:任凭,听任。

  ②因:顺应,依随。

  ③(cū):『粗』字的异体。陈:陈述。

  ④法:效法,这里指可以效法的言论。

  ⑤广:扩大、推展的意思。亲近容易形成偏爱,扩大了亲近的范围也就成为『仁』。

  ⑥节:礼仪。积:增多。

  ⑦中:顺。一说获得的意思。

  ⑧会:合符。恃:依靠。

  ⑨薄:通作『迫』,接近、靠拢的意思。

  ⑩讳:回避。

  (11)因:循,遵从。

本文来自以下【文集

  • · 《庄子|主題: 23, 訂閱: 3
熊季 發表於 2025-4-10 14:43 | 顯示全部樓層
《庄子·在宥》第七段义疏:天道与人道之辨

《在宥》此章以“物”“民”“事”“法”等十事为纲,阐发“因任自然”之旨。其文辞简奥,义理层叠,需逐层剖判,方见庄学真谛。

首段列十项相对范畴,皆以“不可不”为句式,揭示世间存在虽显矛盾却必须兼顾的张力。如“物”虽贱而必任,“民”虽卑而必因,此乃道家“随顺万物”之根本。庄子并非否定人事作为,而是强调行为须合于自然之理——法虽粗疏而不可废,义虽高远而不可离,仁虽亲狎而不可偏,德虽中庸而不可降。此中深意,在于破除执一废百之弊,主张“因物付物”的中道。

次段言圣人境界:“观天不助”谓法天无为,“成德不累”谓德合自然。其后“应礼不讳”“接事不辞”诸句,皆展现“即俗而真”的实践智慧。尤其“物莫足为,而不可不为”一句,堪称点睛:万物本无待人为,然人既在世,则须“不得已而应之”。此即《人间世》“托不得已以养中”之义,与儒家“天命之谓性”异曲同工。

末段严辨天道、人道:“无为而尊”者,如四时行、百物生,不假安排;“有为而累”者,如礼法制度,终成桎梏。以“主臣”喻天人关系,尤见精微——天道若君主垂拱,人道似臣仆奔命。二者“相去远矣”之叹,实警示世人:舍本逐末,必致“丧己于物”(《缮性》语)。

通观全章,庄子非谓彻底弃绝人事,而是主张“以天为宗,以德为本”(《天下》篇语)。其批判锋芒,直指矫饰仁义、机械用智之流弊。今日读之,于“有为”与“无为”间如何持衡,犹具镜鉴之效。

(全文798字)

注释要义
1. “因物不去”:王先谦《庄子集解》释为“顺物性而不违”,与郭象“物各任性乃正”注可互参。
2. “主臣”之喻:成玄英疏:“天道如君,寂然无为;人道如臣,戴股肱之力。”此譬喻源自黄老思想,见《黄帝四经·称》。
3. 与内篇呼应:《齐物论》“道通为一”与此章“一而不可不易”互为表里,皆强调道体圆融而用无常方。
赵科技法 發表於 2025-4-13 02:28 | 顯示全部樓層
《庄子·在宥》第七节阐发天人关系之辨,其文辞简奥而义理深远。今试析其要旨如下:

一、万物存在之必然性
"贱而不可不任者,物也"至"神而不可不为者,天也"十句,构成严密的逻辑序列。庄子以"虽...不可不..."的句式,揭示现象界存在的辩证法则:物虽贱而必任,民虽卑而必因,事虽隐而必为,法虽粗而必陈。此中暗含"物各付物"的哲学智慧,正如郭象注云"各当其分,万物自得",强调对客观存在的尊重。值得注意的是,庄子将"法""礼""义"等人文制度与"道""天"并列,显示其并非简单否定文明建构,而是主张在更高维度统摄之。

二、圣人之应世法则
"观于天而不助"九句,展现理想人格的实践智慧。其中"不助""不累""不谋""不恃""不积"等否定性表述,实为对"无为"原则的具体演绎。成玄英疏解"齐于法而不乱"时指出:"顺物自然,故法令清简而不烦乱",此正与《老子》"治大国若烹小鲜"相呼应。特别需要辨明的是"因于物而不去",既非消极随波逐流,亦非强力干预,而是王弼所谓"因物自然,不设不施"的应物之道。

三、天道人道之辨
末段提出"天道无为而尊,人道有为而累"的著名命题。庄子以"主—臣"喻天人关系,较之《易传》"裁成辅相"说更为彻底。其"相去远矣"的判语,并非否定人道价值,而是强调二者存在本体论差异。如林希逸《庄子口义》所言:"天者理之自然,人者智之造作",这种区分实为宋明理学"天理人欲"说之先声。

要言之,本节通过存在论、工夫论、境界论的三重展开,构建起"因任自然—无为应物—天人相分"的思想体系。其深刻处在于:既承认现象界的客观性("不可不为"),又超越具体局限("不累""不谋");既肯定人文价值(仁义礼法),又将其纳入更高自然秩序。这种辩证思维,对当代处理人与自然、自由与规范的关系,仍具重要启示。

关于我们| 桂ICP备2022007496号-1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3000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3000

小黑屋|手機版|举报|网站地图|华韵国学网|国学经典

扫一扫微信:Chinulture|投稿:admin@chinulture.com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