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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学研究] 【淮南子】卷12道应训诗解16知足不辱贱为贵本下为高基用假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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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东 發表於 2022-6-24 11:4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题文诗:
公仪休也,相鲁嗜鱼.一国献鱼,公仪弗受.
弟子谏曰:夫子嗜鱼,弗受何也?曰唯嗜鱼,
故而弗受;夫受鱼而,免于相也,虽嗜鱼不,
能自给鱼;毋受而不,免于相能,长自给鱼.
此明为人,为己者也.故老子曰:后其身而,
身先外其,身而身存.以其无私,能成其私.
知足不辱.狐丘丈人,谓孙叔敖:人有三怨,
子知之乎?孙叔敖曰:何谓之也?对曰爵高.
而士妒之;官大也者,而主恶之;禄厚也者,
怨乃处之.孙叔敖曰:吾爵益高,吾志益下;
吾官益大,吾心益小;吾禄益厚.吾施益博;
以免三怨,其则可乎?故老子曰:贵必以贱,
为本高必,以下为基.大司马也,有捶钩者,
年八十矣,不失钩芒.大司马曰:子巧有道?
曰臣有守,臣年二十,而好捶钩,于物无视,
非钩无察.是以用之,者必假于,弗用而以,
长得其用;而况持而,不用者乎?物孰不济!
故老子曰:从事于道,乃同于道.不用而用.
公仪休相鲁,而嗜鱼。一国献鱼,公仪子弗受。其弟子谏曰:『夫子嗜鱼。弗受,何也?』答曰:『夫唯嗜鱼,故弗受。夫受鱼而免于相,虽嗜鱼,不能自给鱼;毋受鱼而不免于相,则能长自给鱼。』此明于为人为己者也。故老子曰:『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一曰:知足不辱。
译文公仪休担任鲁国的国相,非常喜欢吃鱼。全鲁国的人都向他献鱼,公仪休一律谢绝不收。他的弟子劝他说:『先生你喜欢吃鱼,又不接受别人送的鱼,为什么呢?』公仪休回答说:『正因为喜欢吃鱼,所以才不接受别人送的鱼。如果你收下了别人送的鱼,就有可能被君王罢免相位,这样反倒吃不到官府供给的鱼;不接受别人献的鱼,也就保着了相位,反倒能长期吃到官府提供的鱼。』这位公仪休真算是懂得为人也为己的人。所以【老子】说:『置自身于最后,结果反而能占先;置自身于度外,结果反而能安存。这不正是由于他没有私心?所以能成就他的私心。』换一种说法是:『知道满足,就不会受到侮辱。』
狐丘丈人谓孙叔敖曰:『人有三怨,子知之乎?』孙叔敖曰:『何谓也?』对曰:『爵高者,士妒之;官大者,主恶之;禄厚者,怨处之。』孙叔敖曰:『吾爵益高,吾志益下;吾官益大,吾心益小;吾禄益厚,吾施益博。是以免三怨,可乎?』故老子曰:『贵必以贱为本,高必以下为基。』
译文狐丘的一位老人对孙叔敖说:『人有三件容易招怨恨的事情,你知道吗?』孙叔敖说:『哪三件?』老人回答说:『爵位高了,士人就会嫉妒他;官做大了,君王便会嫌恶他;俸禄丰厚了,怨恨就会找上门来。』孙叔敖说:『我爵位越高,我的态度越卑恭;我官做得越大,我的心欲越小;我的俸禄越丰厚,我的布施越广泛。我用这种方法来避免三方面怨恨,你看可以吗?』所以【老子】说:『尊贵必以贱卑为根本,高大必以低下为基础。』
大司马捶钩者,年八十矣,而不失钩芒。大司马曰:『子巧邪?有道邪?』曰:『臣有守也。臣年二十好捶钩,于物无视也。非钩无察也。』是以用之者,必假于弗用也,而以长得其用。而况持而不用者乎?物孰不济焉!故老子曰:『从事于道者,同于道。』
译文楚国的大司马有位捶制钩的工匠,年纪已经八十岁了,可是制造出来的钩仍然锋芒锐利。大司马问他:『你是有技艺呢?还是有别的道术呢?』老工匠回答说:『我是坚守着一种信念的。我从二十岁起就喜欢上捶制钩了,这样,我对别的事物均不关心,除了钩我什么都不留意。』所以这位工匠是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到捶制钩上来,这样也就能长期管用,何况又把握了无论什么都管用的道,那么什么事情不能从『道』那里得到帮助?所以【老子】说:『从事于「道」的,便同于「道」。』
注释出自【庄子】外篇卷15知北游:
大马之捶钩者大马:官名,指楚国之大司马。捶:锻造。钩:剑名,年八十矣,而不失豪芒豪芒:锋利有光芒。大马曰:『子巧与?有道与?』曰:『臣有守也守:持守,毕生专心持守于此。臣之年二十而好捶钩,于物无视也于物无视:对别的东西部视而不见,一心只在造钧上,非钩无察也。』是用之者假不用者也用之者:指打造钩的技艺。假:借助、凭借。不用之者:指平时于物无视,专注于此道。(用,用心),以长长期得其用,而况乎无不用于物皆不用心,而至于无无之境,达于至道之域,则万物无不资取于他者乎!物孰不资焉!译文:楚国大司马有一位造剑的人,已经八十岁了,造出之剑仍然锋利有光芒。大司马说:『你是技艺高呢?还是其中有什么道理?』回答说:『臣有所持守。臣在二十岁时就喜好造剑,对他物视而不见,不是剑就不去察看。』这是造剑之技艺借助于平时的专注上,因此能长期得以熟练运用,何况于物皆不用心而达于至道的人呢!万物谁不资借于他呀!

本文来自以下【文集

黎仕 發表於 2025-4-8 04:58 | 顯示全部樓層
《淮南子·道应训》两则寓言的哲学阐释

一、公仪休嗜鱼:用与弗用的辩证智慧
公仪休相鲁而拒受国人所献鱼,其言“夫唯嗜鱼,故弗受”深得老子“后其身而身先”之旨。表面观之,拒鱼似悖常情;实则公仪休洞明“受鱼免相”与“弗受长给”的因果链,以“弗用”保全“大用”。此正合《道德经》第十三章“外其身而身存”之理——唯有超越短期利欲,方能成就长远之利。王弼注“无私成私”云:“不私其子而君其子,故长而无所争也。”公仪休以相位为“体”,以嗜鱼为“用”,体用相资而不相害,恰是“知足不辱”的实践注脚。

二、孙叔敖三怨:贵贱根基的处世哲学
狐丘丈人所言“爵高士妒、官大主恶、禄厚怨处”,揭示权位伴生的结构性矛盾。孙叔敖“三益”对策(志益下、心益小、施益博)实为道家“反者道之动”的具象化。《文子·道德》释“贵以贱为本”曰:“江河之大,始于涓流;圣人之尊,起于卑贱。”孙叔敖以谦卑消解妒忌,以谨慎规避主恶,以广施化解怨怼,将矛盾转化为共存之道。此非权术,乃是对“高以下为基”的本体论认知——犹如树木根系深藏而枝叶自茂,上位者唯有扎根于卑下,方能持盈保泰。

三、捶钩者的“不用之用”:道技合一的隐喻
大司马所见八十岁捶钩者“于物无视,非钩无察”,与庖丁解牛“官知止而神欲行”异曲同工。匠人通过“不用”(不分散注意力)实现“长用”(技艺精熟),印证《老子》第四十八章“为道日损”的修行路径。庄子谓“用志不分,乃凝于神”,此捶钩者之“守”,实为对“道”的专一持守。其“假于弗用”的实践智慧,揭示认知活动的根本法则:主体必须通过自我限制(弗用)才能实现真正的自由运用(用)。

结语:道家处世之道的三维统一
公仪休的理性计算、孙叔敖的谦抑智慧、捶钩者的专注工夫,共同构成《淮南子》对“道应”的立体阐释。三者皆以“反”为策略:以不受保全所爱,以卑下稳固尊贵,以不用成就大用。这种辩证思维超越简单的功利权衡,上升为“与道同构”的存在方式。正如河上公注《老子》所言:“自守卑弱,法道之柔弱也。”此即中国古典哲学“体用一源”的终极启示——唯有在形下实践中贯彻形上之道,方能实现“物孰不济”的圆融境界。

(全文7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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