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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家] 【墨子】卷37鲁问诗解2诛伐必义不义天诛非义不取不仁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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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东 發表於 2022-9-27 13:53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墨子】卷37鲁问诗解2诛伐必义不义天诛非义不取不仁不为
题文诗:
鲁陽文君,将攻郑,墨子闻而,止之谓曰:
使鲁,四境之内,大攻小都,大家伐小,
杀其人民,取其牛马,狗豕布帛,米粟货财,
则何若?文君曰鲁,四境之内,之臣,
今大都攻,小都大家,伐其小家,夺之货财,
寡人必将,厚罚之也.子墨子曰:夫天之兼,
有天下也,亦犹君之,有四境内,今举兵以,
攻郑天诛,其不至乎?陽文君曰:先生何止,
我攻郑也?我攻郑顺,于天之志;郑人三世,
其父也,天加诛使,三年不全,我助天诛.
子墨子曰:郑人三世,杀其父而,天加诛使,
三年不全,天诛足矣;今又举兵,将以攻郑,
曰吾攻郑,顺天之志.有人,其子强梁,
不材,其父笞之,其邻家父,举木击之,
曰吾击之,顺其父志;岂不悖哉!诛伐必义.
墨子谓鲁,陽文君曰:攻其邻国,杀其民人,
取其牛马,粟米货财,书于竹帛,镂于金石,
铭于钟鼎,传遗后世,子孙:莫若我多;
今贱人也,亦攻邻家,杀其人民,取其狗豕,
食粮衣裘,书之竹帛,铭于席豆,以遗后世,
子孙:莫若我多;可乎?文君曰然,
吾以子之,观之,则天下之,所谓可者,
未必然也.墨子为鲁,陽文君曰:世俗君子,
皆知小物,不知大物.今有人窃,一犬一彘,
则谓不仁,窃一国都,则以为义.譬犹小视,
白谓之白,大视白则,谓之黑也.是故世俗,
之君子但,知小物而,不知大物,若言之谓.
鲁陽文君,语子墨子,曰楚之南,有啖人之,
国者,国长子生,而食之,谓之宜弟,
美则以遗,其君君喜,则赏其父;岂不恶俗?
子墨子曰:虽中国俗,亦犹是也,杀其父,
而赏其子,何以异于,食其子而,赏父者哉?
不用,仁义何以,非夷人之,食其子也?

【原文】2鲁陽文君将攻郑,子墨子闻而止之,谓陽文君曰:『今使鲁四境之内,大都攻其小都,大家伐其小家,杀其人民,取其牛马、狗豕、布帛、米粟、货财,则何若?』鲁陽文君曰:『鲁四境之内,皆寡人之臣也。今大都攻其小都,大家伐其小家,夺之货财,则寡人必将厚罚之。』子墨子曰:『夫天之兼有天下也,亦犹君之有四境之内也。今举兵将以攻郑,天诛其不至乎?』鲁陽文君曰:『先生何止我攻郑也?我攻郑,顺于天之志。郑人三世杀其父(4),天加诛焉,使三年不全,我将助天诛也。』子墨子曰:『郑人三世杀其父,而天加诛焉,使三年不全,天诛足矣。今又举兵,将以攻郑,曰吾攻郑也,顺于天之志。譬有人于此,其子强梁不材(5),故其父笞之,其邻家之父,举木而击之,曰:吾击之也,顺于其父之志。则岂不悖哉!』子墨子谓鲁陽文君曰:『攻其邻国,杀其民人,取其牛马、粟米、货财,则书之于竹帛,镂之于金石,以为铭于钟鼎,传遗后世子孙,曰:'莫若我多」,今贱人也,亦攻其邻家,杀其人民,取其狗豕、食粮、衣裘,亦书之竹帛,以为铭于席豆,以遗后世子孙,曰:'莫若我多其可乎?』鲁陽文君曰:『然。吾以子之言观之,则天下之所谓可者,未必然也。』子墨子为鲁陽文君曰(6):『世俗之君子,皆知小物,而不知大物。今有人于此,窃一犬一彘,则谓之不仁,窃一国一都,则以为义。譬犹小视白谓之白,大视白则谓之黑。是故世俗之君子,知小物而不知大物者,此若言之谓也。』鲁陽文君语子墨子曰:『楚之南,有啖人之国者桥,其国之长子生,则鲜而食之(7),谓之宜弟,美则以遗其君,君喜则赏其父。岂不恶俗哉?』子墨子曰:『虽中国之俗,亦犹是也。杀其父而赏其子,何以异食其子而赏其父者哉?苟不用仁义,何以非夷人食其子也?』注释(4)三世:数代,言其多。(5)强梁:凶暴,强横。(6)为:通『谓』。(7)鲜:『解』字之形误。【译文】
鲁陽文君将要攻打郑国,墨子听到了就阻止他,对鲁陽文君说:『现在让鲁四境之内的大都攻打小都,大家族攻打小家族,杀害人民,掠取牛、马、狗、猪、布、帛、米、粟、货、财,那怎么办?』鲁陽文君说:『鲁四境之内都是我的臣民。现在大都攻打小都,大家族攻打小家族,掠夺他们的货、财,那么我将重重惩罚攻打的人。』墨子说:『上天兼有天下,也就象您具有鲁四境之内一样。现在您举兵将要攻打郑国,上天的诛伐难道就不会到来吗?』鲁陽文君说:『先生为什么阻止我进攻郑国呢?我进攻郑国,是顺应了上天的意志。郑国人数代残杀他们的君主,上天降给他们惩罚,使三年不顺利。我将要帮助上天加以诛伐。』墨子说:『郑国人数代残杀他们的君主,上天已经给了惩罚,使它三年不顺利,上天的诛伐已经够了!现在您又举兵将要攻打郑国,说:'我进攻郑国,是顺应上天的意志。」好比这里有一个人,他的儿子凶暴、强横,不成器,所以他父亲鞭打他。邻居家的父亲,也举起木棒击打他,说:'我打他,是顺应了他父亲的意志。」这难道还不荒谬吗!』
墨子对鲁陽文君说:『进攻邻国,杀害它的人民,掠取它的牛、马、粟、米、货、财,把这些事书写在竹、帛上,镂刻在金、石上,铭记在钟、鼎上,传给后世子孙,说:'战果没有人比我多」,现在下贱的人,也进攻他的邻家,杀害邻家的人口,掠取邻家的狗、猪、食、粮、衣服、被子,也书写在竹、帛上,铭记在席子、食器上,传给后世子孙,说:'战果没有人比我多」,难道可以吗?』鲁陽文君说:『对。我用您的言论观察,那么天下人所说的可以的事,就不一定正确了。』
假如偷了人家的一只狗一只猪,就被称作不仁;如果窃取了一个国家一个都城,就被称作义。这就如同看一小点白说是白,看一大片白则说是黑。因此,世俗的君子只知道小事却不知道大事的情况,如同这句话所讲的。』
鲁陽文君告诉墨子说:『楚国的南面有一个吃人的国家,名叫'桥」,在这个国家里,长子出生了,就被杀死吃掉,叫做'宜弟」。味美就献给国君,国君喜欢了就奖赏他的父亲。这难道不是恶俗吗?』墨子说:『即使中国的风俗也象这样,父亲因攻战而死,就奖赏他的儿子,这与吃儿子奖赏他的父亲有何不同呢?如果不实行仁义,凭什么去指责夷人吃他们的儿子呢?』
无无人人 發表於 2025-4-1 20:48 | 顯示全部樓層
《墨子·鲁问》义理抉微:论征伐之正义性与道德悖论

一、征伐之义与天志之辨
鲁阳文君欲攻郑,墨子以“天志”为据谏止,其论层层递进:
1. 类比设问:墨子先以鲁国内部大都侵小都为喻,文君答以“厚罚之”,揭示其已明“以大凌小”之不义。
2. 天志原则:墨子进而指出,天兼有天下,犹君辖四境。若诸侯攻伐无度,必遭“天诛”。此乃墨家“天志”思想核心——天为最高道德裁判,赏善罚暴(《天志上》云:“顺天意者,兼相爱、交相利,必得赏”)。
3. 驳“助天诛”之谬:文君以郑人“三世杀父”为攻伐借口,墨子斥其僭越。天已降灾示惩(三年不全),人力再攻实为“代天行诛”,恰如邻父笞人之子而妄称“顺其父志”,悖理甚明。此喻直指人性中“以义饰暴”之伪善。

二、功利批判与道德相对性
墨子更以“竹帛铭功”之例,揭露征伐本质:
君王劫掠:攻邻国而书功金石,传颂子孙,实与贱人窃邻家狗豕而铭于席豆无异。文君叹“天下所谓可者,未必然”,足见世俗价值之颠倒。
大义与小仁之辨:墨子痛斥世俗君子“窃犬彘谓不仁,窃国都反为义”,犹如“视白为黑”,直指权力对道德的扭曲。此论与《非攻上》“杀一人为不义,杀百人为义”同出一辙,彰显墨家对绝对正义的坚守。

三、文化批判与仁义之本
鲁阳文君举楚南“啖子”恶俗相诘,墨子反诘中原“战杀其父而赏其子”之悖:
习俗之恶:无论蛮夷食子,抑或中原以战功赏子,皆因“不用仁义”而丧失人性底线。
普遍性原则:墨家强调道德判断需超越地域差异(《兼爱中》“天下之士君子,特不识其利、辩其害故也”),唯有以仁义为本,方能破除“攻伐合理”之迷思。

结语
本篇对话展现了墨子三大核心主张:
1. 非攻必守义:征伐唯合天志(即兼爱利民)方可为,否则即为“不义而取”;
2. 道德绝对性:批判功利主义对价值的异化,确立“义利统一”之标准;
3. 文化自省:破除文明优越幻觉,以仁义为普世准绳。
墨学之深刻,正在于穿透权力话语,直指人性共弊。今人读之,犹当惕然于“以义为名,行暴之实”的历史循环。

(全文798字)

注:
(4)“三世杀其父”当为“三世弑君”之误,郑国史无三世弑父事,或为寓言化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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