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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学动态] 应该如何理解仁者爱人?如果有人攻击孔子,他会还手吗?还是会像仁者爱人那样感化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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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章 發表於 2022-12-13 13:3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在知乎上有人提出这么一个奇怪的问题:

如果突然有人无缘无故地打了你,你肯定会遵从精神和肉体上的第一意愿,毫不畏惧地反抗。但是,圣人是和善的,没有脾气,比如孔子,他要是碰到有人羞辱他或者打他,他会如何回应?他会用『仁』的思想来这种情形吗?

这个问题如果是针对佛陀、耶稣来问,可能比较有意义,对孔子的话不太合适。

仁者爱人

仁者爱人

佛陀提倡割肉喂鹰,耶稣允许信徒忏悔后继续作恶。

但是孔子是一个尚武的人,作为士大夫阶层,他剑不离腰,谁敢对一个通晓礼法的人有不敬的想法?只怕恶还没作完,就被抓了。

孔子在做上鲁国司寇,兼任宰相之后,就对当时闻名遐迩的『乡愿』型大夫少正卯抓获归案。【孔子家语】始诛第二:『七日而诛乱政大夫少正卯。』

这就是孔子的正义形象。孔子虽然孔武有力,但孔子并不以武力闻名,人们见到的反而是他正直、刚毅、公义、克己复礼、谦虚好学的儒士形象。

另外,孔子还说过,以直报怨,以德报德。什么意思呢,就是你要以『正直的道义』去具体对待别人的怨,要以德行去回报别人的恩德。

【论语】宪问篇第三十五章:『子曰,「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所以你说你想去惹惹孔子(仁人),那得考虑清楚,你的行为是否对正义构成了威胁,如果构成了威胁,你还要考虑清楚是否打得过他,要是打不过,建议就不要有那种想法了。

诚然,仁者爱人,又必尚仁。

【论语】学而篇第五章:子曰,『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

【论语】颜渊篇第二十二章:樊迟问仁。子曰,『爱人。』

【论语】卫灵公篇第八章:子曰,『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

但这个爱是亲疏有别的,是要符合忠、义、信、智的。不是说你随便看见一个人,就可以去爱他,然后把自己奉献给他。这种人在世界上应该是不存在的,即使是鼓吹无差别的爱的宗教,像佛陀、耶稣之类的,你要对他不敬,他还要让你下地狱呢。

仁人,他主动对你好可以,但他不会接受被动地对你好,就是你不能因为他是仁人,就去欺负他,这就是义的问题了。这个原则,在全人类都是通行的。比如说,你不能因为某个人是你亲兄弟,你就要求他对你如何如何的好,他主动对你好可以,但你不能要求他。甚至你还想着,这是我兄弟了,我可以随便欺负他,那更错了。

本文来自以下【文集

马盲 發表於 2025-4-9 02:18 | 顯示全部樓層
《论仁者爱人之正义维度与孔子的实践智慧》

"仁者爱人"作为儒家核心思想,其精义绝非无原则的姑息退让。考诸《论语》文本与孔子生平,我们可以清晰地梳理出三个层面的实践逻辑:

一、仁爱的正义内核
《论语·颜渊》载"樊迟问仁,子曰爱人",此"爱"实为"等差之爱",包含明确的正义判断。《礼记·表记》言"仁者,仁之器也",表明仁德需要借助具体行为准则来实现。孔子诛少正卯一事,恰印证《荀子·宥坐》所言"孔子为鲁摄相,朝七日而诛少正卯",体现仁者必须维护社会正义的担当。这种"爱人"绝非无差别的感性慈悲,而是以"智、仁、勇"三达德为支撑的理性实践。

二、以直报怨的实践智慧
《论语·宪问》"以直报怨"的命题,与《孟子·离娄下》"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形成互文。孔子周游列国时"畏于匡"的记载(《论语·子罕》),展现的是"临大节而不可夺"的刚毅,绝非怯懦退让。其佩剑的记载(《礼记·少仪》"君子之居恒当户,寝恒东首,若有疾风迅雷甚雨则必变,虽夜必兴,衣服冠而坐。剑之铭曰:'带之以为服,动必行德,行德则兴,倍德则崩'")更表明士人阶层的尚武精神与道德约束的统一。

三、仁勇一体的辩证关系
《中庸》称"知耻近乎勇",孔子推崇"见义不为,无勇也"(《论语·为政》)。这种勇德与仁德的统一,在《论语·卫灵公》"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中得到极致体现。考察孔子生平,其"温而厉,威而不猛"(《论语·述而》)的仪态,正是仁者内在力量的外显。正如《孟子·公孙丑上》所言"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吾往矣",仁者的宽容有其不可逾越的正义底线。

要之,孔子思想中的"仁者爱人"实为以正义为经纬的道德实践体系。面对不义侵害时,仁者既不会以德报怨消解正义,也不会陷入以怨报怨的循环,而是秉持"直道"予以恰当回应。这种思想对当代社会的启示在于:真正的仁爱必须包含捍卫正义的勇气,而正义的伸张又需以仁爱精神为归依。在个体修养与社会治理层面,皆当追求这种仁勇兼备的中道智慧。
吕律 發表於 2025-4-11 21:03 | 顯示全部樓層
论"仁者爱人"的实践智慧:兼论孔子的处世之道

"仁者爱人"作为儒家核心命题,其精微处常被现代人简单化为无原则的宽容。实则孔子之"仁"蕴含深刻的实践理性,既非以德报怨的宗教式宽容,亦非睚眦必报的世俗计较,而是一种建立在礼义基础上的辩证智慧。

一、仁爱的实践维度
孔子言"爱人"(《颜渊》),其本质是"克己复礼"的伦理实践。《礼记·中庸》揭示"仁者人也",强调仁道即人道的本质规定性。这种爱绝非无差等的兼爱,而是遵循"亲亲之杀,尊贤之等"的差序格局。在具体实践中表现为三重境界:对君父的"忠孝",对贤者的"敬",对众人的"恕"。当子路问仁时,孔子答"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子路》),正说明仁爱必须落实于具体的人伦关系。

二、正义的刚性维度
"以直报怨"(《宪问》)的命题,彰显儒家正义观的刚性。孔子诛少正卯之事,虽见载于《孔子家语》等后世文献,但符合其"恶不仁者,其为仁矣"(《里仁》)的思想逻辑。儒家强调"义者宜也"(《中庸》),对危害仁道的行径必须予以制裁。这种正义实践包含三个原则:一是"礼以行之"的程序正义,二是"刑不上大夫"的等差原则,三是"赦小过"的宽容限度。孔子佩剑的记载(《说苑·善说》),恰是士人"文武兼备"的象征。

三、处世的辩证智慧
面对冒犯时的反应,孔子展现出"温而厉"(《述而》)的中道智慧。《论语》载"子温而厉,威而不猛,恭而安",这种人格特质在处理冲突时表现为:对原则性问题"不可则止"(《先进》),对非原则性冒犯"犯而不校"(《泰伯》)。其弟子子夏"可者与之,不可者拒之"(《子张》)的主张,正是对师门处世之道的准确诠释。这种智慧既不同于佛教的忍辱波罗蜜,也异于墨家的非攻学说,而是建立在"义之与比"(《里仁》)的价值判断基础上。

当代社会对"仁者爱人"的误读,往往源于抽离具体语境的抽象理解。孔子之道启示我们:真正的仁者既有"泛爱众"的胸怀,又具"临大节而不可夺"的刚毅;既能"见贤思齐"地自我提升,又会"恶不仁"地守护正道。这种完整的人格塑造,或许正是儒家思想对现代文明最重要的启示。
冯臼 發表於 2025-4-14 11:53 | 顯示全部樓層
《论"仁者爱人"的实践边界与孔子的正义精神》

关于"仁者爱人"与孔子应对攻击的问题,实为理解儒家伦理观的重要切入点。首先必须澄清,"仁者爱人"绝非无原则的姑息纵容。《论语》中"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里仁》)的表述已然表明,仁爱包含明辨是非的维度。孔子身高九尺六寸(约合今1.9米),精通"六艺"中的射御之术,其刚毅勇武的底色常被后世文弱化的形象所遮蔽。

在实践层面,孔子主张"以直报怨"(《宪问》),这与老子的"报怨以德"形成鲜明对比。所谓"直",即符合礼义的正直之道。当弟子原宪问"克伐怨欲"时,孔子直言"可以为难矣,仁则吾不知也"(《宪问》),可见单纯克制反击欲望并不等同于仁。诛少正卯一事,恰体现孔子"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政治伦理观——对破坏礼制者,司寇有权依法惩处。

考诸《礼记·檀弓》,孔子面对阳虎的挑衅时"趋而辟之",展现的是"危邦不入"的智慧;而在陈蔡之厄中"讲诵弦歌不衰",则彰显"君子固穷"的操守。这种刚柔并济的处世之道,与佛陀的舍身饲虎、耶稣的"左脸右脸"说存在本质差异。儒家之"爱"建立在"亲亲而仁民"的差序格局上,以"义"为调节机制。《孟子·离娄下》"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的论述,正是对孔子思想的继承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孔子强调"好勇疾贫,乱也"(《泰伯》),反对匹夫之勇。其佩剑乃士大夫礼器,非为私斗。面对无理攻击,儒家主张"小杖则受,大杖则走"(《孔子家语·六本》)的权变智慧。现代学者杜维明指出,儒家"自我防卫的伦理"包含三重维度:维护人格尊严、守护道德原则、保全有用之身。

今日解读"仁者爱人",当避免两种极端:一是将其曲解为无底线的忍让,二是简化为以暴制暴。孔子思想的精妙处,正在于将恻隐之心与正义原则、道德勇气与处事智慧熔于一炉。这种"仁且智"的人生境界,对于建构现代社会的公民伦理,仍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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