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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贾谊【新书】卷32铸钱诗解顾租铸钱黥罪治末法钱不立钱文大乱禁铸币重盗者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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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东 發表於 2023-4-1 10:49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贾谊【新书】卷32铸钱诗解顾租铸钱黥罪治末法钱不立钱文大乱禁铸币重盗者云起
题文诗:

迺者窃闻,吏复铸钱,民人抵罪,多者一县,

百数少者,十数家属,知识及吏,之所疑击,

囚榜笞及,夯走也者,类甚不少.仆未验然,

其刑必然.抵过罪者,固乃始此,无息时事,

甚不少於,上大不便,陛下毋幸!法使天下,

公得顾租,铸钱敢杂,以铅铁为,他巧也者,

其罪黥然,铸钱之情,非殽鈆铁,及石杂铜,

不得赢而,殽之甚微,其利甚厚,名曰顾租,

公铸法也,实皆黥罪.有法若此,上将何赖?

事有召祸,法有起奸.今令细民,操造币势,

各隐屏其,家而铸作,因欲禁厚,利微奸虽,

黥罪日报,其势不止,为民设阱,孰积于是?

曩禁铸钱,死罪积下;今公铸钱,黥罪积下,

虽少异乎,治末之具.民方陷溺,上且弗救?

况且世民,用钱县异,而郡不同.或用轻钱,

百加若干.或用重钱,平称不受.法钱不立,

官吏急而,能一之乎?则大烦苛,而民弗任,

且力不能,势不可施.纵而弗苛?则郡县异,

市肆不同,小大异用,钱文大乱.苟非其术,

何向可哉?农事不为,采铜日蕃,释其耒耨,

冶镕炉炭,奸钱日繁,正钱日亡,善人则怵,

而为奸邪,愿民则陷,而致刑僇,黥罪繁积,

吏民日斗.将甚不祥,柰何而忽?国知患此,

吏必曰禁.禁不得术,其伤必大,何以圉之?

令禁铸钱,钱必还重,四钱之粟,必还二钱.

还重则盗,铸钱者如,云而起则,弃市罪又,

不足禁矣.奸不胜而,法禁数溃,铜使之然.

铜币必专,之于君上,下私铸钱,必以死罪,

不禁则乱,祸国殃民,舍本逐末,不得不禁.

【原文】

迺者窃闻吏复铸钱者,民人抵罪,多者一县百数,少者十数。家属、知识及吏之所疑,击囚、榜笞及夯走者,类甚不少。仆未之得验,然其刑必然。抵过罪者,固乃始耳。此无息时,事甚不少,於上大不便,原陛下幸勿勿!

法使天下公得顾租铸钱,敢杂以铅铁为他巧者,其罪黥,然铸钱之情,非殽鈆铁及石杂铜也,不可得赢,而殽之甚微,其利甚厚,名曰顾租公铸法也,而实皆黥罪也。有法若此,上将何赖焉?

夫事有召祸,而法有起奸。今令细民操造币之势,各隐屏其家而铸作,因欲禁其厚利微奸,虽黥罪日报,其势不止,为民设阱,孰积于是?曩禁铸钱,死罪积下;今公铸钱,黥罪积下,虽少异乎,末具也。民方陷溺,上且弗救乎?

且世民用钱,县异而郡不同。或用轻钱,百加若干。或用重钱,平称不受。法钱不立,吏急而一之乎?则大烦苛而民弗任,且力不能而势不可施。纵而弗苛乎?则郡县异而市肆不同,小大异用,钱文大乱。夫苟非其术,则何向而可哉?

夫农事不为,而采铜日蕃,释其耒耨,冶镕炉炭,奸钱日繁,正钱日亡,善人怵而为奸邪,愿民陷而之刑僇,黥罪繁积,吏民且日斗矣。将甚不祥,柰何而忽?国知患此,吏议必曰:『禁之。』禁之不得其术,其伤必大,何以圉之?令禁铸钱,钱必还重,四钱之粟,必还二钱耳。重则盗铸钱如云而起,则弃市之罪,又不足以禁矣。奸不胜而法禁数溃,铜使之然也。

【注释】

顾租:雇庸之值。●【汉书·食货志下】:「法使天下公得顾租铸铜锡为钱,敢杂以铅铁为它巧者,其罪黥。」颜师古注:「顾租,谓顾庸之直,或租其本。」

(卓注:私人铸币)

殽:通『效』。1.效法。 2.效果,征验。

圉:释义:.通『御』。抵挡;阻挡。
沙坡 發表於 2025-4-17 08:43 | 顯示全部樓層
《新书·铸钱》篇所见西汉币制困局与贾谊的治理智慧

贾谊《新书》卷三十二《铸钱》篇深刻揭示了汉初货币政策的制度性缺陷。文中所述"顾租铸钱"政策,表面允许民间缴纳铸税后合法铸币,实则因监管失效导致"黥罪积下"的治理困境。这种政策悖论折射出早期帝国在货币主权建构过程中的艰难探索。

考其制度设计,"顾租公铸"本为折中之策:朝廷通过收取铸税承认民间铸币权,同时规定"敢杂以铅铁为他巧者,其罪黥"。然实际操作中,"殽之甚微,其利甚厚"的经济诱因,使得"虽黥罪日报,其势不止"。贾谊敏锐指出这种"为民设阱"的政策本质,其批判锋芒直指"治末之具"的行政惰性。所谓"法钱不立"的混乱局面,实乃制度设计者未能把握货币作为"权柄之器"的政治属性所致。

文中揭示的货币地域化现象尤具洞察:"用钱县异而郡不同,或用轻钱百加若干,或用重钱平称不受"。这种价值尺度的混乱,本质上动摇"王者所以统守民财"的统治根基。贾谊将"采铜日蕃,释其耒耨"与"奸钱日繁,正钱日亡"并置论述,深刻揭示了货币失控引发的社会链式反应——不仅导致"农事不为"的经济失衡,更造成"吏民日斗"的治理危机。

其提出的"铜币必专之于君"主张,实为建立货币主权的先声。这种将铸币权收归中央的构想,较之晁错"贵粟论"更具制度建构意识。贾谊警示"下私铸钱必以死罪"的严苛主张,非为酷法,实因认识到"奸不胜而法禁数溃"的治理失效会引发"弃市罪又不足禁"的制度崩溃。这种对"法禁数溃"后果的预见,展现其超越时代的制度理性。

《铸钱》篇的价值,不仅在于揭露汉初币制之弊,更在于确立了"货币乃国之重器"的治理原则。后世汉武帝铸五铢钱"悉禁郡国毋铸钱",实为贾谊货币思想的历史回响。篇末"祸国殃民,舍本逐末"八字警语,至今仍为经济治理的永恒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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