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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学文化 据此则粟、粝、()、d的比为50:30:24:27。可见,、d之比在《九章》和《说文》中是互换的。过去清代段玉裁等以《说文》误而《九章》是,并据《九章》而改动《说文》。1975年底湖北云梦睡虎地出土秦律记有:
“[禾黍一]石六斗大半斗,舂之为粝米一石;粝米一石为(d)米九斗;九[斗]为毁()米八斗。”[28]
其中“禾黍一”系笔者据《说文》 字条“ ,百二十斤也。稻一 为粟二十升,禾黍一 为粟十六升大半升”及《算数书》“程禾”条(详下)补。括号内的字系指明通假。“米九斗,九[斗]”原为作“米九=斗”,“=”为重文号,整理小组认为“斗”下脱重文号,故补“斗”字。
裘锡圭先生指出秦简证明段玉裁等观点有误,《说文》中d米的比率是正确的,《九章》的d米率则有误[29]。《算数书》程禾条也有类似的记载:
“程曰:禾黍一石为粟十六斗泰(大)半斗,舂之为粝米一石,粝米一石为d米九斗,d米[九]斗为毁()米八斗。”[30]
这进一步证明《九章》关于d米的比率是错误的。
《算数书》中有“”、“粟为米”、“粟求米”、“米出钱”诸条提到米,根据这些条目,粟、粝、、的比为50:30:27:24。但《算数书》中没有一条涉及和d的比例关系。经过比较不同条目中各种粮米的比率,可知和d是同种精度的米,它们和的比都是27:24。《算数书》中有大量涉及米的问题,但在《九章》中却没有出现,与由粟舂的比率相同的是d,而由稻舂出的在《九章》中没有对应物。由于《九章算术》是张苍、耿寿昌等精心编纂的著作,其中除极个别差错外极少有错误,粟、粝、、d等的比例在全书各个问题中都是统一的,如果他们读过这部《算数书》,他们肯定会结合当时的实际和查阅有关的法律,来修正d米的比率,并将米设计到问题中去,或者采用《算数书》中有关米的问题。而如果他们没有读过《算数书》,不加注意、将错就错地继承以前已经错误的数据和相关问题,并且没有想到有关米的计算方法和问题,则是完全可能的,也是自然的[31]。
以上我们证明了《算数书》没有直接对《九章》产生影响,当然更不可能是《九章》的前身或母本。当然我们这样说,并不意味着《算数书》一定没有对汉《九章》产生过间接的影响。《算数书》的部分内容如果辗转为汉《九章》的编者所见,并作为参考,这种可能性也是存在的。但这种可能性不是很大。因为》我们在历史文献中找不出《算数书》的踪迹,看不出它得到多大程度的传播。而且,即使《算数书》对《九章》产生了间接的影响,这种影响也是很有限的。这不仅因为《九章》的深度和广度远远超过《算数书》,而且因为(1)《算数书》只有少部分和《九章》内容相似,多数部分并不相似。(2)两书相似的部分在题设和表达及术语方面存在差异。(3)《算数书》中有若干比《九章》优越的地方[32],没有被《九章》吸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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