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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史] 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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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章 發表於 2012-6-18 11:3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来源: 漢川草廬  作者: 漢川草廬
隋書 資料來源:深圳漢龍網實業有限公司
隋書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紀五卷,列傳五十卷,志三十卷。本書由多人共同編撰,分為兩階段成書,從草創到全部修完共歷時三十五年。
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陳、北齊、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議。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編修,但數年過後,仍未成書。貞觀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徵「總知其務」,並主編隋書。隋書的作者都是飽學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
隋書是現存最早的隋史專著,也是二十五史中修史水平較高的史籍之一。
首先,它有明確的指導思想。下令修隋史的唐太宗親歷了滅隋的戰爭,在執政之後,他經常談論隋朝滅亡的教訓,明確提出「以古為鏡,可以見興替」的看法。汲取歷史教訓,以史為鑒就成了修隋史的指導思想。其次,隋書弘揚秉筆直書的優良史學傳統,品評人物較少阿附隱諱。主編魏徵剛正不阿,他主持編寫的紀傳,較少曲筆,不為尊者諱。如隋文帝之「刻薄」專斷,「不悅詩書」,「闇於大道」,隋煬帝矯情飾貌,殺父淫母,「鋤誅骨肉,屠剿忠良」等情況,都照實寫來,了無隱諱。
再次,隋書保存了大量政治、經濟以及科技文化資料。其中十志記載梁、陳、北齊、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漢魏。
宋本原跋卷一‧帝紀第一 高祖上
卷二‧帝紀第二 高祖下卷三‧帝紀第三 煬帝上
卷四‧帝紀第四 煬帝下卷五‧帝紀第五 恭帝
卷六‧志第一 禮儀一卷七‧志第二 禮儀二
卷八‧志第三 禮儀三卷九‧志第四 禮儀四
卷十‧志第五 禮儀五卷十一‧志第六 禮儀六
卷十二‧志第七 禮儀七卷十三‧志第八 音樂上
卷十四‧志第九 音樂中卷十五‧志第十 音樂下
卷十六‧志第十一 律曆上卷十七‧志第十二 律曆中
卷十八‧志第十三 律曆下卷十九‧志第十四 天文上
卷二十‧志第十五 天文中卷二十一‧志第十六 天文下
卷二十二‧志第十七 五行上卷二十三‧志第十八 五行下
卷二十四‧志第十九 食貨卷二十五‧志第二十 刑法
卷二十六‧志第二十一 百官上卷二十七‧志第二十二 百官中
卷二十八‧志第二十三 百官下卷二十九‧志第二十四 地理上
卷三十‧志第二十五  地理中卷三十一‧志第二十六 地理下
卷三十二‧志第二十七 經籍一卷三十三‧志第二十八 經籍二
卷三十四‧志第二十九 經籍三卷三十五‧志第三十  經籍四
卷三十六‧列傳第一卷三十七‧列傳第二
卷三十八‧列傳第三卷三十九‧列傳第四
卷四十‧ 列傳第五卷四十一‧列傳第六
卷四十二‧列傳第七卷四十三‧列傳第八
卷四十四‧列傳第九卷四十五‧列傳第十
卷四十六‧列傳第十一卷四十七‧列傳第十二
卷四十八‧列傳第十三卷四十九‧列傳第十四
卷五十‧ 列傳第十五卷五十一‧列傳第十六
卷五十二‧列傳第十七卷五十三‧列傳第十八
卷五十四‧列傳第十九卷五十五‧列傳第二十
卷五十六‧列傳第二十一卷五十七‧列傳第二十二
卷五十八‧列傳第二十三卷五十九‧列傳第二十四
卷六十‧ 列傳第二十五卷六十一‧列傳第二十六
卷六十二‧列傳第二十七卷六十三‧列傳第二十八
卷六十四‧列傳第二十九卷六十五‧列傳第三十
卷六十六‧列傳第三十一卷六十七‧列傳第三十二
卷六十八‧列傳第三十三卷六十九‧列傳第三十四
卷七十‧ 列傳第三十五卷七十一‧列傳第三十六
卷七十二‧列傳第三十七卷七十三‧列傳第三十八
卷七十四‧列傳第三十九卷七十五‧列傳第四十
卷七十六‧列傳第四十一卷七十七‧列傳第四十二
卷七十八‧列傳第四十三卷七十九‧列傳第四十四
卷八十‧ 列傳第四十五卷八十一‧列傳第四十六
卷八十二‧列傳第四十七卷八十三‧列傳第四十八
卷八十四‧列傳第四十九卷八十五‧列傳第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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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延章 發表於 2012-6-18 11:32 | 顯示全部樓層
<div class="feature"> 隋書  宋天聖二年隋書刊本原跋  隋書自開皇、仁壽時,王劭為書八十卷,以類相從,定為篇目。至於編年紀傳,並闕其體。唐武德五年,起居舍人令狐德棻奏請修五代史。五代謂梁、陳、齊、周、隋也。十二月,詔中書令封德彝、舍人顏師古修隋史,綿歷數載,不就而罷。貞觀三年,續詔秘書監魏徵修隋史,左僕射房喬總監。徵又奏於中書省置秘書內省,令前中書侍郎顏師古、給事中孔穎達、著作郎許敬宗撰隋史。徵總知其務,多所損益,務存簡正。序、論皆徵所作。凡成帝紀五,列傳五十。十年正月壬子,徵等詣闕上之。十五年,又詔左僕射于志寧、太史令李淳風、著作郎韋安仁、符璽郎李延壽同修五代史志。凡勒成十志三十卷。顯慶元年五月己卯,太尉長孫无忌等詣朝堂上進,詔藏秘閣。後又編第入隋書,其實別行,亦呼為五代史志。案魏徵本傳,貞觀七年為侍中,十年,五代史成,加光祿大夫,進封鄭國公。俄請遜位,拜特進。今諸本並云特進。又經籍志四卷,獨云侍中、鄭國公魏徵撰。无忌傳又云,永徽三年,始受詔監修,疑當時先已刊修,无忌因成書而進。今紀傳題以徵,志以无忌,從衆本所載也。紀傳亦有題太子少師許敬宗撰。案敬宗傳,貞觀八年,除著作郎,修國史,遷中書舍人。十年,左授洪州司馬。龍朔三年,始拜太子少師。與今錄年月官位不同,疑後人所益。房喬、志寧初並受詔。又李延壽傳云,被詔與著作佐郎敬播同修五代史志。按延壽貞觀三年與顏師古同被敕修隋史,其年以內憂去職。今諸本並不載喬等名位。天文、律曆、五行三志,皆淳風獨作。五行志序,諸本云褚遂良作。案本傳未嘗受詔撰述,疑祗為一序,今故略其名氏。
天聖二年五月十一日上。御藥供奉藍元用奉傳聖旨,齎禁中隋書一部,付崇文院。至六月五日,敕差官校勘,時命臣綬、臣燁提點,右正言、直史館張觀等校勘。觀尋為度支判官,續命黃鑑代之。仍內出版式雕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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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延章 發表於 2012-6-18 11:32 | 顯示全部樓層
<div class="feature"> 隋書  卷一‧帝紀第一  高祖上  高祖文皇帝姓楊氏,諱堅,弘農郡華陰人也。漢太尉震八代孫鉉,仕燕為北平太守。鉉生元壽,後魏代為武川鎮司馬,子孫因家焉。元壽生太原太守惠嘏,嘏生平原太守烈,烈生寧遠將軍禎,禎生忠,忠即皇考也。皇考從周太祖起義關西,賜姓普六茹氏,位至柱國、大司空、隋國公。薨,贈太保,謚曰桓。
皇妣呂氏,以大統七年六月癸丑夜,生高祖於馮翊般若寺,紫氣充庭。有尼來自河東,謂皇妣曰:「此兒所從來甚異,不可於俗間處之。」尼將高祖舍於別館,躬自撫養。皇妣嘗抱高祖,忽見頭上角出,徧體鱗起。皇妣大駭,墜高祖於地。尼自外入見曰:「已驚我兒,致令晚得天下。」為人龍顏,額上有五柱入頂,目光外射,有文在手曰「王」。長上短下,沈深嚴重。初入太學,雖至親昵不敢狎也。
年十四,京兆尹薛善辟為功曹。十五,以太祖勳授散騎常侍、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封成紀縣公。十六,遷驃騎大將軍,加開府。周太祖見而嘆曰:「此兒風骨,不似代間人!」明帝即位,授右小宮伯,進封大興郡公。帝嘗遣善相者趙昭視之,昭詭對曰:「不過作柱國耳。」旣而陰謂高祖曰:「公當為天下君,必大誅殺而後定。善記鄙言。」
武帝即位,遷左小宮伯。出為隋州刺史,進位大將軍。後徵還,遇皇妣寢疾三年,晝夜不離左右,代稱純孝。宇文護執政,尤忌高祖,屢將害焉,大將軍侯伏侯壽等匡護得免。其後襲爵隋國公。武帝娉高祖長女為皇太子妃,益加禮重。齊王憲言於帝曰:「普六茹堅相貌非常,臣每見之,不覺自失。恐非人下,請早除之。」帝曰:「此止可為將耳。」內史王軌驟言於帝曰:「皇太子非社稷主,普六茹堅貌有反相。」帝不悅,曰:「必天命有在,將若之何?」高祖甚懼,深自晦匿。
建德中,率水軍三萬,破齊師於河橋。明年,從帝平齊,進位柱國。與宇文憲破齊任城王高湝於冀州,除定州總管。先是,定州城西門久閉不行。齊文宣帝時,或請開之,以便行路。帝不許,曰:「當有聖人來啟之。」及高祖至而開焉,莫不驚異。尋轉亳州總管。宣帝即位,以后父徵拜上柱國、大司馬。大象初,遷大後丞、右司武,俄轉大前疑。每巡幸,恒委居守。時帝為刑經聖制,其法深刻。高祖以法令滋章,非興化之道,切諫,不納。
高祖位望益隆,帝頗以為忌。帝有四幸姬,並為皇后,諸家爭寵,數相毀譖。帝每忿怒謂后曰:「必族滅爾家。」因召高祖,命左右曰:「若色動,即殺之。」高祖旣至,容色自若,乃止。
大象二年五月,以高祖為揚州總管,將發,暴有足疾,不果行。乙未,帝崩。時靜帝幼沖,未能親理政事。內史上大夫鄭譯、御正大夫劉昉以高祖皇后之父,衆望所歸,遂矯詔引高祖入總朝政,都督內外諸軍事。周氏諸王在藩者,高祖悉恐其生變,稱趙王招將嫁女於突厥為詞以徵之。丁未,發喪。庚戌,周帝拜高祖假黃鉞、左大丞相,百官總己而聽焉。以正陽宮為丞相府,以鄭譯為長史,劉昉為司馬,具置僚佐。宣帝時,刑政苛酷,群心崩駭,莫有固志。至是,高祖大崇惠政,法令清簡,躬履節儉,天下悅之。
六月,趙王招、陳王純、越王盛、代王達、滕王逌並至于長安。相州總管尉遲迥自以重臣宿將,志不能平,遂舉兵東夏。趙、魏之士,從者若流,旬日之間,衆至十餘萬。又宇文冑以滎州,石愻以建州,席毗以沛郡,毗弟叉羅以兖州,皆應於迥。迥遣子質於陳請援。高祖命上柱國、鄖國公韋孝寬討之。雍州牧畢王賢及趙、陳等五王,以天下之望歸於高祖,因謀作亂。高祖執賢斬之,寢趙王等之罪,因詔五王劔履上殿,入朝不趨,用安其心。
七月,陳將陳紀、蕭摩訶等寇廣陵,吳州總管于顗轉擊破之。廣陵人杜喬生聚衆反,刺史元義討平之。韋孝寬破尉遲迥於相州,傳首闕下,餘黨悉平。初,迥之亂也,鄖州總管司馬消難據州響應,淮南州縣多同之。命襄州總管王誼討之,消難奔陳。荊、郢群蠻乘釁作亂,命亳州總管賀若誼討平之。先是,上柱國王謙為益州總管,旣見幼主在位,政由高祖,遂起巴、蜀之衆,以匡復為辭。高祖方以東夏、山南為事,未遑致討。謙進兵屯劔閣,陷始州。至是,乃命行軍元帥、上柱國梁睿討平之,傳首闕下。巴、蜀阻險,人好為亂,於是更開平道,毀劔閣之路,立銘垂誡焉。五王陰謀滋甚,高祖齎酒肴以造趙王第,欲觀所為。趙王伏甲以宴高祖,高祖幾危,賴元冑以濟,語在冑傳。於是誅趙王招、越王盛。
九月,以世子勇為洛州總管、東京小冢宰。壬子,周帝詔曰「假黃鉞、使持節、左大丞相、都督內外諸軍事、上柱國、大冢宰、隋國公堅,感山河之靈,應星辰之氣,道高雅俗,德協幽顯。釋巾登仕,搢紳傾屬,開物成務,朝野承風。受詔先皇,弼諧寡薄,合天地而生萬物,順陰陽而撫四夷。近者,內有艱虞,外聞妖寇,以鷹鸇之志,運帷帳之謀,行兩觀之誅,掃萬里之外。遐邇清肅,實所賴焉。四海之廣,百官之富,俱稟大訓,咸餐至道。治定功成,棟梁斯託,神猷盛德,莫二於時。可授大丞相,罷左、右丞相之官,餘如故。」
冬十月壬申,詔贈高祖曾祖烈為柱國、太保、都督徐兖等十州諸軍事、徐州刺史、隋國公,謚曰康;祖禎為柱國、太傅、都督陝蒲等十三州諸軍事、同州刺史、隋國公,謚曰獻;考忠為上柱國、太師、大冢宰、都督冀定等十三州諸軍事、雍州牧。誅陳王純。癸酉,上柱國、鄖國公韋孝寬卒。
十一月辛未,誅代王達、滕王逌。
十二月甲子,周帝詔曰:
天大地大,合其德者聖人,一陰一陽,調其氣者上宰。所以降神載挺,陶鑄群生,代蒼蒼之工,成巍巍之業。假黃鉞、使持節、大丞相、都督內外諸軍事、上柱國、大冢宰、隋國公,應百代之期,當千齡之運,家隆台鼎之盛,門有翊贊之勤。心同伊尹,必致堯舜,情類孔丘,憲章文武。爰初入仕,風流映世,公卿仰其軌物,搢紳謂為師表。入處禁闈,出居藩政,芳猷茂績,問望彌遠。往平東夏,人情未安。燕南趙北,實為天府,擁節杖旄,任當連率。柔之以德,導之以禮,畏之若神,仰之若日,芳風美迹,歌頌獨存。淮海榛蕪,多歷年代,作鎮南鄙,選衆惟賢,威震殊俗,化行黔首。任掌鉤陳,職司邦政,國之大事,朝寄更深,鑾駕巡游,留臺務廣。周公陝西之任,僅可為倫,漢臣關內之重,未足相況。
及天崩地坼,先帝升遐,朕以眇年,奄經荼毒,親受顧命,保乂皇家。姦人乘隙,潛圖宗社,無君之意已成,竊發之期有日。英規潛運,大略川迴,匡國庇人,罪人斯得。兩河遘亂,三魏稱兵,半天之下,洶洶鼎沸。祖宗之基已危,生人之命將殆。安陸作釁,南通吳、越,蜂飛蠆聚,江、漢騷然。巴、蜀鴟張,翻將問鼎,秦塗更阻,漢門重閉。畫籌帷帳,建出師車,諸將稟其謀,壯士感其義,不違時日,咸得清蕩。九功遠被,七德允諧,百僚師師,四門穆穆。光景照臨之地,風雲去來之所,允武允文,幽明同德,驟山驟水,遐邇歸心。使朕繼踵上皇,無為以治,聲高宇宙,道格天壤。伊尹輔殷,霍光佐漢,方之蔑如也。
昔營丘、曲阜,地多諸國,重耳、小白,錫用殊禮。蕭何優贊拜之儀,番君越公侯之爵。姬、劉以降,代有令謨,宜崇典禮,憲章自昔。可授相國,總百揆,去都督內外諸軍事、大冢宰之號,進公爵為王,以隋州之崇業,鄖州之安陸、城陽,溫州之宜人,應州之平靖、上明,順州之淮南,士州之永川,昌州之廣昌、安昌,申州之義陽、淮安,息州之新蔡、建安,豫州之汝南、臨潁、廣寧、初安,蔡州之蔡陽,郢州之漢東二十郡為隋國。劔履上殿,入朝不趨,贊拜不名,備九錫之禮,加璽紱、遠游冠、相國印綠綟綬,位在諸侯王上。隋國置丞相已下,一依舊式。
高祖再讓,不許。乃受王爵、十郡而已。詔進皇祖、考爵並為王,夫人為王妃。辛巳,司馬消難以陳師寇江州,刺史成休寧擊却之。
大定元年春二月壬子,令曰:「已前賜姓,皆復其舊。」是日,周帝詔曰:「伊、周作輔,不辭殊禮之錫,桓、文為霸,允應異物之典,所以表格天之勳,彰不代之業。相國隋王,前加典策,式昭大禮,固守謙光,絲言未綍。宜申顯命,一如往旨。王功必先人,賞存後己,退讓為本,誠乖朕意。宜命百辟盡詣王宮,衆心克感,必令允納。如有表奏,勿復通聞。」癸丑,文武百官詣閤敦勸,高祖乃受。甲寅,策曰:
咨爾假黃鉞、使持節、大丞相、都督內外諸軍事、上柱國、大冢宰隋王:天覆地載,藉人事以財成,日往月來,由王道而盈昃。五氣陶鑄,萬物流形。誰代上玄之工,斯則大聖而已。曰惟先正,翊亮皇朝。種德積善,載誕上相。精采不代,風骨異人。匡國濟時,除凶撥亂。百神奉職,萬國宅心。殷相以先知悟人,周輔乃弘道於代,方斯蔑如也。今將授王典禮,其敬聽朕命:
朕以不德,早承丕緒,上靈降禍,夙遭愍凶。妖醜覬覦,密圖社稷,宮省之內,疑慮驚心。公受命先皇,志在匡弼,輯諧內外,潛運機衡,姦人懾憚,謀用丕顯,俾贅旒之危為太山之固。是公重造皇室,作霸之基也。伊我祖、考之代,任寄已深,入掌禁兵,外司藩政,文經武略,久播朝野。戎軒大舉,長驅晉、魏,平陽震熊羆之勢,冀部耀貔豹之威。初平東夏,人情未一。叢臺之北,易水之南,西距井陘,東至滄海,比數千里,舉袂如帷。委以連城,建旌杖節,教因其俗,刑用輕典,如泥從印,猶草隨風。此又公之功也。吳、越不賔,多歷年代,淮、海之外,時非國有。爰整其旅,出鎮於亳,武以威物,文以懷遠。群盜自奔,外戶不閉,人黎慕義,襁負而歸。自北之風,化行南國。此又公之功也。宣帝御宇,任重宗臣,入典八屯,外司九代。禁衛勤巡警之務,治兵得蒐狩之禮。此又公之功也。鑾駕游幸,頻委留臺,文武注意,軍國諮稟。萬事咸理,反顧無憂。此又公之功也。朕在諒闇,公實總己。磐石之宗,姦回者衆,招引無賴,連結群小。往者國衰甫爾,已創陰謀,積惡數旬,昆吾方稔。泣誅磬甸,宗廟以寧。此又公之功也。尉迥猖狂,稱兵鄴邑,欲長戟而指北闕,強弩而圍南斗,憑陵三魏之間,震驚九州之半,聚徒百萬,悉成蛇豕,淇水、洹水,一飲而竭。人之死生,翻繫凶豎,壽之長短,不由司命。公乃戒彼鷹揚,出車練卒,誓蒼兕於河朔,建瓴水於山東。口授兵書,手畫行陣,量敵制勝,指日剋期。諸將遵其成旨,壯士感其大義,輕死忘生,轉鬪千里,旗鼓奮發,如火燎毛。玄黃變漳河之水,京觀比爵臺之峻。百城氛祲,一旦廓清。此又公之功也。青土連率,跨據東秦,藉負海之饒,倚連山之險,望三輔而將逐鹿,指六國而願連雞。風雨之兵,助鬼為虐。本根旣拔,枝葉自殞,屈法申恩,示以大信。此又公之功也。申部殘賊,充斥一隅,蠅飛蟻聚,攻州略地。播以玄澤,迷更知反,服而捨之,無費遺鏃。此又公之功也。宇文冑親則宗枝,外藩巖邑,影響鄴賊,有同就燥。迫脅吏人,叛換城戍,偏師討蹙,遂入網羅。束之武牢,有同囹圄,事窮將軍,如伏國刑。此又公之功也。檀讓、席毗,擁衆河外。陳、韓、梁、鄭、宋、衛、鄒、魯,村落成梟獍之墟,入庶為豺狼之餌。強以陵弱,大則吞小,城有晝閉,巷無行人。授律出師,隨機掃定,讓旣授首,毗亦梟懸。此又公之功也。司馬消難與國親姻,作鎮安陸,性多嗜欲,意好貪聚。屬城子女,劫掠靡餘,部人貨財,多少具罄。擅誅刺舉之使,專殺儀台之臣。懼罪畏威,動而內奰。蠶食郡縣,鴆毒華夷,聞有王師,自投南裔。帝唐崇山之罰,僅可方此,大漢流禦之刑,是亦相匹。逋逃入藪,荊、郢用安。此又公之功也。王謙在蜀,翻為厲階,閉劔閣之門,塞靈關之宇,自謂五丁復起,萬夫莫向。分閫推轂,嘗不踰時,風馳席卷,一舉大定,擒斬兇惡,掃地無遺。此又公之功也。陳頊因循偽業,自擅金陵,屢遣醜徒,趑趄江北。公指麾藩鎮,無不摧殄。方置文深之柱,非止尉佗之拜。此又公之功也。
公有濟天下之勤,重之以明德,始於辟命,屈己登庸。素業清徽,聲掩廊廟,雄規神略,氣蓋朝野。序百揆而穆四門,恥一匡之舉九合。尊賢崇德,尚齒貴功,錄舊旌善,興亡繼絕。寬猛相濟,彝倫攸叙。敦睦帝親,崇獎王室。星象不拆,陰陽自調,玄冥、祝融如奉太公之召,雨師、風伯似應成王之宰。祥風嘉氣,觸石搖林,瑞獸異禽,游園鳴閣。至功至德,可大可久,盡品物之和,究杳冥之極。
朕又聞之,昔者明王設官胙土,營丘四履,得征五侯,參墟寵章,異其禮物。故藩屏作固,垂拱責成,沈默巖廊,不下堂席。公道高往烈,賞薄前王。朕以眇身,託于兆人之上,求諸故實,甚用懼焉。往加大典,憲章在昔。謙以自牧,未應朝禮。日月不居,便已隔歲。時談物議,其謂朕何!今進授相國總百揆,以申州之義陽等二十郡為隋國。今命使持節、太傅、上柱國、杞國公椿,大宗伯、大將軍、金城公趙煚,授相國印綬。相國禮絕百辟,任總群官,舊職常典,宜與事革。昔堯臣太尉,舜佐司空,姬旦相周,霍光輔漢,不居藩國,唯在天朝。其以相國總百揆,去衆號焉。上所假節、大丞相、大冢宰印綬。
又加九錫,其敬聽朕後命。以公執律修德,慎獄恤刑,為其訓範,人無異志,是用錫公大輅、戎輅各一,玄牡二駟。公勤心地利,所寶人天,崇本務農,公私殷阜,是用錫公袞冕之服,赤舄副焉。公樂以移風,雅以變俗,遐邇胥悅,天地咸和,是用錫公軒懸之樂,六佾之舞。公仁風德教,覃及海隅,荒忽幽遐,迴首內向,是用錫公朱戶以居。公水鏡人倫,銓衡庶職,能官流詠,遺賢必舉,是用錫公納陛以登。公執鈞於內,正性率下,犯義無禮,罔不屏黜,是用錫公武賁之士三百人。公元本闕。是用錫公鈇鉞各一。公威嚴夏日,精厲秋霜,猾夏必誅,顧眄天壤,掃清姦宄,折衝無外,是用錫公彤弓一、彤矢百,盧弓十、盧矢千。惟公孝通神明,肅恭祀典,尊嚴如在,情切幽明,是用錫公秬鬯一卣,珪瓚副焉。隋國置丞相以下,一遵舊式。往欽哉!其敬循往策,祇服大典,簡恤爾庶功,對揚我太祖之休命。
於是建臺置官。
丙辰,詔王冕十有二旒,建天子旌旗,出警入蹕,乘金根車,駕六馬,備五時副車,置旄頭雲 4350.gif ,樂舞八佾,設鍾虡宮懸。王妃為王后,長子為太子。前後三讓,乃受。
俄而周帝以衆望有歸,乃下詔曰:「元氣肇闢,樹之以君,有命不恒,所輔惟德。天心人事,選賢與能,盡四海而樂推,非一人而獨有。周德將盡,妖孽遞生,骨肉多虞,藩維構釁,影響同惡,過半區宇,或小或大,圖帝圖王,則我祖宗之業,不絕如線。相國隋王,叡聖自天,英華獨秀,刑法與禮儀同運,文德共武功俱遠,愛萬物其如己,任兆庶以為憂。手運璣衡,躬命將士,芟夷姦宄,刷蕩氛祲,化通冠帶,威震幽遐。虞舜之大功二十,未足相比,姬發之合位三五,豈可足論。況木行已謝,火運旣興,河、洛出革命之符,星辰表代終之象。煙雲改色,笙簧變音,獄訟咸歸,謳歌盡至。且天地合德,日月貞明,故以稱大為王,照臨下土。朕雖寡昧,未達變通,幽顯之情,皎然易識。今便祗順天命,出遜別宮,禪位於隋,一依唐、虞、漢、魏故事。」高祖三讓,不許。遣兼太傅、上柱國、杞國公椿奉冊曰:
咨爾相國隋王:粵若上古之初,爰啟清濁,降符授聖,為天下君。事上帝而理兆人,和百靈而利萬物,非以區宇之富,未以宸極為尊。大庭、軒轅以前,驪連、赫胥之日,咸以無為無欲,不將不迎。遐哉!其詳不可聞已。厥有載籍,遺文可觀。聖莫逾於堯,美未過於舜。堯得太尉,已作運衡之篇,舜遇司空,便叙精華之竭。彼褰裳脫屣,貳宮設饗,百辟歸禹,若帝之初。斯蓋上則天時,不敢不授,下祗天命,不可不受。湯代於夏,武革於殷,干戈揖讓,雖復異揆,應天順人,其道靡異。自漢迄晉,有魏至周,天曆逐獄訟之歸,神鼎隨謳歌之去。道高者稱帝,錄盡者不王,與夫文祖、神宗無以別也。
周德將盡,禍難頻興,宗戚姦回,咸將竊發。顧瞻宮闕,將圖宗社,藩維連率,逆亂相尋。搖蕩三方,不合如礪,蛇行鳥攫,投足無所。王受天明命,叡德在躬,救頹運之艱,匡墜地之業,拯大川之溺,撲燎原之火,除群凶於城社,廓妖氛於遠服,至德合於造化,神用洽於天壤。八極九野,萬方四裔,圓首方足,罔不樂推。往歲長星夜掃,經天晝見,八風比夏后之作,五緯同漢帝之聚,除舊之徵,昭然在上。近者赤雀降祉,玄龜効靈,鍾石變音,蛟魚出穴,布新之貺,煥焉在下。九區歸往,百靈協贊,人神屬望,我不獨知。仰祗皇靈,俯順人願,今敬以帝位禪於爾躬。天祚告窮,天祿永終。於戲!王宜允執厥和,刑典訓,升圓丘而敬蒼昊,御皇極而撫黔黎,副率土之心,恢無疆之祚,可不盛歟!
遣大宗伯、大將軍、金城公趙煚奉皇帝璽紱,百官勸進。高祖乃受焉。
開皇元年二月甲子,上自相府常服入宮,備禮即皇帝位於臨光殿。設壇於南郊,遣使柴燎告天。是日,告廟,大赦,改元。京師慶雲見。易周氏官儀,依漢、魏之舊。以柱國、相國司馬、渤海郡公高熲為尚書左僕射兼納言,相國司錄、沁源縣公虞慶則為內史監兼吏部尚書,相國內郎、咸安縣男李德林為內史令,上開府、漢安縣公韋世康為禮部尚書,上開府、義寧縣公元暉為都官尚書,開府、民部尚書、昌國縣公元巖為兵部尚書,上儀同、司宗長孫毗為工部尚書,上儀同、司會楊尚希為度支尚書,上柱國、雍州牧、邗國公楊惠為左衛大將軍。乙丑,追尊皇考為武元皇帝,廟號太祖,皇妣為元明皇后。遣八使巡省風俗。丙寅,修廟社。立王后獨孤氏為皇后,王太子勇為皇太子。丁卯,以大將軍、金城郡公趙煚為尚書右僕射,上開府、濟陽侯伊婁彥恭為左武候大將軍。己巳,以周帝為介國公,邑五千戶,為隋室賔。旌旗車服禮樂,一如其舊。上書不為表,荅表不稱詔。周氏諸王,盡降為公。辛未,以皇弟同安郡公爽為雍州牧。乙亥,封皇弟邵國公慧為滕王,同安公爽為衛王;皇子鴈門公廣為晉王,俊為秦王,秀為越王,諒為漢王。以上柱國、并州總管、申國公李穆為太師,上柱國、鄧國公竇熾為太傅,上柱國、幽州總管、任國公于翼為太尉,觀國公田仁恭為太子太師,武德郡公柳敏為太子太保,濟南郡公孫恕為太子少傅,開府蘇威為太子少保。丁丑,以晉王廣為并州總管,以陳留郡公楊智積為蔡王,興城郡公楊靜為道王。戊寅,以官牛五千頭分賜貧人。
三月辛巳,高平獲赤雀,太原獲蒼烏,長安獲白雀,各一。宣仁門槐樹連理,衆枝內附。壬午,白狼國獻方物。甲申,太白晝見。乙酉,又晝見。以上柱國元景山為安州總管。丁亥,詔犬馬器玩口味不得獻上。戊子,弛山澤之禁。以上開府、當亭縣公賀若弼為楚州總管,和州刺史、新義縣公韓擒為廬州總管。己丑,盩厔縣獻連理樹,植之宮庭。辛卯,以上柱國、神武郡公竇毅為定州總管。戊戌,以太子少保蘇威兼納言、吏部尚書,餘官如故。庚子,詔曰:「自古帝王受終革代,建侯錫爵,多與運遷。朕應籙受圖,君臨海內,載懷沿革,事有不同。然則前帝後王,俱在兼濟,立功立事,爵賞仍行。苟利於時,其致一揆,何謂物我之異,無計今古之殊。其前代品爵,悉可依舊。」丁未,梁主蕭巋使其太宰蕭巖、司空劉義來賀。
四月辛巳,大赦。壬午,太白、歲星晝見。戊戌,太常散樂並放為百姓。禁雜樂百戲。辛丑,陳散騎常侍韋鼎、兼通直散騎常侍王瑳來聘于周,至而上已受禪,致之介國。是月,發稽胡修築長城,二旬而罷。
五月戊子,封邗國公楊雄為廣平王,永康郡公楊弘為河間王。辛未,介國公薨,上舉哀於朝堂,以其族人洛嗣焉。
六月癸未,詔以初受天命,赤雀降祥,五德相生,赤為火色。其郊及社廟,依服冕之儀,而朝會之服,旗幟犧牲,盡令尚赤。戎服以黃。
秋七月乙卯,上始服黃,百僚畢賀。庚午,靺鞨酋長貢方物。
八月壬午,廢東京官。突厥阿波可汗遣使貢方物。甲午,遣行軍元帥樂安公元諧,擊吐谷渾於青海,破而降之。
九月戊申,戰亡之家,遣使賑給。庚午,陳將周羅 3b0b.gif 攻陷胡墅,蕭摩訶寇江北。辛未,以越王秀為益州總管,改封為蜀王。壬申,以上柱國、薛國公長孫覽,上柱國、宋安公元景山,並為行軍元帥,以伐陳,仍命尚書左僕射高熲節度諸軍。突厥沙缽略可汗遣使貢方物。是月,行五銖錢。
冬十月乙酉,百濟王扶餘昌遣使來賀,授昌上開府、儀同三司、帶方郡公。戊子,行新律。壬辰,行幸岐州。
十一月乙卯,以永昌郡公竇榮定為右武候大將軍。丁卯,遣兼散騎侍郎鄭撝使於陳。己巳,有流星,聲如隤牆,光燭于地。
十二月戊寅,以申州刺史尒朱敞為金州總管。甲申,以禮部尚書韋世康為吏部尚書。己丑,以柱國元袞為廓州總管,興勢郡公衛玄為淮州總管。庚子,至自岐州。壬寅,高麗王高陽遣使朝貢,授陽大將軍、遼東郡公。太子太保柳敏卒。
二年春正月癸丑,幸上柱國王誼第。庚申,幸安成長公主第。陳宣帝殂,子叔寶立。辛酉,置河北道行臺尚書省於并州,以晉王廣為尚書令。置河南道行臺尚書省於洛州,以秦王俊為尚書令。置西南道行臺尚書省於益州,以蜀王秀為尚書令。戊辰,陳遣使請和,歸我胡墅。辛未,高麗、百濟並遣使貢方物。甲戌,詔舉賢良。
二月己丑,詔高熲等班師。庚寅,以晉王廣為左武衛大將軍,秦王俊為右武衛大將軍,餘官並如故。辛卯,幸趙國公獨孤陀第。庚子,京師雨土。
三月戊申,開渠,引杜陽水於三畤原。
四月丁丑,以寧州刺史竇榮定為左武候大將軍。庚寅,大將軍韓僧壽破突厥於雞頭山,上柱國李充破突厥於河北山。
五月戊申,以上柱國、開府長孫平為度支尚書。己酉,旱,上親省囚徒。其日大雨。己未,高寶寧寇平州,突厥入長城。庚申,以豫州刺史皇甫績為都官尚書。壬戌,太尉、任國公于翼薨。甲子,改傳國璽曰受命璽。
六月壬午,以太府卿蘇孝慈為兵部尚書,雍州牧、衛王爽為原州總管。甲申,使使弔於陳國。乙酉,上柱國李充破突厥於馬邑。戊子,以上柱國叱李長叉為蘭州總管。辛卯,以上開府尒朱敞為徐州總管。
丙申,詔曰:「朕祗奉上玄,君臨萬國,屬生人之敝,處前代之宮。常以為作之者勞,居之者逸,改創之事,心未遑也。而王公大臣陳謀獻策,咸云羲、農以降,至于姬、劉,有當代而屢遷,無革命而不徙。曹、馬之後,時見因循,乃末代之宴安,非往聖之宏義。此城從漢,彫殘日久,屢為戰場,舊經喪亂。今之宮室,事近權宜,又非謀筮從龜,瞻星揆日,不足建皇王之邑,合大衆所聚。論變通之數,具幽顯之情,同心固請,詞情深切。然則京師百官之府,四海歸向,非朕一人之所獨有。苟利於物,其可違乎!且殷之五遷,恐人盡死,是則以吉凶之土,制長短之命。謀新去故,如農望秋,雖暫劬勞,其究安宅。今區宇寧一,陰陽順序,安安以遷,勿懷胥怨。龍首山川原秀麗,卉物滋阜,卜食相土,宜建都邑,定鼎之基永固,無窮之業在斯。公私府宅,規模遠近,營構資費,隨事條奏。」仍詔左僕射高熲、將作大匠劉龍、鉅鹿郡公賀婁子幹、太府少卿高龍叉等創造新都。
秋八月癸巳,以左武候大將軍竇榮定為秦州總管。
十月癸酉,皇太子勇屯兵咸陽,以備胡。庚寅,上疾愈,享百僚於觀德殿。賜錢帛,皆任其自取,盡力而出。辛卯,以營新都副監賀婁子幹為工部尚書。
十一月丙午,高麗遣使獻方物。
十二月辛未,上講武於後園。甲戌,上柱國竇毅卒。丙子,名新都曰大興城。乙酉,遣沁源公虞慶則屯弘化,備胡。突厥寇周槃,行軍總管達奚長儒擊之,為虜所敗。丙戌,賜國子生經明者束帛。丁亥,親錄囚徒。
三年春正月庚子,將入新都,大赦天下。禁大刀長矟。癸亥,高麗遣使來朝。
二月己巳朔,日有蝕之。壬申,宴北道勳人。癸酉,陳遣兼散騎常侍賀徹、兼通直散騎常侍蕭襃來聘。突厥寇邊。甲戌,涇陽獲毛龜。癸未,以左衛大將軍李禮成為右武衛大將軍。
三月丁未,上柱國、鮮虞縣公謝慶恩卒。己酉,以上柱國達奚長儒為蘭州總管。丙辰,雨,常服入新都。京師醴泉出。丁巳,詔購求遺書於天下。庚申,宴百僚,班賜各有差。癸亥,城榆關。
夏四月己巳,上柱國、建平郡公于義卒。庚午,吐谷渾寇臨洮,洮州刺史皮子信死之。辛未,高麗遣使來朝。壬申,以尚書右僕射趙煚兼內史令。丁丑,以滕王瓚為雍州牧。己卯,衛王爽破突厥於白道。庚辰,行軍總管陰壽破高寶寧於黃龍。甲申,旱,上親祀雨師於國城之西南。丙戌,詔天下勸學行禮。以濟北郡公梁遠為汶州總管。己丑,陳郢州城主張子譏遣使請降,上以和好,不納。辛卯,遣兼散騎常侍薛舒、兼通直散騎常侍王劭使於陳。癸巳,上親雩。甲午,突厥遣使來朝。
五月癸卯,行軍總管李晃破突厥於摩那渡口。甲辰,高麗遣使來朝。乙巳,梁太子蕭琮來賀遷都。丁未,靺鞨貢方物。戊申,幽州總管陰壽卒。辛酉,有事於方澤。壬戌,行軍元帥竇榮定破突厥及吐谷渾於涼州。丙寅,赦黃龍死罪已下。
六月庚午,以衛王爽子集為遂安郡王。戊寅,突厥遣使請和。庚辰,行軍總管梁遠破吐谷渾於爾汗山,斬其名王。壬申,以晉州刺史燕榮為青州總管。己丑,以河間王弘為寧州總管。乙未,幸安成長公主第。
秋七月辛丑,以豫州刺史周搖為幽州總管。壬戌,詔曰:「行仁蹈義,名教所先,厲俗敦風,宜見襃獎。往者,山東、河表,經此妖亂,孤城遠守,多不自全。濟陰太守杜猷身陷賊徒,命懸寇手。郡省事范臺玫傾產營護,免其戮辱。眷言誠節,實有可嘉,宜超恒賞,用明沮勸。臺玫可大都督、假湘州刺史。」丁卯,日有蝕之。
八月丁丑,靺鞨貢方物。己卯,以右武衛大將軍李禮成為襄州總管。壬午,遣尚書左僕射高熲出寧州道,內史監虞慶則出原州道,並為行軍元帥,以擊胡。戊子,上有事於太社。
九月壬子,幸城東,觀稼穀。癸丑,大赦天下。
冬十月甲戍,廢河南道行臺省,以秦王俊為秦州總管。
十一月己酉,發使巡省風俗,因下詔曰:「朕君臨區宇,深思治術,欲使生人從化,以德代刑,求草萊之善,旌閭里之行。民間情偽,咸欲備聞。已詔使人,所在賑恤,揚鑣分路,將徧四海,必令為朕耳目。如有文武才用,未為時知,宜以禮發遣,朕將銓擢。其有志節高妙,越等超倫,亦仰使人就加旌異,令一行一善獎勸於人。遠近官司,遐邇風俗,巨細必紀,還日奏聞。庶使不出戶庭,坐知萬里。」庚辰,陳遣散騎常侍周墳、通直散騎常侍袁彥來聘。陳主知上之貌異世人,使彥畫像持去。甲午,罷天下諸郡。
閏十二月乙卯,遣兼散騎常侍曹令則、通直散騎常侍魏澹使於陳。戊午,以上柱國竇榮定為右武衛大將軍,刑部尚書蘇威為民部尚書。
四年春正月甲子,日有蝕之。己巳,有事於太廟。辛未,有事於南郊。壬申,梁主蕭巋來朝。甲戌,大射於北苑,十日而罷。壬午,齊州水。辛卯,渝州獲獸似麋,一角同蹄。壬辰,班新曆。
二月乙巳,上餞梁主於霸上。丁未,靺鞨貢方物。突厥蘇尼部男女萬餘人來降。庚戌,幸隴州。突厥可汗阿史那玷率其屬來降。
夏四月己亥,敕總管、刺史父母及子年十五已上,不得將之官。庚子,以吏部尚書虞慶則為尚書右僕射,瀛州刺史楊尚希為兵部尚書,毛州刺史劉仁恩為刑部尚書。甲辰,以上柱國叱李長叉為信州總管。丁未,宴突厥、高麗、吐谷渾使者於大興殿。丁巳,以上大將軍賀婁子幹為榆關總管。
五月癸酉,契丹主莫賀弗遣使請降,拜大將軍。丙子,以柱國馮昱為汾州總管。乙酉,以汴州刺史呂仲泉為延州總管。
六月庚子,降囚徒。乙巳,以鴻臚卿乙弗寔為翼州總管,上柱國豆盧勣為夏州總管。壬子,開渠,自渭達河以通運漕。戊午,秦王俊來朝。
秋七月丙寅,陳遣兼散騎常侍謝泉、兼通直散騎常侍賀德基來聘。
八月甲午,遣十使巡省天下。戊戌,衛王爽來朝。是日,以秦王俊納妃,宴百僚,頒賜各有差。壬寅,上柱國、太傅、鄧國公竇熾薨。丁未,宴秦王官屬,賜物各有差。壬子,享陳使。乙卯,陳將夏侯苗請降,上以通和,不納。
九月甲子,幸襄國公主第。乙丑,幸霸水,觀漕渠,賜督役者帛各有差。己巳,上親錄囚徒。庚午,契丹內附。甲戌,駕幸洛陽,關內饑也。癸未,太白晝見。
冬十一月壬戌,遣兼散騎常侍薛道衡、通直散騎常侍豆盧寔使於陳。癸亥,以榆關總管賀婁子幹為雲州總管。
五年春正月戊辰,詔行新禮。
三月戊午,以尚書左僕射高熲為左領軍大將軍,上柱國宇文忻為右領軍大將軍。
夏四月甲午,契丹主多彌遣使貢方物。壬寅,上柱國王誼謀反,伏誅。乙巳,詔徵山東馬榮伯等六儒。戊申,車駕至自洛陽。
五月甲申,詔置義倉。梁主蕭巋殂,其太子琮嗣立。遣上大將軍元契使于突厥阿波可汗。
秋七月庚申,陳遣兼散騎常侍王話、兼通直散騎常侍阮卓來聘。丁丑,以上柱國宇文慶為涼州總管。壬午,突厥沙缽略上表稱臣。
八月丙戌,沙缽略可汗遣子庫合真特勤來朝。甲辰,河南諸州水,遣民部尚書邳國公蘇威賑給之。戊申,有流星數百,四散而下。己酉,幸栗園。
九月丁巳,至自栗園。乙丑,改鮑陂曰杜陂,霸水為滋水。陳將湛文徹寇和州,儀同三司費寶首獲之。丙子,遣兼散騎常侍李若、兼通直散騎常侍崔君贍使於陳。
冬十月壬辰,以上柱國楊素為信州總管,朔州總管吐萬緒為徐州總管。
十一月甲子,以上大將軍源雄為朔州總管。丁卯,晉王廣來朝。
十二月丁未,降囚徒。戊申,以上柱國達奚長儒為夏州總管。
六年春正月甲子,党項羌內附。庚午,班曆於突厥。辛未,以柱國韋洸為安州總管。壬申,遣民部尚書蘇威巡省山東。
二月乙酉,山南荊、淅七州水,遣前工部尚書長孫毗賑恤之。丙戌,制刺史上佐每歲暮更入朝,上考課。丁亥,發丁男十一萬修築長城,二旬而罷。乙未,以上柱國崔弘度為襄州總管。庚子,大赦天下。
三月己未,洛陽男子高德上書,請上為太上皇,傳位皇太子。上曰:「朕承天命,撫育蒼生,日旰孜孜,猶恐不逮。豈學近代帝王,事不師古,傳位於子,自求逸樂者哉!」癸亥,突厥沙缽略遣使貢方物。
夏四月己亥,陳遣兼散騎常侍周磻、兼通直散騎常侍江椿來聘。
秋七月辛亥,河南諸州水。乙丑,京師雨毛,如馬鬃尾,長者二尺餘,短者六七寸。
八月辛卯,關內七州旱,免其賦稅。遣散騎常侍裴豪、兼通直散騎常侍劉顗聘于陳。戊申,上柱國、太師、申國公李穆薨。
閏月己酉,以河州刺史段文振為蘭州總管。丁卯,皇太子鎮洛陽。辛未,晉王廣、秦王俊並來朝。丙子,上柱國、郕國公梁士彥,上柱國、杞國公宇文忻,柱國、舒國公劉昉,以謀反伏誅。上柱國、許國公宇文善坐事除名。
九月辛巳,上素服御射殿,詔百僚射,賜梁士彥三家資物。丙戌,上柱國、宋安郡公元景山卒。庚子,以上柱國李詢為隰州總管。辛丑,詔大象已來死事之家,咸令賑恤。
冬十月己酉,以河北道行臺尚書令、并州總管、晉王廣為雍州牧,餘官如故;兵部尚書楊尚希為禮部尚書。癸丑,置山南道行臺尚書省於襄州,以秦王俊為尚書令。丙辰,以芳州刺史駱平難為疊州刺史,衡州總管周法尚為黃州總管。甲子,甘露降于華林園。
七年春正月癸巳,有事于太廟。乙未,制諸州歲貢三人。
二月丁巳,祀朝日于東郊。己巳,陳遣兼散騎常侍王亨、兼通直散騎常侍王慎來聘。壬申,車駕幸醴泉宮。是月,發丁男十萬餘修築長城,二旬而罷。
夏四月己酉,幸晉王第。庚戌,於揚州開山陽瀆,以通運漕。突厥沙缽略可汗卒,其子雍虞閭嗣立,是為都藍可汗。癸亥,頒青龍符於東方總管、刺史,西方以騶虞,南方以朱雀,北方以玄武。甲戌,遣兼散騎常侍楊同、兼通直散騎常侍崔儦使于陳。以民部尚書蘇威為吏部尚書。
五月乙亥朔,日有蝕之。己卯,雨石于武安、滏陽間十餘里。
秋七月己丑,衛王爽薨,上發喪於門下外省。
八月丙午,以懷州刺史源雄為朔州總管。庚申,梁主蕭琮來朝。
九月乙酉,梁安平王蕭巖掠於其國,以奔陳。辛卯,廢梁國,曲赦江陵。以梁主蕭琮為柱國,封莒國公。
冬十月庚申,行幸同州,以先帝所居,降囚徒。癸亥,幸蒲州。丙寅,宴父老,上極歡,曰:「此間人物,衣服鮮麗,容止閑雅,良由仕宦之鄉,陶染成俗也。」
十一月甲午,幸馮翊,親祠故社。父老對詔失旨,上大怒,免其縣官而去。戊戌,至自馮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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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延章 發表於 2012-6-18 11:32 | 顯示全部樓層
<div class="feature"> 隋書  卷二‧帝紀第二  高祖下  八年春正月乙亥,陳遣散騎常侍袁雅、兼通直散騎常侍周止水來聘。
二月庚子,鎮星入東井。辛酉,陳人寇硤州。
三月辛未,上柱國、隴西郡公李詢卒。壬申,以成州刺史姜須達為會州總管。甲戌,遣兼散騎常侍程尚賢、兼通直散騎常侍韋惲使于陳。戊寅,詔曰:
昔有苗不賔,唐堯薄伐,孫皓僭虐,晉武行誅。有陳竊據江表,逆天暴物。朕初受命,陳頊尚存,思欲教之以道,不以龔行為令,往來修睦,望其遷善。時日無幾,釁惡已聞。厚納叛亡,侵犯城戍,勾吳、閩越,肆厥殘忍。于時王師大舉,將一車書,陳頊反地收兵,深懷震懼,責躬請約,俄而致殞。矜其喪禍,仍詔班師。
叔寶承風,因求繼好,載佇克念,共敦行李。每見珪璪入朝,輶軒出使,何嘗不殷勤曉喻,戒以惟新。而狼子之心,出而彌野,威侮五行,怠棄三正,誅翦骨肉,夷滅才良。據手掌之地,恣溪壑之險,劫奪閭閻,資產俱竭,驅蹙內外,勞役弗已。徵責女子,擅造宮室,日增月益,止足無期,帷薄嬪嬙,有踰萬數。寶衣玉食,窮奢極侈,淫聲樂飲,俾晝作夜。斬直言之客,滅無罪之家,剖人之肝,分人之血。欺天造惡,祭鬼求恩,歌舞衢路,酣醉宮閫。盛粉黛而執干戈,曳羅綺而呼警蹕,躍馬振策,從旦至昏,無所經營,馳走不息。負甲持仗,隨逐徒行,追而不及,即加罪譴。自古昏亂,罕或能比。介士武夫,飢寒力役,筋髓罄於土木,性命俟於溝渠。君子潛逃,小人得志,家家隱殺戮,各各任聚歛。天災地孽,物怪人妖,衣冠鉗口,道路以目。傾心翹足,誓告於我,日月以冀,文奏相尋。重以背德違言,搖蕩疆埸,巴峽之下,海已西,江北、江南,為鬼為蜮。死隴窮發掘之酷,生居極攘奪之苦,抄掠人畜,斷截樵蘇,市井不立,農事廢寢。歷陽、廣陵,窺覦相繼,或謀圖城邑,或劫剝吏人,晝伏夜遊,鼠竄狗盜。彼則羸兵敝卒,來必就擒,此則重門設險,有勞藩捍。天之所覆,無非朕臣,每關聽覽,有懷傷惻。有梁之國,我南藩也,其君入朝,潛相招誘,不顧朕恩。士女深迫脅之悲,城府致空虛之歎。非直朕居人上,懷此無忘,旣而百辟屢以為言,兆庶不堪其請,豈容對而不誅,忍而不救!
近日秋始,謀欲弔人。益部樓船,盡令東騖,便有神龍數十,騰躍江流,引伐罪之師,向金陵之路,船住則龍止,船行則龍去,四日之內,三軍皆睹,豈非蒼旻愛人,幽明展事,降神先路,協贊軍威!以上天之靈,助戡定之力,便可出師授律,應機誅殄,在斯舉也,永清吳、越。其將士糧仗,水陸資須,期會進止,一準別敕。秋八月丁未,河北諸州饑,遣吏部尚書蘇威賑恤之。九月丁丑,宴南征諸將,頒賜各有差。癸巳,嘉州言龍見。
冬十月己亥,太白出西方。己未,置淮南行臺省於壽春,以晉王廣為尚書令。辛酉,陳遣兼散騎常侍王琬、兼通直散騎常侍許善心來聘,拘留不遣。甲子,將伐陳,有事於太廟。命晉王廣、秦王俊、清河公楊素並為行軍元帥,以伐陳。於是晉王廣出六合,秦王俊出襄陽,清河公楊素出信州,荊州刺史劉仁恩出江陵,宜陽公王世積出蘄春,新義公韓擒虎出廬江,襄邑公賀若弼出吳州,落叢公燕榮出東海,合總管九十,兵五十一萬八千,皆受晉王節度。東接滄海,西拒巴、蜀,旌旗舟楫,橫亙數千里。曲赦陳國。有星孛于牽牛。
十一月丁卯,車駕餞師。詔購陳叔寶位上柱國、萬戶公。乙亥,行幸定城,陳師誓衆。丙子,幸河東。
十二月庚子,至自河東。
九年春正月己巳,白虹夾日。辛未,賀若弼拔陳京口,韓擒虎拔陳南豫州。癸酉,以尚書右僕射虞慶則為右衛大將軍。丙子,賀若弼敗陳師於蔣山,獲其將蕭摩訶。韓擒虎進師入建鄴,獲其將任蠻奴,獲陳主叔寶。陳國平,合州三十,郡一百,縣四百。癸巳,遣使持節巡撫之。
二月乙未,廢淮南行臺省。丙申,制五百家為鄉,正一人;百家為里,長一人。丁酉,以襄州總管韋世康為安州總管。
夏四月己亥,幸驪山,親勞旋師。乙巳,三軍凱入,獻俘於太廟。拜晉王廣為太尉。庚戌,上御廣陽門,宴將士,頒賜各有差。辛亥,大赦天下。己未,以陳都官尚書孔範,散騎常侍王瑳、王儀,御史中丞沈觀等,邪佞於其主,以致亡滅,皆投之邊裔。辛酉,以信州總管楊素為荊州總管,吏部侍郎宇文為刑部尚書,宗正少卿楊异為工部尚書。壬戌,詔曰:
往以吳、越之野,群黎塗炭,干戈方用,積習未寧。今率土大同,含生遂性,太平之法,方可流行。凡我臣僚,澡身浴德,開通耳目,宜從茲始。喪亂已來,緬將十載,君無君德,臣失臣道,父有不慈,子有不孝,兄弟之情或薄,夫婦之義或違,長幼失序,尊卑錯亂。朕為帝王,志存愛養,時有臻道,不敢寧息。內外職位,遐邇黎人,家家自修,人人克念,使不軌不法,蕩然俱盡。兵可立威,不可不戢,刑可助化,不可專行。禁衛九重之餘,鎮守四方之外,戎旅軍器,皆宜停罷。代路旣夷,群方無事,武力之子,俱可學文,人間甲仗,悉皆除毀。有功之臣,降情文藝,家門子姪,各守一經,令海內翕然,高山仰止。京邑庠序,爰及州縣,生徒受業,升進於朝,未有灼然明經高第。此則教訓不篤,考課未精,明勒所由,隆茲儒訓。官府從宦,丘園素士,心迹相表,寬弘為念,勿為跼促,乖我皇猷。
朕君臨區宇,於茲九載,開直言之路,披不諱之心,形於顏色,勞於興寢。自頃逞藝論功,昌言乃衆,推誠切諫,其事甚疏。公卿士庶,非所望也,各啟至誠,匡茲不逮。見善必進,有才必舉,無或噤默,退有後言。頒告天下,咸悉此意。
閏月甲子,以安州總管韋世康為信州總管。丁丑,頒木魚符於於總管、刺史,雌一雄一。己卯,以吏部尚書蘇威為尚書右僕射。
六月乙丑,以荊州總管楊素為納言。丁丑,以吏部侍郎盧愷為禮部尚書。
時朝野物議,咸願登封。秋七月丙午,詔曰:「豈可命一將軍,除一小國,遐邇注意,便謂太平。以薄德而封名山,用虛言而干上帝,非朕攸聞。而今以後,言及封禪,宜即禁絕。」
八月壬戌,以廣平王雄為司空。
冬十一月壬辰,考使定州刺史豆盧通等上表,請封禪,上不許。庚子,以右衛大將軍虞慶則為右武候大將軍,右領軍將軍李安為右領軍大將軍。甲寅,降囚徒。
十二月甲子,詔曰:「朕祗承天命,清蕩萬方。百王衰敝之後,兆庶澆浮之日,聖人遺訓,掃地俱盡,制禮作樂,今也其時。朕情存古樂,深思雅道。鄭、衛淫聲,魚龍雜戲,樂府之內,盡以除之。今欲更調律呂,改張琴瑟。且妙術精微,非因教習,工人代掌,止傳糟粕,不足達神明之德,論天地之和。區域之間,奇才異藝,天知神授,何代無哉!蓋晦迹於非時,俟昌言於所好,宜可搜訪,速以奏聞,庶睹一藝之能,共就九成之業。」仍詔太常牛弘、通直散騎常侍許善心、祕書丞姚察、通直郎虞世基等議定作樂。己巳,以黃州總管周法尚為永州總管。
十年春正月乙未,以皇孫昭為河南王,楷為華陽王。
二月庚申,幸并州。
夏四月辛酉,至自并州。
五月乙未,詔曰:「魏末喪亂,宇縣瓜分,役車歲動,未遑休息。兵士軍人,權置坊府,南征北伐,居處無定。家無完堵,地罕包桑,恒為流寓之人,竟無鄉里之號。朕甚愍之。凡是軍人,可悉屬州縣,墾田籍帳,一與民同。軍府統領,宜依舊式。罷山東河南及北方緣邊之地新置軍府。」
六月辛酉,制人年五十,免役收庸。癸亥,以靈州總管王世積為荊州總管,淅州刺史元冑為靈州總管。
秋七月癸卯,以納言楊素為內史令。庚戌,上親錄囚徒。辛亥,高麗遼東郡公高陽卒。壬子,吐谷渾遣使來朝。
八月壬申,遣柱國、襄陽郡公韋洸,上開府、東萊郡公王景,並持節巡撫嶺南,百越皆服。
冬十月甲子,頒木魚符於京師官五品已上。戊辰,以永州總管周法尚為桂州總管。
十一月辛卯,幸國學,頒賜各有差。丙午,契丹遣使朝貢。辛丑,有事於南郊。是月,婺州人汪文進、會稽人高智慧、蘇州人沈玄皆舉兵反,自稱天子,署置百官。樂安蔡道人、蔣山李稜、饒州吳代華、永嘉沈孝澈、泉州王國慶、餘杭楊寶英、交趾李春等皆自稱大都督,攻陷州縣。詔上柱國、內史令、越國公楊素討平之。
十一年春正月丁酉,以平陳所得古器多為妖變,悉命毀之。辛丑,高麗遣使朝貢。丙午,皇太子妃元氏薨,上舉哀於文思殿。
二月戊午,吐谷渾遣使貢方物。以大將軍蘇孝慈為工部尚書。丙子,以臨潁令劉曠治術尤異,擢為莒州刺史。己卯,突厥遣使獻七寶碗。辛巳晦,日有蝕之。
三月壬午,遣通事舍人若干洽使于吐谷渾。癸未,以幽州總管周搖為壽州總管,朔州總管吐萬緒為夏州總管。
夏四月戊午,突厥雍虞閭可汗遣其特勤來朝。
五月甲子,高麗遣使貢方物。癸卯,詔百官悉詣朝堂上封事。乙巳,以右衛將軍元旻為左衛大將軍。
秋七月己丑,以柱國杜彥為洪州總管。
八月壬申,幸栗園。滕王瓚薨。乙亥,至自栗園。上柱國、沛國公鄭譯卒。
十二月丙辰,靺鞨遣使貢方物。
十二年春正月壬子,以蘇州刺史皇甫績為信州總管,宣州刺史席代雅為廣州總管。
二月己巳,以蜀王秀為內史令,兼右領軍大將軍,漢王諒為雍州牧、右衛大將軍。
夏四月辛卯,以壽州總管周搖為襄州總管。
五月辛亥,廣州總管席代雅卒。
秋七月乙巳,尚書右僕射、邳國公蘇威,禮部尚書、容城縣侯盧愷,並坐事除名。壬戌,幸昆明池,其日還宮。己巳,有事於太廟。壬申晦,日有蝕之。
八月甲戌,制天下死罪,諸州不得便決,皆令大理覆治。乙亥,幸龍首池。癸巳,制宿衛者不得輒離所守。丁酉,上柱國、夏州總管、楚國公豆盧勣卒。戊戌,上親錄囚徒。
九月丁未,以工部尚書楊异為吳州總管。
冬十月丁丑,以遂安王集為衛王。壬午,有事于太廟。至太祖神主前,上流涕嗚咽,悲不自勝。
十一月辛亥,有事於南郊。壬子,宴百僚,頒賜各有差。己未,上柱國、新義郡公韓擒虎卒。庚申,以豫州刺史權武為潭州總管。甲子,百僚大射於武德殿。
十二月癸酉,突厥遣使來朝。乙酉,以上柱國、內史令楊素為尚書右僕射。己酉,吐谷渾、靺鞨並遣使貢方物。
十三年春正月乙巳,上柱國、郇國公韓建業卒。丙午,契丹、奚、霫、室韋並遣使貢方物。壬子,親祀感帝。己未,以信州總管韋世康為吏部尚書。壬戌,行幸岐州。
二月丙子,詔營仁壽宮。丁亥,至自岐州。戊子,宴考使於嘉則殿。己卯,立皇孫暕為豫章王。戊子,晉州刺史、南陽郡公賈悉達,隰州總管、撫寧郡公韓延等,以賄伏誅。己丑,制坐事去官者,配流一年。丁酉,制私家不得隱藏緯候圖讖。
夏四月癸未,制戰亡之家,給復一年。
五月癸亥,詔人間有撰集國史、臧否人物者,皆令禁絕。
秋七月戊申,靺鞨遣使貢方物。壬子,左衛大將軍、雲州總管、鉅鹿郡公賀婁子幹卒。丁巳,幸昆明池。戊辰晦,日有蝕之。
九月丙辰,降囚徒。庚申,以邵國公楊綸為滕王。乙丑,以柱國杜彥為雲州總管。
冬十月乙卯,上柱國、華陽郡公梁彥光卒。
十四年夏四月乙丑,詔曰:「在昔聖人,作樂崇德,移風易俗,於斯為大。自晉氏播遷,兵戈不息,雅樂流散,年代已多,四方未一,無由辨正。賴上天鑒臨,明神降福,拯茲塗炭,安息蒼生,天下大同,歸於治理,遺文舊物,皆為國有。比命所司,總令研究,正樂雅聲,詳考已訖,宜即施用,見行者停。人間音樂,流僻日久,棄其舊體,競造繁聲,浮宕不歸,遂以成俗。宜加禁約,務存其本。」
五月辛酉,京師地震。關內諸州旱。
六月丁卯,詔省府州縣,皆給公廨田,不得治生,與人爭利。
秋七月乙未,以邳國公蘇威為訥言。
八月辛未,關中大旱,人飢。上率戶口就食於洛陽。
九月己未,以齊州刺史樊子蓋為循州總管。丁巳,以基州刺史崔仲方為會州總管。
冬閏十月甲寅,詔曰:「齊、梁、陳往皆創業一方,綿歷年代。旣宗祀廢絕,祭奠無主,興言矜念,良以愴然。莒國公蕭琮及高仁英、陳叔寶等,宜令以時修其祭祀。所須器物,有司給之。」乙卯,制外官九品已上,父母及子年十五已上,不得將之官。
十一月壬戌,制州縣佐吏,三年一代,不得重任。癸未,有星孛于角亢。
十二月乙未,東巡狩。
十五年春正月壬戌,車駕次齊州,親問疾苦。丙寅,旅王符山。庚午,上以歲旱,祠太山,以謝愆咎。大赦天下。
二月丙辰,收天下兵器;敢有私造者,坐之。關中緣邊,不在其例。丁巳,上柱國、蔣國公梁睿卒。三月己未,至自東巡狩。望祭五嶽海瀆。丁亥,幸仁壽宮。營州總管韋藝卒。
夏四月己丑朔,大赦天下。甲辰,以趙州刺史楊達為工部尚書。丁未,以開府儀同三司韋沖為營州總管。
五月癸酉,吐谷渾遣使朝貢。丁亥,制京官五品已上,佩銅魚符。
六月戊子,詔鑿底柱。庚寅,相州刺史豆盧通貢綾文布,命焚之於朝堂。乙未,林邑遣使來貢方物。辛丑,詔名山大川未在祀典者,悉祠之。
秋七月乙丑,晉王廣獻毛龜。甲戌,遣邳國公蘇威巡省江南。戊寅,至自仁壽宮。辛巳,制九品已上官,以理去職者,聽並執笏。
冬十月戊子,以吏部尚書韋世康為荊州總管。
十一月辛酉,幸溫湯。乙丑,至自溫湯。
十二月戊子,敕盜邊糧一升已上皆斬,並籍沒其家。己丑,詔文武官以四考交代。
十六年春正月丁亥,以皇孫裕為平原王,筠為安成王,嶷為安平王,恪為襄城王,該為高陽王,韶為建安王,煚為潁川王。
夏五月丁巳,以懷州刺史龐晃為夏州總管,蔡陽縣公姚辯為靈州總管。
六月甲午,制工商不得進仕。并州大蝗。辛丑,詔九品已上妻,五品已上妾,夫亡不得改嫁。
秋八月丙戌,詔決死罪者,三奏而後行刑。
冬十月己丑,幸長春宮。
十一月壬子,至自長春宮。
十七年春二月癸未,太平公史萬歲擊西寧羌,平之。庚寅,幸仁壽宮。庚子,上柱國王世積討桂州賊李光仕,平之。壬寅,河南王昭納妃,宴群臣,頒賜各有差。
三月丙辰,詔曰:「分職設官,共理時務,班位高下,各有等差。若所在官人不相敬憚,多自寬縱,事難克舉。諸有殿失,雖備科條,或據律乃輕,論情則重,不即決罪,無以懲肅。其諸司論屬官,若有愆犯,聽於律外斟酌決杖。」辛酉,上親錄囚徒。癸亥,上柱國、彭國公劉昶以罪伏誅。庚午,遣治書侍御史柳彧、皇甫誕巡省河南、河北。
夏四月戊寅,頒新曆。壬午,詔曰:「周曆告終,群凶作亂,釁起蕃服,毒被生人。朕受命上玄,廓清區宇,聖靈垂祐,文武同心。申明公穆、鄖襄公孝寬、廣平王雄、蔣國公睿、楚國公勣、齊國公熲、越國公素、魯國公慶則、新寧公長叉、宜陽公世積、趙國公羅雲、隴西公詢、廣業公景、真昌公振、沛國公譯、項城公子相、鉅鹿公子幹等,登庸納揆之時,草昧經綸之日,丹誠大節,心盡帝圖,茂績殊勳,力宣王府。宜弘其門緒,與國同休。其世子世孫未經州任者,宜量才升用,庶享榮位,世祿無窮。」
五月,宴百僚於玉女泉,頒賜各有差。己巳,蜀王秀來朝。高麗遣使貢方物。甲戌,以左衛將軍獨孤羅雲為涼州總管。
閏月己卯,群鹿入殿門,馴擾侍衛之內。
秋七月丁丑,桂州人李代賢反,遣右武候大將軍虞慶則討平之。丁亥,上柱國、并州總管秦王俊坐事免,以王就第。戊戌,突厥遣使貢方物。
八月丁卯,荊州總管、上庸郡公韋世康卒。
九月甲申,至自仁壽宮。庚寅,上謂侍臣曰:「禮主於敬,皆當盡心。黍稷非馨,貴在祗肅。廟庭設樂,本以迎神,齋祭之日,觸目多感。當此之際,何可為心!在路奏樂,禮未為允。群公卿士,宜更詳之。」
冬十月丁未,頒銅獸符於驃騎、車騎府。戊申,道王靜薨。庚午,詔曰:「五帝異樂,三王殊禮,皆隨事而有損益,因情而立節文。仰惟祭享宗廟,瞻敬如在,罔極之感,情深茲日。而禮畢升路,鼓吹發音,還入宮門,金石振響。斯則哀樂同日,心事相違,情所不安,理實未允。宜改茲往式,用弘禮教。自今已後,享廟日不須備鼓吹,殿庭勿設樂懸。」辛未,京師大索。
十一月丁亥,突厥遣使來朝。
十二月壬子,上柱國、右武候大將軍、魯國公虞慶則以罪伏誅。
十八年春正月辛丑,詔曰:「吳、越之人,往承弊俗,所在之處,私造大船,因相聚結,致有侵害。其江南諸州,人間有船長三丈已上,悉括入官。」
二月甲辰,幸仁壽宮。乙巳,以漢王諒為行軍元帥,水陸三十萬伐高麗。
三月乙亥,以柱國杜彥為朔州總管。
夏四月癸卯,以蔣州刺史郭衍為洪州總管。
五月辛亥,詔畜貓鬼、蠱毒、厭魅、野道之家,投於四裔。
六月丙寅,下詔黜高麗王高元官爵。
秋七月壬申,詔以河南八州水,免其課役。丙子,詔京官五品已上,總管、刺史,以志行修謹、清平幹濟二科舉人。
九月己丑,漢王諒師遇疾疫而旋,死者十八九。庚寅,敕舍客無公驗者,坐及刺史、縣令。辛卯,至自仁壽宮。
冬十一月甲戌,上親錄囚徒。癸未,有事於南郊。
十二月庚子,上柱國、夏州總管、任城郡公王景以罪伏誅。是月,自京師至仁壽宮,置行宮十有二所。
十九年春正月癸酉,大赦天下。戊寅,大射武德殿,宴賜百官。二月己亥,晉王廣來朝。辛丑,以并州總管長史宇文為朔州總管。甲寅,幸仁壽宮。
夏四月丁酉,突厥利可汗內附。達頭可汗犯塞,遣行軍總管史萬歲擊破之。
六月丁酉,以豫章王暕為內史令。
秋八月癸卯,上柱國、尚書左僕射、齊國公高熲坐事免。辛亥,上柱國、皖城郡公張威卒。甲寅、上柱國、城陽郡公李徹卒。
九月乙丑,以太常卿牛弘為吏部尚書。
冬十月甲午,以突厥利可汗為啟人可汗,築大利城處其部落。庚子,以朔州總管宇文 38b8.gif 為代州總管。
十二月乙未,突厥都藍可汗為部下所殺。丁丑,星隕於勃海。
二十年春正月辛酉朔,上在仁壽宮。突厥、高麗、契丹並遣使貢方物。癸亥,以代州總管宇文為吳州總管。
二月己巳,以上柱國崔弘度為原州總管。丁丑,無雲而雷。
三月辛卯,熙州人李英林反,遣行軍總管張衡討平之。
夏四月壬戌,突厥犯塞,以晉王廣為行軍元帥,擊破之。乙亥,天有聲如瀉水,自南而北。
六月丁丑,秦王俊薨。
秋八月,老人星見。
九月丁未,至自仁壽宮。癸丑,吳州總管楊异卒。
冬十月己未,太白晝見。乙丑,皇太子勇及諸子並廢為庶人。殺柱國、太平縣公史萬歲。己巳,殺左衛大將軍、五原郡公元旻。
十一月戊子,天下地震,京師大風雪。以晉王廣為皇太子。
十二月戊午,詔東宮官屬不得稱臣於皇太子。辛巳,詔曰:「佛法深妙,道教虛融,咸降大慈,濟度群品,凡在含識,皆蒙覆護。所以雕鑄靈相,圖寫真形,率土瞻仰,用申誠敬。其五嶽四鎮,節宣雲雨,江、河、淮、海,浸潤區域,並生養萬物,利益兆人,故建廟立祀,以時恭敬。敢有毀壞偷盜佛及天尊像、嶽鎮海瀆神形者,以不道論。沙門壞佛像,道士壞天尊者,以惡逆論。」
仁壽元年春正月乙酉朔,大赦,改元。以尚書右僕射楊素為尚書左僕射,納言蘇威為尚書右僕射。丁酉,徙河南王昭為晉王。突厥寇恒安,遣柱國韓洪擊之,官軍敗績。以晉王昭為內史令。辛丑,詔曰:「君子立身,雖云百行,唯誠與孝,最為其首。故投主殉節,自古稱難,殞身王事,禮加二等。而代俗之徒,不達大義,至於致命戎旅,不入兆域。虧孝子之意,傷人臣之心,興言念此,每深愍歎!且入廟祭祀,並不廢闕,何止墳塋,獨在其外。自今已後,戰亡之徒,宜入墓域。」
二月乙卯朔,日有蝕之。辛巳,以上柱國獨孤楷為原州總管。
三月壬辰,以豫章王暕為揚州總管。
夏四月,以淅州刺史蘇孝慈為洪州總管。
五月己丑,突厥男女九萬口來降。壬辰,驟雨震雷,大風拔木,宜君湫水移於始平。
六月癸丑,洪州總管蘇孝慈卒。乙卯,遣十六使巡省風俗。乙丑,詔曰:「儒學之道,訓教生人,識父子君臣之義,知尊卑長幼之序,升之於朝,任之以職,故能贊理時務,弘益風範。朕撫臨天下,思弘德教,延集學徒,崇建庠序,開進仕之路,佇賢雋之人。而國學冑子,垂將千數,州縣諸生,咸亦不少。徒有名錄,空度歲時,未有德為代範,才任國用。良由設學之理,多而未精。今宜簡省,明加獎勵。」於是國子學唯留學生七十人,太學、四門及州縣學並廢。其日,頒舍利於諸州。
秋七月戊戌,改國子為太學。
九月癸未,以柱國杜彥為雲州總管。
十一月己丑,有事於南郊。壬辰,以資州刺史衛玄為遂州總管。
二年春二月辛亥,以邢州刺史侯莫陳穎為桂州總管,宗正楊祀為荊州總管。
三月己亥,幸仁壽宮。壬寅,以齊州刺史張喬為潭州總管。
夏四月庚戌,岐、雍二州地震。
秋七月丙戌,詔內外官各舉所知。戊子,以原州總管獨孤楷為益州總管。
八月己巳,皇后獨孤氏崩。
九月丙戌,至自仁壽宮。壬辰,河南、北諸州大水,遣工部尚書楊達賑恤之。乙未,上柱國、襄州總管、金水郡公周搖卒。隴西地震。
冬十月壬子,曲赦益州管內。癸丑,以工部尚書楊達為納言。
閏月甲申,詔尚書左僕射楊素與諸術者刊定陰陽舛謬。己丑,詔曰:「禮之為用,時義大矣。黃琮蒼璧,降天地之神,粢盛牲食,展宗廟之敬,正父子君臣之序,明婚姻喪紀之節。故道德仁義,非禮不成,安上治人,莫善於禮。自區宇亂離,綿歷年代,王道衰而變風作,微言絕而大義乖,與代推移,其弊日甚。至於四時郊祀之節文,五服麻葛之隆殺,是非異說,踳駁殊塗,致使聖教凋訛,輕重無準。朕祗承天命,撫臨生人,當洗滌之時,屬干戈之代。克定禍亂,先運武功,刪正彝典,日不暇給。今四海乂安,五戎勿用,理宜弘風訓俗,導德齊禮,綴往聖之舊章,興先王之茂則。尚書左僕射、越國公楊素,尚書右僕射、邳國公蘇威,吏部尚書、奇章公牛弘,內史侍郎薛道衡,祕書丞許善心,內史舍人虞世基,著作郎王劭,或任居端揆,博達古今,或器推令望,學綜經史。委以裁緝,實允僉議。可並修定五禮。」壬寅,葬獻皇后於太陵。
十二月癸巳,上柱國、益州總管蜀王秀廢為庶人。交州人李佛子舉兵反,遣行軍總管劉方討平之。
三年春二月己卯,原州總管、比陽縣公龐晃卒。戊子,以大將軍、蔡陽郡公姚辯為左武候大將軍。
夏五月癸卯,詔曰:「哀哀父母,生我劬勞,欲報之德,昊天罔極。但風樹不靜,嚴敬莫追,霜露旣降,感思空切。六月十三日,是朕生日,宜令海內為武元皇帝、元明皇后斷屠。」
六月甲午,詔曰:
禮云:「至親以期斷。」蓋以四時之變易,萬物之更始,故聖人象之。其有三年,加隆爾也。但家無二尊,母為厭降,是以父存喪母,還服于期者,服之正也。豈容期內而更小祥!然三年之喪而有小祥者,禮云:「期祭,禮也。期而除喪,道也。」以是之故,雖未再期,而天地一變,不可不祭,不可不除。故有練焉,以存喪祭之本。然期喪有練,於理未安。雖云十一月而練,乃無所法象,非期非時,豈可除祭。而儒者徒擬三年之喪,立練禫之節,可謂苟存其變,而失其本,欲漸於奪,乃薄於喪。致使子則冠練去絰,黃裏縓緣,絰則布葛在躬,粗服未改。豈非絰哀尚存,子情已奪,親疏失倫,輕重顛倒!乃不順人情,豈聖人之意也!故知先聖之禮廢於人邪,三年之喪尚有不行之者,至於祥練之節,安能不墜者乎?
禮云:「父母之喪,無貴賤一也。」而大夫士之喪父母,乃貴賤異服。然則禮壞樂崩,由來漸矣。所以晏平仲之斬粗縗,其老謂之非禮,滕文公之服三年,其臣咸所不欲。蓋由王道旣衰,諸侯異政,將踰越於法度,惡禮制之害己,乃滅去篇籍,自制其宜。遂至骨肉之恩,輕重從俗,無易之道,隆殺任情。況孔子沒而微言隱,秦滅學而經籍焚者乎!有漢之興,雖求儒雅,人皆異說,義非一貫。又近代亂離,唯務兵革,其於典禮,時所未遑。夫禮不從天降,不從地出,乃人心而己者,謂情緣於恩也。故恩厚者其禮隆,情輕者其禮殺。聖人以是稱情立文,別親疏貴賤之節。自臣子道消,上下失序,莫大之恩,逐情而薄,莫重之禮,與時而殺。此乃服不稱喪,容不稱服,非所謂聖人緣恩表情,制禮之義也。
然喪與易也,寧在於戚,則禮之本也。禮有其餘,未若於哀,則情之實也。今十一月而練者,非禮之本,非情之實。由是言之,父存喪母,不宜有練。但依禮十三月而祥,中月而禫。庶以合聖人之意,達孝子之心。
秋七月丁卯,詔曰:
日往月來,唯天所以運序,山鎮川流,唯地所以宣氣。運序則寒暑無差,宣氣則雲雨有作,故能成天地之大德,育萬物而為功。況一人君于四海,睹物欲運,獨見致治,不藉群才,未之有也。是以唐堯欽明,命羲、和以居岳,虞舜叡德,升元、凱而作相。伊尹鼎俎之媵,為殷之阿衡,呂望漁釣之夫,為周之尚父。此則鳴鶴在陰,其子必和,風雲之從龍虎,賢哲之應聖明,君德不回,臣道以正,故能通天地之和,順陰陽之序,豈不由元首而有股肱乎?
自王道衰,人風薄,居上莫能公道以御物,為下必踵私法以希時。上下相蒙,君臣義失,義失則政乖,政乖則人困。蓋同德之風難嗣,離德之軌易追,則任者不休,休者不任,則衆口鑠金,戮辱之禍不測。是以行歌避代,辭位灌園,卷而可懷,黜而無慍,放逐江湖之上,沈赴河海之流,所以自潔而不悔者也。至於閭閻秀異之士,鄉曲博雅之儒,言足以佐時,行足以勵俗,遺棄於草野,堙滅而無聞,豈勝道哉!所以覽古而歎息者也。
方今區宇一家,煙火萬里,百胜乂安,四夷賔服,豈是人功,實乃天意。朕惟夙夜祗懼,將所以上嗣明靈,是以小心勵己,日慎一日。以黎元在念,憂兆庶未康,以庶政為懷,慮一物失所。雖求傅巖,莫見幽人,徒想崆峒,未聞至道。唯恐商歌於長夜,抱關於夷門,遠迹犬羊之間,屈身僮僕之伍。其令州縣搜揚賢哲,皆取明知今古,通識治亂,究政教之本,達禮樂之源。不限多少,不得不舉。限以三旬,咸令進路。徵召將送,必須以禮。
八月壬申,上柱國、檢校幽州總管、落叢郡公燕榮以罪伏誅。
九月壬戌,置常平官。甲子,以營州總管韋沖為民部尚書。
十二月癸酉,河南諸州水,遣納言楊達賑恤之。
四年春正月丙辰,大赦。甲子,幸仁壽宮。乙丑,詔賞罰支度,事無巨細,並付皇太子。
夏四月乙卯,上不豫。
六月庚申,大赦天下。有星入月中,數日而退。長人見於鴈門。
秋七月乙未,日青無光,八日乃復。己亥,以大將軍段文振為雲州總管。甲辰,上以疾甚,卧於仁壽宮,與百僚辭訣,並握手歔欷。丁未,崩於大寶殿,時年六十四。遺詔曰:
嗟乎!自昔晉室播遷,天下喪亂,四海不一,以至周、齊,戰爭相尋,年將三百。故割疆土者非一所,稱帝王者非一人,書軌不同,生人塗炭。上天降鑒,爰命於朕,用登大位,豈關人力!故得撥亂反正,偃武修文,天下大同,聲教遠被,此又是天意欲寧區夏。所以昧旦臨朝,不敢逸豫,一日萬機,留心親覽,晦明寒暑,不憚劬勞,匪曰朕躬,蓋為百姓故也。王公卿士,每日闕庭,刺史以下,三時朝集,何嘗不罄竭心府,誡敕殷勤。義乃君臣,情兼父子。庶藉百僚智力,萬國歡心,欲令率土之人,永得安樂,不謂遘疾彌留,至於大漸。此乃人生常分,何足言及!但四海百姓,衣食不豐,教化政刑,猶未盡善,興言念此,唯以留恨。朕今年踰六十,不復稱夭,但筋力精神,一時勞竭。如此之事,本非為身,止欲安養百姓,所以致此。
人生子孫,誰不愛念,旣為天下,事須割情。勇及秀等,並懷悖惡,旣知無臣子之心,所以廢黜。古人有言:「知臣莫若於君,知子莫若於父。」若令勇、秀得志,共治家國,必當戮辱徧於公卿,酷毒流於人庶。今惡子孫已為百姓黜屏,好子孫足堪負荷大業。此雖朕家事,理不容隱,前對文武侍衛,具已論述。皇太子廣,地居上嗣,仁孝著聞,以其行業,堪成朕志。但令內外群官,同心戮力,以此共治天下,朕雖瞑目,何所復恨。
但國家事大,不可限以常禮。旣葬公除,行之自昔,今宜遵用,不勞改定。凶禮所須,纔令周事。務從節儉,不得勞人。諸州總管、刺史已下,宜各率其職,不須奔赴。自古哲王,因人作法,前帝後帝,沿革隨時。律令格式,或有不便於事者,宜依前敕修改,務當政要。嗚呼,敬之哉!無墜朕命!
乙卯,發喪。河間楊柳四株無故黃落,旣而花葉復生。
八月丁卯,梓宮至自仁壽宮。丙子,殯于大興前殿。
冬十月己卯,合葬於太陵,同墳而異穴。
上性嚴重,有威容,外質木而內明敏,有大略。初,得政之始,群情不附,諸子幼弱,內有六王之謀,外致三方之亂。握強兵、居重鎮者,皆周之舊臣。上推以赤心,各展其用,不踰期月,克定三邊,未及十年,平一四海。薄賦歛,輕刑罰,內修制度,外撫戎夷。每旦聽朝,日昃忘倦,居處服玩,務存節儉,令行禁止,上下化之。開皇、仁壽之間,丈夫不衣綾綺,而無金玉之飾,常服率多布帛,裝帶不過以銅鐵骨角而已。雖嗇於財,至於賞賜有功,亦無所愛吝。乘輿四出,路逢上表者,則駐馬親自臨問。或潛遣行人採聽風俗,吏治得失,人間疾苦,無不留意。嘗遇關中饑,遣左右視百姓所食。有得豆屑雜糠而奏之者,上流涕以示群臣,深自咎責,為之徹膳不御酒肉者殆將一期。及東拜太山,關中戶口就食洛陽者,道路相屬。上敕斥候,不得輒有驅逼,男女參廁於杖衛之間。逢扶老攜幼者,輒引馬避之,慰勉而去。至艱險之處,見負擔者,遽令左右扶助之。其有將士戰沒,必加優賞,仍令使者就家勞問。自強不息,朝夕孜孜,人庶殷繁,帑藏充實。雖未能臻於至治,亦足稱近代之良主。然天性沉猜,素無學術,好為小數,不達大體,故忠臣義士莫得盡心竭辭。其草創元勳及有功諸將,誅夷罪退,罕有存者。又不悅詩書,廢除學校,唯婦言是用,廢黜諸子。逮于暮年,持法尤峻,喜怒不常,過於殺戮。嘗令左右送西域朝貢使出玉門關,其人所經之處,或受牧宰小物饋遺鸚鵡、麖皮、馬鞭之屬,上聞而大怒。又詣武庫,見署中蕪穢不治,於是執武庫令及諸受遺者,出開遠門外,親自臨決,死者數十人。又往往潛令人賂遺令史府史,有受者必死,無所寬貸。議者以此少之。
史臣曰:高祖龍德在田,奇表見異,晦明藏用,故知我者希。始以外戚之尊,受託孤之任,與能之議,未為當時所許,是以周室舊臣,咸懷憤惋。旣而王謙固三蜀之阻,不踰期月,尉迥舉全齊之衆,一戰而亡,斯乃非止人謀,抑亦天之所贊也。乘茲機運,遂遷周鼎。于時蠻夷猾夏,荊、揚未一,劬勞日昃,經營四方。樓船南邁則金陵失險,驃騎北指則單于款塞,職方所載,並入疆理,禹貢所圖,咸受正朔。雖晉武之克平吳、會,漢宣之推亡固存,比義論功,不能尚也。七德旣敷,九歌已洽,要荒咸暨,尉候無警。於是躬節儉,平徭賦,倉廩實,法令行,君子咸樂其生,小人各安其業,強無陵弱,衆不暴寡,人物殷阜,朝野歡娛。二十年間,天下無事,區宇之內晏如也。考之前王,足以參蹤盛烈。但素無術學,不能盡下,無寬仁之度,有刻薄之資,暨乎暮年,此風逾扇。又雅好符瑞,暗於大道,建彼維城,權侔京室,皆同帝制,靡所適從。聽哲婦之言,惑邪臣之說,溺寵廢嫡,託付失所。滅父子之道,開昆弟之隙,縱其尋斧,翦伐本枝。墳土未乾,子孫繼踵屠戮,松檟纔列,天下已非隋有。惜哉!迹其衰怠之源,稽其亂亡之兆,起自高祖,成於煬帝,所由來遠矣,非一朝一夕。其不祀忽諸,未為不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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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延章 發表於 2012-6-18 11:32 | 顯示全部樓層
<div class="feature"> 隋書  卷三‧帝紀第三  煬帝上 煬皇帝諱廣,一名英,小字阿 21849.gif ,高祖第二子也。母曰文獻獨孤皇后。上美姿儀,少敏慧,高祖及后於諸子中特所鍾愛。在周,以高祖勳,封鴈門郡公。
開皇元年,立為晉王,拜柱國、并州總管,時年十三。尋授武衛大將軍,進位上柱國、河北道行臺尚書令,大將軍如故。高祖令項城公韶、安道公李徹輔導之。上好學,善屬文,沉深嚴重,朝野屬望。高祖密令善相者來和徧視諸子,和曰:「晉王眉上雙骨隆起,貴不可言。」旣而高祖幸上所居第,見樂器絃多斷絕,又有塵埃,若不用者,以為不好聲妓,善之。上尤自矯飾,當時稱為仁孝。嘗觀獵遇雨,左右進油衣,上曰:「士卒皆霑濕,我獨衣此乎!」乃令持去。
六年,轉淮南道行臺尚書令。其年,徵拜雍州牧、內史令。八年冬,大舉伐陳,以上為行軍元帥。及陳平,執陳湘州刺史施文慶、散騎常侍沈客卿、市令陽慧朗、刑法監徐析、尚書都令史暨慧,以其邪佞,有害於民,斬之右闕下,以謝三吳。於是封府庫,資財無所取,天下稱賢。進位太尉,賜輅車、乘馬,袞冕之服,玄珪、白璧各一。復拜并州總管。俄而江南高智慧等相聚作亂,徙上為揚州總管,鎮江都,每歲一朝。高祖之祠太山也,領武候大將軍。明年,歸藩。後數載,突厥寇邊,復為行軍元帥,出靈武,無虜而還。
及太子勇廢,立上為皇太子。是月,當受冊。高祖曰:「吾以大興公成帝業。」令上出舍大興縣。其夜,烈風大雪,地震山崩,民舍多壞,壓死者百餘口。
仁壽初,奉詔巡撫東南。是後高祖每避暑仁壽宮,恒令上監國。
四年七月,高祖崩,上即皇帝位於仁壽宮。八月,奉梓宮還京師。并州總管漢王諒舉兵反,詔尚書左僕射楊素討平之。九月乙巳,以備身將軍崔彭為左領軍大將軍。十一月乙未,幸洛陽。丙申,發丁男數十萬掘塹,自龍門東接長平、汲郡,抵臨清關,度河,至浚儀、襄城,達於上洛,以置關防。癸丑,詔曰:
乾道變化,陰陽所以消息,沿創不同,生靈所以順叙。若使天意不變,施化何以成四時,人事不易,為政何以釐萬姓!易不云乎:「通其變,使民不倦」;「變則通,通則久。」「有德則可久,有功則可大。」朕又聞之,安安而能遷,民用丕變。是故姬邑兩周,如武王之意,殷人五徙,成湯后之業。若不因人順天,功業見乎變,愛人治國者可不謂歟!
然洛邑自古之都,王畿之內,天地之所合,陰陽之所和。控以三河,固以四塞,水陸通,貢賦等。故漢祖曰:「吾行天下多矣,唯見洛陽。」自古皇王,何嘗不留意,所不都者蓋有由焉。或以九州未一,或以困其府庫,作洛之制所以未暇也。我有隋之始,便欲創茲懷、洛,日復一日,越暨于今。念茲在茲,興言感哽!
朕肅膺寶曆,纂臨萬邦,遵而不失,心奉先志。今者漢王諒悖逆,毒被山東,遂使州縣或淪非所。此由關河懸遠,兵不赴急,加以并州移戶復在河南。周遷殷人,意在於此。況復南服遐遠,東夏殷大,因機順動,今也其時。群司百辟,僉諧厥議。但成周墟塉,弗堪葺宇。今可於伊、洛營建東京,便即設官分職,以為民極也。
夫宮室之制本以便生,上棟下宇,足避風露,高臺廣廈,豈曰適形。故傳云:「儉,德之共;侈,惡之大。」宣尼有云:「與其不遜也,寧儉。」豈謂瑤臺瓊室方為宮殿者乎,土階采椽而非帝王者乎?是知非天下以奉一人,乃一人以主天下也。民惟國本,本固邦寧,百姓足,孰與不足!今所營構,務從節儉,無令雕牆峻宇復起於當今,欲使卑宮菲食將貽於後世。有司明為條格,稱朕意焉。
十二月乙丑,以右武衛將軍來護兒為右驍衛大將軍。戊辰,以柱國李景為右武衛大將軍。以右衛率周羅 3b0b.gif 為右武候大將軍。
大業元年春正月壬辰朔,大赦,改元。立妃蕭氏為皇后。改豫州為溱州,洛州為豫州。廢諸州總管府。丙申,立晉王昭為皇太子。丁酉,以上柱國宇文述為左衛大將軍,上柱國郭衍為左武衛大將軍,延壽公于仲文為右衛大將軍。己亥,以豫章王暕為豫州牧。戊申,發八使巡省風俗。下詔曰:
昔者哲王之治天下也,其在愛民乎?旣富而教,家給人足,故能風淳俗厚,遠至邇安。治定功成,率由斯道。朕嗣膺寶曆,撫育黎獻,夙夜戰兢,若臨川谷。雖則聿遵先緒,弗敢失墜,永言政術,多有缺然。況以四海之遠,兆民之衆,未獲親臨,問其疾苦。每慮幽仄莫舉,冤屈不申,一物失所,乃傷和氣,萬方有罪,責在朕躬,所以寤寐增歎,而夕惕載懷者也。
今旣布政惟始,宜存寬大。可分遣使人,巡省方俗,宣揚風化,薦拔淹滯,申達幽枉。孝悌力田,給以優復。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量加振濟。義夫節婦,旌表門閭。高年之老,加其版授,並依別條,賜以粟帛。篤疾之徒,給侍丁者,雖有侍養之名,曾無賙贍之實,明加檢校,使得存養。若有名行顯著,操履修潔,及學業才能,一藝可取,咸宜訪採,將身入朝。所在州縣,以禮發遣。其有蠹政害人,不便於時者,使還之日,具錄奏聞。
己酉,以吳州總管宇文 38b8.gif 為刑部尚書。
二月己卯,以尚書左僕射楊素為尚書令。
三月丁未,詔尚書令楊素、納言楊達、將作大匠宇文愷營建東京,徙豫州郭下居人以實之。戊申,詔曰:「聽採輿頌,謀及庶民,故能審政刑之得失。是知昧旦思治,欲使幽枉必達,彝倫有章。而牧宰任稱朝委,苟為徼幸以求考課,虛立殿最,不存治實,綱紀於是弗理,冤屈所以莫申。關河重阻,無由自達。朕故建立東京,躬親存問。今將巡歷淮海,觀省風俗,眷求讜言,徒繁詞翰,而鄉校之內,闕爾無聞。恇然夕惕,用忘興寢。其民下有知州縣官人政治苛刻,侵害百姓,背公徇私,不便於民者,宜聽詣朝堂封奏,庶乎四聦以達,天下無冤。」又於皁澗營顯仁宮,採海內奇禽異獸草木之類,以實園苑。徙天下富商大賈數萬家於東京。辛亥,發河南諸郡男女百餘萬,開通濟渠,自西苑引穀、洛水達于河,自板渚引河通于淮。庚申,遣黃門侍郎王弘、上儀同於士澄往江南採木,造龍舟、鳳艒、黃龍、赤艦、樓船等數萬艘。
夏四月癸亥,大將軍劉方擊林邑,破之。
五月庚戌,民部尚書義豐侯韋沖卒。
六月甲子,熒惑入太微。
秋七月丁酉,制戰亡之家給復十年。丙午,滕王綸、衛王集並奪爵徙邊。
閏七月甲子,以尚書令楊素為太子太師,安德王雄為太子太傅,河間王弘為太子太保。丙子,詔曰:
君民建國,教學為先,移風易俗,必自茲始。而言絕義乖,多歷年代,進德修業,其道寖微。漢採坑焚之餘,不絕如線,晉承板蕩之運,掃地將盡。自時厥後,軍國多虞,雖復黌宇時建,示同愛禮,函丈或陳,殆為虛器。遂使紆青拖紫,非以學優,製錦操刀,類多牆面。上陵下替,綱維靡立,雅缺道消,實由於此。
朕纂承洪緒,思弘大訓,將欲尊師重道,用闡厥繇,講信修睦,敦獎名教。方今宇宙平一,文軌攸同,十步之內,必有芳草,四海之中,豈無奇秀!諸在家及見入學者,若有篤志好古,耽悅典墳,學行優敏,堪膺時務,所在採訪,具以名聞,即當隨其器能,擢以不次。若研精經術,未願進仕者,可依其藝業深淺,門蔭高卑,雖未升朝,並量準給祿。庶夫恂恂善誘,不日成器,濟濟盈朝,何遠之有!其國子等學,亦宜申明舊制,教習生徒,具為課試之法,以盡砥礪之道。
八月壬寅,上御龍舟,幸江都。以左武衛大將軍郭衍為前軍,右武衛大將軍李景為後軍。文武官五品已上給樓船,九品已上給黃蔑。舳艫相接,二百餘里。
冬十月己丑,赦江淮已南。揚州給復五年,舊總管內給復三年。十一月己未,以大將軍崔仲方為禮部尚書。
二年春正月辛酉,東京成,賜監督者各有差。以大理卿梁毗為刑部尚書。丁卯,遣十使併省州縣。
二月丙戌,詔尚書令楊素、吏部尚書牛弘、大將軍宇文愷、內史侍郎虞世基、禮部侍郎許善心制定輿服。始備輦路及五時副車。上常服,皮弁十有二琪,文官弁服,佩玉,五品已上給犢車、通幰,三公親王加油絡,武官平巾幘,袴褶,三品已上給瓟槊。下至胥吏,服色皆有差。非庶人不得戎服。戊戌,置都尉官。
三月庚午,車駕發江都。先是,太府少卿何稠、太府丞雲定興盛修儀仗,於是課州縣送羽毛。百姓求捕之,網羅被水陸,禽獸有堪氅毦之用者,殆無遺類。至是而成。
夏四月庚戌,上自伊闕,陳法駕,備千乘萬騎,入於東京。辛亥,上御端門,大赦,免天下今年租稅。癸丑,以冀州刺史楊文思為民部尚書。
五月甲寅,金紫光祿大夫、兵部尚書李通坐事免。乙卯,詔曰:「旌表先哲,式存饗祀,所以優禮賢能,顯彰遺愛。朕永鑒前修,尚想名德,何嘗不興歎九原,屬懷千載。其自古已來賢人君子,有能樹聲立德、佐世匡時、博利殊功、有益於人者,並宜營立祠宇,以時致祭。墳壟之處,不得侵踐。有司量為條式,稱朕意焉。」
六月壬子,以尚書令、太子太師楊素為司徒。進封豫章王暕為齊王。
秋七月癸丑,以衛尉卿衛玄為工部尚書。庚申,制百官不得計考增級,必有德行功能,灼然顯著者,擢之。壬戌,擢藩邸舊臣鮮于羅等二十七人官爵有差。甲戌,皇太子昭薨。乙亥,上柱國、司徒、楚國公楊素薨。
八月辛卯,封皇孫倓為燕王,侗為越王,侑為代王。
九月乙丑,立秦孝王俊子浩為秦王。
冬十月戊子,以靈州刺史段文振為兵部尚書。
十二月庚寅,詔曰:「前代帝王,因時創業,君民建國,禮尊南面。而歷運推移,年世永久,丘壟殘毀,樵牧相趨,塋兆堙蕪,封樹莫辨。興言淪滅,有愴于懷。自古已來帝王陵墓,可給隨近十戶,蠲其雜役,以供守視。」
三年春正月癸亥,敕并州逆黨已流配而逃亡者,所獲之處,即宜斬決。丙子,長星竟天,出於東壁,二旬而止。是月,武陽郡上言,河水清。
二月己丑,彗星見於奎,掃文昌,歷大陵、五車、北河,入太微,掃帝坐,前後百餘日而止。
三月辛亥,車駕還京師。壬子,以大將軍姚辯為左屯衛將軍。癸丑,遣羽騎尉朱寬使於流求國。乙卯,河間王弘薨。
夏四月庚辰,詔曰:「古者帝王觀風問俗,皆所以憂勤兆庶,安集遐荒。自蕃夷內附,未遑親撫,山東經亂,須加存恤。今欲安輯河北,巡省趙、魏。所司依式。」甲申,頒律令,大赦天下,關內給復三年。壬辰,改州為郡。改度量權衡,並依古式。改上柱國已下官為大夫。甲午,詔曰:
天下之重,非獨治所安,帝王之功,豈一士之略。自古明君哲后,立政經邦,何嘗不選賢與能,收採幽滯。周稱多士,漢號得人,常想前風,載懷欽佇。朕負扆夙興,冕旒待旦,引領巖谷,置以周行,冀與群才共康庶績。而彙茅寂寞,投竿罕至,豈美璞韜采,未值良工,將介石在懷,確乎難拔?永鑒前哲,憮然興歎!凡厥在位,譬諸股肱,若濟巨川,義同舟楫。豈得保茲寵祿,晦爾所知,優游卒歲,甚非謂也。祁大夫之舉善,良史以為至公,臧文仲之蔽賢,尼父譏其竊位。求諸往古,非無襃貶,宜思進善,用匡寡薄。
夫孝悌有聞,人倫之本,德行敦厚,立身之基。或節義可稱,或操履清潔,所以激貪厲俗,有益風化。強毅正直,執憲不撓,學業優敏,文才美秀,並為廊廟之用,實乃瑚璉之資。才堪將略,則拔之以禦侮,膂力驍壯,則任之以爪牙。爰及一藝可取,亦宜採錄,衆善畢舉,與時無棄。以此求治,庶幾非遠。文武有職事者,五品已上,宜依令十科舉人。有一於此,不必求備。朕當待以不次,隨才升擢。其見任九品已上官者,不在舉送之限。
丙申,車駕北巡狩。丁酉,以刑部尚書宇文為禮部尚書。戊戌,敕百司不得踐暴禾稼,其有須開為路者,有司計地所收,即以近倉酬賜,務從優厚。己亥,次赤岸澤。以太牢祭故太師李穆墓。
五月丁巳,突厥啟民可汗遣子拓特勤來朝。戊午,發河北十餘郡丁男鑿太行山,達于并州,以通馳道。丙寅,啟民可汗遣其兄子毗黎伽特勤來朝。辛未,啟民可汗遣使請自入塞,奉迎輿駕。上不許。癸酉,有星孛于文昌上將,星皆動搖。
六月辛巳,獵於連谷。丁亥,詔曰:
聿追孝饗,德莫至焉,崇建寢廟,禮之大者。然則質文異代,損益殊時,學滅坑焚,經典散逸,憲章湮墜,廟堂制度,師說不同。所以世數多少,莫能是正,連室異宮,亦無準定。
朕獲奉祖宗,欽承景業,永惟嚴配,思隆大典。於是詢謀在位,博訪儒術。咸以為高祖文皇帝受天明命,奄有區夏,拯群飛於四海,革凋敝於百王,恤獄緩刑,生靈皆遂其性,輕徭薄賦,比屋各安其業。恢夷宇宙,混壹車書。東漸西被,無思不服,南征北怨,俱荷來蘇。駕毳乘風,歷代所弗至,辮髮左衽,聲教所罕及,莫不厥角關塞,頓顙闕庭。譯靡絕時,書無虛月,韜戈偃武,天下晏如。嘉瑞休徵,表裏禔福,猗歟偉歟,無得而名者也。
朕又聞之,德厚者流光,治辨者禮縟。是以周之文、武,漢之高、光,其典章特立,謚號斯重,豈非緣情稱述,即崇顯之義乎?高祖文皇帝宜別建廟宇,以彰巍巍之德,仍遵月祭,用表蒸蒸之懷。有司以時創造,務合典制。又名位旣殊,禮亦異等。天子七廟,事著前經,諸侯二昭,義有差降,故其以多為貴。王者之禮,今可依用,貽厥後昆。戊子,次榆林郡。丁酉,啟民可汗來朝。己亥,吐谷渾、高昌並遣使貢方物。甲辰,上御北樓,觀漁于河,以宴百僚。
秋七月辛亥,啟民可汗上表請變服,襲冠帶。詔啟民贊拜不名,位在諸侯王上。甲寅,上於郡城東御大帳,其下備儀衛,建旌旗,宴啟民及其部落三千五百人,奏百戲之樂。賜啟民及其部落各有差。丙子,殺光祿大夫賀若弼、禮部尚書宇文、太常卿高熲。尚書左僕射蘇威坐事免。發丁男百餘萬築長城,西距榆林,東至紫河,一旬而罷,死者十五六。
八月壬午,車駕發榆林。乙酉,啟民飾廬清道,以候乘輿。帝幸其帳,啟民奉觴上壽,宴賜極厚。上謂高麗使者曰:「歸語爾王,當早來朝見。不然者,吾與啟民巡彼土矣。」皇后亦幸義城公主帳。己丑,啟民可汗歸蕃。癸巳,入樓煩關。壬寅,次太原。詔營晉陽宮。九月己未,次濟源。幸御史大夫張衡宅,宴享極歡。己巳,至于東都。壬申,以齊王暕為河南尹、開府儀同三司。癸酉,以民部尚書楊文思為納言。
四年春正月乙巳,詔發河北諸郡男女百餘萬開永濟渠,引沁水南達于河,北通涿郡。庚戌,百僚大射於允武殿。丁卯,賜城內居民米各十石。壬申,以太府卿元壽為內史令,鴻臚卿楊玄感為禮部尚書。癸酉,以工部尚書衛玄為右候衛大將軍,大理卿長孫熾為民部尚書。
二月己卯,遣司朝謁者崔毅使突厥處羅,致汗血馬。
三月辛酉,以將作大匠宇文愷為工部尚書。壬戌,百濟、倭、赤土、迦羅舍國並遣使貢方物。乙丑,車駕幸五原,因出塞巡長城。丙寅,遣屯田主事常駿使赤土,致羅剎。
夏四月丙午,以離石之汾源、臨泉,鴈門之秀容,為樓煩郡。起汾陽宮。癸丑,以河內太守張定和為左屯衛大將軍。乙卯,詔曰「突厥意利珍豆啟民可汗率領部落,保附關塞,遵奉朝化,思改戎俗,頻入謁覲,屢有陳請。以氈牆毳幕,事窮荒陋,上棟下宇,願同比屋。誠心懇切,朕之所重。宜於萬壽戍置城造屋,其帷帳牀褥已上,隨事量給,務從優厚,稱朕意焉。」
五月壬申,蜀郡獲三足烏,張掖獲玄狐,各一。
秋七月辛巳,發丁男二十餘萬築長城,自榆谷而東。乙未,左翊衛大將軍宇文述破吐谷渾於曼頭、赤水。
八月辛酉,親祠恒岳,河北道郡守畢集。大赦天下。車駕所經郡縣,免一年租調。
九月辛未,徵天下鷹師悉集東京,至者萬餘人。戊寅,彗星出於五車,掃文昌,至房而滅。辛巳,詔免長城役者一年租賦。
冬十月丙午,詔曰:「先師尼父,聖德在躬,誕發天縱之姿,憲章文、武之道。命世膺期,蘊茲素王,而頹山之歎,忽踰於千祀,盛德之美,不存於百代。永惟懿範,宜有優崇。可立孔子後為紹聖侯。有司求其苗裔,錄以申上。」辛亥,詔曰:「昔周王下車,首封唐、虞之胤,漢帝承曆,亦命殷、周之後。皆所以襃立先代,憲章在昔。朕嗣膺景業,傍求雅訓,有一弘益,欽若令典。以為周兼夏、殷,文質大備,漢有天下,車書混一,魏、晉沿襲,風流未遠。並宜立後,以存繼絕之義。有司可求其冑緒列聞。」乙卯,頒新式於天下。
五年春正月丙子,改東京為東都。癸未,詔天下均田。戊子,上自東都還京師。己丑,制民間鐵叉、搭鉤、 408e.gif 刃之類,皆禁絕之。太守每歲密上屬官景迹。
二月戊戌,次于閿鄉。詔祭古帝王陵及開皇功臣墓。庚子,制魏、周官不得為蔭。辛丑,赤土國遣使貢方物。戊申,車駕至京師。丙辰,宴耆舊四百人於武德殿,頒賜各有差。己未,上御崇德殿之西院,愀然不怡,顧謂左右曰:「此先帝之所居,實用增感,情所未安,宜於此院之西別營一殿。」壬戌,制父母聽隨子之官。
三月己巳,車駕西巡河右。庚午,有司言,武功男子史永遵與從父昆弟同居。上嘉之,賜物一百段,米二百石,表其門閭。乙亥,幸扶風舊宅。
夏四月己亥,大獵於隴西。壬寅,高昌、吐谷渾、伊吾並遣使來朝。乙巳,次狄道,党項羌來貢方物。癸亥,出臨津關,渡黃河,至西平,陳兵講武。
五月乙亥,上大獵於拔延山,長圍周亙二千里。庚辰,入長寧谷。壬午,度星嶺。甲申,宴群臣於金山之上。丙戌,梁浩亹,御馬度而橋壞,斬朝散大夫黃亙及督役者九人。吐谷渾王率衆保覆袁川,帝分命內史元壽南屯金山,兵部尚書段文振北屯雪山,太僕卿楊義臣,東屯琵琶峽,將軍張壽西屯泥嶺,四面圍之。渾主伏允以數十騎遁出,遣其名王詐稱伏允,保車我真山。壬辰,詔右屯衛大將軍張定和往捕之。定和挺身挑戰,為賊所殺。亞將柳武建擊破之,斬首數百級。甲午,其仙頭王被圍窮蹙,率男女十餘萬口來降。
六月丁酉,遣左光祿大夫梁默、右翊衛將軍李瓊等追渾主,皆遇賊死之。癸卯,經大斗拔谷,山路隘險,魚貫而出。風霰晦冥,與從官相失,士卒凍死者太半。丙午,次張掖。辛亥,詔諸郡學業該通、才藝優洽,膂力驍壯、超絕等倫,在官勤奮、堪理政事,立性正直、不避強禦四科舉人。壬子,高昌王麴伯雅來朝,伊吾吐屯設等獻西域數千里之地。上大悅。癸丑,置西海、河源、鄯善、且末等四郡。丙辰,上御觀風行殿,盛陳文物,奏九部樂,設魚龍曼延,宴高昌王、吐屯設於殿上,以寵異之。其蠻夷陪列者三十餘國。戊午,大赦天下。開皇已來流配,悉放還鄉,晉陽逆黨,不在此例。隴右諸郡,給復一年,行經之所,給復二年。
秋七月丁卯,置馬牧於青海渚中,以求龍種,無効而止。
九月癸未,車駕入長安。
冬十月癸亥,詔曰:「優德尚齒,載之典訓,尊事乞言,義彰膠序。鬻熊為師,取非筋力,方叔元老,克壯其猷。朕永言稽古,用求至治,是以厖眉黃髮,更令收叙,務簡秩優,無虧藥膳,庶等卧治,佇其弘益。今歲耆老赴集者,可於近郡處置,年七十以上,疾患沉滯,不堪居職,即給賜帛,送還本郡;其官至七品已上者,量給廩,以終厥身。」
十一月丙子,車駕幸東都。
六年春正月癸亥朔,旦,有盜數十人,皆素冠練衣,焚香持華,自稱彌勒佛,入自建國門。監門者皆稽首。旣而奪衛士仗,將為亂。齊王暕遇而斬之。於是都下大索,與相連坐者千餘家。丁丑,角抵大戲於端門街,天下奇伎異藝畢集,終月而罷。帝數微服往觀之。己丑,倭國遣使貢方物。
二月乙巳,武賁郎將陳稜、朝請大夫張鎮州擊流求,破之,獻俘萬七千口,頒賜百官。乙卯,詔曰:「夫帝圖草創,王業艱難,咸仗股肱,協同心德,用能拯厥頹運,克膺大寶,然後疇庸茂賞,開國承家,誓以山河,傳之不朽。近代喪亂,四海未一,茅土妄假,名實相乖,歷茲永久,莫能懲革。皇運之初,百度伊始,猶循舊貫,未暇改作,今天下交泰,文軌攸同,宜率遵先典,永垂大訓。自今已後,唯有功勳乃得賜封,仍令子孫承襲。」丙辰,改封安德王雄為觀王,河間王子慶為郇王。庚申,徵魏、齊、周、陳樂人,悉配太常。三月癸亥,幸江都宮。甲子,以鴻臚卿史祥為左驍衛大將軍。
夏四月丁未,宴江淮已南父老,頒賜各有差。
六月辛卯,室韋、赤土並遣使貢方物。壬辰,鴈門賊帥尉文通聚衆三千,保於莫壁谷。遣鷹揚楊伯泉擊破之。甲寅,制江都太守秩同京尹。
冬十月壬申,刑部尚書梁毗卒。壬子,民部尚書、銀青光祿大夫長孫熾卒。
十二月己未,左光祿大夫、吏部尚書牛弘卒。辛酉,朱崖人王萬昌舉兵作亂,遣隴西太守韓洪討平之。
七年春正月壬寅,左武衛大將軍、光祿大夫、真定侯郭衍卒。
二月己未,上升釣臺,臨揚子津,大宴百僚,頒賜各有差。庚申,百濟遣使朝貢。乙亥,上自江都御龍舟入通濟渠,遂幸于涿郡。壬午,詔曰:「武有七德,先之以安民。政有六本,興之以教義。高麗高元,虧失藩禮,將欲問罪遼左,恢宣勝略。雖懷伐國,仍事省方。今往涿郡,巡撫民俗。其河北諸郡及山西、山東年九十已上者,版授太守;八十者,授縣令。」
三月丁亥,右光祿大夫、左屯衛大將軍姚辯卒。
夏四月庚午,至涿郡之臨朔宮。
五月戊子,以武威太守樊子蓋為民部尚書。
秋,大水,山東、河南漂沒三十餘郡,民相賣為奴婢。
冬十月乙卯,底柱山崩,偃河逆流數十里。戊午,以東平太守吐萬緒為左屯衛大將軍。
十二月己未,西面突厥處羅多利可汗來朝。上大悅,接以殊禮。于時遼東戰士及餽運者填咽於道,晝夜不絕,苦役者始為群盜。甲子,敕都尉、鷹揚與郡縣相知追捕,隨獲斬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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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延章 發表於 2012-6-18 11:32 | 顯示全部樓層
<div class="feature"> 隋書  卷四‧帝紀第四  煬帝下  八年春正月辛巳,大軍集于涿郡。以兵部尚書段文振為左候衛大將軍。壬午,下詔曰:
天地大德,降繁霜於秋令,聖哲至仁,著甲兵於刑典。故知造化之有肅殺,義在無私,帝王之用干戈,蓋非獲已。版泉、丹浦,莫匪龔行,取亂覆昏,咸由順動。況乎甘野誓師,夏開承大禹之業,商郊問罪,周發成文王之志。永監前載,屬當朕躬。
粵我有隋,誕膺靈命,兼三才而建極,一六合而為家。提封所漸,細柳、盤桃之外,聲教爰暨,紫舌、黃枝之域。遠至邇安,罔不和會,功成治定,於是乎在。而高麗小醜,迷昏不恭,崇聚勃、碣之間,荐食遼、獩之境。雖復漢、魏誅戮,巢窟暫傾,亂離多阻,種落還集。萃川藪於往代,播實繁以迄今,眷彼華壤,翦為夷類。歷年永久,惡稔旣盈,天道禍淫,亡徵已兆。亂常敗德,非可勝圖,掩慝懷姦,唯日不足。移告之嚴,未嘗面受,朝覲之禮,莫肯躬親。誘納亡叛,不知紀極,充斥邊垂,亟勞烽候,關柝以之不靜,生人為之廢業。在昔薄伐,已漏天網,旣緩前擒之戮,未即後服之誅,曾不懷恩,翻為長惡,乃兼契丹之黨,虔劉海戍,習靺鞨之服,侵軼遼西。又青丘之表,咸修職貢,碧海之濱,同稟正朔,遂復奪攘琛賮,遏絕往來,虐及弗辜,誠而遇禍。輶軒奉使,爰暨海東,旌節所次,途經藩境,而擁塞道路,拒絕王人,無事君之心,豈為臣之禮!此而可忍,孰不可容!且法令苛酷,賦斂煩重,強臣豪族,咸執國鈞,朋黨比周,以之成俗,賄貨如市,冤枉莫申。重以仍歲災凶,比屋饑饉,兵戈不息,徭役無期,力竭轉輸,身填溝壑。百姓愁苦,爰誰適從?境內哀惶,不勝其弊。迴首面內,各懷性命之圖,黃髮稚齒,咸興酷毒之歎。省俗觀風,爰屆幽朔,弔人問罪,無俟再駕。於是親總六師,用申九伐,拯厥阽危,協從天意,殄茲逋穢,克嗣先謨。
今宜授律啟行,分麾屆路,掩勃澥而雷震,歷夫餘以電掃。比戈按甲,誓旅而後行,三令五申,必勝而後戰。左第一軍可鏤方道,第二軍可長岑道,第三軍可海冥道,第四軍可蓋馬道,第五軍可建安道,第六軍可南蘇道,第七軍可遼東道,第八軍可玄菟道,第九軍可扶餘道,第十軍可朝鮮道,第十一軍可沃沮道,第十二軍可樂浪道。右第一軍可黏蟬道,第二軍可含資道,第三軍可渾彌道,第四軍可臨屯道,第五軍可候城道,第六軍可提奚道,第七軍可踏頓道,第八軍可肅慎道,第九軍可碣石道,第十軍可東暆道,第十一軍可帶方道,第十二軍可襄平道。凡此衆軍,先奉廟略,駱驛引途,總集平壤。莫非如豺如貔之勇,百戰百勝之雄,顧眄則山岳傾頹,叱吒則風雲騰鬱,心德攸同,爪牙斯在。朕躬馭元戎,為其節度,涉遼而東,循海之右,解倒懸於遐裔,問疾苦於遺黎。其外輕齎遊闕,隨機赴響,卷甲銜枚,出其不意。又滄海道軍舟艫千里,高帆電逝,巨艦雲飛,橫斷浿江,逕造平壤,島嶼之望斯絕,坎井之路已窮。其餘被髮左衽之人,控弦待發,微、盧、彭、濮之旅,不謀同辭。杖順臨逆,人百其勇,以此衆戰,勢等摧枯。
然則王者之師,義存止殺,聖人之教,必也勝殘。天罰有罪,本在元惡,人之多僻,脅從罔治。若高元泥首轅門,自歸司寇,即宜解縛焚櫬,弘之以恩。其餘臣人歸朝奉順,咸加慰撫,各安生業,隨才任用,無隔夷夏。營壘所次,務在整肅,芻蕘有禁,秋毫勿犯,布以恩宥,喻以禍福。若其同惡相濟,抗拒官軍,國有常刑,俾無遺類。明加曉示,稱朕意焉。
總一百一十三萬三千八百,號二百萬,其餽運者倍之。癸未,第一軍發,終四十日,引師乃盡,旌旗亙千里。近古出師之盛,未之有也。乙未,以右候衛大將軍衛玄為刑部尚書。甲辰,內史令元壽卒。
二月甲寅,詔曰:「朕觀風燕裔,問罪遼濱。文武協力,爪牙思奮,莫不執銳勤王,捨家從役,罕蓄倉廩之資,兼損播殖之務。朕所以夕惕愀然,慮其匱乏。雖復素飽之衆,情在忘私,悅使之人,宜從其厚。諸行從一品以下,佽飛募人以上家口,郡縣宜數存問。若有糧食乏少,皆宜賑給;或雖有田疇,貧弱不能自耕種,可於多丁富室勸課相助。使夫居者有斂積之豐,行役無顧後之慮。」壬戌,司空、京兆尹、光祿大夫觀王雄薨。
三月辛卯,兵部尚書、左候衛大將軍段文振卒。癸巳,上御師。甲午,臨戎于遼水橋。戊戌,大軍為賊所拒,不果濟。右屯衛大將軍、左光祿大夫麥鐵杖,武賁郎將錢士雄、孟金叉等,皆死之。甲午,車駕渡遼。大戰于東岸,擊賊破之,進圍遼東。乙未,大頓,見二大鳥,高丈餘,皜身朱足,遊泳自若。上異之,命工圖寫,并立銘頌。
五月壬午,納言楊達卒。
于時諸將各奉旨,不敢赴機。旣而高麗各城守,攻之不下。
六月己未,幸遼東,責怒諸將。止城西數里,御六合城。
七月壬寅,宇文述等敗績于薩水,右屯衛將軍辛世雄死之。九軍並陷,將帥奔還亡者二千餘騎。癸卯,班師。
九月庚辰,上至東都。己丑,詔曰:「軍國異容,文武殊用,匡危拯難,則霸德攸興,化人成俗,則王道斯貴。時方撥亂,屠販可以登朝,世屬隆平,經術然後升仕。豐都爰肇,儒服無預于周行,建武之朝,功臣不參于吏職。自三方未一,四海交爭,不遑文教,唯尚武功。設官分職,罕以才授,班朝治人,乃由勳叙,莫非拔足行陣,出自勇夫,斆學之道,旣所不習,政事之方,故亦無取。是非暗于在己,威福專於下吏,貪冒貨賄,不知紀極,蠹政害民,實由於此。自今已後,諸授勳官者,並不得回授文武職事,庶遵彼更張,取類於調瑟,求諸名製,不傷于美錦。若吏部輒擬用者,御史即宜糾彈。」
冬十月甲寅,工部尚書宇文愷卒。
十一月己卯,以宗女華容公主嫁于高昌王。辛巳,光祿大夫韓壽卒。甲申,敗將宇文述、于仲文等並除名為民,斬尚書右丞劉士龍以謝天下。是歲,大旱,疫,人多死,山東尤甚。密詔江、淮南諸郡閱視民間童女,姿質端麗者,每歲貢之。
九年春正月丁丑,徵天下兵,募民為驍果,集于涿郡。壬午,賊帥杜彥冰、王潤等陷平原郡,大掠而去。辛卯,置折衝、果毅、武勇、雄武等郎將官,以領驍果。乙未,平原李德逸聚衆數萬,稱「阿舅賊」,劫掠山東。靈武白榆妄,稱「奴賊」,劫掠牧馬,北連突厥,隴右多被其患。遣將軍范貴討之,連年不能剋。戊戌,大赦。己亥,遣代王侑、刑部尚書衛玄鎮京師。辛丑,以右驍騎將軍李渾為右驍衛大將軍。
二月己未,濟北人韓進洛聚衆數萬為群盜。壬午,復宇文述等官爵。又徵兵討高麗。
三月丙子,濟陰人孟海公起兵為盜,衆至數萬。丁丑,發丁男十萬城大興。戊寅,幸遼東。以越王侗、民部尚書樊子蓋留守東都。庚子,北海人郭方預聚徒為盜,自號盧公,衆至三萬,攻陷郡城,大掠而去。
夏四月庚午,車駕渡遼。壬申,遣宇文述、楊義臣趣平壤。
五月丁丑,熒惑入南斗。己卯,濟北人甄寶車聚衆萬餘,寇掠城邑。
六月乙巳,禮部尚書楊玄感反於黎陽。丙辰,玄感逼東都。河南贊務裴弘策拒之,反為賊所敗。戊辰,兵部侍郎斛斯政奔于高麗。庚午,上班師。高麗犯後軍,敕右武衛大將軍李景為後拒。遣左翊衛大將軍宇文述、左候衛將軍屈突通等馳傳發兵,以討玄感。
秋七月己卯,令所在發人城縣府驛。癸未,餘杭人劉元進舉兵反,衆至數萬。
八月壬寅,左翊衛大將軍宇文述等破楊玄感於閿鄉,斬之。餘黨悉平。癸卯,吳人朱燮、晉陵人管崇擁衆十萬餘,自稱將軍,寇江左。甲辰,制驍果之家蠲免賦役。丁未,詔郡縣城去道過五里已上者,徙就之。戊申,制盜賊籍沒其家。乙卯,賊帥陳瑱等衆三萬,攻陷信安郡。辛酉,司農卿、光祿大夫、葛國公趙元淑以罪伏誅。
九月己卯,濟陰人吳海流、東海人彭孝才並舉兵為盜,衆數萬。庚辰,賊帥梁慧尚率衆四萬,陷蒼梧郡。甲午,車駕次上谷,以供費不給,上大怒,免太守虞荷等官。丁酉,東陽人李三兒、向但子舉兵作亂,衆至萬餘。
閏月己巳,幸博陵。庚午,上謂侍臣曰:「朕昔從先朝周旋於此,年甫八歲,日月不居,倏經三紀,追惟平昔,不可復希!」言未卒,流涕嗚咽,侍衛者皆泣下沾襟。
冬十月丁丑,賊帥呂明星率衆數千圍東郡,武賁郎將費青奴擊斬之。乙酉,詔曰:「博陵昔為定州,地居衝要,先皇歷試所基,王化斯遠,故以道冠豳風,義高姚邑。朕巡撫氓庶,爰屆茲邦,瞻望郊廛,緬懷敬止,思所以宣播德澤,覃被下人,崇紀顯號,式光令緒。可改博陵為高陽郡。赦境內死罪已下。給復一年。」於是召高祖時故吏,皆量材授職。壬辰,以納言蘇威為開府儀同三司。朱燮、管崇推劉元進為天子。遣將軍吐萬緒、魚俱羅討之,連年不能剋。齊人孟讓、王薄等衆十餘萬,據長白山,攻剽諸郡,清河賊張金稱衆數萬,渤海賊帥格謙自號燕王,孫宣雅自號齊王,衆各十萬,山東苦之。丁亥,以右候衛將軍郭榮為右候衛大將軍。
十一月己酉,右候衛將軍馮孝慈討張金稱於清河,反為所敗,孝慈死之。
十二月甲申,車裂玄感弟朝請大夫積善及黨與十餘人,仍焚而揚之。丁亥,扶風人向海明舉兵作亂,稱皇帝,建元白烏。遣太僕卿楊義臣擊破之。
十年春正月甲寅,以宗女為信義公主,嫁於突厥曷娑那可汗。
二月辛未,詔百僚議伐高麗,數日無敢言者。戊子,詔曰:「竭力王役,致身戎事,咸由徇義,莫匪勤誠,委命草澤,棄骸原野,興言念之,每懷愍惻。往年出車問罪,將屆遼濱,廟筭勝略,具有進止。而諒惛凶,罔識成敗,高熲愎很,本無智謀,臨三軍猶兒戲,視人命如草芥,不遵成規,坐貽撓退,遂令死亡者衆,不及埋藏。今宜遣使人分道收葬,設祭於遼西郡,立道場一所。恩加泉壤,庶弭窮魂之冤,澤及枯骨,用弘仁者之惠。」辛卯,詔曰:
黃帝五十二戰,成湯二十七征,方乃德施諸侯,令行天下。盧芳小盜,漢祖尚且親戎,隗囂餘燼,光武猶自登隴,豈不欲除暴止戈,勞而後逸者哉!
朕纂成寶業,君臨天下,日月所照,風雨所沾,孰非我臣,獨隔聲教。蕞爾高麗,僻居荒表,鴟張狼噬,侮慢不恭,抄竊我邊陲,侵軼我城鎮。是以去歲出軍,問罪遼、碣,殪長蛇於玄菟,戮封豕於襄平。扶餘衆軍,風馳電逝,追奔逐北,徑踰浿水,滄海舟楫,衝賊腹心,焚其城郭,污其宮室。高元伏鑕泥首,送款軍門,尋請入朝,歸罪司寇。朕以許其改過,乃詔班師。而長惡靡悛,宴安鴆毒,此而可忍,孰不可容!便可分命六師,百道俱進。朕當親執武節,臨御諸軍,秣馬丸都,觀兵遼水,順天誅於海外,救窮民於倒懸,征伐以正之,明德以誅之,止除元惡,餘無所問。若有識存亡之分,悟安危之機,翻然北首,自求多福;必其同惡相濟,抗拒王師,若火燎原,刑茲無赦。有司便宜宣布,咸使知聞。
丁酉,扶風人唐弼舉兵反,衆十萬,推李弘為天子,自稱唐王。
三月壬子,行幸涿郡。癸亥,次臨渝宮,親御戎服,禡祭黃帝,斬叛軍者以釁鼓。
夏四月辛未,彭城賊張大彪聚衆數萬,保懸薄山為盜。遣榆林太守董純擊破,斬之。甲午,車駕次北平。
五月庚子,詔舉郡孝悌廉潔各十人。壬寅,賊帥宋世謨陷琅邪郡。庚申,延安人劉迦論舉兵反,自稱皇王,建元大世。
六月辛未,賊帥鄭文雅、林寶護等衆三萬,陷建安郡,太守楊景祥死之。
秋七月癸丑,車駕次懷遠鎮。乙卯,曹國遣使貢方物。甲子,高麗遣使請降,囚送斛斯政。上大悅。
八月己巳,班師。庚午,右衛大將軍、左光祿大夫鄭榮卒。
冬十月丁卯,上至東都。己丑,還京師。
十一月丙申,支解斛斯政於金光門外。乙巳,有事於南郊。己酉,賊帥司馬長安破長平郡。乙卯,離石胡劉苗王舉兵反,自稱天子,以其弟六兒為永安王,衆至數萬。將軍潘長文討之,不能剋。是月,賊帥王德仁擁衆數萬,保林慮山為盜。
十二月壬申,上如東都。其日,大赦天下。戊子,入東都。庚寅,賊帥孟讓衆十餘萬,據都梁宮。遣江都郡丞王世充擊破之,盡虜其衆。
十一年春正月甲午朔,大宴百僚。突厥、新羅、靺鞨、畢大辭、訶咄、傳越、烏那曷、波臘、吐火羅、俱慮建、忽論、靺鞨、訶多、沛汗、龜茲、疏勒、于闐、安國、曹國、何國、穆國、畢、衣密、失范延、伽折、契丹等國並遣使朝貢。戊戌,武賁郎將高建毗破賊帥顏宣政於齊郡,虜男女數千口。乙卯,大會蠻夷,設魚龍曼延之樂,頒賜各有差。
二月戊辰,賊帥揚仲緒率衆萬餘,攻北平,滑公李景破斬之。庚午,詔曰:「設險守國,著自前經,重門禦暴,事彰往策,所以宅土寧邦,禁邪固本。而近代戰爭,居人散逸,田疇無伍,郛郭不修,遂使遊惰實繁,寇 23938.gif 未息。今天下平一,海內晏如,宜令人悉城居,田隨近給,使強弱相容,力役兼濟,穿窬無所厝其姦宄,萑蒲不得聚其逋逃。有司具為事條,務令得所。」丙子,上谷人王須拔反,自稱漫天王,國號燕,賊帥魏刁兒自稱歷山飛,衆各十餘萬,北連突厥,南寇趙。
五月丁酉,殺右驍衛大將軍、光祿大夫、郕公李渾,將作監、光祿大夫李敏,並族滅其家。癸卯,賊帥司馬長安破西河郡。己酉,幸太原,避暑汾陽宮。
秋七月己亥,淮南人張起緒舉兵為盜,衆至三萬。辛丑,光祿大夫、右禦衛大將軍張壽卒。
八月乙丑,巡北塞。戊辰,突厥始畢可汗率騎數十萬,謀襲乘輿,義成公主遣使告變。壬申,車駕馳幸鴈門。癸酉,突厥圍城,官軍頻戰不利。上大懼,欲率精騎潰圍而出,民部尚書樊子蓋固諫乃止。齊王暕以後軍保于崞縣。甲申,詔天下諸郡募兵,於是守令各來赴難。
九月甲辰,突厥解圍而去。丁未,曲赦太原、鴈門郡死罪已下。
冬十月壬戌,上至于東都。丁卯,彭城人魏騏驎聚衆萬餘為盜,寇魯郡。壬申,賊帥盧明月聚衆十餘萬,寇陳、汝間。東海賊帥李子通擁衆度淮,自號楚王,建元明政,寇江都。
十一月乙卯,賊帥王須拔破高陽郡。
十二月戊寅,有大流星如斛,墜明月營,破其衝車。庚辰,詔民部尚書樊子蓋發關中兵,討絳郡賊敬盤陀、柴保昌等,經年不能剋。譙郡人朱粲擁衆數十萬,寇荊襄,僭稱楚帝,建元昌達。漢南諸郡多為所陷焉。
十二年春正月甲午,鴈門人翟松柏起兵於靈丘,衆至數萬,轉攻傍縣。
二月己未,真臘國遣使貢方物。甲子夜,有二大鳥似鵰,飛入大業殿,止于御幄,至明而去。癸亥,東海賊盧公暹率衆萬餘,保于蒼山。
夏四月丁巳,顯陽門災。癸亥,魏刁兒所部將甄翟兒復號歷山飛,衆十萬,轉寇太原。將軍潘長文討之,反為所敗,長文死之。
五月丙戌朔,日有蝕之,旣。癸巳,大流星隕于吳郡,為石。壬午,上於景華宮徵求螢火,得數斛,夜出遊山,放之,光徧巖谷。
秋七月壬戌,民部尚書、光祿大夫濟北公樊子蓋卒。甲子,幸江都宮,以越王侗、光祿大夫段達、太府卿元文都、檢校民部尚書韋津、右武衛將軍皇甫無逸、右司郎盧楚等總留後事。奉信郎崔民象以盜賊充斥,於建國門上表,諫不宜巡幸。上大怒,先解其頤,乃斬之。戊辰,馮翊人孫華自號總管,舉兵為盜。高涼通守洗徹舉兵作亂,嶺南溪洞多應之。己巳,熒惑守羽林,月餘乃退。車駕次汜水,奉信郎王愛仁以盜賊日盛,諫上請還西京。上怒,斬之而行。
八月乙巳,賊帥趙萬海衆數十萬,自恒山寇高陽。壬子,有大流星如斗,出王良閣道,聲如隤牆。癸丑,大流星如甕,出羽林。
九月丁酉,東海人杜揚州、沈覔敵等作亂,衆至數萬。右禦衛將軍陳稜擊破之。戊午,有二枉矢出北斗魁,委曲蛇形,注於南斗。壬戌,安定人荔非世雄殺臨涇令,舉兵作亂,自號將軍。
冬十月己丑,開府儀同三司、左翊衛大將軍、光祿大夫、許公宇文述薨。
十二月癸未,鄱陽賊操天成舉兵反,自號元興王,建元始興,攻陷豫章郡。乙酉,以右翊衛大將軍來護兒為開府儀同三司、行左翊衛大將軍。壬辰,鄱陽人林士弘自稱皇帝,國號楚,建元太平,攻陷九江、廬陵郡。唐公破甄翟兒於西河,虜男女數千口。
十三年春正月壬子,齊郡賊杜伏威率衆渡淮,攻陷歷陽郡。丙辰,勃海賊竇建德設壇於河間之樂壽,自稱長樂王,建元丁丑。辛巳,賊帥徐圓朗率衆數千,破東平郡。弘化人劉企成聚衆萬餘人為盜,傍郡苦之。
二月壬午,朔方人梁師都殺郡丞唐世宗,據郡反,自稱大丞相。遣銀青光祿大夫張世隆擊之,反為所敗。戊子,賊帥王子英破上谷郡。己丑,馬邑校尉劉武周殺太守王仁恭,舉兵作亂,北連突厥,自稱定楊可汗。庚寅,賊帥李密、翟讓等陷興洛倉。越王侗遣武賁郎將劉長恭、光祿少卿房崱擊之,反為所敗,死者十五六。庚子,李密自號魏公,稱元年,開倉以振群盜,衆至數十萬,河南諸郡相繼皆陷焉。壬寅,劉武周破武賁郎將王智辯于桑乾鎮,智辯死之。
三月戊午,廬江人張子路舉兵反。遣右禦衛將軍陳稜討平之。丁丑,賊帥李通德衆十萬,寇廬江,左屯衛將軍張鎮州擊破之。
夏四月癸未,金城校尉薛舉率衆反,自稱西秦霸王,建元秦興,攻陷隴右諸郡。己丑,賊帥孟讓,夜入東都外郭,燒豐都市而去。癸巳,李密陷迴洛東倉。丁酉,賊帥房憲伯陷汝陰郡。是月,光祿大夫裴仁基、淮陽太守趙佗等並以衆叛歸李密。
五月辛酉,夜有流星如甕,墜於江都。甲子,唐公起義師於太原。丙寅,突厥數千寇太原,唐公擊破之。
秋七月壬子,熒惑守積屍。丙辰,武威人李軌舉兵反,攻陷河西諸郡,自稱涼王,建元安樂。
八月辛巳,唐公破武牙郎將宋老生於霍邑,斬之。
九月己丑,帝括江都人女寡婦,以配從兵。是月,武陽郡丞元寶藏以郡叛歸李密,與賊帥李文相攻陷黎陽倉。彗星見於營室。
冬十月丁亥,太原楊世洛聚衆萬餘人,寇掠城邑。丙申,羅令蕭銑以縣反,鄱陽人董景珍以郡反,迎銑於羅縣,號為梁王,攻陷傍郡。戊戌,武賁郎將高毗敗濟北郡賊甄寶車於剺山。
十一月丙辰,唐公入京師。辛酉,遙尊帝為太上皇,立代王侑為帝,改元義寧。上起宮丹陽,將遜于江左。有烏鵲來巢幄帳,驅不能止。熒惑犯太微。有石自江浮入于揚子。日光四散如流血。上甚惡之。
二年三月,右屯衛將軍宇文化及,武賁郎將司馬德戡、元禮,監門直閣裴虔通,將作少監宇文智及,武勇郎將趙行樞,鷹揚郎將孟景,內史舍人元敏,符璽郎李覆、牛方裕,千牛左右李孝本、弟孝質,直長許弘仁、薛世良,城門郎唐奉義,醫正張愷等,以驍果作亂,入犯宮闈。上崩于溫室,時年五十。蕭后令宮人撤牀簀為棺以埋之。化及發後,右禦衛將軍陳稜奉梓宮於成象殿,葬吳公臺下。發斂之始,容貌若生,衆咸異之。大唐平江南之後,改葬雷塘。
初,上自以藩王,次不當立,每矯情飾行,以釣虛名,陰有奪宗之計。時高祖雅信文獻皇后,而性忌妾媵。皇太子勇內多嬖幸,以此失愛。帝後庭有子,皆不育之,示無私寵,取媚於后。大臣用事者,傾心與交。中使至第,無貴賤,皆曲承顏色,申以厚禮。婢僕往來者,無不稱其仁孝。又常私入宮掖,密謀於獻后,楊素等因機構扇,遂成廢立。自高祖大漸,暨諒闇之中,烝淫無度,山陵始就,即事巡遊,以天下承平日久,士馬全盛,慨然慕秦皇、漢武之事。乃盛治宮室,窮極侈靡,召募行人,分使絕域。諸蕃至者,厚加禮賜,有不恭命,以兵擊之。盛興屯田於玉門、柳城之外。課天下富室,益市武馬,匹直十餘萬,富強坐是凍餒者十家而九。帝性多詭譎,所幸之處,不欲人知。每之一所,輒數道置頓,四海珍羞殊味,水陸必備焉,求市者無遠不至。郡縣官人,競為獻食,豐厚者進擢,疏儉者獲罪。姦吏侵漁,內外虛竭,頭會箕斂,人不聊生。于時軍國多務,日不暇給,帝方驕怠,惡聞政事,冤屈不治,奏請罕決。又猜忌臣下,無所專任,朝臣有不合意者,必構其罪而族滅之。故高熲、賀若弼先皇心膂,參謀帷幄,張衡、李金才藩邸惟舊,績著經綸,或惡其直道,或忿其正議,求其無形之罪,加以刎頸之誅。其餘事君盡禮,謇謇匪躬,無辜無罪,橫受夷戮者,不可勝紀。政刑弛紊,賄貨公行,莫敢正言,道路以目。六軍不息,百役繁興,行者不歸,居者失業。人飢相食,邑落為墟,上不之恤也。東西遊幸,靡有定居,每以供費不給,逆收數年之賦。所至唯與後宮流連耽湎,惟日不足,招迎姥媼,朝夕共肆醜言,又引少年,令與宮人穢亂,不軌不遜,以為娛樂。區宇之內,盜賊蜂起,劫掠從官,屠陷城邑,近臣互相掩蔽,隱賊數不以實對。或有言賊多者,輒大被詰責,各求苟免,上下相蒙,每出師徒,敗亡相繼。戰士盡力,必不加賞,百姓無辜,咸受屠戮。黎庶憤怨,天下土崩,至於就擒而猶未之寤也。
史臣曰:煬帝爰在弱齡,早有令聞,南平吳、會,北却匈奴,昆弟之中,獨著聲績。於是矯情飾貌,肆厥姦回,故得獻后鍾心,文皇革慮,天方肇亂,遂登儲兩,踐峻極之崇基,承丕顯之休命。地廣三代,威振八紘,單于頓顙,越裳重譯。赤仄之泉,流溢于都內,紅腐之粟,委積於塞下。負其富強之資,思逞無厭之欲,狹殷、周之制度,尚秦、漢之規摹。恃才矜己,傲狠明德,內懷險躁,外示凝簡,盛冠服以飾其姦,除諫官以掩其過。淫荒無度,法令滋章,教絕四維,刑參五虐,鋤誅骨肉,屠勦忠良,受賞者莫見其功,為戮者不知其罪。驕怒之兵屢動,土木之功不息,頻出朔方,三駕遼左,旌旗萬里,徵稅百端,猾吏侵漁,人不堪命。乃急令暴條以擾之,嚴刑峻法以臨之,甲兵威武以董之,自是海內騷然,無聊生矣。俄而玄感肇黎陽之亂,匈奴有鴈門之圍,天子方棄中土,遠之揚、越。姦宄乘釁,強弱相陵,關梁閉而不通,皇輿往而不反。加之以師旅,因之以饑饉,流離道路,轉死溝壑,十八九焉。於是相聚萑蒲,蝟毛而起,大則跨州連郡,稱帝稱王,小則千百為群,攻城剽邑,流血成川澤,死人如亂麻,炊者不及析骸,食者不遑易子。茫茫九土,並為麋鹿之場, 226d0.gif 黔黎,俱充蛇豕之餌。四方萬里,簡書相續,猶謂鼠竊狗盜,不足為虞,上下相蒙,莫肯念亂,振蜉蝣之羽,窮長夜之樂。土崩魚爛,貫盈惡稔,普天之下,莫匪仇讎,左右之人,皆為敵國。終然不悟,同彼望夷,遂以萬乘之尊,死於一夫之手。億兆靡感恩之士,九牧無勤王之師。子弟同就誅夷,骸骨棄而莫掩,社稷顛隕,本枝殄絕,自肇有書契以迄于茲,宇宙崩離,生靈塗炭,喪身滅國,未有若斯之甚也。書曰:「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逭。」傳曰:「吉凶由人,祅不妄作。」又曰:「兵猶火也,不戢將自焚。」觀隋室之存亡,斯言信而有徵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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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延章 發表於 2012-6-18 11:32 | 顯示全部樓層
<div class="feature"> 隋書  卷五‧帝紀第五  恭帝 恭皇帝諱侑,元德太子之子也。母曰韋妃。性聦敏,有氣度。大業三年,立為陳王。後數載,徙為代王,邑萬戶。及煬帝親征遼東,令於京師總留事。十一年,從幸晉陽,拜太原太守。尋鎮京師。義兵入長安,尊煬帝為太上皇,奉帝纂業。
義寧元年十一月壬戌,上即皇帝位於大興殿。詔曰:「王道喪亂,天步不康,古往今來,代有其事,屬之於朕,逢此百罹,彼蒼者天,胡寧斯忍!襁褓之歲,夙遭憫凶,孺子之辰,太上播越,興言感動,實疚于懷。太尉唐公,膺期作宰,時稱舟楫,大拯橫流,糾合義兵,翼戴皇室,與國休戚,再匡區夏,爰奉明詔,弼予幼沖,顯命光臨,天威咫尺,對揚尊號,悼心失圖。一人在遠,三讓不遂,僶俛南面,厝身無所,苟利社稷,莫敢或違,俯從群議,奉遵聖旨。可大赦天下,改大業十三年為義寧元年。十一月十六日昧爽以前,大辟罪已下,皆赦除之;常赦所不免者,不在赦限。」甲子,以光祿大夫、大將軍、太尉唐公為假黃鉞、使持節、大都督內外諸軍事、尚書令、大丞相,進封唐王。丙寅,詔曰:「朕惟孺子,未出深宮,太上遠巡,追蹤穆滿。時逢多難,委當尊極,辭不獲免,恭己臨朝,若涉大川,罔知所濟,撫躬永歎,憂心孔棘。民之情偽,曾未之聞,王業艱難,載云其易。賴股肱戮力,上宰賢良,匡佐沖人,輔其不逮。軍國機務,事無大小,文武設官,位無貴賤,憲章賞罰,咸歸相府,庶績其凝,責成斯屬,逖聽前史,茲為典故。因循仍舊,非曰徒言,所存至公,無為讓德。」己巳,以唐王子隴西公建成為唐國世子,敦煌公為京兆尹,改封秦公,元吉為齊公,食邑各萬戶。太原置鎮北府。乙亥,張掖康老和舉兵反。
十二月癸未,薛舉自稱天子,寇扶風。秦公為元帥,擊破之。丁亥,桂陽人曹武徹舉兵反,建元通聖。丁酉,義師擒驍衛大將軍屈突通於閿鄉,虜其衆數萬。乙巳,賊帥張善安陷廬江郡。
二年春正月丁未,詔唐王劔履上殿,入朝不趨,贊拜不名,加前後羽葆鼓吹。壬戌,將軍王世充為李密所敗,河內通守孟善誼、武賁郎將王辯、楊威、劉長恭、梁德、董智通皆死之。庚戌,河陽郡尉獨孤武都降於李密。
三月丙辰,右屯衛將軍宇文化及殺太上皇於江都宮,右禦衛將軍獨孤盛死之。齊王暕,趙王杲,燕王倓,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行右翊衛大將軍宇文協,金紫光祿大夫、內史侍郎虞世基,銀青光祿大夫、御史大夫裴蘊,通議大夫、行給事郎許善心,皆遇害。化及立秦王浩為帝,自稱大丞相,朝士文武皆受其官爵。光祿大夫、宿公麥才,折衝郎將、朝請大夫沈光,同謀討賊,夜襲化及營,反為所害。戊辰,詔唐王備九錫之禮,加璽紱、遠遊冠、綠綟綬,位在諸侯王上。唐國置丞相已下,一依舊式。
五月乙巳朔,詔唐王冕十有二旒,建天子旌旗,出警入蹕,金根車駕,備五時副車,置旄頭雲罕車,舞八佾,設鍾虡宮懸。王后、王子、王女爵命之號,一遵舊典。戊午,詔曰:
天禍隋國,大行太上皇遇盜江都,酷甚望夷,釁深驪北。憫予小子,奄逮丕愆,哀號承感,心情糜潰,仰惟荼毒,仇復靡申,形影相弔,罔知啟處。
相國唐王,膺期命世,扶危拯溺,自北徂南,東征西怨,總九合於一匡,決百勝於千里,糾率夷夏,大庇氓黎,保乂朕躬,繄王是賴。德侔造化,功格蒼旻,兆庶歸心,曆數斯在,屈為人臣,載違天命。在昔虞、夏,揖讓相推,苟非重華,誰堪命禹!當今九服崩離,三靈改卜,大運去矣,請避賢路,兆謀布德,顧己莫能,私僮命駕,須歸藩國。
予本代王,及予而代,天之所廢,豈期如是!庶憑稽古之聖,以誅四凶,幸值惟新之恩,預充三恪。雪冤恥於皇祖,守禋祀為孝孫,朝聞夕殞,及泉無恨,今遵故事,遜於舊邸。庶官群辟,改事唐朝,宜依前典,趣上尊號。若釋重負,感泰兼懷,假手真人,俾除醜逆。濟濟多士,明知朕意。
仍敕有司,凡有表奏,皆不得以聞。是日,上遜位於大唐,以為酅國公。武德二年夏五月崩,時年十五。
史臣曰:恭帝年在幼沖,遭家多難,一人失德,四海土崩。群盜蜂起,豺狼塞路,南巢遂往,流彘不歸。旣鍾百六之期,躬踐數終之運,謳歌有屬,笙鍾變響,雖欲不遵堯舜之迹,其庸可得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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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feature"> 隋書  卷六‧志第一  禮儀一 唐 、 虞之時,祭天之屬為天禮,祭地之屬為地禮,祭宗廟之屬為人禮。故書云命伯夷典朕三禮,所以彌綸天地,經緯陰陽,辨幽賾而洞幾深,通百神而節萬事。殷因於夏,有所損益,旁垂祗訓,以勸生靈。商辛無道,雅章湮滅。周公救亂,弘制斯文,以吉禮敬鬼神,以凶禮哀邦國,以賔禮親賔客,以軍禮誅不虔,以嘉禮合姻好,謂之五禮。故曰「禮經三百,威儀三千,未有入室而不由戶者」也。成、康由之,而刑厝不用。
自犬戎弒后,遷周削弱,禮失樂微,風凋俗敝。仲尼預蜡賔而歎曰:「丘有志焉,禹、湯、文、武、成王、周公未有不謹於禮者也。」於是緝禮興樂,欲救時弊。君棄不顧,道鬱不行。故敗國喪家亡人,必先廢其禮。昭公娶孟子而諱姓,楊侯竊女色而傷人。故曰婚姻之禮廢,則淫僻之罪多矣。群飲而逸,不知其郵,鄉飲酒之禮廢,則爭鬪之獄繁矣。魯侯逆五廟之祀,漢帝罷三年之制,喪祭之禮廢,則骨肉之恩薄矣。諸侯下堂於天子,五伯召君於河陽,朝聘之禮廢,則侵陵之漸起矣。
秦氏以戰勝之威,并吞九國,盡收其儀禮,歸之咸陽。唯採其尊君抑臣,以為時用。至於退讓起於趨步,忠孝成於動止,華葉靡舉,鴻纖並擯。甚芻狗之棄路,若章甫之遊越,懦林道盡,詩書為煙。
漢高祖旣平秦亂,初誅項羽,放賞元勳,未遑朝制。群臣飲酒爭功,或拔劔擊柱,高祖患之。叔孫通言曰:「儒者難與進取,可與守成。」於是請起朝儀而許焉,猶曰「度吾能行者為之」。微習禮容,皆知順軌。若祖述文、武,憲章洙、泗,則良由不暇,自畏之也。武帝興典制而愛方術,至於鬼神之祭,流宕不歸。世祖中興,明皇纂位,祀明堂,襲冠冕,登靈臺,望雲物,得其時制,百姓悅之。而朝廷憲章,其來已舊,或得之於升平之運,或失之於凶荒之年,而世載遐邈,風流訛舛。必有人情,將移禮意,殷、周所以異軌,秦、漢於焉改轍。至於增輝風俗,廣樹隄防,非禮威嚴,亦何以尚!譬山祇之有嵩、岱,海若之有滄溟,飾以涓塵,不貽伊敗。而高堂生於所傳士禮亦謂之儀,弘暢人情,粉飾行事。洎西京以降,用相裁準,咸稱當世之美,自有周旋之節。黃初之詳定朝儀,太始之削除乘謬,則宋書言之備矣。
梁武始命群儒,裁成大典。吉禮則明山賔,凶禮則嚴植之,軍禮則陸璉,賔禮則賀瑒,嘉禮則司馬褧。帝又命沈約、周捨、徐勉、何佟之等,咸在參詳。陳武克平建業,多準梁舊,仍詔尚書左丞江德藻、員外散騎常侍沈洙、博士沈文阿、中書舍人劉師知等,或因行事,隨時取捨。後齊則左僕射陽休之、度支尚書元修伯、鴻臚卿王晞、國子博士熊安生,在周則蘇綽、盧辯、宇文 38b8.gif ,並習於儀禮者也,平章國典,以為時用。高祖命牛弘、辛彥之等採梁及北齊儀注,以為五禮云。
禮曰:「萬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所以配上帝也。」秦人蕩六籍以為煨燼,祭天之禮殘缺,儒者各守其所見物而為之義焉。一云:祭天之數,終歲有九,祭地之數,一歲有二,圓丘、方澤,三年一行。若圓丘、方澤之年,祭天有九,祭地有二。若天不通圓丘之祭,終歲有八。地不通方澤之祭,終歲有一。此則鄭學之所宗也。一云:唯有昊天,無五精之帝。而一天歲二祭,壇位唯一。圓丘之祭,即是南郊,南郊之祭,即是圓丘。日南至,於其上以祭天,春又一祭,以祈農事,謂之二祭,無別天也。五時迎氣,皆是祭五行之人帝太皞之屬,非祭天也。天稱皇天,亦稱上帝,亦直稱帝。五行人帝亦得稱上帝,但不得稱天。故五時迎氣及文、武配祭明堂,皆祭人帝,非祭天也。此則王學之所宗也。梁、陳以降,以迄于隋,議者各宗所師,故郊丘互有變易。
梁南郊,為圓壇,在國之南。高二丈七尺,上徑十一丈,下徑十八丈。其外再壝,四門。常與北郊間歲。正月上辛行事,用一特牛,祀天皇上帝之神於其上,以皇考太祖文帝配。禮以蒼璧制幣。五方上帝、五官之神、太一、天一、日、月、五星、二十八宿、太微、軒轅、文昌、北斗、三台、老人、風伯、司空、雷電、雨師,皆從祀。其二十八宿及雨師等座有坎,五帝亦如之,餘皆平地。器以陶匏,席用槁秸。太史設柴壇於丙地。皇帝齋於萬壽殿,乘玉輅,備大駕以行禮。禮畢,變服通天冠而還。
北郊,為方壇於北郊。上方十丈,下方十二丈,高一丈。四面各有陛。其外為壝再重。與南郊間歲。正月上辛,以一特牛,祀后地之神於其上,以德后配。禮以黃琮制幣。五官之神、先農、五岳、沂山、嶽山、白石山、霍山、無閭山、蔣山、四海、四瀆、松江、會稽江、錢塘江、四望,皆從祀。太史設埋坎於壬地焉。
天監三年,左丞吳操之啟稱:「傳云『啟蟄而郊』,郊應立春之後。」尚書左丞何佟之議:「今之郊祭,是報昔歲之功,而祈今年之福。故取歲首上辛,不拘立春之先後。周冬至於圓丘,大報天也。夏正又郊,以祈農事,故有啟蟄之說。自晉太始二年,并圓丘、方澤同於二郊。是知今之郊禋,禮兼祈報,不得限以一途也。」帝曰:「圓丘自是祭天,先農即是祈穀。但就陽之位,故在郊也。冬至之夜,陽氣起於甲子,旣祭昊天,宜在冬至。祈穀時可依古,必須啟蟄。在一郊壇,分為二祭。」自是冬至謂之祀天,啟蟄名為祈穀。何佟之又啟:「案鬯者盛以六彝,覆以畫冪,備其文飾,施之宗廟。今南北二郊,儀注有祼,旣乖尚質,謂宜革變。」博士明山賔議,以為:「表記『天子親耕,粢盛秬鬯,以事上帝』,蓋明堂之祼耳。郊不應祼。」帝從之。又有司以為祀竟,器席相承還庫,請依典燒埋之。佟之等議:「案禮『祭器弊則埋之』。今一用便埋,費而乘典。」帝曰:「薦藉輕物,陶匏賤器,方還付庫,容復穢惡。但敝則埋之,蓋謂四時祭器耳。」自是從有司議,燒埋之。
四年,佟之云:「周禮『天曰神,地曰祇』。今天不稱神,地不稱祇,天欑題宜曰皇天座,地欑宜曰后地座。又南郊明堂用沉香,取本天之質,陽所宜也。北郊用上和香,以地於人親,宜加雜馥。」帝並從之。
五年,明山賔稱:「伏尋制旨,周以建子祀天,五月祭地。殷以建丑祀天,六月祭地。夏以建寅祀天,七月祭地。自頃代以來,南北二郊,同用夏正。」詔更詳議。山賔以為二儀並尊,三朝慶始,同以此日二郊為允。并請迎五帝於郊,皆以始祖配饗。及郊廟受福,唯皇帝再拜,明上靈降祚,臣下不敢同也。」詔並依議。
六年,議者以為北郊有岳鎮海瀆之座,而又有四望之座,疑為煩重。儀曹郎朱异議曰:「望是不即之名,豈容局於星海,拘於岳瀆?」明山賔曰:「舜典云『望于山川』。春秋傳曰『江、漢、沮、漳,楚之望也』。而今北郊設岳鎮海瀆,又立四望,竊謂煩黷,宜省。」徐勉曰:「岳瀆是山川之宗。至於望祀之義,不止於岳瀆也。若省四望,於義為非。」議久不能決。至十六年,有事北郊,帝復下其議。於是八座奏省四望、松江、浙江、五湖等座。其鍾山、白石,旣土地所在,並留如故。
七年,帝以一獻為質,三獻則文,事天之道,理不應然,詔下詳議。博士陸瑋、明山賔,禮官司馬褧,以為「宗祧三獻,義兼臣下,上天之禮,主在帝王,約理申義,一獻為允」。自是天地之祭皆一獻,始省太尉亞獻,光祿終獻。又太常丞王僧崇稱:「五祀位在北郊,圓丘不宜重設。」帝曰:「五行之氣,天地俱有,故宜兩從。」僧崇又曰:「風伯、雨師,即箕、畢星矣。而今南郊祀箕、畢二星,復祭風師、雨師,恐乖祀典。」帝曰:「箕、畢自是二十八宿之名,風師、雨師自是箕、畢星下隷。兩祭非嫌。」
十一年,太祝牒,北郊止有一海,及二郊相承用柒俎盛牲,素案承玉。又制南北二郊壇下衆神之座,悉以白茅,詔下詳議。八座奏:「禮云『觀天下之物,無可以稱其德』,則知郊祭為俎,理不應柒。又藉用白茅,禮無所出。皇天大帝坐旣用俎,則知郊有俎義。」於是改用素俎,并北郊置四海座。五帝以下,悉用蒲席藁薦,并以素俎。又帝曰:「禮『祭月於坎』,良由月是陰義。今五帝天神,而更居坎。又禮云『祭日於壇,祭月於坎』,並是別祭,不關在郊,故得各從陰陽,而立壇坎。兆於南郊,就陽之義,居於北郊,就陰之義。旣云就陽,義與陰異。星月與祭,理不為坎。」八座奏曰:「五帝之義,不應居坎。良由齊代圓丘,小而且峻,邊無安神之所。今丘形旣大,易可取安。請五帝座悉於壇上,外壝二十八宿及雨師等座,悉停為坎。」自是南北二郊,悉無坎位矣。
十七年,帝以威仰、魄寶俱是天帝,於壇則尊,於下則卑。且南郊所祭天皇,其五帝別有明堂之祀,不煩重設。又郊祀二十八宿而無十二辰,於義闕然。於是南郊始除五帝祀,加十二辰座,與二十八宿各於其方而為壇。
陳制,亦以間歲。正月上辛,用特牛一,祀天地於南北二郊。永定元年,武帝受禪,修南郊,圓壇高二丈二尺五寸,上廣十丈,柴燎告天。明年正月上辛,有事南郊,以皇考德皇帝配,除十二辰座,加五帝位,其餘準梁之舊。北郊為壇,高一丈五尺,廣八丈,以皇妣昭后配,從祀亦準梁舊。及文帝天嘉中,南郊改以高祖配,北郊以德皇帝配天。
太中大夫、領大著作、攝太常卿許亨奏曰:「昔梁武帝云:『天數五,地數五,五行之氣,天地俱有。』故南北郊內,並祭五祀。臣按周禮:『以血祭社稷五祀。』鄭玄云:『陰祀自血起,貴氣臭也。五祀,五官之神也。』五神主五行,隷於地,故與埋沈副辜同為陰祀。旣非煙柴,無關陽祭。故何休云:『周爵五等者,法地有五行也。』五神位在北郊,圓丘不宜重設。」制曰:「可。」亨又奏曰:「梁武帝議,箕、畢自是二十八宿之名,風師、雨師自是箕、畢下隷,非即星也。故郊雩之所,皆雨祭之。臣案周禮大宗伯之職云:『槱燎祀司中、司命、風師、雨師。』鄭衆云:『風師,箕也;雨師,畢也。』詩云:『月離于畢,俾滂沱矣。』如此則風伯、雨師即箕、畢星矣。而今南郊祀箕、畢二星,復祭風伯、雨師,恐乖祀典。」制曰「若郊設星位,任即除之。」亨又奏曰:「梁儀注曰:『一獻為質,三獻為文。事天之事,故不三獻。』臣案周禮司樽所言,三獻施於宗祧,而鄭注『一獻施於群小祀』。今用小祀之禮施於天神大帝,梁武此義為不通矣。且樽俎之物,依於質文,拜獻之禮,主於虔敬。今請凡郊丘祀事,準於宗祧,三獻為允。」制曰:「依議。」
廢帝光大中,又以昭后配北郊。及宣帝即位,以南北二郊卑下,更議增廣。久而不決。至太建十一年,尚書祠部郎王元規議曰:
案前漢黃圖,上帝壇徑五丈,高九尺;后土壇方五丈,高六尺。梁南郊壇上徑十一丈,下徑十八丈,高二丈七尺,北郊壇上方十丈,下方十二丈,高一丈。即日南郊壇廣十丈,高二丈二尺五寸,北郊壇廣九丈三尺,高一丈五寸。今議增南郊壇上徑十二丈,則天大數,下徑十八丈,取於三分益一,高二丈七尺,取三倍九尺之堂。北郊壇上方十丈,以則地義,下至十五丈,亦取二分益一,高一丈二尺,亦取二倍漢家之數。
禮記云:「為高必因丘陵,為下必因川澤。因名山升中于天,因吉土饗帝于郊。」周官云:「冬日至,祠天於地上之圓丘。夏日至,祭地於澤中之方丘。」祭法云:「燔柴於泰壇,祭天也。瘞埋於泰折,祭地也。」記云:「至敬不壇,掃地而祭。」於其質也,以報覆燾持載之功。爾雅亦云:「丘,言非人所造為。」古圓方兩丘,並因見有而祭。本無高廣之數。後世隨事遷都,而建立郊禮。或有地吉而未必有丘,或有見丘而不必廣潔。故有築建之法,而制丈尺之儀。愚謂郊祀事重,圓方二丘,高下廣狹,旣無明文,但五帝不相沿,三王不相襲。今謹述漢、梁并即日三代壇不同,及更增修丈尺如前。聽旨。
尚書僕射臣繕,左戶尚書臣元饒、左丞臣周確、舍人臣蕭淳、儀曹郎臣沈客卿同元規議。詔遂依用。
後主嗣立,無意典禮之事,加舊儒碩學,漸以凋喪,至於朝亡,竟無改作。
後齊制,圓丘方澤,並三年一祭,謂之禘祀。圓丘在國南郊。丘下廣輪二百七十尺,上廣輪四十六尺,高四十五尺。三成,成高十五尺,上中二級,四面各一陛,下級方維八陛。周以三壝,去丘五十步。中壝去內壝,外壝去中壝,各二十五步。皆通八門。又為大營於外壝之外,輪廣三百七十步。其營塹廣一十二尺,深一丈,四面各通一門。又為燎壇於中壝之外,當丘之丙地。廣輪三十六尺,高三尺,四面各有陛。方澤為壇在國北郊。廣輪四十尺,高四尺,面各一陛。其外為三壝,相去廣狹同圓丘。壝外大營,廣輸三百二十步。營塹廣一十二尺,深一丈,四面各通一門。又為瘞坎於壇之壬地,中壝之外,廣深一丈二尺。
圓丘則以蒼璧束帛,正月上辛,祀昊天上帝於其上,以高祖神武皇帝配。五精之帝,從祀於其中丘。面皆內向。日月、五星、北斗、二十八宿、司中、司命、司人、司祿、風師、雨師、靈星於下丘,為衆星之位,遷於內壝之中。合用蒼牲九。夕牲之旦,太尉告廟,陳幣於神武廟訖,埋於兩楹間焉。皇帝初獻,太尉亞獻,光祿終獻。司徒獻五帝,司空獻日月、五星、二十八宿,太常丞已下薦衆星。方澤則以黃琮束帛,夏至之日,禘崑崙皇地祇於其上,以武明皇后配。其神州之神、社稷、岱岳、沂鎮、會稽鎮、云云山、亭亭山、蒙山、羽山、嶧山、崧岳、霍岳、衡鎮、荊山、內方山、大別山、敷淺原山、桐柏山、陪尾山、華岳、太岳鎮、積石山、龍門山、江山、岐山、荊山、嶓冢山、壺口山、雷首山、底柱山、析城山、王屋山、西傾朱圉山、鳥鼠同穴山、熊耳山、敦物山、蔡蒙山、梁山、岷山、武功山、太白山、恒岳、醫無閭山鎮、陰山、白登山、碣石山、太行山、狼山、封龍山、漳山、宣務山、閼山、方山、苟山、狹龍山、淮水、東海、泗水、沂水、淄水、濰水、江水、南海、漢水、穀水、洛水、伊水、漾水、沔水、河水、西海、黑水、澇水、渭水、涇水、酆水、濟水、北海、松水、京水、桑乾水、漳水、呼遝水、衛水、洹水、延水,並從祀。其神州位在青陛之北甲寅地,社位赤陛之西未地,稷位白陛之南庚地;自餘並內壝之內,內向,各如其方。合用牲十二,儀同圓丘。其後諸儒定禮,圓丘改以冬至云。
其南北郊則歲一祀,皆以正月上辛。南郊為壇於國南,廣輪三十六尺,高九尺,四面各一陛。為三壝,內壝去壇二十五步,中壝、外壝相去如內壝。四面各通一門。又為大營於外壝之外,廣輪二百七十步。營塹廣一丈,深八尺,四面各一門。又為燎壇於中壝之外丙地,廣輪二十七尺,高一尺八寸,四面各一陛。祀所感帝靈威仰於壇,以高祖神武皇帝配。禮用四圭有邸,幣各如方色。其上帝及配帝,各用騂特牲一,儀燎同圓丘。其北郊則為壇如南郊壇,為瘞坎如方澤坎,祀神州神於其上,以武明皇后配。禮用兩圭有邸,各用黃牲一,儀瘞如北郊。
後周憲章姬周,祭祀之式,多依儀禮。司量掌為壇之制,圓丘三成,成崇一丈二尺,深二丈。上徑六丈,十有二階,每等十有二節。在國陽七里之郊。圓壝徑三百步,內壝半之。方一成,下崇一丈,徑六丈八尺,上崇五尺,方四丈,八方,方一階,階十級,級一尺。方丘在國陰六里之郊。丘一成,八方,下崇一丈,方六丈八尺,上崇五尺,方四丈。方一階,尺一級。其壝八面,徑百二十步,內壝半之。南郊為方壇於國南五里。其崇一丈二尺,其廣四丈。其壝方百二十步,內壝半之。神州之壇,崇一丈,方四丈,在北郊方丘之右。其壝如方丘。
其祭圓丘及南郊,並正月上辛。圓丘則以其先炎帝神農氏配昊天上帝於其上。五方上帝、日月、內官、中官、外官、衆星,並從祀。皇帝乘蒼輅,載玄冕,備大駕而行。預祭者皆蒼服。南郊,以始祖獻侯莫那配所感帝靈威仰於其上。北郊方丘,則以神農配后地之祇。神州則以獻侯莫那配焉。
其用牲之制,祀昊天上帝,祭皇地祇及五帝、日月、五星、十二辰、四望、五官,各以其方色毛。宗廟以黃,社稷以黝,散祭祀用純,表貉磔禳用厖。
高祖受命,欲新制度。乃命國子祭酒辛彥之議定祀典。為圓丘於國之南,太陽門外道東二里。其丘四成,各高八尺一寸。下成廣二十丈,再成廣十五丈,又三成廣十丈,四成廣五丈。再歲冬至之日,祀昊天上帝於其上,以太祖武元皇帝配。五方上帝、日月、五星、內官四十二座、次官一百三十六座、外官一百一十一座、衆星三百六十座,並皆從祀。上帝、日月在丘之第二等,北斗五星、十二辰、河漢、內官在丘第三等,二十八宿、中官在丘第四等,外官在內壝之內,衆星在內壝之外。其牲,上帝、配帝用蒼犢二,五帝、日月用方色犢各一,五星已下用羊豕各九。
為方丘於宮城之北十四里。其丘再成,成高五尺,下成方十丈,上成方五丈。夏至之日,祭皇地祇於其上,以太祖配。神州、迎州、冀州、戎州、拾州、柱州、營州、咸州、陽州九州山、海、川、林、澤、丘陵、墳衍、原隰,並皆從祀。地祇及配帝在壇上,用黃犢二。神州九州神座於第二等八陛之間:神州東南方,迎州南方,冀州、戎州西南方,拾州西方,柱州西北方,營州北方,咸州東北方,陽州東方,各用方色犢一。九州山海已下,各依方面八陛之間。其冀州山林川澤,丘陵墳衍,於壇之南,少西,加羊豕各九。南郊為壇於國之南,太陽門外道西一里。去宮十里。壇高七尺,廣四丈。孟春上辛,祠所感帝赤熛怒於其上,以太祖武元皇帝配。其禮四圭有邸,牲用騂犢二。北郊孟冬祭神州之神,以太祖武元皇帝配。牲用犢二。
凡大祀,齋官皆於其晨集尚書省,受誓戒。散齋四日,致齋三日。祭前一日,晝漏上水五刻,到祀所,沐浴,著明衣,咸不得聞見衰絰哭泣。昊天上帝、五方上帝、日月、皇地祇、神州社稷、宗廟等為大祀,星辰、五祀、四望等為中祀,司中、司命、風師、雨師及諸星、諸山川等為小祀。大祀養牲,在滌九旬,中祀三旬,小祀一旬。其牲方色難備者,聽以純色代。告祈之牲者不養。祭祀犧牲,不得捶扑。其死則埋之。
初帝旣受周禪,恐黎元未愜,多說符瑞以耀之。其或造作而進者,不可勝計。仁壽元年冬至祠南郊,置昊天上帝及五方天帝位,並于壇上,如封禪禮。板曰:
維仁壽元年,歲次作噩,嗣天子臣堅,敢昭告于昊天上帝。璇璣運行,大明南至。臣蒙上天恩造,群靈降福,撫臨率土,安養兆人。顧惟虛薄,德化未暢,夙夜憂懼,不敢荒怠。天地靈祇,降錫休瑞,鏡發區宇,昭彰耳目。爰始登極,蒙授龜圖,遷都定鼎,醴泉出地,平陳之歲,龍引舟師。省俗巡方,展禮東岳,盲者得視,瘖者得言,復有躄人,忽然能步。自開皇已來,日近北極,行於上道,晷度延長。天啟太平,獸見一角,改元仁壽,楊樹生松。石魚彰合符之徵,玉龜顯永昌之慶,山圖石瑞,前後繼出,皆載臣姓名,襃紀國祚。經典諸緯,爰及玉龜,文字義理,遞相符會。
宮城之內,及在山谷,石變為玉,不可勝數。桃區一嶺,盡是琉璃,黃銀出於神山,碧玉生於瑞巘。多楊山響,三稱國興,連雲山聲,萬年臨國。野鵝降天,仍住池沼,神鹿入苑,頻賜引導。騶虞見質,遊驎在野,鹿角生於楊樹,龍湫出於荊谷。慶雲發彩,壽星垂耀。宮殿樓閣,咸出靈芝,山澤川原,多生寶物。威香散馥,零露凝甘。敦煌烏山,黑石變白,弘祿巖嶺,石華遠照。玄狐玄豹,白兔白狼,赤雀蒼烏,野蠶天豆,嘉禾合穗,珍木連理。神瑞休徵,洪恩景福,降賜無疆,不可具紀。此皆昊天上帝,爰降明靈,矜愍蒼生,寧靜海內。故錫茲嘉慶,咸使安樂,豈臣微誠,所能上感。虔心奉謝,敬薦玉帛犧齊粢盛庶品,燔祀于昊天上帝。皇考太祖武元皇帝,配神作主。
大業元年,孟春祀感帝,孟冬祀神州,改以高祖文帝配。其餘並用舊禮。十年,冬至祀圓丘,帝不齋于次。詰朝,備法駕,至便行禮。是日大風,帝獨獻上帝,三公分獻五帝。禮畢,御馬疾驅而歸。
明堂在國之陽。梁初,依宋、齊,其祀之法,猶依齊制。禮有不通者,武帝更與學者議之。舊齊儀,郊祀,帝皆以袞冕。至天監七年,始造大裘,而明堂儀注猶云袞服。十年,儀曹郎朱异以為:「禮大裘而冕,祭昊天上帝。五帝亦如之。良由天神高遠,義須誠質,今從汎祭五帝,理不容文。」於是改服大裘。异又以為:「齊儀初獻樽彝,明堂貴質,不應三獻。又不應象樽。禮云:『朝踐用太樽。』鄭云:『太樽,瓦也。』記又云:『有虞氏瓦樽。』此皆在廟所用,猶以質素,況在明堂,禮不容象。今請改用瓦樽,庶合文質之衷。」又曰:「宗廟貴文,故庶羞百品,天義尊遠,則須簡約。今儀注所薦,與廟不異,即理徵事,如為未允。請自今明堂肴膳準二郊。但帝之為名,本主生育,成歲之功,實為顯著。非如昊天,義絕言象,雖曰同郊,復應微異。若水土之品,蔬果之屬,猶宜以薦,止用梨棗橘栗四種之果,薑蒲葵韭四種之葅,粳稻黍粱四種之米。自此以外,郊所無者,請並從省除。」
初,博士明山賔制儀注,明堂祀五帝,行禮先自赤帝始。异又以為:「明堂旣汎祭五帝,不容的有先後,東階而升,宜先春帝。請改從青帝始。」又以為:「明堂籩豆等器,皆以彫飾。尋郊祀貴質,改用陶匏,宗廟貴文,誠宜彫俎。明堂之禮,旣方郊為文,則不容陶匏,比廟為質,又不應彫俎。斟酌二途,須存厥衷,請改用純漆。」异又以「舊儀,明堂祀五帝,先酌鬱鬯,灌地求神,及初獻清酒,次酃終醁。禮畢,太祝取俎上黍肉,當御前以授。請依郊儀,止一獻清酒。且五帝天神,不可求之於地,二郊之祭,並無黍肉之禮。並請停灌及授俎法。」又以為:「舊明堂皆用太牢。案記云『郊用特牲』;又云『天地之牛,角繭栗』。五帝旣曰天神,理無三牲之祭。而毛詩我將篇,云祀文王於明堂,有『維羊維牛』之說。良由周監二代,其義貴文,明堂方郊,未為極質,故特用三牲,止為一代之制。今斟酌百王,義存通典,蔬果之薦,雖符周禮,而牲牢之用,宜遵夏、殷。請自今明堂止用特牛,旣合質文之中,又見貴誠之義。」帝並從之。
先是,帝欲有改作,乃下制旨,而與群臣切磋其義。制曰「明堂準大戴禮:『九室八牖,三十六戶。以茅蓋屋,上圓下方。』鄭玄據援神契,亦云『上圓下方』,又云『八窗四達』。明堂之義,本是祭五帝神,九室之數,未見其理。若五堂而言,雖當五帝之數,向南則背協光紀,向北則背赤熛怒,東向西向,又亦如此,於事殊未可安。且明堂之祭五帝,則是總義,在郊之祭五帝,則是別義。宗祀所配,復應有室,若專配一室,則是義非配五,若皆配五,則便成五位。以理而言,明堂本無有室。」朱异以為:「月令『天子居明堂左个、右个』。聽朔之禮,旣在明堂,今若無室,則於義成闕。」制曰「若如鄭玄之義,聽朔必在明堂,於此則人神混淆,莊敬之道有廢。春秋云:『介居二大國之間。』此言明堂左右个者,謂所祀五帝堂之南,又有小室,亦號明堂,分為三處聽朔。旣三處,則有左右之義。在營域之內,明堂之外,則有个名,故曰明堂左右个也。以此而言,聽朔之處,自在五帝堂之外,人神有別,差無相干。」其議是非莫定,初尚未改。十二年,太常丞虞復引周禮明堂九尺之筵,以為高下修廣之數,堂崇一筵,故階高九尺。漢家制度,猶遵此禮,故張衡云,「度堂以筵」者也。鄭玄以廟寢三制旣同,俱應以九尺為度。制曰:「可。」於是毀宋太極殿,以其材構明堂十二間,基準太廟。以中央六間安六座,悉南向。東來第一青帝,第二赤帝,第三黃帝,第四白帝,第五黑帝。配帝總配享五帝,在阼階東上,西向。大殿後為小殿五間,以為五佐室焉。
陳制,明堂殿屋十二間。中央六間,依齊制,安六座。四方帝各依其方,黃帝居坤維,而配饗坐依梁法。武帝時,以德帝配。文帝時,以武帝配。廢帝已後,以文帝配。牲以太牢,粢盛六飯,鈃羹果蔬備薦焉。
後齊採周官考工記為五室,周採漢三輔黃圖為九室,各存其制,而竟不立。
高祖平陳,收羅杞梓,郊丘宗社,典禮粗備,唯明堂未立。開皇十三年,詔命議之。禮部尚書牛弘、國子祭酒辛彥之等定議,事在弘傳。後檢校將作大匠事宇文愷,依月令文,造明堂木樣,重檐複廟,五房四達,丈尺規矩,皆有準憑,以獻。高祖異之,命有司於郭內安業里為規兆。方欲崇建,又命詳定,諸儒爭論,莫之能決。弘等又條經史正文重奏。時非議旣多,久而不定,又議罷之。及大業中,愷又造明堂議及樣奏之。煬帝下其議,但令於霍山採木,而建都興役,其制遂寢。終隋代,祀五方上帝,止於明堂,恒以季秋在雩壇上而祀。其用幣各於其方。人帝各在天帝之左。太祖武元皇帝在太昊南,西向。五官在庭,亦各依其方。牲用犢十二。皇帝、太尉、司農行三獻禮于青帝及太祖。自餘有司助奠。祀五官於堂下,行一獻禮。有燎。其省牲進熟,如南郊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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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延章 發表於 2012-6-18 11:32 | 顯示全部樓層
<div class="feature"> 隋書  卷七‧志第二  禮儀二  春秋「龍見而雩」,梁制不為恒祀。四月後旱,則祈雨,行七事:一,理冤獄及失職者;二,振鰥寡孤獨者;三,省繇輕賦;四,舉進賢良;五,黜退貪邪;六,命會男女,恤怨曠;七,撤膳羞,弛樂懸而不作。天子又降法服。七日,乃祈社稷;七日,乃祈山林川澤常興雲雨者;七日,乃祈群廟之主于太廟;七日,乃祈古來百辟卿士有益於人者;七日,乃大雩,祈上帝,徧祈所有事者。大雩禮,立圓壇於南郊之左,高及輪廣四丈,周十二丈,四陛。牲用黃牯牛一。祈五天帝及五人帝於其上,各依其方,以太祖配,位於青帝之南,五官配食於下。七日乃去樂。又徧祈社稷山林川澤,就故地處大雩。國南除地為墠,舞童六十四人。祈百辟卿士於雩壇之左,除地為墠,舞童六十四人,皆袨服,為八列,各執羽翳。每列歌雲漢詩一章而畢。旱而祈澍,則報以太牢,皆有司行事。唯雩則不報。若郡國縣旱請雨,則五事同時並行:一,理冤獄失職;二,存鰥寡孤獨;三,省徭役;四,進賢良;五,退貪邪。守令皆潔齋三日,乃祈社稷。七日不雨,更齋祈如初。三變仍不雨,復齋祈其界內山林川澤常興雲雨者。祈而澍,亦各有報。
陳氏亦因梁制,祈而澍則報以少牢。武帝時,以德皇帝配,文帝時,以武帝配。廢帝即位,以文帝配青帝。牲用黃牯牛,而以清酒四升洗其首。其壇墠配饗歌舞,皆如梁禮。天子不親奉,則太宰、太常、光祿行三獻禮。其法皆採齊建武二年事也。
梁、陳制,諸祠官皆給除穢氣藥,先齋一日服之,以取清潔。
天監九年,有事雩壇。武帝以為雨旣類陰,而求之正陽,其謬已甚。東方旣非盛陽,而為生養之始,則雩壇應在東方,祈晴亦宜此地。於是遂移於東郊。
十年,帝又以雩祭燔柴,以火祈水,於理為乖。儀曹郎朱异議曰:「案周宣雲漢之詩,毛注有瘞埋之文,不見有燔柴之說。若以五帝必柴,今明堂又無其事。」於是停用柴,從坎瘞典。
十一年,帝曰:「四望之祀,頃來遂絕。宜更議復。」朱异議:「鄭衆云:『四望謂日月星海。』鄭玄云:『謂五岳四鎮四瀆。』尋二鄭之說,互有不同。竊以望是不即之名,凡厥遙祭,皆有斯目。豈容局於星漢,拘於海瀆?請命司天,有關水旱之義,爰有四海名山大川,能興雲致雨,一皆備祭。」帝從之。又揚州主簿顧協又云:「禮『仲夏大雩』,春秋『龍見而雩』,則雩常祭也,水旱且又禱之,謂宜式備斯典。」太常博士亦從協議。祠部郎明巖卿以為:「祈報之祀,已備郊禋,沿革有時,不必同揆。」帝從其議,依舊不改。
大同五年,又築雩壇於藉田兆內。有祈禜,則齋官寄藉田省云。
後齊以孟夏龍見而雩,祭太微五精帝於夏郊之東。為圓壇,廣四十五尺,高九尺,四面各一陛。為三壝外營,相去深淺,并燎壇,一如南郊。於其上祈穀實,以顯宗文宣帝配。青帝在甲寅之地,赤帝在丙巳之地,黃帝在己未之地,白帝在庚申之地,黑帝在壬亥之地。面皆內向,藉以藁秸。配帝在青帝之南,小退,藉以莞席,牲以騂。其儀同南郊。又祈禱者有九焉:一曰雩,二曰南郊,三曰堯廟,四曰孔、顏廟,五曰社稷,六曰五岳,七曰四瀆,八曰滏口,九曰豹祠。水旱癘疫,皆有事焉。無牲,皆以酒脯棗栗之饌。若建午、建未、建申之月不雨,則使三公祈五帝於雩壇。禮用玉幣,有燎,不設金石之樂,選伎工端潔善謳詠者,使歌雲漢詩於壇南。自餘同正雩。南郊則使三公祈五天帝於郊壇,有燎,座位如雩。五人帝各在天帝之左。其儀如郊禮。堯廟,則遣使祈於平陽。孔、顏廟,則遣使祈於國學,如堯廟。社稷如正祭。五岳,遣使祈於岳所。四瀆如祈五岳,滏口如祈堯廟,豹祠如祈滏口。
隋雩壇,國南十三里啟夏門外道左。高一丈,周百二十尺。孟夏之月,龍星見,則雩五方上帝,配以五人帝於上,以太祖武元帝配饗,五官從配於下。牲用犢十,各依方色。京師孟夏後旱,則祈雨,理冤獄失職,存鰥寡孤獨,振困乏,掩骼埋胔,省徭役,進賢良,舉直言,退佞諂,黜貪殘,命有司會男女,恤怨曠。七日,乃祈岳鎮海瀆及諸山川能興雲雨者;又七日,乃祈社稷及古來百辟卿士有益於人者;又七日,乃祈宗廟及古帝王有神祠者;又七日,乃修雩,祈神州;又七日,仍不雨,復從岳瀆已下祈如初典。秋分已後不雩,但禱而已。皆用酒脯。初請後二旬不雨者,即徙市禁屠。皇帝御素服,避正殿,減膳撤樂,或露坐聽政。百官斷傘扇。令人家造土龍。雨澍,則命有司報。州郡尉祈雨,則理冤獄,存鰥寡孤獨,掩骼埋胔,潔齋祈于社。七日,乃祈界內山川能興雨者,徙市斷屠如京師。祈而澍,亦各有報。霖雨則禜京城諸門,三禜不止,則祈山川岳鎮海瀆社稷。又不止,則祈宗廟神州。報以太牢。州郡縣苦雨,亦各禜其城門,不止則祈界內山川。及祈報,用羊豕。
禮,天子每以四立之日及季夏,乘玉輅,建大旂,服大裘,各於其方之近郊為兆,迎其帝而祭之。所謂燔柴於泰壇,掃地而祭者也。春迎靈威仰者,三春之始,萬物稟之而生,莫不仰其靈德,服而畏之也。夏迎赤熛怒者,火色熛怒,其靈炎至明盛也。秋迎白招拒者,招集,拒大也,言秋時集成萬物,其功大也。冬迎協光紀者,協拾,光華,紀法也,言冬時收拾光華之色,伏而藏之,皆有法也。中迎含樞紐者,含容也,樞機有開闔之義,紐者結也。言土德之帝,能含容萬物,開闔有時,紐結有法也。然此五帝之號,皆以其德而名焉。梁、陳、後齊、後周及隋,制度相循,皆以其時之日,各於其郊迎,而以太皞之屬五人帝配祭。並以五官、三辰、七宿於其方從祀焉。
梁制,迎氣以始祖配,牲用特牛一,其儀同南郊。天監七年,尚書左丞司馬筠等議:「以昆蟲未蟄,不以火田,鳩化為鷹,罻羅方設。仲春之月,祀不用牲,止珪璧皮幣。斯又事神之道,可以不殺,明矣。況今祀天,豈容尚此?請夏初迎氣,祭不用牲。」帝從之。八年,明山賔議曰:「周官祀昊天以大裘,祀五帝亦如之。頃代郊祀之服,皆用袞冕,是以前奏迎氣、祀五帝,亦服袞冕。愚謂迎氣、祀五帝亦宜用大裘,禮俱一獻。」帝從之。
陳迎氣之法,皆因梁制。
後齊五郊迎氣,為壇各於四郊,又為黃壇於未地。所祀天帝及配帝五官之神同梁。其玉帛牲各以其方色。其儀與南郊同。帝及后各以夕牲日之旦,太尉陳幣,告請其廟,以就配焉。其從祀之官,位皆南陛之東,西向。壇上設饌畢,太宰丞設饌於其座。亞獻畢,太常少卿乃於其所獻。事畢,皆撤。又云,立春前五日,於州大門外之東,造青土牛兩頭,耕夫犁具。立春,有司迎春於東郊,豎青幡於青牛之傍焉。
後周五郊壇,其崇及去國,如其行之數。其廣皆四丈,其方俱百二十步。內壝皆半之。祭配皆同後齊。星辰、七宿、岳鎮、海瀆、山林、川澤、丘陵、墳衍,亦各於其方配郊而祀之。其星辰為壇,崇五尺,方二丈。岳鎮為坎,方二丈,深二尺。山林已下,亦為坎。壇,崇三尺,坎深一尺,俱方一丈。其儀頗同南郊。冢宰亞獻,宗伯終獻,禮畢。
隋五時迎氣。青郊為壇,國東春明門外道北,去宮八里。高八尺。赤郊為壇,國南明德門外道西,去宮十三里。高七尺。黃郊為壇,國南安化門外道西,去宮十二里。高七尺。白郊為壇,國西開遠門外道南,去宮八里。高九尺。黑郊為壇,宮北十一里丑地。高六尺。並廣四丈。各以四方立日,黃郊以季夏土王日。祀其方之帝,各配以人帝,以太祖武元帝配。五官及星三辰七宿,亦各依其方從祀。其牲依方色,各用犢二,星辰加羊豕各一。其儀同南郊。其岳瀆鎮海,各依五時迎氣日,遣使就其所,祭之以太牢。
晉江左以後,乃至宋、齊,相承始受命之主,皆立六廟,虛太祖之位。宋武初為宋王,立廟於彭城,但祭高祖已下四世。
中興二年,梁武初為梁公。曹文思議:「天子受命之日,便祭七廟。諸侯始封,即祭五廟。」祠部郎謝廣等並駁之,遂不施用。乃建臺,於東城立四親廟,并妃郗氏而為五廟。告祠之禮,並用太牢。其年四月,即皇帝位。謝廣又議,以為初祭是四時常祭,首月旣不可移易,宜依前剋日於東廟致齋。帝從之。遂於東城時祭訖,遷神主於太廟。始自皇祖太中府君、皇祖淮陰府君、皇高祖濟陰府君、皇曾祖中從事史府君、皇祖特進府君,并皇考,以為三昭三穆。凡六廟。追尊皇考為文皇帝,皇妣為德皇后,廟號太祖。皇祖特進以上,皆不追尊。擬祖遷於上,而太祖之廟不毀,與六親廟為七,皆同一堂,共庭而別室。春祀、夏礿、秋嘗、冬蒸并臘,一歲凡五,謂之時祭。三年一禘,五年一祫,謂之殷祭。禘以夏,祫以冬,皆以功臣配。其儀頗同南郊。又有小廟,太祖太夫人廟也。非嫡,故別立廟。皇帝每祭太廟訖,乃詣小廟,亦以一太牢,如太廟禮。
天監三年,尚書左丞何佟之議曰:「禘於首夏,物皆未成,故為小。袷於秋冬,萬物皆成,其禮尤大。司勳列功臣有六,皆祭於大蒸,知祫尤大,乃及之也。近代禘袷,並及功臣,有乖典制。宜改。」詔從之。自是祫祭乃及功臣。是歲,都令史王景之,列自江左以來,郊廟祭祀,帝已入齋,百姓尚哭,以為乖禮。佟之等奏:「案禮國門在皐門外,今之籬門是也。今古殊制,若禁凶服不得入籬門為太遠,宜以六門為斷。」詔曰:「六門之內,士庶甚多,四時蒸嘗,俱斷其哭。若有死者,棺器須來,旣許其大,而不許其細也。到齋日,宜去廟二百步斷哭。」
四年,何佟之議:「案禮未祭一日,大宗伯省牲鑊,祭日之晨,君親牽牲麗碑。後代有冒暗之防,而人主猶必親奉,故有夕牲之禮。頃代人君,不復躬牽,相承丹陽尹牽牲,於古無取。宜依以未祭一日之暮,太常省牲視鑊,祭日之晨,使太尉牽牲出入也。少牢饋食殺牲於廟門外,今儀注詣廚烹牲,謂宜依舊。」帝可其奏。佟之又曰「鄭玄云:『天子諸侯之祭禮,先有祼尸之事,乃迎牲。』今儀注乃至薦熟畢,太祝方執珪瓚祼地,違謬若斯。又近代人君,不復躬行祼禮。太尉旣攝位,實宜親執其事,而越使卑賤太祝,甚乖舊典。愚謂祭日之晨,宜使太尉先行祼獻,乃後迎牲。」帝曰:「祼尸本使神有所附。今旣無尸,祼將安設?」佟之曰:「如馬、鄭之意,祼雖獻尸,而義在求神。今雖無尸,求神之義,恐不可闕。」帝曰:「此本因尸以祀神。今若無尸,則宜立寄求之所。」祼義乃定。佟之曰:「祭統云:『獻之屬,莫重於祼。』今旣存尸卒食之獻,則祼鬯之求,實不可闕。又送神更祼經記無文。宜依禮革。」奏未報而佟之卒。後明山賔復申其理。帝曰:「佟之旣不復存,宜從其議也。」自是始使太尉代太祝行祼而又牽牲。太常任昉,又以未明九刻呈牲,又加太尉祼酒,三刻施饌,間中五刻,行儀不辦。近者臨祭從事,實以二更,至未明三刻方辦。明山賔議:「謂九刻已疑太早,況二更非復祭旦。」帝曰:「夜半子時,即是晨始。宜取三更省牲,餘依儀注。」又有司以為三牲或離杙,依制埋瘞,豬羊死則不埋。請議其制。司馬褧等議,以為「牲死則埋,必在滌矣。謂三牲在滌死,悉宜埋。」帝從之。
五年,明山賔議:「樽彝之制,祭圖唯有三樽:一曰象樽,周樽也;二曰山罍,夏樽也;三曰著樽,殷樽也。徒有彝名,竟無其器,直酌象樽之酒,以為珪瓚之實。竊尋祼重於獻,不容共樽,宜循彝器,以備大典。案禮器有六彝,春祠夏礿,祼用雞彝鳥彝。王以珪瓚初祼,后以璋瓚亞祼,故春夏兩祭,俱用二彝。今古禮殊,無復亞祼,止循其二。春夏雞彝,秋冬斝彝,庶禮物備也。」帝曰:「雞是金禽,亦主巽位。但金火相伏,用之通夏,於義為疑。」山賔曰:「臣愚管,不奉明詔,則終年乖舛。案鳥彝是南方之物,則主火位,木生於火,宜以鳥彝春夏兼用。」帝從之。
七年,舍人周捨以為:「禮『玉輅以祀,金輅以賔』,則祭日應乘玉輅。」詔下其議。左丞孔休源議:玉輅旣有明文,而儀注金輅,當由宋、齊乖謬,宜依捨議。」帝從之。又禮官司馬筠議:「自今大事,徧告七廟,小事止告一室。」於是議以封禪,南、北郊,祀明堂,巡省四方,御臨戎出征,皇太子加元服,寇賊平蕩,築宮立闕,纂戎戒嚴、解嚴,合十一條,則徧告七廟。講武修宗廟明堂、臨軒封拜公王,四夷款化貢方物,諸公王以愆削封,及詔封王紹襲,合六條,則告一室。帝從之。
九年,詔簠簋之實,以藉田黑黍。
十二年,詔曰:「祭祀用洗匜中水盥,仍又滌爵。爵以禮神,宜窮精潔,而一器之內,雜用洗手,外可詳議。」於是御及三公應盥及洗爵,各用一匜。
十六年四月,詔曰:「夫神無常饗,饗于克誠,所以西鄰礿祭,實受其福。宗廟祭祀,猶有牲牢,無益至誠,有累冥道。自今四時蒸嘗外,可量代。」八座議:「以大脯代一元大武。」八座又奏:「旣停宰殺,無復省牲之事,請立省饌儀。其衆官陪列,並同省牲。」帝從之。十月,詔曰:「今雖無復牲腥,猶有脯脩之類,即之幽明,義為未盡。可更詳定,悉薦時蔬。」左丞司馬筠等參議:「大餅代大脯,餘悉用蔬菜。」帝從之。又舍人朱异議:「二廟祀,相承止有鈃羹,蓋祭祀之禮,應有兩羹,相承止於一鈃,即禮為乖。請加熬油蓴羹一鈃。」帝從之。麑是起至敬殿、景陽臺,立七廟座。月中再設凈饌。自是訖於臺城破,諸廟遂不血食。
普通七年,祔皇太子所生丁貴嬪神主于小廟。其儀,未祔前,先修坎室,改塗。其日,有司行掃除,開坎室,奉皇考太夫人神主於坐。奠制幣訖,衆官入自東門,位定,祝告訖,撤幣,埋於兩楹間。有司遷太夫人神主於上,又奉穆貴嬪神主於下,陳祭器,如時祭儀。禮畢,納神主,閉于坎室。
陳制,立七廟,一歲五祠,謂春夏秋冬臘也。每祭共以一太牢,始祖以三牲首,餘唯骨體而已。五歲再殷,殷大祫而合祭也。初文帝入嗣,而皇考始興昭烈王廟在始興國,謂之東廟。天嘉四年,徙東廟神主,祔于梁之小廟,改曰國廟。祭用天子儀。
後齊文襄嗣位,猶為魏臣,置王高祖秦州使君、王曾祖太尉武貞公、王祖太師文穆公、王考相國獻武王,凡四廟。文宣帝受禪,置六廟:曰皇祖司空公廟、皇祖吏部尚書廟、皇祖秦州使君廟、皇祖文穆皇帝廟、太祖獻武皇帝廟、世宗文襄皇帝廟,為六廟。獻武已下不毀,已上則遞毀。並同廟而別室。旣而遷神主於太廟。文襄、文宣,並太祖之子,文宣初疑其昭穆之次,欲別立廟。衆議不同。至二年秋,始祔太廟。春祠、夏礿、秋嘗、冬蒸,皆以孟月,并臘,凡五祭。禘祫如梁之制。每祭,室一太牢,始以皇后預祭。河清定令,四時祭廟禘祭及元日廟庭,並設庭燎二所。
王及五等開國,執事官、散官從三品已上,皆祀五世。五等散品及執事官、散官正三品已下從五品已上,祭三世。三品已上,牲用一太牢,五品已下,少牢。執事官正六品已下,從七品已上,祭二世,用特牲。正八品已下,達於庶人,祭於寢,牲用特肫,或亦祭祖禰。諸廟悉依其宅堂之制,其間數各依廟多少為限。其牲皆子孫見官之牲。
後周之制,思復古之道,乃右宗廟而左社稷。置太祖之廟,并高祖已下二昭二穆,凡五。親盡則遷。其有德者謂之祧,廟亦不毀。閔帝受禪,追尊皇祖為德皇帝,文王為文皇帝,廟號太祖。擬已上三廟遞遷,至太祖不毀。其下相承置二昭二穆為五焉。明帝崩,廟號世宗,武帝崩,廟號高祖,並為祧廟而不毀。其時祭,各於其廟,祫禘則於太祖廟,亦以皇后預祭。其儀與後齊同。所異者,皇后亞獻訖,后又薦加豆之籩,其實菱芡芹葅兔醢。冢宰終獻訖,皇后親撤豆,降還板位。然後太祝撤焉。
高祖旣受命,遣兼太保宇文善、兼太尉李詢,奉策詣同州,告皇考桓王廟,兼用女巫,同家人之禮。上皇考桓王尊號為武元皇帝,皇妣尊號為元明皇后,奉迎神主,歸于京師。犧牲尚赤,祭用日出。是時帝崇建社廟,改周制,左宗廟而右社稷。宗廟未言始祖,又無受命之祧,自高祖已下,置四親廟,同殿異室而已。一曰皇高祖太原府君廟,二曰皇曾祖康王廟,三曰皇祖獻王廟,四曰皇考太祖武元皇帝廟。擬祖遷於上,而太祖之廟不毀。各以孟月,饗以太牢。四時薦新於太廟,有司行事,而不出神主。祔祭之禮,並準時饗。其司命,戶以春,竈以夏,門以秋,行以冬,各於享廟日,中霤則以季夏祀黃郊日,各命有司,祭於廟西門道南。牲以少牢。三年一袷,以孟冬,遷主、未遷主合食於太祖之廟。五年一禘,以孟夏,其遷主各食於所遷之廟,未遷之主各於其廟。禘祫之月,則停時饗,而陳諸瑞物及伐國所獲珍奇於廟庭,及以功臣配饗。并以其日,使祀先代王公帝堯於平陽,以契配;帝舜於河東,咎繇配;夏禹於安邑,伯益配;殷湯於汾陰,伊尹配;文王、武王於灃渭之郊,周公、召公配;漢高帝於長陵,蕭何配。各以一太牢而無樂。配者饗於廟庭。
大業元年,煬帝欲遵周法,營立七廟,詔有司詳定其禮。禮部侍郎、攝太常少卿許善心,與博士褚亮等議曰:
謹案禮記:「天子七廟,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鄭玄注曰:「此周制也。七者,太祖及文王、武王之祧,與親廟四也。殷則六廟,契及湯,與二昭二穆也。夏則五廟,無太祖,禹與二昭二穆而已。」玄又據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而立四廟。案鄭玄義,天子唯立四親廟,并始祖而為五。周以文、武為受命之祖,特立二祧,是為七廟。王肅注禮記:「尊者尊統上,卑者尊統下。故天子七廟,諸侯五廟。其有殊功異德,非太祖而不毀,不在七廟之數。」案王肅以為天子七廟,是通百代之言,又據王制之文「天子七廟,諸侯五廟,大夫三廟」,降二為差。是則天子立四親廟,又立高祖之父,高祖之祖,并太祖而為七。周有文、武、姜嫄,合為十廟。漢諸帝之廟各立,無迭毀之義,至元帝時,貢禹、匡衡之徒,始建其禮,以高帝為太祖,而立四親廟,是為五廟。唯劉歆以為天子七廟,諸侯五廟,降殺以兩之義。七者,其正法,可常數也,宗不在數內,有功德則宗之,不可預設為數也。是以班固稱,考論諸儒之議,劉歆博而篤矣。光武即位,建高廟於洛陽,乃立南頓君以上四廟,就祖宗而為七。至魏初,高堂隆為鄭學,議立親廟四,太祖武帝,猶在四親之內,乃虛置太祖及二祧,以待後代。至景初間,乃依王肅,更立五世、六世祖,就四親而為六廟。晉武受禪,博議宗祀,自文帝以上六世祖征西府君,而宣帝亦序於昭穆,未升太祖,故祭止六也。江左中興,賀循知禮,至於寢廟之儀,皆依魏、晉舊事。宋武帝初受晉命為王,依諸侯立親廟四。即位之後,增祠五世祖相國掾府君、六世祖右北平府君,止於六廟。逮身歿,主升從昭穆,猶太祖之位也。降及齊、梁,守而弗革,加崇迭毀,禮無違舊。
臣等又案姬周自太祖已下,皆別立廟,至於禘袷,俱合食於太祖。是以炎漢之初,諸廟各立,歲時嘗享,亦隨處而祭,所用廟樂,皆象功德而歌舞焉。至光武乃總立一堂,而群主異室,斯則新承寇亂,欲從約省。自此以來,因循不變。伏惟高祖文皇帝,睿哲玄覽,神武應期,受命開基,垂統聖嗣,當文明之運,定祖宗之禮。且損益不同,沿襲異趣,時王所制,可以垂法。自歷代以來,雜用王、鄭二義,若尋其指歸,校以優劣,康成止論周代,非謂經通,子雍總貫皇王,事兼長遠。今請依據古典,崇建七廟。受命之祖,宜別立廟祧,百代之後,為不毀之法。至於鑾駕親奉,申孝享於高廟,有司行事,竭誠敬於群主,俾夫規模可則,嚴祀易遵,表有功而彰明德,大復古而貴能變。
臣又案周人立廟,亦無處置之文。據冢人處職而言之,先王居中,以昭穆為左右。阮忱撰禮圖,亦從此義。漢京諸廟旣遠,又不序禘祫。今若依周制,理有未安,雜用漢儀,事難全採。謹詳立別圖,附之議末。
其圖,太祖、高祖各一殿,准周文武二祧,與始祖而三。餘並分室而祭。始祖及二祧之外,從迭毀之法。詔可,未及創制。
旣營建洛邑,帝無心京師,乃於東都固本里北,起天經宮,以游高祖衣冠,四時致祭。於三年,有司奏,請準前議,於東京建立宗廟。帝謂祕書監柳曰:「今始祖及二祧已具,今後子孫,處朕何所?」又下詔,唯議別立高祖之廟,屬有行役,遂復停寢。
自古帝王之興,皆稟五精之氣。每易姓而起,以致太平,必封乎太山,所以告成功也。封訖而禪乎梁甫,梁甫者,太山之支山卑下者也,能以其道配成高德。故禪乎梁甫,亦以告太平也。封禪者,高厚之謂也。天以高為尊,地以厚為德,增太山之高,以報天也,厚梁甫之基,以報地也。明天之所命,功成事就,有益於天地,若天地之更高厚云。記曰:「王者因天事天,因地事地。因名山升中于天,而鳳凰降,龜龍格。」齊桓公旣霸而欲封禪,管仲言之詳矣。秦始皇旣黜儒生,而封太山,禪梁甫,其封事皆祕之,不可得而傳也。漢武帝頗採方士之言,造為玉牒,而編以金繩,封廣九尺,高一丈二尺。光武中興,聿遵其故。晉、宋、齊、梁及陳,皆未遑其議。後齊有巡狩之禮,并登封之儀,竟不之行也。
開皇十四年,群臣請封禪。高祖不納。晉王廣又率百官抗表固請,帝命有司草儀注。於是牛弘、辛彥之、許善心、姚察、虞世基等創定其禮,奏之。帝逡巡其事,曰:「此事體大,朕何德以堪之。但當東狩,因拜岱山耳。」十五年春,行幸兖州,遂次岱岳。為壇,如南郊,又壝外為柴壇,飾神廟,展宮懸於庭。為埋坎二,於南門外。又陳樂設位於青帝壇,如南郊。帝服兖冕,乘金輅,備法駕而行。禮畢,遂詣青帝壇而祭焉。
開皇十四年閏十月,詔東鎮沂山,南鎮會稽山,北鎮醫無閭山,冀州鎮霍山,並就山立祠。東海於會稽縣界,南海於南海鎮南,並近海立祠。及四瀆、吳山,並取側近巫一人,主知灑掃,並命多蒔松柏。其霍山,雩祀日遣使就焉。十六年正月,又詔北鎮於營州龍山立祠。東鎮晉州霍山鎮,若修造,並準西鎮吳山造神廟。
大業中,煬帝因幸晉陽,遂祭恒岳。其禮頗採高祖拜岱宗儀,增置二壇,命道士女官數十人,於壝中設醮。十年,幸東都,過祀華岳,築場於廟側。事乃不經,蓋非有司之定禮也。
禮天子以春分朝日於東郊,秋分夕月於西郊。漢法,不俟二分於東西郊,常以郊泰畤。旦出竹宮東向揖日,其夕西向揖月。魏文譏其煩褻,似家人之事,而以正月朝日于東門之外。前史又以為非時。及明帝太和元年二月丁亥,朝日于東郊。八月己丑,夕月于西郊。始合於古。
後周以春分朝日於國東門外,為壇,如其郊。用特牲青幣,青圭有邸。皇帝乘青輅,及祀官俱青冕,執事者青弁。司徒亞獻,宗伯終獻。燔燎如圓丘。秋分夕月於國西門外,為壇,於坎中,方四丈,深四尺,燔燎禮如朝日。
開皇初,於國東春明門外為壇,如其郊。每以春分朝日。又於國西開遠門外為坎,深三尺,廣四丈。為壇於坎中,高一尺,廣四尺。每以秋分夕月。牲幣與周同。
凡人非土不生,非穀不食,土穀不可偏祭,故立社稷以主祀。古先聖王,法施於人則祀之,故以勾龍主社,周棄主稷而配焉。歲凡再祭,蓋春求而秋報,列於中門之外,外門之內,尊而親之,與先祖同也。然而古今旣殊,禮亦異制。故左社稷而右宗廟者,得質之道也。右社稷而左宗廟者,文之道也。
梁社稷在太廟西,其初蓋晉元帝建武元年所創,有太社、帝社、太稷,凡三壇。門牆並隨其方色。每以仲春仲秋,并令郡國縣祠社稷、先農,縣又兼祀靈星、風伯、雨師之屬。及臘,又各祠社稷于壇。百姓則二十五家為一社,其舊社及人稀者,不限其家。春秋祠水旱,禱祈祠具,隨其豐約。其郡國有五岳者,置宰祝三人,及有四瀆若海應祠者,皆以孟春仲冬祠之。
舊太社,廩犧吏牽牲、司農省牲,太祝吏讚牲。天監四年,明山賔議,以為:「案郊廟省牲日,則廩犧令牽牲,太祝令讚牲。祭之日,則太尉牽牲。郊特牲云『社者神地之道』,國主社稷,義實為重。今公卿貴臣,親執盛禮,而令微吏牽牲,頗為輕末。且司農省牲,又非其義,太常禮官,實當斯職。禮,祭社稷無親事牽之文。謂宜以太常省牲,廩犧令牽牲,太祝令讚牲。」帝唯以太祝讚牲為疑,又以司農省牲,於理似傷,犧吏執紖,即事成卑。議以太常丞牽牲,餘依明議。於是遂定。至大同初,又加官社、官稷,并前為五壇焉。
陳制皆依梁舊。而帝社以三牲首,餘以骨體。薦粢盛為六飯:粳以敦,稻以牟,黃粱以簠,白粱以簋,黍以瑚,粢以璉。又令太史署,常以二月八日,於署庭中,以太牢祠老人星,兼祠天皇大帝、太一、日月、五星、鉤陳、北極、北斗、三台、二十八宿、大人星、子孫星,都四十六坐。
凡應預祠享之官,亦太醫給除穢氣散藥,先齋一日服之,以自潔。其儀本之齊制。
後齊立太社、帝社、太稷三壇於國右。每仲春仲秋月之元辰及臘,各以一太牢祭焉。皇帝親祭,則司農卿省牲進熟,司空亞獻,司農終獻。
後周社稷,皇帝親祀,則冢宰亞獻,宗伯終獻。
開皇初,社稷並列於含光門內之右,仲春仲秋吉戊,各以一太牢祭焉。牲色用黑。孟冬下亥,又臘祭之。州郡縣二仲月,並以少牢祭,百姓亦各為社。又於國城東南七里延興門外,為靈星壇,立秋後辰,令有司祠以一少牢。
古典有天子東耕儀。江左未暇,至宋始有其典。
梁初藉田,依宋、齊,以正月用事,不齋不祭。天監十二年,武帝以為:「啟蟄而耕,則在二月節內。書云:『以殷仲春。』藉田理在建卯。」於是改用二月。「又國語云:『王即齋宮,與百官御事並齋三日。』乃有沐浴祼饗之事。前代當以耕而不祭,故闕此禮。國語又云:『稷臨之,太史讚之。』則知耕藉應有先農神座,兼有讚述耕旨。今藉田應散齋七日,致齋三日,兼於耕所設先農神座,陳薦羞之禮。讚辭如社稷法。」又曰:「齊代舊事,藉田使御史乘馬車,載耒耜,於五輅後。禮云:『親載耒耜,措于參保介之御間。』則置所乘輅上。若以今輅與古不同,則宜升之次輅,以明慎重。而遠在餘處,於義為乖。且御史掌視,尤為輕賤。自今宜以侍中奉耒耜,載於象輅,以隨木輅之後。」
普通二年,又移藉田於建康北岸,築兆域大小,列種梨柏,便殿及齋官省,如南北郊。別有望耕臺,在壇東。帝親耕畢,登此臺,以觀公卿之推伐。又有祈年殿云。
北齊藉於帝城東南千畝內,種赤粱、白穀、大豆、赤黍、小豆、黑穄、麻子、小麥,色別一頃。自餘一頃,地中通阡陌,作祠壇於陌南阡西,廣輪三十六尺,高九尺,四陛三壝四門。又為大營於外,又設御耕壇於阡東陌北。每歲正月上辛後吉亥,使公卿以一太牢祠先農神農氏於壇上,無配饗。祭訖,親耕。先祠,司農進穜稑之種,六宮主之。行事之官并齋,設齋省。於壇所列宮懸。又置先農坐於壇上。衆官朝服,司空一獻,不燎。祠訖,皇帝乃服通天冠、青紗袍、黑介幘,佩蒼玉,黃綬,青帶、果、舄,備法駕,乘木輅。耕官具朝服從。殿中監進御耒於壇南,百官定列。帝出便殿,升耕壇南陛,即御座。應耕者各進於列。帝降自南陛,至耕位,釋劔執耒,三推三反,升壇即坐。耕,官一品五推五反,二品七推七反,三品九推九反。藉田令帥其屬以牛耕,終千畝。以青箱奉穜稑種,跪呈司農,詣耕所灑之。耰訖,司農省功,奏事畢。皇帝降之便殿,更衣饗宴。禮畢,班賚而還。
隋制,於國南十四里啟夏門外,置地千畝,為壇,孟春吉亥,祭先農於其上,以后稷配。牲用一太牢。皇帝服兖冕,備法駕,乘金根車。禮三獻訖,因耕。司農授耒,皇帝三推訖,執事者以授應耕者,各以班五推九推。而司徒帥其屬,終千畝。播殖九穀,納于神倉,以擬粢盛。穰槁以餉犧牲云。
周禮王后蠶於北郊,而漢法皇后蠶於東郊。魏遵周禮,蠶于北郊。吳韋昭制西蠶頌,則孫氏亦有其禮矣。晉太康六年,武帝楊皇后蠶于西郊,依漢故事。江左至宋孝武大明四年,始於臺城西白石里,為西蠶設兆域。置大殿七間,又立蠶觀。自是有其禮。
後齊為蠶坊於京城北之西,去皇宮十八里之外,方千步。蠶宮方九十步,牆高一丈五尺,被以棘。其中起蠶室二十七口,別殿一區。置蠶宮令丞佐史,皆宦者為之。路西置皇后蠶壇,高四尺,方二丈,四出,階廣八尺。置先蠶壇於桑壇東南,大路東,橫路之南。壇高五尺,方二丈,四出,階廣五尺。外兆方四十步,面開一門。有綠襜襦、褠衣、黃履,以供蠶母。每歲季春,穀雨後吉日,使公卿以一太牢祀先蠶黃帝軒轅氏於壇上,無配,如祀先農。禮訖,皇后因親桑於桑壇。備法駕,服鞠衣,乘重翟,帥六宮升桑壇東陛,即御座。女尚書執筐,女主衣執鉤,立壇下。皇后降自東陛,執筐者處右,執鉤者居左,蠶母在後。乃躬桑三條訖,升壇,即御座。內命婦以次就桑,鞠衣五條,展衣七條,褖衣九條,以授蠶母。還蠶室,切之授世婦,灑一簿。預桑者並復本位。后乃降壇,還便殿,改服,設勞酒,班賚而還。
後周制,皇后乘翠輅,率三妃、三 216cf.gif 、御媛、御婉、三公夫人、三孤內子至蠶所,以一太牢親祭,進奠先蠶西陵氏神。禮畢,降壇,昭化嬪亞獻,淑嬪終獻,因以公桑焉。
隋制,於宮北三里為壇,高四尺。季春上巳,皇后服鞠衣,乘重翟,率三夫人、九嬪、內外命婦,以一太牢制。幣,祭先蠶於壇上,用一獻禮。祭訖,就桑位於壇南,東面。尚功進金鉤,典制奉筐。皇后採三條,反鉤。命婦各依班採,五條九條而止。世婦亦有蠶母受切桑,灑訖,還依位。皇后乃還宮。
自後齊、後周及隋,其典大抵多依晉儀。然亦時有損益矣。
禮仲春以玄鳥至之日,用太牢祀于高禖。漢武帝年二十九,乃得太子,甚喜,為立禖祠於城南,祀以特牲,因有其祀。晉惠帝元康六年,禖壇石中破為二。詔問,石毀今應復不?博士議:「禮無高禖置石之文,未知造設所由;旣已毀破,可無改造。」更下西府博議。而賊曹屬束皙議:「以石在壇上,蓋主道也。祭器弊則埋而置新,今宜埋而更造,不宜遂廢。」時此議不用。後得高堂隆故事,魏青龍中,造立此石,詔更鐫石,令如舊,置高禖壇上。埋破石入地一丈。
案梁太廟北門內道西有石,文如竹葉,小屋覆之,宋元嘉中修廟所得。陸澄以為孝武時郊禖之石。然則江左亦有此禮矣。
後齊高禖,為壇於南郊傍,廣輪二十六尺,高九尺,四陛三壝。每歲春分玄鳥至之日,皇帝親帥六宮,祀青帝於壇,以太昊配,而祀高禖之神以祈子。其儀,青帝北方南向,配帝東方西向,禖神壇下東陛之南西向。禮用青珪束帛,牲共以一太牢。祀日,皇帝服兖冕,乘玉輅。皇后服褘衣,乘重翟。皇帝初獻,降自東陛,皇后亞獻,降自西陛,並詣便坐。夫人終獻,上嬪獻于禖神訖。帝及后並詣欑位,乃送神。皇帝皇后及群官皆拜。乃撤就燎,禮畢而還。
隋制亦以玄鳥至之日,祀高禖於南郊壇。牲用太牢一。
舊禮祀司中、司命、風師、雨師之法,皆隨其類而祭之。兆風師於西方者,就秋風之勁,而不從箕星之位。兆司中、司命於南郊,以天神是陽,故兆於南郊也。兆雨師於北郊者,就水位,在北也。
隋制,於國城西北十里亥地,為司中、司命、司祿三壇,同壝。祀以立冬後亥。國城東北七里通化門外為風師壇,祀以立春後丑。國城西南八里金光門外為雨師壇,祀以立夏後申。壇皆三尺,牲並以一少牢。
昔伊耆氏始為蜡。蜡者,索也。古之君子,使人必報之。故周法,以歲十二月,合聚萬物而索饗之。仁之至,義之盡也。其祭法,四方各自祭之。若不成之方,則闕而不祭。
後周亦存其典,常以十一月,祭神農氏、伊耆氏、后稷氏、田畯、鱗、羽、臝、毛、介、水、墉、坊、郵、表、畷、獸、貓之神於五郊。五方上帝、地祇、五星、列宿、蒼龍、朱雀、白獸、玄武、五人帝、五官之神、岳鎮海瀆、山林川澤、丘陵墳衍原隰,各分其方,合祭之。日月,五方皆祭之。上帝、地祇、神農、伊耆、人帝於壇上,南郊則以神農,旣蜡,無其祀。三辰七宿則為小壇於其側,岳鎮海瀆、山林川澤、丘陵墳衍原隰,則各為坎,餘則於平地。皇帝初獻上帝、地祇、神農、伊耆及人帝,冢宰亞獻,宗伯終獻。上大夫獻三辰、五官、后稷、田畯、岳鎮海瀆,中大夫獻七宿、山林川澤已下。自天帝、人帝、田畯、羽、毛之類,牲幣玉帛皆從燎;地祇、郵、表、畷之類,皆從埋。祭畢,皇帝如南郊便殿致齋,明日乃蜡祭于南郊,如東郊儀。祭訖,又如黃郊便殿致齋,明日乃祭。祭訖,又如西郊便殿,明日乃祭。祭訖,又如北郊便殿,明日蜡祭訖,還宮。
隋初因周制,定令亦以孟冬下亥蜡百神,臘宗廟,祭社稷。其方不熟,則闕其方之蜡焉。
又以仲冬祭名源川澤於北郊,用一太牢。祭井於社宮,用一少牢。季冬藏冰,仲春開冰,並用黑牡秬黍,於冰室祭司寒神。開冰,加以桃弧棘矢。
開皇四年十一月,詔曰:「古稱臘者,接也。取新故交接。前周歲首,今之仲冬,建冬之月,稱蜡可也。後周用夏后之時,行姬氏之蜡。考諸先代,於義有違。其十月行蜡者停,可以十二月為臘。」於是始革前制。
後齊,正月晦日,中書舍人奏祓除。年暮上臺,東宮奏擇吉日詣殿堂,貴臣與師行事所須,皆移尚書省備設云。
後主末年,祭非其鬼,至於躬自鼓舞,以事胡天。鄴中遂多淫祀,茲風至今不絕。後周欲招來西域,又有拜胡天制,皇帝親焉。其儀並從夷俗,淫僻不可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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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延章 發表於 2012-6-18 11:32 | 顯示全部樓層
<div class="feature"> 隋書  卷八‧志第三  禮儀三  陳永定三年七月,武帝崩。新除尚書左丞庾持稱:「晉、宋以來,皇帝大行儀注,未祖一日,告南郊太廟,奏策奉謚。梓宮將登轀輬,侍中版奏,已稱某謚皇帝。遣奠,出於陛階下,方以此時,乃讀哀策。而前代策文,猶云大行皇帝,請明加詳正。」國子博士、領步兵校尉、知儀禮沈文阿等謂:「應劭風俗通,前帝謚未定,臣子稱大行,以別嗣主。近檢梁儀,自梓宮將登轀輬,版奏皆稱某謚皇帝登轀輬。伏尋今祖祭已奏策謚,哀策旣在庭遣祭,不應猶稱大行。且哀策篆書,藏於玄宮。」謂「依梁儀稱謚,以傳無窮」。詔可之。
天嘉元年八月癸亥,尚書儀曹請今月晦皇太后服安吉君禫除儀注。沈洙議:「謂至親期斷,加降故再期,而再周之喪,斷二十五月。但重服不可頓除,故變之以纖縞,創巨不可便愈,故稱之以祥禫。禫者,淡也,所以漸祛其情。至如父在為母出適後之子,則屈降之以期。期而除服,無復衰麻,緣情有本同之義,許以心制。心制旣無杖絰可除,不容復改玄綅,旣是心憂,則無所更淡其心也。且禫杖期者,十五月已有禫制。今申其免懷之感,故斷以再周,止二十五月而已。所以宋元嘉立義,心喪以二十五月為限。大明中,王皇后父喪,又申明其制。齊建元中,太子穆妃喪,亦同用此禮。唯王儉古今集記云,心制終二十七月,又為王逡所難。何佟之儀注用二十五月而除。案古循今,宜以再周二十五月為斷。今皇太后於安吉君心喪之期,宜除於再周,無復心禫之禮。」詔可之。
隋制,諸岳崩瀆竭,天子素服,避正寢,撤膳三日。遣使祭崩竭之山川,牲用太牢。
皇帝本服大功已上親及外祖父母、皇后父母、諸官正一品喪,皇帝不視事三日。皇帝本服五服內親及嬪、百官正二品已上喪,並一舉哀。太陽虧、國忌日,皇帝本服小功緦麻親、百官三品已上喪,皇帝皆不視事一日。
皇太后、皇后為本服五服內諸親及嬪,一舉哀。皇太子為本服五服之內親及東宮三師、三少、宮臣三品已上,一舉哀。
梁天監元年,齊臨川獻王所生妾謝墓被發,不至埏門。蕭子晉傳重,諮禮官何佟之。佟之議,以為:「改葬服緦,見柩不可無服故也。此止侵墳土,不及於槨,可依新宮火處三日哭假而已。」帝以為得禮。二年,何佟之議:「追服三年無禫。」尚書議,並以佟之言為得。
又二年,始興王嗣子喪。博士管咺議,使國長從服緦麻。
四年,掌凶禮嚴植之定儀注,以亡月遇閏,後年中祥,疑所附月。帝曰:「閏蓋餘分,月節則各有所隷。若節屬前月,則宜以前月為忌,節屬後月,則宜以後月為忌。祥逢閏則宜取遠日。」
又四年,安成國刺稱:「廟新建,欲剋今日遷立所生吳太妃神主。國王旣有妃喪,欲使臣下代祭。」明山賔議,以為:「不可。宜待王妃服竟,親奉盛禮。」
五年,貴嬪母車喪,議者疑其儀。明山賔以為:「貴嬪旣居母憂,皇太子出貴嬪別第,一舉哀,以申聖情,庶不乖禮。」帝從之。
又五年,祠部郎司馬褧牒:「貴嬪母車亡,應有服制」,謂「宜准公子為母麻衣之制,旣葬而除」。帝從之。
六年,申明葬制,凡墓不得造石人獸碑,唯聽作石柱,記名位而已。
七年,安成王慈太妃喪,周捨牒:「使安成、始興諸王以成服日一日為位受弔。」帝曰:「喪無二主。二王旣在遠,嗣子宜祭攝事。」周捨牒:「嗣子著細布衣、絹領帶、單衣用十五升葛。凡有事及歲時節朔望,並於靈所朝夕哭。三年不聽樂。」
十四年,舍人朱异議:「禮,年雖未及成人,已有爵命者,則不為殤。封陽侯年雖中殤,已有拜封,不應殤服。」帝可之。於是諸王服封陽侯依成人之服。
大同六年,皇太子啟:「謹案下殤之小功,不行婚冠嫁三嘉之禮,則降服之大功,理不得有三嘉。今行三嘉之禮,竊有小疑。」帝曰:「禮云:『大功之末,可以冠子。父小功之末,可以冠子、嫁子、娶婦。己雖小功,旣卒哭,可以冠、娶妻。下殤之小功則不可。』晉代蔡謨、謝沈、丁纂、馮懷等遂云:『降服大功,可以嫁女。』宋代裴松之、何承天又云:『女有大功之服,亦得出嫁。』范堅、荀伯子等,雖復率意致難,亦未能折。太始六年,虞龢立議:『大功之末,乃可娶婦。』于時博詢,咸同龢議。齊永明十一年,有大司馬長子之喪,武帝子女同服大功。左丞顧杲之議云:『大功之末,非直皇女嬪降無疑,皇子娉納,亦在非硋。』凡此諸議,皆是公背正文,務為通耳。徐爰、王文憲並云:『期服降為大功,皆不可以婚嫁。』於義乃為不乖,而又不釋其意。天監十年,信安公主當出適,而有臨川長子大功之慘,具論此義,粗已詳悉。太子今又啟審大功之末及下殤之小功行婚冠嫁三吉之事。案禮所言下殤小功,本是期服,故不得有三吉之禮。況本服是期,降為大功,理當不可。人間行者,是用鄭玄逆降之義。雜記云:『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嫁子。』此謂本服大功,子則小功,踰月以後,於情差輕,所以許有冠嫁。此則小功之末,通得取婦。前所云『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嫁子』,此是簡出大功之身,不得取婦。後言『小功之末,可以冠子嫁子』,非直子得冠嫁,亦得取婦。故有出沒。婚禮,國之大典,宜有畫一。今宗室及外戚,不得復輒有干啟,禮官不得輒為曲議。可依此以為法。」
後齊定令,親王、公主、太妃、妃及從三品已上喪者,借白鼓一面,喪畢進輸。王、郡公主、太妃、儀同三司已上及令僕,皆聽立凶門柏歷。三品已上及五等開國,通用方相。四品已下,達於庶人,以魌頭。旌則一品九旒,二品、三品七旒,四品、五品五旒,六品、七品三旒,八品已下,達于庶人,唯旐而已。其建旐,三品已上及開國子、男,其長至軫,四品、五品至輪,六品至于九品,至較。勳品達于庶人,不過七尺。
王元軌子欲改葬祖及祖母,列上未知所服。邢子才議曰:「禮『改葬緦麻』。鄭玄注:『臣為君,子為父,妻為夫。』唯三人而已。然嫡曾孫、孫承重者,曾祖父母、祖父母改葬,旣並三年之服,皆應服緦。而止言三人,若非遺漏,便是舉其略耳。」
開皇初,高祖思定典禮。太常卿牛弘奏曰:「聖教陵替,國章殘缺,漢、晉為法,隨俗因時,未足經國庇人,弘風施化。且制禮作樂,事歸元首,江南王儉,偏隅一臣,私撰儀注,多違古法。就廬非東階之位,凶門豈設重之禮?兩蕭累代,舉國遵行。後魏及齊,風牛本隔,殊不尋究,遙相師祖,故山東之人,浸以成俗。西魏已降,師旅弗遑,賔嘉之禮,盡未詳定。今休明啟運,憲章伊始,請據前經,革茲俗弊。」詔曰:「可。」弘因奏徵學者,撰儀禮百卷。悉用東齊儀注以為準,亦微採王儉禮。修畢,上之,詔遂班天下,咸使遵用焉。
其喪紀,上自王公,下逮庶人,著令皆為定制,無相差越。正一品薨,則鴻臚卿監護喪事,司儀令示禮制。二品已上,則鴻臚丞監護,司儀丞示禮制。五品已上薨、卒,及三品已上有期親已上喪,並掌儀一人示禮制。官人在職喪,聽斂以朝服,有封者,斂以冕服,未有官者,白帢單衣。婦人有官品者,亦以其服斂。棺內不得置金銀珠玉。諸重,一品懸鬲六,五品已上四,六品已下二。轜車,三品已上油幰,朱絲絡網,施襈,兩箱畫龍,幰竿諸末垂六旒蘇。七品已上油幰,施襈,兩箱畫雲氣,垂四旒蘇。八品已下,達於庶人,鼈甲車,無幰襈旒蘇畫飾。執紼,一品五十人,三品已上四十人,四品三十人,並布幘布深衣。三品已上四引、四披、六鐸、六翣。五品已上二引、二披、四鐸、四翣。九品已上二鐸、二翣。四品已上用方相,七品已上用魌頭。在京師葬者,去城七里外。三品已上立碑,螭首龜趺。趺上高不得過九尺。七品已上立碣,高四尺。圭首方趺。若隱淪道素,孝義著聞者,雖無爵,奏,聽立碣。
三年及期喪,不數閏。大功已下數之。以閏月亡者,祥及忌日,皆以閏所附之月為正。
凶服不入公門。期喪已下不解官者,在外曹襵緣紗帽。若重喪被起者,皁絹下裙帽。若入宮殿及須朝見者,冠服依百官例。
齊衰心喪已上,雖有奪情,並終喪不弔不賀不預宴。期喪未練,大功未葬,不弔不賀,並終喪不預宴。小功已下,假滿依例。居五服之喪,受冊及之職,儀衛依常式,唯鼓樂從而不作。若以戎事,不用此制。
自秦兼天下,朝覲之禮遂廢。及周封蕭察為梁王,訖於隋,恒稱藩國,始有朝見之儀。梁王之朝周,入畿,大冢宰命有司致積。其餼五牢,米九十筥, 4908.gif 醢各三十五甕,酒十八壺,米禾各五十車,薪芻各百車。旣至,大司空設九儐以致館。梁王束帛乘馬,設九介以待之。禮成而出。明日,王朝,受享於廟。旣致享,大冢宰又命公一人,玄冕乘車,陳九儐,以束帛乘馬,致食于賔及賔之從各有差。致食訖,又命公一人,弁服乘車,執贄,設九儐以勞賔。王設九介,迎於門外。明日,朝服乘車,還贄于公。公皮弁迎於大門,授贄受贄,並於堂之中楹。又明日,王朝服,設九介,乘車,備儀衛,以見于公。事畢,公致享。明日,三孤一人,又執贄勞于梁王。明日,王還贄。又明日,王見三孤,如見三公。明日,卿一人,又執贄勞王。王見卿,又如三孤。於是三公、三孤、六卿,又各餼賔,並屬官之長為使。牢米束帛同三公。
開皇四年正月,梁主蕭巋朝于京師,次於郊外。詔廣平王楊雄、吏部尚書韋世康,持節以迎。衛尉設次於驛館。雄等降就便幕。巋服通天冠、絳紗袍、端珽,立於東階下,西面。文武陪侍,如其國。雄等立於門右,東面。巋攝內史令柳顧言出門請事。世康曰:「奉詔勞于梁帝。」顧言入告。巋出,迎於館門之外,西面再拜。持節者導雄與巋俱入,至于庭下。巋北面再拜受詔訖。雄等乃出,立於館門外道右東向。巋送於門外,西面再拜。及奉見,高祖冠通天冠,服絳紗袍,御大興殿,如朝儀。巋服遠遊冠,朝服以入,君臣並拜,禮畢而出。
古者天子征伐,則宜于社,造于祖,類于上帝。還亦以牲徧告。梁天監初,陸璉議定軍禮,遵其制。帝曰:「宜者請征討之宜,造者稟謀於廟,類者奉天時以明伐,並明不敢自專。陳幣承命可也。」璉不能對。嚴植之又爭之,於是告用牲幣,反亦如之。
後齊天子親征纂嚴,則服通天冠,文物充庭。有司奏更衣,乃入,冠武弁,弁左貂附蟬以出。誓訖,擇日備法駕,乘木輅,以造于廟。載遷廟主於齋車,以俟行。次宜于社,有司以毛血釁軍鼓,載帝社石主於車,以俟行。次擇日陳六軍,備大駕,類于上帝。次擇日祈后土、神州、岳鎮、海瀆、源川等。乃為坎盟,督將列牲於坎南,北首。有司坎前讀盟文,割牲耳,承血。皇帝受牲耳,徧授大將,乃置于坎。又歃血,歃徧,又以置坎。禮畢,埋牲及盟書。又卜日,建牙旗於墠,祭以太牢,及所過名山大川,使有司致祭。將屆戰所,卜剛日,備玄牲,列軍容,設柴於辰地,為墠而禡祭。大司馬奠矢,有司奠毛血,樂奏大護之音。禮畢,徹牲,柴燎。戰前一日,皇帝禱祖,司空禱社。戰勝則各報以太牢。又以太牢賞用命戰士于祖,引功臣入旌門,即神庭而授版焉。又罰不用命于社,即神庭行戮訖,振旅而還。格廟詣社訖,擇日行飲至禮,文物充庭。有司執簡,紀年號月朔,陳六師凱入格廟之事,飲至策勳之美,因述其功,不替賞典焉。
隋制,行幸所過名山大川,則有司致祭。岳瀆以太牢,山川以少牢。親征及巡狩,則類上帝、宜社、造廟,還禮亦如之。將發軔,則軷祭。其禮,有司於國門外,委土為山象,設埋坎。有司刳羊,陳俎豆。駕將至,委奠幣,薦脯醢,加羊於軷,西首。又奠酒解羊,并饌埋於坎。駕至,太僕祭兩軹及軓前,乃飲,授爵,遂轢軷上而行。
大業七年,征遼東,煬帝遣諸將,於薊城南桑乾河上,築社稷二壇,設方壝,行宜社禮。帝齋於臨朔宮懷荒殿,預告官及侍從,各齋于其所。十二衛士並齋。帝袞冕玉輅,備法駕。禮畢,御金輅,服通天冠,還宮。又於宮南類上帝,積柴於燎壇,設高祖位於東方。帝服大裘以冕,乘玉輅,祭奠玉帛,並如宜社。諸軍受胙畢,帝就位,觀燎,乃出。又於薊城北設壇,祭馬祖於其上,亦有燎。又於其日,使有司并祭先牧及馬步,無鍾鼓之樂。
衆軍將發,帝御臨朔宮,親授節度。每軍,大將、亞將各一人。騎兵四十隊。隊百人置一纛。十隊為團,團有偏將一人。第一團,皆青絲連明光甲、鐵具裝、青纓拂,建狻猊旗。第二團,絳絲連朱犀甲、獸文具裝、赤纓拂,建貔貅旗。第三團,白絲連明光甲、鐵具裝、素纓拂,建辟邪旗。第四團,烏絲連玄犀甲、獸文具裝、建纓拂,建六駁旗。前部鼓吹一部,大鼓、小鼓及鼙、長鳴、中鳴等各十八具,掆鼓、金鉦各二具。後部鐃吹一部,鐃二面,歌簫及笳各四具,節鼓一面,吳吹篳篥、橫笛各四具,大角十八具。又步卒八十隊,分為四團。團有偏將一人。第一團,每隊給青隼盪幡一。第二團,每隊黃隼盪幡一。第三團,每隊白隼盪幡一。第四團,每隊蒼隼盪幡一。長槊楯弩及甲毦等,各稱兵數。受降使者一人,給二馬軺車一乘,白獸幡及節各一,騎吏三人,車輻白從十二人。承詔慰撫,不受大將制。戰陣則為監軍。
軍將發,候大角一通,步卒第一團出營東門,東向陣。第二團出營南門,南向陣。第三團出營西門,西向陣。第四團出營北門,北向陣。陣四面團營,然後諸團嚴駕立。大角三通,則鐃鼓俱振,騎第一團引行。隊間相去各十五步。次第二團,次前部鼓吹,次弓矢一隊,合二百騎。建蹲獸旗,瓟槊二張,大將在其下。次誕馬二十匹,次大角,次後部鐃,次第三團,次第四團,次受降使者。次及輜重戎車散兵等,亦有四團。第一輜重出,收東面陣,分為兩道,夾以行。第二輜重出,收南面陣,夾以行。第三輜重出,收西面陣,夾以行。第四輜重出,收北面陣,夾以行。亞將領五百騎,建騰豹旗,殿軍後。至營,則第一團騎陣於東面,第二團騎陣於南面,鼓吹翊大將居中,駐馬南向。第三團騎陣於西面,第四團騎陣於北面,合為方陣。四團外向,步卒翊輜重入於陣內,以次安營。營定,四面陣者,引騎入營。亞將率驍騎遊弈督察。其安營之制,以車外布,間設馬槍,次施兵幕,內安雜畜。事畢,大將、亞將等,各就牙帳。其馬步隊與軍中散兵,交為兩番,五日而代。
於是每日遣一軍發,相去四十里,連營漸進。二十四日續發而盡。首尾相繼,鼓角相聞,旌旗亙九百六十里。天子六軍次發,兩部前後先置,又亙八十里。通諸道合三十軍,亙一千四十里。諸軍各以帛為帶,長尺五寸,闊二寸,題其軍號為記。御營內者,合十二衛、三臺、五省、九寺,並分隷內外前後左右六軍,亦各題其軍號,不得自言臺省。王公已下,至于兵丁冢隷,悉以帛為帶,綴于衣領,名「軍記帶」。諸軍並給幡數百,有事,使人交相去來者,執以行。不執幡而離本軍者,他軍驗軍記帶,知非部兵,則所在斬之。
是歲也,行幸望海鎮,於禿黎山為壇,祀黃帝,行禡祭。詔太常少卿韋霽、博士褚亮奏定其禮。皇帝及諸預祭臣近侍官諸軍將,皆齋一宿。有司供帳設位,為埋坎神坐西北,內壝之外。建二旗於南門外。以熊席設帝軒轅神坐於壝內,置甲冑弓矢於坐側,建槊於坐後。皇帝出次入門,群官定位,皆再拜奠。禮畢,還宮。
隋制,常以仲春,用少牢祭馬祖於大澤,諸預祭官,皆於祭所致齋一日,積柴於燎壇,禮畢,就燎。仲夏祭先牧,仲秋祭馬社,仲冬祭馬步,並於大澤,皆以剛日。牲用少牢,如祭馬祖,埋而不燎。
開皇二十年,太尉晉王廣北伐突厥,四月己未,次於河上,禡祭軒轅黃帝,以太牢制幣,陳甲兵,行三獻之禮。
後齊命將出征,則太卜詣太廟,灼靈龜,授鼓旗於廟。皇帝陳法駕,服袞冕,至廟,拜於太祖。徧告訖,降就中階,引上將,操鉞授柯,曰:「從此上至天,將軍制之。」又操斧授柯,曰:「從此下至泉,將軍制之。」將軍旣受斧鉞,對曰:「國不可從外理,軍不可從中制。臣旣受命,有鼓旗斧鉞之威,願假一言之命於臣。」帝曰:「苟利社稷,將軍裁之。」將軍就車,載斧鉞而出。皇帝推轂度閫,曰:「從此以外,將軍制之。」
周大將出征,遣太祝,以羊一,祭所過名山大川。明帝武成元年,吐谷渾寇邊。帝常服乘馬,遣大司馬賀蘭祥於太祖之廟,司憲奉鉞,進授大將。大將拜受,以授從者。禮畢,出受甲兵。
隋制,皇太子親戎,及大將出師,則以豭肫一釁鼓,皆告社廟。受斧鉞訖,不得反宿於家。開皇八年,晉王廣將伐陳,內史令李德林攝太尉,告于太祖廟。禮畢,又命有司宜于太社。
古者三年練兵,入而振旅,至於春秋蒐獮,亦以講其事焉。
梁、陳時,依宋元嘉二十五年蒐宣武場。其法,置行軍殿於幕府山南岡,并設王公百官幕。先獵一日,遣馬騎布圍。右領軍將軍督右,左領軍將軍督左,大司馬董正諸軍。獵日,侍中三奏,一奏,搥一鼓為嚴,三嚴訖,引仗為小駕鹵簿。皇帝乘馬戎服,從者悉絳衫幘,黃麾警蹕,鼓吹如常儀。獵訖,宴會享勞,比校多少。戮一人以懲亂法。會畢,還宮。
後齊常以季秋,皇帝講武於都外。有司先萊野為場,為二軍進止之節。又別墠於北場,輿駕停觀。遂命將簡士教衆,為戰陣之法。凡為陣,少者在前,長者在後。其還,則長者在前,少者在後。長者持弓矢,短者持旌旗。勇者持鉦鼓刀楯,為前行,戰士次之,槊者次之,弓箭為後行。將帥先教士目,使習見旌旗指麾之蹤,發起之意,旗卧則跪。教士耳,使習金鼓動止之節,聲鼓則進,鳴金則止。教士心,使知刑罰之苦,賞賜之利。教士手,使習持五兵之便,戰鬪之備。教士足,使習跪及行列嶮泥之塗。前五日,皆請兵嚴於場所,依方色建旗為和門。都墠之中及四角,皆建五采牙旗。應講武者,各集於其軍。戒鼓一通,軍士皆嚴備。二通,將士貫甲。三通,步軍各為直陣,以相俟。大將各處軍中,立旗鼓下。有司陳小駕鹵簿,皇帝武弁,乘革輅,大司馬介冑乘,奉引入行殿。百司陪列。位定,二軍迭為客主。先舉為客,後舉為主。從五行相勝法,為陣以應之。
後齊春蒐禮,有司規大防,建獲旗,以表獲車。蒐前一日,命布圍。領軍將軍一人,督左甄,護軍將軍一人,督右甄。大司馬一人,居中,節制諸軍。天子陳小駕,服通天冠,乘木輅,詣行宮。將親禽,服戎服,鈒戟者皆嚴。武衛張甄圍,旗鼓相望,銜枚而進。甄常開一方,以令三驅。圍合,吏奔騎令曰:「鳥獸之肉,不登於俎者不射。皮革齒牙,骨角毛羽,不登於器者不射。」甄合,大司馬鳴鼓促圍,衆軍鼓譟鳴角,至期處而止。大司馬屯北旌門,二甄帥屯左右旌門。天子乘馬,從南旌門入,親射禽。謁者以獲車收禽,載還,陳於獲旗之北。王公已下以次射禽,皆送旗下。事畢,大司馬鳴鼓解圍,復屯。殿中郎中率其屬收禽,以實獲車。天子還行宮。命有司,每禽擇取三十,一曰乾豆,二曰賔客,三曰充君之庖。其餘即於圍下量將士。禮畢,改服,鈒者韜刃而還。夏苗、秋獮、冬狩,禮皆同。
河清中定令,每歲十二月半後講武,至晦逐除。二軍兵馬,右入千秋門,左入萬歲門,並至永巷南下,至昭陽殿北,二軍交。一軍從西上閤,一軍從東上閤,並從端門南,出閶闔門前橋南,戲射並訖,送至城南郭外罷。
後齊三月三日,皇帝常服乘輿,詣射所,升堂即坐,皇太子及群官坐定,登歌,進酒行爵。皇帝入便殿,更衣以出,驊騮令進御馬,有司進弓矢。帝射訖,還御坐,射懸侯,又畢,群官乃射五埒。一品三十二發,一發調馬,十發射下,十五發射上,三發射麞頭,三發射獸頭。二品三十發,一發調馬,十發射下,三發射麞,三發射帖,三發射獸頭。三品二十五發,一發調馬,五發射下,十發射上,三發射麞,三發射帖,三發射獸頭。四品二十發,一發調馬,五發射下,八發射上,二發射麞,二發射帖,二發射獸頭。五品十五發,一發調馬,四發射下,五發射上,二發射麞,二發射帖,一發射獸頭。侍官御仗已上十發。一發調馬,四發射下,五發射上。
季秋大射,皇帝備大駕,常服,御七寶輦,射七埒。正三品已上,第一埒,一品五十發,一發調馬,十五發射下,二十五發射上,三發射麞,三發射帖,三發射獸頭。二品四十六發。一發調馬,十五發射下,二十二發射上,二發射麞,三發射帖,三發射獸頭。從三品四品第二埒,三品四十二發,一發調馬,十二發射下,二十二發射上,二發射麞,二發射帖,三發射獸頭。四品三十七發。一發調馬,十一發射下,十九發射上,一發射麞,二發射帖,三發射獸頭。五品第三埒,三十二發。一發調馬,九發射下,十七發射上,一發射麞,二發射帖,二發射獸頭。六品第四埒,二十七發。一發調馬,八發射下,十六發射上,一發射麞,一發射帖。七品第五埒,二十一發。一發調馬,六發射下,十二發射上,一發射麞,一發射帖。八品第六埒,十六發。一發調馬,四發射下,九發射上,一發射麞,一發射帖。九品第七埒,十發。一發調馬,三發射下,四發射上,一發射麞,一發射帖。
大射置大將、太尉公為之。射司馬各一人,錄事二人。七埒各置埒將、射正參軍各一人,埒士四人,威儀一人,乘白馬以導,的別參軍一人,懸侯下府參軍一人。又各置令史埒士等員,以司其事。
後周仲春教振旅,大司馬建大麾於萊田之所。鄉稍之官,以旂物鼓鐸鉦鐃,各帥其人而致。誅其後至者。建麾於後表之中,以集衆庶。質明,偃麾,誅其不及者。乃陳徒騎,如戰之陣。大司馬北面誓之。軍中皆聽鼓角,以為進止之節。田之日,於所萊之北,建旗為和門。諸將帥徒騎序入其門。有司居門,以平其人。旣入而分其地,險野則徒前而騎後,易野則騎前而徒後。旣陣,皆坐,乃設驅逆騎,有司表貉於陣前。以太牢祭黃帝軒轅氏,於狩地為墠,建二旗,列五兵於坐側,行三獻禮。遂蒐田致禽以祭社。仲夏教茇舍,如振旅之陣,遂以苗田如蒐法,致禽以享礿。仲秋教練兵,如振旅之陣,遂以獮田如蒐法,致禽以祀方。仲冬教大閱,如振旅之陣,遂以狩田如蒐法,致禽以享烝。
孟秋迎太白,候太白夕見於西方。先見三日,大司馬戒期,遂建旗於陽武門外。司空除壇兆,有司薦毛血,登歌奏昭夏。在位者拜,事畢出。其日中後十刻,六軍士馬,俱介冑集旗下。左右武伯督十二帥嚴街,侍臣文武,俱介冑奉迎。樂師撞黃鍾,右五鍾皆應。皇帝介冑,警蹕以出,如常儀而無鼓角,出國門而軷祭。至則舍於次。太白未見五刻,中外皆嚴,皇帝就位,六軍鼓譟,行三獻之禮。每獻,鼓譟如初獻。事訖,燔燎賜胙,畢,鼓譟而還。
隋制,大射祭射侯於射所,用少牢。軍人每年孟秋閱戎具,仲冬教戰法。及大業三年,煬帝在榆林,突厥啟民及西域、東胡君長,並來朝貢。帝欲誇以甲兵之盛,乃命有司,陳冬狩之禮。詔虞部量拔延山南北周二百里,並立表記。前狩二日,兵部建旗於表所。五里一旗,分為四十軍,軍萬人,騎五千匹。前一日,諸將各帥其軍,集於旗下。鳴鼓,後至者斬。詔四十道使,並揚旗建節,分申佃令,即留軍所監獵。
布圍,圍闕南面,方行而前。帝服紫袴褶、黑介幘,乘闟豬車,其飾如木輅,重輞漫輪,虯龍繞轂,漢東京鹵簿所謂獵車者也。駕六黑駵。太常陳鼓笳鐃簫角於帝左右,各百二十。百官戎服騎從,鼓行入圍。諸將並鼓行赴圍。乃設驅逆騎千有二百。闟豬停軔,有司斂大綏,王公已下,皆整弓矢,陳於駕前。有司又斂小綏,乃驅獸出,過於帝前。初驅過,有司整御弓矢以前,待詔。再驅過,備身將軍奉進弓矢。三驅過,帝乃從禽,鼓吹皆振,左而射之。每驅必三獸以上。帝發,抗大綏。次王公發,則抗小綏。次諸將發射之,無鼓,驅逆之騎乃止。然後三軍四夷百姓皆獵。凡射獸,自左膘而射之,達于右腢,為上等。達右耳本,為次等。自左髀達于右為下等。群獸相從,不得盡殺。已傷之獸,不得重射。又逆向人者,不射其面。出表者不逐之。佃將止,虞部建旗於圍內。從駕之鼓及諸軍鼓俱振,卒徒皆譟。諸獲禽者,獻於旗所,致其左耳。大獸公之,以供宗廟,使歸,薦腊于京師。小獸私之。
齊制,季冬晦,選樂人子弟十歲以上,十二以下為侲子,合二百四十人。一百二十人,赤幘、皂褠衣,執鞀。一百二十人,赤布袴褶,執鞞角。方相氏黃金四目,熊皮蒙首,玄衣朱裳,執戈揚楯。又作窮奇、祖明之類,凡十二獸,皆有毛角。鼓吹令率之,中黃門行之,冗從僕射將之,以逐惡鬼于禁中。其日戊夜三唱,開諸里門,儺者各集,被服器仗以待事。戊夜四唱,開諸城門,二衛皆嚴。上水一刻,皇帝常服,即御座。王公執事官第一品已下、從六品已上,陪列預觀。儺者鼓譟,入殿西門,徧於禁內。分出二上閤,作方相與十二獸舞戲,喧呼周徧,前後鼓譟。出殿南門,分為六道,出於郭外。
隋制,季春晦,儺,磔牲於宮門及城四門,以禳陰氣。秋分前一日,禳陽氣。季冬傍磔、大儺亦如之。其牲,每門各用羝羊及雄雞一。選侲子,如後齊。冬八隊,二時儺則四隊。問事十二人,赤幘褠衣,執皮鞭。工人二十二人。其一人方相氏,黃金四目,蒙熊皮,玄衣朱裳。其一人為唱師,著皮衣,執棒。鼓角各十。有司預備雄雞羝羊及酒,於宮門為坎。未明,鼓譟以入。方相氏執戈揚楯,周呼鼓譟而出,合趣顯陽門,分詣諸城門。將出,諸祝師執事,預副牲胸,磔之於門,酌酒禳祝。舉牲并酒埋之。
後齊制,日蝕,則太極殿西廂東向,東堂東廂西向,各設御座。群官公服。晝漏上水一刻,內外皆嚴。三門者閉中門,單門者掩之。蝕前三刻,皇帝服通天冠,即御座,直衛如常,不省事。有變,聞鼓音,則避正殿,就東堂,服白袷單衣。侍臣皆赤幘,帶劔,升殿侍。諸司各於其所,赤幘,持劔,出戶向日立。有司各率官屬,並行宮內諸門、掖門,屯衛太社。鄴令以官屬圍社,守四門,以朱絲繩繞繫社壇三匝。太祝令陳辭責社。太史令二人,走馬露版上尚書,門司疾上之。又告清都尹鳴鼓,如嚴鼓法。日光復,乃止,奏解嚴。
後魏每攻戰剋捷,欲天下知聞,迺書帛,建於竿上,名為露布。其後相因施行。開皇中,迺詔太常卿牛弘、太子庶子裴政撰宣露布禮。及九年平陳,元帥晉王,以驛上露布。兵部奏,請依新禮宣行。承詔集百官、四方客使等,並赴廣陽門外,服朝衣,各依其列。內史令稱有詔,在位者皆拜。宣訖,拜,蹈舞者三,又拜。郡縣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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