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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漢川草廬 作者: 漢川草廬 隋書 資料來源:深圳漢龍網實業有限公司
隋書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紀五卷,列傳五十卷,志三十卷。本書由多人共同編撰,分為兩階段成書,從草創到全部修完共歷時三十五年。
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陳、北齊、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議。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編修,但數年過後,仍未成書。貞觀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徵「總知其務」,並主編隋書。隋書的作者都是飽學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
隋書是現存最早的隋史專著,也是二十五史中修史水平較高的史籍之一。
首先,它有明確的指導思想。下令修隋史的唐太宗親歷了滅隋的戰爭,在執政之後,他經常談論隋朝滅亡的教訓,明確提出「以古為鏡,可以見興替」的看法。汲取歷史教訓,以史為鑒就成了修隋史的指導思想。其次,隋書弘揚秉筆直書的優良史學傳統,品評人物較少阿附隱諱。主編魏徵剛正不阿,他主持編寫的紀傳,較少曲筆,不為尊者諱。如隋文帝之「刻薄」專斷,「不悅詩書」,「闇於大道」,隋煬帝矯情飾貌,殺父淫母,「鋤誅骨肉,屠剿忠良」等情況,都照實寫來,了無隱諱。
再次,隋書保存了大量政治、經濟以及科技文化資料。其中十志記載梁、陳、北齊、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漢魏。
宋本原跋 | 卷一‧帝紀第一 高祖上 | 卷二‧帝紀第二 高祖下 | 卷三‧帝紀第三 煬帝上 | 卷四‧帝紀第四 煬帝下 | 卷五‧帝紀第五 恭帝 | 卷六‧志第一 禮儀一 | 卷七‧志第二 禮儀二 | 卷八‧志第三 禮儀三 | 卷九‧志第四 禮儀四 | 卷十‧志第五 禮儀五 | 卷十一‧志第六 禮儀六 | 卷十二‧志第七 禮儀七 | 卷十三‧志第八 音樂上 | 卷十四‧志第九 音樂中 | 卷十五‧志第十 音樂下 | 卷十六‧志第十一 律曆上 | 卷十七‧志第十二 律曆中 | 卷十八‧志第十三 律曆下 | 卷十九‧志第十四 天文上 | 卷二十‧志第十五 天文中 | 卷二十一‧志第十六 天文下 | 卷二十二‧志第十七 五行上 | 卷二十三‧志第十八 五行下 | 卷二十四‧志第十九 食貨 | 卷二十五‧志第二十 刑法 | 卷二十六‧志第二十一 百官上 | 卷二十七‧志第二十二 百官中 | 卷二十八‧志第二十三 百官下 | 卷二十九‧志第二十四 地理上 | 卷三十‧志第二十五 地理中 | 卷三十一‧志第二十六 地理下 | 卷三十二‧志第二十七 經籍一 | 卷三十三‧志第二十八 經籍二 | 卷三十四‧志第二十九 經籍三 | 卷三十五‧志第三十 經籍四 | 卷三十六‧列傳第一 | 卷三十七‧列傳第二 | 卷三十八‧列傳第三 | 卷三十九‧列傳第四 | 卷四十‧ 列傳第五 | 卷四十一‧列傳第六 | 卷四十二‧列傳第七 | 卷四十三‧列傳第八 | 卷四十四‧列傳第九 | 卷四十五‧列傳第十 | 卷四十六‧列傳第十一 | 卷四十七‧列傳第十二 | 卷四十八‧列傳第十三 | 卷四十九‧列傳第十四 | 卷五十‧ 列傳第十五 | 卷五十一‧列傳第十六 | 卷五十二‧列傳第十七 | 卷五十三‧列傳第十八 | 卷五十四‧列傳第十九 | 卷五十五‧列傳第二十 | 卷五十六‧列傳第二十一 | 卷五十七‧列傳第二十二 | 卷五十八‧列傳第二十三 | 卷五十九‧列傳第二十四 | 卷六十‧ 列傳第二十五 | 卷六十一‧列傳第二十六 | 卷六十二‧列傳第二十七 | 卷六十三‧列傳第二十八 | 卷六十四‧列傳第二十九 | 卷六十五‧列傳第三十 | 卷六十六‧列傳第三十一 | 卷六十七‧列傳第三十二 | 卷六十八‧列傳第三十三 | 卷六十九‧列傳第三十四 | 卷七十‧ 列傳第三十五 | 卷七十一‧列傳第三十六 | 卷七十二‧列傳第三十七 | 卷七十三‧列傳第三十八 | 卷七十四‧列傳第三十九 | 卷七十五‧列傳第四十 | 卷七十六‧列傳第四十一 | 卷七十七‧列傳第四十二 | 卷七十八‧列傳第四十三 | 卷七十九‧列傳第四十四 | 卷八十‧ 列傳第四十五 | 卷八十一‧列傳第四十六 | 卷八十二‧列傳第四十七 | 卷八十三‧列傳第四十八 | 卷八十四‧列傳第四十九 | 卷八十五‧列傳第五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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