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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吴承明先生多次指出,明清商品经济的发展与希克思讲的西欧从命令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化时期的“市场渗透”有不少相似之处。但明清商品经济的发展毕竟没有导致“市场经济”或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建立,其中原因,除了制度和思想方面的问题以外,是否明清商品经济自身也存在某种欠缺?商品经济的发展不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同步,恐怕就是这种欠缺之一。西欧则不然,在“市场渗透”的同时,提高劳动生产率的趋向明显,农业革命正在酝酿以至发生了。这种“同步”与“不同步”的区别当然会影响它们的发展方向。方行先生指出,明清商品经济发展的推动器是地主的消费需求,而不是生产需求[7] 。笔者很同意这一见解。前些年在对中外封建社会劳动者状况的比较研究中,有些学者指出鸦片战争以前中国农民的“净余率”大大低于13――14世纪英国农民的水平[8] 。所谓“净余率”是指交纳税租和扣除农民必要的生活消费开发后可以用于扩大再生产的部分。其实,我国农民生产所能提供的剩余并不少,甚至可以提供启动近代化过程或制度创新过程的某种基础。但这种剩余,以地租和赋税的形式集中到地主及其国家的手中,大部分用于奢侈性消费,能够用于社会扩大再生产的是很少的。
明清商品经济最发达的是江南,它是当时全国性的商品流通中心。彭慕兰(Kenneth Pomeranz)的《大歧变》(Great Divergence-Europe,China and Making of the Modern World Economy)拿18世纪的英国和中国的江南相比。这有可比的一面,也有不可比的一面。因为英国是一个国家,江南则是中国的一个地区。江南商品经济的发展并非孤立的,它要依靠其他地区资源的支持。正如方行先生指出的,江南文化发达、人文荟萃,外出当官和做生意的人很多,他们从全国各地聚敛财富,回到江南消费[9] 。其他地区难以具备这样的条件。所以当时江南商品经济的发达并不能代表全国的一般水平。应该看到,明清各地商品经济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在江南这样的发达地区之外,还存在广大的落后的封闭的地区。吴承明先生曾估算,鸦片战争在国内市场商品值占第一第二位的是粮食和棉布,其商品率分别为10.5%和52.8%。可见当时粮食生产主要还是自给性的;棉布商品量虽大,主要却是耕织结合的农户生产的、自用有余的产品[10] 。很难说鸦片战争前中国的经济在总体上已经脱离自然经济的范畴。
封建时代传统市场上的商品,主要是依靠耕织结合的小农家庭供应的。明清商品经济的发展,充分表现了小农家庭对商品经济发展的适应能力。对于小农家庭的耕织结合,以前人们往往把它当作自然经济的一个特征,甚至是主要特征;现在有些学者又强调它与商品经济的联系。其实正如农民家庭经济是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结合一样,耕织结合也往往是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结合。无论“耕”(种植业)还是“织”(家庭副业),尤其是后者,其产品既可以自己消费,也可以提供市场,它可以适应不同外部条件,在自给性生产和商品性生产之间灵活地“切换”。在一定条件下,农家的商品性副业收入甚至可以明显超过自给性种植业的收入,但只要它没有发展为专业户,自给性种植业就仍然是它的基础和保障,也就是说,其商品性生产是以其自给性生产为依托的;而且可以根据条件的变化随时“切换”为自给性生产。所以,建立在耕织结合的小农经济基础上的明清商品经济,并没有真正割断其自然经济的脐带,基本上没有脱离封建地主制经济的发展轨道,它与导致“市场经济”或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那种商品经济仍然是有所不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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