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語] 言是指自動跟人說話,語則是指回答別人的問話,或是和人談論一件事情。如:佚之狐言(主動進言)於鄭伯曰;歎而言曰(慨歎之言乃是自發);豈敢言病(其言其病);又奚足以語至道(乃是答他人語也);吾語女;公語之故。
[薦、祭] 均有祀義,無牲曰薦,有牲曰祭。左傳僖公五年:而明德以薦馨香(卽黍稷);後一其義。
[侵、襲、伐] 凡師有鐘鼓曰伐,無曰侵,輕曰襲。伐乃正義之討,故有鐘鼓;侵乃不宣之犯;襲乃悄然之侵。
[追、逐] 如:放逐曰逐,於追異;追挽曰追,於逐異。
[謂、曰] 謂後有引語(則所言者)但不必緊接之;而曰後必緊接引之。如使謂之曰(此處謂後接“之”);子謂子貢曰;其我之謂矣。
[召、招] 以言使人曰召,以手曰招。
[報、告] 報,復命者也;告,言語於人也。告及語皆有告訴義,但告用於對上,而語用於對下。告與誥本同義同音,後異:於上為告,於下為誥。
[反、復] 如朝赴晚反;短訊復之。
[次] 本義置,如:次(排列義)及於事;師退次(駐紥)於召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