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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历史网 二、明代后期马市贸易的发展及其历史特点
明代后期,女真地区的社会经济有了长足进步。由此使得女真族与汉族之间的经济联系更加紧密了,导致马市贸易的发展。临近汉族地区的建州女真和海西女真,因为便于同汉族进行马市贸易,输入铁制农具和引进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加速了社会经济发展的步伐。明中叶以后;建州女真社会经济日益繁荣,农业生产力迅速提高。如他们居住的婆猪江、苏克素浒一带,“无墅不耕,至于山上,亦多开垦”;粮食产量较高,“田地品膏,则粟一斗落种,可获八九石”[20]。除此之外,采集、渔猪经济也有很大发展,据《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卷一记载:“本地所产有明珠、人参、黑狐、玄狐、红狐、貂鼠、猞狸狲、虎、豹、海獭、水獭、青鼠、黄鼠等皮,以备国用。抚顺、清河、宽奠、瑷阳四处关口互市交易,照例取赏,因此满州民殷国富。”采猎经济的发展,使建州女真输出的采猎商品大大增加,从而为经济发展结果了财富。明朝官员薛国用曾说:“盖奴酋擅貂、人参、海珠之利,畜聚綦富”[21]。可见采猎经济发展对建州女真社发会展的重大意义。同时,畜牧业在建州女真经济中的比重虽然下降了,但仍有较大发展,“家家皆畜鸡、猪、鹅、鸭、羔、羊、犬猫之属”[22]。在畜牧业中,马匹仍占六畜一首,“六畜惟马最盛,将胡之家,千百为群,卒胡家亦不下十数匹”[23]。马匹孳生如此之多,为马市提供了源源不断的货源。另外,建州女真的手工业也发展起来了。万历末年被建州女真吞并的海西女真,社会经济的发展基本上与建州女真差不多,他们“事耕种,言语处去,与建州类”[24]。
社会经济的发展,为马市贸易的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使得女真族与汉族的贸易更加发展了。明代后期马市贸易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马市市场的扩大。首先表现为马市数量的增加。明初,女真族与汉族的马市市场唯有开原南关一处,后来在天顺八年(1464年)增设抚顺马市[25]。到了成化十四年(1478年),马市市场增加到“镇北关”(即开原南关)“抚顺关”、“白土厂关” (嘉靖间改“庆云堡)等三处[26]。万历初年,又增设“宽奠、パ簟⑶搴印比个马市市场,”自是开原而南,抚顺、清河、パ簟⒖淼觳⒂惺校诸夷亦利互易”[27]。此外还出现了场外交易的现象。据《辽东志》卷三《兵食》条记载:“辽边四壁近虏,境外物产如貂皮、人参、林木、鱼鳞之类,(汉)人图其利,往往逾境而取之。”在场外交易中还进行违禁物品的卖买,“中国罔利之徒与之交结,甚至窃卖兵器,……虽有监市分守等官,势不能禁”[28]。汉人经常深入女真地区进行场外交易活动,这实际上是马市贸易的延申。总之,马市市场的增加和场外交易活动的出现,为女真族与汉族的贸易提供了更多的场所,标志着马市贸易的发展。
第二,马市开市日期的增加。据《万历大明会典》卷129规定:辽东马市,“每月初一日至初五日,十六日至二十二日开二次。各夷止将马匹并土产货物,赴彼处委官验收入市,许赍有货物者,与彼两平交易。”可见开市日期已比明初增加一倍多。而实际开市日期则比明朝政府的规定还要多。据辽宁省档案馆明藏档《广顺:镇北、新安等关易换货物抽分银两表册》的不完全记载:万历十二年马市每月开市日期为初二、初六、初七、初八、初九、初十、十二、十三、十五、十八、二十、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日。由此可见,在万历年间马市每月开市日期至少也有十七天之多,较之明初,增加了三、四倍。马市开市日期的增加,延长了女真族与汉族进行贸易的时间,反映了马市贸易的发展。
第三,马卞中交换商品数量和品种的增加。如人参一项,虽然史籍没有明确记载交易数量。但是,据《武备志》一书记载.万历三十七年(1607年)明朝御史熊延弼禁绝对建州女真的马市贸易,二年之内,建州女真腐烂了十余万斤的人参。由此观之,仅是建州女真一部,每年通过马市贸易至少要输出人参五万余斤之多。同时,通过马市贸易汉族地区输入女真地区的铁器数量也十分巨大。如成化十二年(1476年),明朝政府曾下令严禁铁器,输入女真地区,结果使得女真各部“男无铧铲,女无针剪”[29],但是,到了明代后期,马市贸易的发展冲破了明朝政府的禁令,在万历年间,仅一次马市,就成交铁器铧子四千二百九十二件[30]。马市交易商品数量的增多,是马市贸易发展的最好证明。此外,马市交易商品的种类也有所增加。如烟叶,虽然从海外引进不久,马市上却已有出售,“烟草出自闽中,边上人寒疾,非此不治,关外人至以匹马易烟一斤,法轻利重”[31]。
第四,到马节贸易的人数也日益增多。明代后期,女真族来马市贸易,每次入市少则数十人,多则数百人。而万历十二年,海西女真都督猛骨孛罗,歹商等从广顺关入市,一次竟达―千一百人之多[32]。据辽宁省档案馆所藏明档的不完全统计:自万历十一年七至九月和十二年一至三月的半年时间内,女真族各部前来开原镇北关、广顺关马市进行贸易的人次达一万一千八百七十四之多。与此同时,汉族商人来马市进行贸易的人数越来越多。据《满洲实录》卷四记载:万历四十六年四月,努尔哈赤攻取抚顺后,“有山东、山西、涿州、杭州、易州、河东、河西等处商贾十六人,皆给路费,书七恨之言付之”。由此可见,当时在马市进行交易的汉族商人分别来自全国各地许多地区。三年之后,努尔哈赤攻下辽阳,“辽之商贾死者四五万人”[33]。这说明在马市进行贸易的汉族商人,人数是十分可观的。
上述史实,充分反映了明代后期马市贸易的发展状况。同时,亲眼目睹明代后期马市贸易盛况的诗人给我们留下了较为形象的生动描写.
“ 椎髻捆载多,拗辘车声急如传,胡儿胡妇亦提携,异装异服徒惊。……夷货既入华货随,译使相通作行眩,华得夷货更生殖,夷得华货即欢忭”[34]读了这样的诗篇,耳畔仿佛响起了马市中的嘈杂声。诗篇详溢着汉族和女真族商民欢快高兴的心情和友好情深的气氛。
明代后期马市贸易的发展,有两个值得注意的历史特点。第一是随着马市贸易的发展,明朝政府及其官吏对女真族商民的掠夺和敲榨加剧了。封建专制主义国家政权利用其所控制的马市贸易,推行民族掠夺政策。明初,马市所征商税寥寥无几,明朝后期马市贸易发展后,明朝政府在马市所征商税也不断提高。兹将辽东马市商税税率增长情况列表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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