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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 许国璋汉语汉字思想研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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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酒當歌 發表於 2012-10-19 00:4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中国汉学网
三、关于汉字的起源和演变
在汉字的起源和演变问题上,许国璋提出了两点有价值的看法。一是汉字起源的此世性,二是汉字起源的抽象性。这两点看起来互相矛盾,但其实质是从不同的角度论述了汉字起源和演变的文化特征。
汉字起源的此世性,说的是汉字产生形成的社会文化原因。过去我国学术界很少从理论的角度思考汉字之社会文化缘起。许国璋以《说文解字・序》中“古者庖牺氏之王天下也,……”一段话为依据,指出汉字的起源具有“此世性”。古代的汉字起源论与西方民族的“神造字母”论不同,“腓尼基人奉Cadmus神为字母的创始者,诺尔斯人奉Odin神为Rune字母的创始者,希伯莱人奉人类始祖亚当为语词的创始者,汉族初民奉‘王天下’的庖牺氏为创始人”。这“说明汉字起源学说的此世性,这一此世性是整个汉文化的此世性的一部分”(66页)。为什么这样说?许国璋引用了金岳霖的观点。金岳霖根据人与世界关系的不同,称印度文化为他世性的(otherworldliness),讲来世超度;希腊文化为超世性的(super-worldliness,即站在超出世界的层面上观察和分析世界),讲设问求知;中国文化为此世性的(this-worldliness),讲实用经验(见75页)。从许慎《说文解字・序》可以看出,古代的汉字起源论是与社会发展论密切联系的。“王天下”和“作《易》八卦以垂宪象”是相互联系的,治理天下需要书面符号形式。其后“及神农氏结绳为治而统其事,庶业其繁,饰伪萌生。黄帝之史仓颉见鸟兽蹄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百工以又,万品以察。”随着生产的发展,简单的符号已不敷社会的需要。于是书契(文字)应运而生,它使各类事物的区别明显了,也使各项公职的执行方便了,从而促进了社会的发展。许国璋显然指出了中国古代语言、文字起源学说的一个重要特点,尽管庖牺氏制八卦,仓颉造字都带有神话传说的色彩,但它们的社会发展基础是无可怀疑的。
与汉字起源的此世性相联系的还有汉字符号的人为性。许国璋认为,不能套用西方符号理论的能指所指结合任意性的原则来解释汉语言文字。所谓任意性原则是指语言符号所反映的词与物的关系是任意的,而非自然的。许国璋认为,任意性原则对硬要建立能指与所指之间的自然联系的批判是正确的。但事实上词与物的“自然结合”本身不可能在语言这一个介质中体现,它不存在,因此为它而作的假设也就无必要。然而反过来用这一假设(指“自然结合”论)证明“语言符号任意性”原则的正确,却是荒谬的。因为从语言体系来说,语言是一种理性的行为,具有系统性(systematicity)、可分离性(discreteness)、可学会性(learnability)。“语言学家发现语言的体系,是人对自身行为中的理智性的发现,也是对于理智性存在于语言行为中的肯定”(24页),“词之所以为词,是因为它存在于各种关系中。……正是这种可以抽象的延伸赋予词的‘所指’一种内存的理性;‘所指’之多而有变,都是按早已被人们所认识到的法则进行的,不是偶然的。在理性的网络中,词的所指变成一桩理性的事件”(31页)。从语言的群体发生来说,原始时期的语言符号是有任意性的,因为当时部落未成、语言未备,名不可能是有关联有从属的名,不妨假定为独一、偶然、任意的名。部落社会时期的语言符号是约定俗成的。所谓“约”,指社会制约,社会共议(consensus),决非任意创造,因为其时语言社团形成,语言使用者担负了命名和用名的双重任务,开始有了当时条件下的社会制约。文明社会时期的语言符号是立意的(motivated), 即使是民间任意创造的词,也有语言文字学家赋予有理可据的形态(此段参见32页)。从语言的个体发生来说,小孩学母语或成人学外语,都有一个对任意性从感之甚切到不再感到的过程。小孩学语时常有的“超类推”(overgeneralization)现象,即对“任意性”的一种抵制(见31页)。可见“任意性”只是心理适应过程中的一种暂时现象,不适应就觉得不可捉摸,适应了就觉得理应如此。在这个意义上,任意性是可以转变的,不是客观存在的一种语言特征”(同上)。因此,语言符号能指与所指的联系是一种“人为的联系”、“理性的联系”,是受语言和社会双重制约的联系。许国璋特别指出:“中国古代的语言哲学,正象中国的主流哲学一样,是入世的,旨在治世的。中国传统的语言文字之学,其中心思想即是找出能指和所指之间的理性联系。”(37页)
如果说汉字的起源是此世性的,那么汉字的符号建构应是具象的,它出自于汉民族的实用――经验理性。然而许国璋并未在具象性上停留,而是指出了汉字起源时即具有、以后又不断发展的符号概括性。他以许慎《说文解字・序》“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文者,物象之本;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一段话为依据,指出初民的造字是按照物的类画它的形,而不是按一件具体的物来画出它的形(如牛代表牛类,不是哪一只具体的牛)。这时已有概括,但抽象不够。其后从有限的物象产生无限的字,意味着字已经变成脱离物象的符号,抽象程度提高了,字的符号性增强了。许国璋强调指出(72―73页),汉字从象形变为象征,从图形变为笔划,从复杂变为简单,它的“文”已经大大不同于原来的图象,成了物象中最本质的东西,而它的“形声相益”的孳生更不受物象的限制。但许国璋并不因此否认汉字构形的理据。他把“分理别异”和“形声相益”看作汉字的两个特点,始终认为“汉语的方块字是形、声、 义三者的结合体”(75页)。“文字的产生,贵乎有区别性特征”(70页)。并因此而批评那些片面强调汉字的符号化、符号性,且由此引申出方块汉字应废弃,代之以彻底符号化的拉丁字母拼音的观点,是“不经意地将语言的区别性原则置诸不顾”(75页)。许国璋在这里提出了一个发人深思的问题,即如何看待汉字的符号化过程,如何理解汉字的文化特征,如何认识汉字在其结构形成和演进的历史上所具有的独特的文化功能?
许慎认为,在仓颉造字之前,古人已经“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开始了象征符号的创造。汉字由图画文字发展而来(例略),汉字的发展史又是图画文字的象形、象意特征逐渐褪化的历史。这种褪化不是要将汉字发展为一堆纯粹假定性的符号,而是要使汉字的表意功能更好地适应语言与思维的发展。在汉字表意功能的不断完善中,汉字的结构形态无论在历时层面还是共时层面都经历了很大变化。
从历时层面来说,汉字的文化形态经历了一个不断符号化的递嬗过程。根据考古学的发现,汉字由图画文字向象形文字的过渡, 在距今4500年左右。与图画文字相比,甲骨文字毕竟在符号化方面迈进了一大步。它的象形字大部分已经线条化、轮廓化、特征化了。尤其是甲骨文正以一种强劲有力的趋势用形与声的互注发展汉字的表意功能,使汉字能适应日常交际中新概念新语汇的大量形成。例如甲骨文的“河”字即在原有的“何(荷)”字形体上加形符“水”,“祀”字即在原有的“巳”字形体上加形符“示”,“”字即在原有的象形符号上加声符“奚”。
周代的代表文字是金文,它在结构上与甲骨文没有很大的不同。春秋战国时代,由于社会的变革,封建割据冲破了汉字的统一规范。各种地方势力和地方文化对汉字作了种种改造,或分化,或繁化,或简化,但汉字发展的历程并没有中断。作为汉字发展主流的秦系文字,出现了直线化、笔画化的趋势。尤其是在秦统一天下后整理、推行的小篆,字形简化,形体固定,异体字减少,合文淘汰。秦系文字的进一步发展,终于导致汉字形态的巨变,产生了隶书。
隶书前的古汉字都以曲线构形以象实物之形。这种写实性的曲线虽经小篆改为圆润的线条,但象形的表意作用仍很突出。隶变将圆润的线条改为方折的笔画,使汉字的书写彻底摆脱了“描绘”而成为符号的书写。隶书大大简化了汉字的形符。许多以不同实物为摹写对象的形符被简化成单一的符号。如隶书中“鸟”字的四点,在小篆中是鸟爪的象形符号;隶书中“燕”字的四点,在小篆中是燕尾的象形符号;统一改为四点后,这些字的象形作用显然淡化了。由于形符的简化和统一,许多字难以看出本义。在符号化的进程中,汉字在象形的作用上付出了代价。
但隶变并没有改变汉字象形表意的性质,只不过使汉字的象形表意手段大为简化了。隶变后的汉字依然可以有一定的索形依据。例如“车”字在甲骨文中画有车厢、车轮、车衡、车辕、车轭、马、辔、车辖。隶书中的“车”,仍可以看出一个车厢和两个象征性的车轮。“角”字在甲骨文中象牛角形。隶书中的“角”字上部仍呈角形,等等。在古汉字中,同一个象形符号无论作单字还是作偏旁都是一样的形状,而在隶书中,“手”形作偏旁则左有“打”,下有“拳”,上有“看”;“示”形作偏旁则左有“祖”,下有“祭”等等。从这些偏旁也可以看出,隶变后的汉字结构虽然褪去了古汉字原始的象形特征,但在它的笔画态势中依然保留了相当程度的象形表意的理据,而同时,隶变后的汉字又大大便于书写了。显然,这是汉字表意功能在发展中的自我完善。
汉字数千年的发展过程,是其与生俱来的象形表意功能不断完善的过程。世界上许多文字都曾经历过图画文字的阶段,然而后来大多走上了用字母记音的发展道路,成为语言符号的符号。而汉字却把它的以形示意的文化形态发展,保存了下来。为了适应汉语表达的需要,汉字在表示词音上发展过多种手段,但它的逻辑框架依然是以表意为核心,形成其独具一格的文化样式。许国璋对汉字的符号概括性的分析和评价,有助于我们深刻认识汉字及其文化特征。
  (作者:申小龙 )

注释:
*《许国璋论语言》,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1年版,第75页。以下引许书只注明页数。
〔1〕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商务印馆1980年版。
〔2〕见布龙菲尔德《语言论》,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357―3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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