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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 浅析生成语言学语义观.认知语言学语义观(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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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天道化 發表於 2013-5-2 18:5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中国汉学网
五、认知语言学――语义为中心  
  语义研究是语言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但语义研究历来是语言研究中最薄弱的环节。“意义问题是当今人文科学研究的核心问题。对人类而言,人类世界从本质上讲就是意义的世界。一个没有意义的世界,绝对不是一个‘人’的世界。语言是人类认知能力的一种体现,语义是认知语言学研究的焦点,这已成为认知语言学家的共识。”(文旭,2007:35)  
  认知语言学以语义为中心,将语义研究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认为语言的意义与认知有着最密切的关系,而词法、句法是受语义制约的。认知语义学认为意义不是直接反映外部世界,而是反映人对外部世界的认识。认知语言学以语言所传达的语义为起点,并以语义贯穿始终。在认知语言学家看来,所谓的语义实质上是语用或广义的包容语用的语义,不同于乔姆斯基仅限于与句法接口的语义。他们认为语义部分才是句法生成的基础。  
  认知语言学将语义分析放在首位是因为它认为,如果语言的主要功能是范畴化,那么,意义必将是最主要的语言现象。语义之所以包罗万象,是因为如果语言是一个对世界范畴化的系统,那么,就没有必要再设立一个不同于将世界知识与语言形式联系起来的语义结构层次。  
  认知语言学认为,语义不是基于客观的真值条件,而是对应于认知结构。表层形式的句法结构又直接对应于语义结构。语法是词语概念内容的结构化。这深刻揭示了语义和语法之间的“血肉”关系,也可以理解为语义在一定程度上决定语法。这也是揭示一种语言共性和个性的重要窗口。认知语言学认为语义才具有生成性,认为词法、句法不是自主的,是受功能、语义和语用因素支配和制约的。这一点与生成语言学的语言观形成了鲜明的对立,乔姆斯基认为,句法是一个自足的系统,是人类的一种先天机制,后天的语言习得是代入一些参数,主张语义跟句法脱钩,语义是语言表达在某一阶段代入的东西。  
  六、认知语言学――语义内在论  
  认知语言学家对意义的研究也是沿着内在论方向进行的,与乔姆斯基一样都认为语言和认知存在于人们的头脑里,语义必须按照心理现象来描写。认知语言学家的一个重要口号是“Meanings are in the head(意义在人们的头脑里)”(王寅,2005:195),这一观点就明确表明他们对语义的基本态度也是基于内在论的,与乔氏的内指性有某些共识。  
  认知语言学的最基本观点是:在世界与语言之间存在认知这一中介,语言形式是体验、认知、语义、语用等多种外在因素促动的结果;同时还认为意义是基于体验和认知的心理现象,不能脱离人们的身体特征和生理机制、神经系统。对于意义的看法,他们还有一个口号:“Meanings are on the embodied basis(意义基于体验)”(王寅,2005:197)。语言的语义是一个从语言表达到某些心理实体的映射。  
  认知语言学认为,人类语言是后天习得的;语言不是自治的而是基于体验和认知基础上形成的。因此,语义虽是存在于头脑之中,但其根源不是天赋的,而是来源于身体经验,人与客观世界的互动认知,来源于使用者对世界的理解,在推理过程中人的生理构造、身体经验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认知语言学还认为,语言的意义不限于语言的内部,而是来源于人与客观世界互动的认知,来源于使用者对世界和文本的理解。意义取决于理解,产生于解释者主体与文本之间的辨证关系。在认知语言学家看来,人类这一最重要的认知特点正是他们与乔姆斯基理论在意义内在论上的根本差异之所在。  
  认知语言学说虽与乔姆斯基理论都研究心智,表面上看同属内在论,但对于心智的来源、表征的方法、研究的内容、得出的结论等方面存在一系列根本性分歧。尽管两者都持语义内在论,但认知语言学家与乔姆斯基所主张的先天的和自治的内在论存在巨大差异。前者的最基本观点是:在世界与语言之间存在认知这一中介,语言形式是体验、认知、语义、语用等多种外在因素促动的结果;同时还认为意义是基于体验和认知的心理现象,不能脱离人们的身体特征和生理机制、神经系统。乔姆斯基那种先天的、自治的内在论正是认知语言学批判的靶子。  
  七、结语  
  生成语言学认为,句法是自主的,可以独立于语义而运行;语法就是形式的运算,可以由系统规则来描写,而语义是次要的附加特征。恰恰相反,认知语言学认为,语义是语言的主要成分,以感知表征的形式出现,早在语言完整进化之前就已经存在。语义图式的结构制约着可能的语法结构形式。  
  生成语言学认为语义只有解释性,语法是自主的,具有生成性,所以完全撇开语义因素而研究语法的转换规则。生成语言学假定句法是自足的,语义和交际功能对句法规则进行干预的可能性从一开始就被排除,这与生成语言学的研究目标是一致的,即“用符号操作的数学系统来描述语言,这种数学系统的主要对象是抽象符号的运作,至于符号的意义和系统外的其它因素都不予考虑”(蓝纯,2001:16~17)。在乔姆斯基看来,语义学是附着于语法规则系统之上的从属性的独立部分。(卢植,2006:256)  
  认知语言学家认为语义不能在语言系统内部的聚合和组合关系中去寻找,语义根植于语言使用者的知识及信念系统之中。语言的意义是一个认知结构,一般说来,我们只有在人的认知结构中才能理解一个语言形式的意义。  
  认知语言学认为语义不是基于客观的真值条件,而是对应于认知结构,表层形式的句法结构又直接对应于语义结构。语言的意义不限于语言内部,而是根植于人与客观世界的互动的认知,根植于使用者对世界的理解和信念。语义不仅仅是客观的真值条件,还跟人的概念结构及其形成过程有直接的关系。例如“横看成岭侧成峰”,客观上是同一座山,由于人的观察角度的变化就形成两个不同的心理意象,也就形成两个不同的概念。  (作者:杨卫东 戴卫平)
    
  参考文献:  
  [1]Chomsky,N.Syntactic Structure[M].Monton:The Hague,  
  1957.  
  [2]Chomsky,N.Aspects of the Theory of Syntax[M].Cambridge:  
  MIT Press,1965.  
  [3]Chomsky,N.Language and Nature (Mind,vol.104,413)[M].  
  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5.  
  [4]蓝纯.认知语言学:背景与现状[J].外语研究,2001,(3).  
  [5]刘宇红.认知语言学:理论与应用[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  
  社,2006.  
  [6]卢植.认知与语言[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6.  
  [7]宁春岩.关于意义内在论[J].外语教学与研究,2000,(4).  
  [8]束定芳.认知语义学[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8.  
  [9]王寅.认知语言学探索[M].重庆:重庆出版社,2005.  
  [10]文旭.语义、认知与识解[J].外语学刊,20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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