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定位短博,僅粗述,無得閒以詳論,但求抛磚引玉。 今人往往慶倖於數千年之漢籍依舊可識,並受益於其所承載之學問,卻少識今人之責,當令今籍可識於數千年後之子裔。欲盡此責,即須復漢字之正體,書面之文言文,亦僅此而已,未必理會日常口語之規範。 首須闡明復正字行文言之有益,如下: 甲、首當其要即令今籍可識於萬年之後,即先秦之漢籍,可識於眾者不少,如諸詩經《山海經》《春秋》《戰國策》《左傳》《道德經》《論語》《孟子》《墨子》等; 乙、令華夏文化圈諸國【如韓粵越日等】,即語言不通,亦可書信相通,不致如歐洲一席之地,而化萬族; 丙、不使口語變異乃至雜亂無章,文言文雖書面語,其標準規範化,即未必用於口語,亦可防微杜漸。察今網路用語之亂,乃悉口語書面化之害巨。 其次須明復正字行文言之必要,如下: 甲、殘簡字違五書,即象形、會意、指事、形聲、轉注【通假乃口語需要,以形聲立字即解其困】,無以成文【文言文】; 乙、口語書面化代替文言文雖百年未及,為害累累:臺灣香港大陸,即漢字區內諸地,亦因政府【治統】之不一,其官方文獻語言乃至民間書籍語言已大為不同,無論韓越日諸國; 丙、英語拉丁文,乃口語書面化之代表,即數百年之文獻,已非民眾可識。 丁、治統規範終不如道統規範,文典之百世不朽,非政府強制統一標準可行,以史視之,兩三百年即更替,政府易幟,標準亦必更立。而口語之變異【一字之義,因時因人而異,按需賦予】,可謂日日新,非政府強制統一標準不可一其始終,文言文之規範,基於漢字之道【以五書定其本義】,道之統也,不以人力而變化,且越諸治統而同之【凡用正體漢字,行文言文者,無論韓越日,俱同而通】; 總之,無論日常講話、網路交流如何,書面用語恢復正體漢字,文言文即當今政府燃眉之急,無愧於歷史之舉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