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可發汗証第二
大法,春夏宜發汗。
凡發汗,欲令手足皆周至, 一時間益佳,但不欲如水流離。若病不解,當重發汗。汗多則亡陽,陽虛不得重發 汗也。
凡服湯藥發汗,中病便止,不必盡劑也。
凡云可發汗而無湯者,丸散亦可用,要以汗出為解,然不如湯隨証良。
太陽病,外証未解,其脈浮弱,當以汗解,宜桂枝湯。
太陽病,脈浮而數者,可發其汗,屬桂枝湯証。
陽明病,脈遲,汗出多,微惡寒,表為未解,可發其汗,屬桂枝湯証。
夫病脈浮大,問病者,言但堅耳。設利者為虛,大逆。堅為實,汗出而解,何以故?脈浮,當以汗解。傷寒,其脈不弦緊而弱,弱者必渴,被火必譫語。弱者發熱脈浮,解之,當汗出愈。病者煩熱,汗出即解。複如瘧狀,日晡所發熱,此屬陽明。脈浮虛者,當發其汗,屬桂枝湯証。病常自汗出,此為榮氣和,榮氣和而外不解,此衛不和也。榮行脈中,為陰,主內;衛行脈外,為陽,主外。複發其汗,衛和則愈,屬桂枝湯証。病患臟無他病,時發熱自汗出,而不愈,此 衛氣不和也。先其時發汗即愈,屬桂枝湯証。脈浮而緊,浮則為風,緊則為寒,風則傷衛,寒則傷榮,榮衛俱病,骨節 煩疼,可發其汗,宜麻黃湯。
太陽病不解,熱結膀胱,其人如狂,血必自下,下者即愈。其外未解者,尚未可攻,當先解其外,屬桂枝湯証。
太陽病,下之,微喘者,表未解故也。屬桂枝加濃朴杏子湯証。
傷寒,脈浮緊,不發其汗,因衄,屬麻黃湯証。
陽明病,脈浮,無汗,其人必喘。發其汗則愈,屬麻黃湯証。
太陰病,脈浮者,可發其汗,屬桂枝湯証。
太陽病,脈浮緊,無汗而發熱,其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候續在,此當發其汗,服湯微除。發煩目瞑,劇者必 衄,衄乃解。所以然者,陽氣重故也。屬麻黃湯証。脈浮者,病在表,可發其汗,屬桂枝湯証。
傷寒不大便六、七日,頭痛有熱,與承氣湯,其大便反青(一作小便清者)。此為不在裡故在表也,當發其汗。頭痛 者,必衄,屬桂枝湯証。
下利後,身體疼痛,清便自調,急當救表,宜桂枝湯。
太陽病,頭痛發熱,汗出惡風,若惡寒,屬桂枝湯証。
太陽中風,陽浮而陰濡弱。浮者熱自發,濡弱者汗自出,嗇嗇惡寒,淅淅惡風,翕翕發熱,鼻鳴乾嘔,屬桂枝湯証。
太陽病,發熱汗出,此為榮弱衛強,故使汗出,欲救邪風,屬桂枝湯証。
太陽病,下之,氣上撞,可與桂枝湯;不撞,不可與之。
太陽病,初服桂枝湯,而反煩不解者,法當先刺風池、風府,卻與桂枝湯則愈。燒針令其汗,針處被寒,核起而赤 者,必發賁豚。氣從少腹上撞心者,灸其核上一壯,與桂枝加桂湯。
太陽病,項背強○○,反汗出惡風,屬桂枝加葛根湯。
太陽病,項背強○○,無汗惡風,屬葛根湯。
太陽與陽明合病,而自利不嘔者,屬葛根湯証。
太陽與陽明合病,不下利,但嘔,屬葛根加半夏湯。
太陽病,桂枝証,醫反下之,遂利不止,其脈促者,表未解,喘而汗出,屬葛根黃芩黃連湯。
太陽病,頭痛發熱,身體疼,腰痛,骨節疼痛,惡風,無汗而喘,屬麻黃湯証。
太陽與陽明合病,喘而胸滿,不可下也。屬麻黃湯証。
太陽中風,脈浮緊,發熱惡寒,身體疼痛,不汗出而煩躁,頭痛,屬大青龍湯。脈微弱,汗出惡風,不可服之。服之則厥,筋惕肉,此為逆也。
傷寒脈浮緩,其身不疼,但重,乍有輕時,無少陰証者,大青龍湯發之。
傷寒表不解,心下有水氣,乾嘔,發熱而咳,或渴,或利,或噎,或小便不利,小腹滿,或微喘,屬小青龍湯。
傷寒,心下有水氣,咳而微喘,發熱不渴,服湯已而渴者,此寒去,為欲解,屬小青龍湯証。陽明中風,脈弦浮大而短氣,腹都滿,脅下及心痛,久按之,氣不通(一作按之不痛),鼻乾,不得汗,嗜臥,一身及目悉黃,小便難,有潮熱,時時噦,耳前後腫,刺之小瘥,外不解,病過十日,脈續浮,與小柴胡湯。但浮,無餘証,與麻黃湯。不溺,腹滿加噦,不治。太陽病,十日以去,脈浮細,嗜臥,此為外解。設胸滿脅痛,與小柴胡湯。脈浮者,屬麻黃湯証。中風,往來寒熱,傷寒五、六日以後,胸脅苦滿,嘿嘿不欲飲食,煩心喜嘔,或胸中煩而不嘔,或渴,或腹中痛,或脅下痞堅,或心中悸,小便不利,或不渴,外有微熱,或咳者,屬小柴胡湯。
傷寒四、五日,身體熱,惡風,頸項強,脅下滿,手足溫而渴,屬小柴胡湯証。
傷寒六、七日,發熱、微惡寒,支節煩疼,微嘔,心下支結,外証未去者,屬柴胡桂枝湯。少陰病,得之二、三日,麻黃附子甘草湯微發汗,以二、三日無証,故微發汗也。
脈浮,小便不利,微熱,消渴,與五苓散,利小便發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