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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学说] 借电影城市之光浅探社会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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懋基 發表於 2018-2-4 10:2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借城市之光浅探社会正义

借城市之光浅探社会正义

近日欣赏新电影【城市之光】,没想娱乐不成,反胀了一肚子的疑惑。


剧情主要讲述,社会一系列民事或刑事的案件,正义遭到践踏,而法律却无可奈何。极至时刻,化名『城市之光』的「侠义」人物通过私刑手段,向社会伸张了正义的无微不至。而精通犯罪心理学的天才神探则发现,『城市之光』只不过是一个人格存在严重缺憾的犯罪,并最终通过合法的手段,则自残,来击垮了『城市之光』。以此意图向社会证实,公职人士才是敢于自我牺牲,以维护社会法制秩序的卫士。


这是一种圣母情怀。而不管公职人员,还是普通平民,其实始终只是一个「人」。


剧情宗旨应该是歌颂公职人员对于法制的坚定守护,但笔者却只想问一句:正义,被守护了吗?


对于正义与法制,公职人员需要维护的,究竟是哪一个?


强奸女学生的人渣,法律判刑了吗?陷害女大学生的老太太,法律维持公道了吗?而以过度学业压制,导致学生跳楼的案件,法律可以告诉社会,其正义是什么吗?


一个不健全的法制无法维护社会正义,而一个无能的神探,却只能用生命来维护这个法制!如果私义可以伸张社会的正义,法制如何辨证其不合法的性质所在?


任何社会,正义都一分为公义及私义。


如果法制秩序无法维持公义,正义便只能通过私义之名寻求保护,如果私义亦无法得到守护,社会便会失去这个本应得到维护的正义。


公权者如果意图压缩私义的存在空间,正确的方式应当是积极以公义之名伸张正义,若力所不及,即应正确引导私义对正义的诠释。法制必须严格遵从公平正义的原则,否则,一个长久失去正义的社会,必将引导该法制走向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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