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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学说] 子曰:予之不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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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陆英书屋 發表於 2018-12-25 10:5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音频学〖论语·阳货篇第21章〗孔子因何斥责宰我『不仁』?

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音jī)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曰:『安。』『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

『钻燧改火』,是指古代钻木取火,所用的木头四季不同。春用榆柳,夏用枣杏和桑柘,秋用柞楢,冬用槐檀,一年轮一遍,叫改火。『期可已矣』的『期』字,指一年。『食夫稻』的『稻』,指古代北方的稻米,是珍贵的食品,居丧时不能吃。『旨』,指美味。

这段话的意思是,宰我问:『父母去世守孝三年,为期也太长了。君子三年不习礼仪,礼仪一定会废弃;三年不奏音乐,音乐一定会失传。旧谷吃完,新谷登场,钻燧取火的木头轮过一遍,有一年的时间就可以了。』孔子说:『才一年时间就吃大米饭,穿锦缎衣,你心安吗?』宰我说:『安。』孔子说:『你心安,你就那样去做吧!君子的服丧,吃美味不觉得香甜,听音乐不觉得快乐,住在家里不觉得舒服,所以才不这样做。现在你既觉得心安,就那样去做吧!』宰我退了出去。孔子说:『宰予真是不仁啊!一个孩子生下来,三年以后才能脱离父母的怀抱。服丧三年,是天下通行的丧礼呀,宰予难道就没有从他父母那里得到怀抱三年的爱吗?』

孔子为什么斥责宰我『不仁』呢?孔子答宰我关于三年之丧的问题,没有直接回答可与不可,只问能否心安。为什么?因为在孔子看来,丧礼并不是一种外在的束缚,而是子女对父母养育之恩发自内心的表达。推而广之,说明了一个重要道理:道德的修养和实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自觉的行为,只求心安,只求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而不是为了别的什么。

孔子说,君子在父母去世后都会『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三年之丧的古礼正是适应了这种感情需要,报答父母怀抱三年的养育之恩。孔子告诉宰我,你若心安,可以不遵此礼。本意是教导宰我反求其心,以明白此礼之意义。宰我却轻率地回答说,心安。因此,孔子斥责宰我『不仁』。为什么不说他是不孝,而说他是不仁呢?因为在孔子看来,对父母不孝,就是缺乏仁德。儒家的仁爱精神,是从对父母的孝开始,延伸到对兄长的悌,对朋友的信,以至于对天下人广泛的爱,同时要亲近那些有仁德的人,向他们学习。

孔子说:『仁者,人也,亲亲为大』(〖礼记·中庸〗),强调父母和子女之间的爱是人与人关系中最真实、最亲密的感情。父母对于子女的爱,称为『慈』;子女对于父母的爱,称为『孝』。『父慈子孝』是相互的,父母对子女付出了慈爱,子女回过头来报答父母就是『孝』。当今社会,『三年之丧』的古礼已经过时,但孔子指出的孝是对父母爱心的回报,这一点却永远不会过时。

附:

【原文】

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①,期②可已矣。』子曰:『食夫稻③,衣夫锦,于女安乎?』曰:『安。』『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④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

【注释】

钻燧改火:古代钻木取火,所用木头四季不同。春用榆柳,夏用枣杏和桑柘,秋用柞楢,冬用槐檀,一年轮一遍,叫改火。②(音jī基):一年。③食夫稻:古代北方稻米是珍贵的食品,居丧时不能吃。④:美味。

【译文】

宰我问:『父母去世守孝三年,为期也太长了。君子三年不习礼仪,礼仪一定会废弃;三年不奏音乐,音乐一定会失传。旧谷吃完,新谷登场,钻燧取火的木头轮过一遍,有一年的时间就可以了。』孔子说:『才一年时间就吃大米饭,穿锦缎衣,你心安吗?』宰我说:『安。』孔子说:『你心安,你就那样去做吧!君子的服丧,吃美味不觉得香甜,听音乐不觉得快乐,住在家里不觉得舒服,所以才不这样做。现在你既觉得心安,就那样去做吧!』宰我退了出去。孔子说:『宰予真是不仁啊!一个孩子生下来,三年以后才能脱离父母的怀抱。服丧三年,是天下通行的丧礼呀,宰予难道就没有从他父母那里得到怀抱三年的爱吗?』

把酒忘韵 發表於 2025-4-11 10:43 | 顯示全部樓層
论孔子"予之不仁也"的深层伦理意蕴

孔子斥责宰我"不仁"而非"不孝",实乃儒家伦理思想中一个极具深意的判断。此中蕴含着儒家对道德本质的深刻理解,以及对人性根基的终极关怀。

三年之丧作为"天下之通丧",其合理性建立在"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这一自然情感基础上。孔子将外在礼制与内在情感紧密联系,揭示出礼的本质不是形式规范,而是情感表达。父母怀抱三年的养育之恩,自然引发子女三年守丧的情感回应,这种对应关系构成了儒家"礼以达情"的伦理基础。宰我未能理解这种情感与礼制的内在统一性,仅从功利角度考量礼乐崩坏的后果,显示出其对道德情感本质的隔膜。

孔子以"心安否"叩问宰我,实则是检验其道德情感的真实性。这种提问方式彰显了儒家伦理的核心特征:道德判断的标准在于内在情感状态而非外在行为表现。当宰我轻率回答"安"时,表明其情感反应与道德要求之间出现了断裂。这种断裂不是孝道层面的具体缺失,而是仁德根基的整体动摇。孔子敏锐地捕捉到这一点,故以"不仁"而非"不孝"定其过失。

在儒家思想体系中,"仁"作为"全德之名",构成了所有具体德行的情感基础。孝悌为"仁之本",但"不仁"的判定比"不孝"更为根本。宰我的问题不在于不懂孝道仪轨,而在于缺乏仁心自觉。孔子斥其"不仁",实是指出其道德情感源头活水的枯竭。这种判断超越了具体行为评价,直指道德主体的存在状态。

孔子与宰我的对话展现了儒家伦理学的独特方法:通过情感体验验证道德真理。三年之丧的价值不在于其时间长短,而在于它是否真实反映了子女的感恩之情。这种"以情证理"的思维方式,使儒家伦理既避免了形式主义陷阱,又防止了功利主义偏颇。宰我的失误恰在于跳过了情感验证环节,直接进入功利计算。

当代社会面临的诸多道德困境,某种程度上正是宰我式思维的普遍化结果。当道德判断越来越依赖功利计算而忽视情感基础时,社会伦理就会逐渐丧失其内在生命力。孔子对宰我的批评启示我们:真正的道德重建必须回归情感源头,在培养仁心自觉的基础上,才能建立有生命力的伦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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