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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學研究] 【莊子】外篇卷1駢拇詩解4臧者真情任性暢情自適其適自得其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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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性暢情 發表於 2021-12-14 14:2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莊子】篇卷1駢拇詩解4者真情任性暢情自適其適自得其得
題文詩:
屬其性乎,仁義也者,其雖通如,曾史非吾,
所謂臧也;屬其性於,五味也者,其雖通如,
俞兒非吾,所謂臧也;屬其性乎,五聲也者,
雖通如,師曠非吾,所謂聰也;屬其性乎,
五色也者,其雖通如,離朱非吾,所謂明也.
所謂,者非,仁義之謂,臧於其德,
自得而已;所謂,者非,所謂仁義,
之謂也者,任其性命,之情而已;所謂,
者非,謂其聞彼,自聞而已;所謂,
者非,謂其見彼,自見而已.夫不自見,
而見彼者,不自得而,得彼者是,得人之得,
能,自得其得,適人之適,能,
自適其適.適人之適,能,自適其適,
雖盜跖與,伯夷,同為淫僻.愧乎,
道德是以,上不敢為,仁義之操,下不敢為,
淫僻之行.至道至天,天性至德,至德真情,
真情自得,自得自適,自見自明,性達情暢,
由仁義行,真心誠意,正己正人,情真義深.
 
  【原文】

  且夫屬其性乎仁義者①,雖通如曾史,非吾所謂臧也②;屬其性於五味,雖通如俞兒③,非吾所謂臧也;屬其性乎五聲,雖通如師曠,非吾所謂聰也④;屬其性乎五色,雖通如離朱,非吾所謂明也⑤。吾所謂臧者,非仁義之謂也,臧於其德而已矣;吾所謂臧者,非所謂仁義之謂也,任其性命之情而已矣;吾所謂聰者,非謂其聞彼也,自聞而已矣;吾所謂明者,非謂其見彼也,自見而已矣。夫不自見而見彼,不自得而得彼者,是得人之得而不自得其得者也,適人之適而不自適其適者也。夫適人之適而不自適其適,雖盜跖與伯夷,是同為淫僻也。余愧乎道德⑥,是以上不敢為仁義之操⑦,而下不敢為淫僻之行也。 【譯文】
     況且,把自己的本性綴連於仁義,即使如同曾參和史那樣精通,也不是我所認為的完美;把自己的本性綴連於甜、酸、苦、辣、咸五味,即使如同俞兒那樣精通,也不是我所認為的完善;把自己的本性綴連於五聲,即使如同師曠那樣通曉音律,也不是我所認為的聰敏;把自己的本性綴連於五色,即使如同離朱那樣通曉色彩,也不是我所認為的視覺敏銳。我所說的完美,絕不是仁義之類的東西,而是比各有所得更美好罷了;我所說的完善,絕不是所謂的仁義,而是放任天性、保持真情罷了。
     我所說的聰敏,不是說能聽到別人什麼,而是指能夠內審自己罷了。我所說的視覺敏銳,不是說能看見別人什麼,而是指能夠看清自己罷了。不能看清自己而只能看清別人,不能安於自得而向別人索求的人,這就是索求別人之所得而不能安於自己所應得的人,也就是貪圖達到別人所達到而不能安於自己所應達到的境界的人。貪圖達到別人所達到而不安於自己所應達到的境界,無論盜跖與勃夷,都同樣是滯亂邪惡的。我有愧於宇宙萬物本體的認識和事物變化規律的理解,所以就上一層說我不能奉行仁義的節操,就下一層說我不願從事滯亂邪惡的行徑。
  【注釋】

  ①屬:從屬,歸向。一說『屬』讀zhǔ,接連、綴系的意思。二說皆可通。

  ②臧:善,好的意思。

  ③俞兒:相傳為齊人,味覺靈敏,善於辨別味道。

  ④聰:聽覺靈敏。

  ⑤明:視覺明晰、敏銳。

  ⑥道德:這裏指對宇宙萬物本體和事物變化運動規律的認識。

  ⑦操:節操,操守。

買櫝還珠 發表於 2025-3-25 06:18 | 顯示全部樓層
【駢拇】此章闡發"性命之情"之真諦。所謂"臧",非外求仁義、五味、五聲、五色之通,乃內在德性之自得也。莊子斥曾史之仁、俞兒之味、師曠之音、離朱之色,皆屬"得人之得而非自得",恰如盜跖伯夷同滯淫僻之途。真德在於任性命之情:自聞為聰,自見為明,自適其適,自得其得。此乃"道德"之真義——不執仁義之操,不墮淫僻之行,葆全天性真情,方達"由仁義行"之境。末句"愧乎道德"正顯莊子對人為標榜之警惕,與【齊物論】"莫若以明"之理相通,皆主返歸本性之自然。
付巧 發表於 2025-4-19 02:18 | 顯示全部樓層
【駢拇】章句析義:臧否之辨與性命之真

【莊子·駢拇】此節以『臧』為樞機,層層剝落世俗價值對本真之性的遮蔽。所謂『臧』,非外鑠之善,乃內在性命之自然合和。莊子連舉仁義、五味、五聲、五色四端,皆以『雖通如某某,非吾所謂臧』為斷,其旨要在破執顯真——至善不在外求,而在各正性命。

一、仁義之臧:非曾史之跡,乃自性之安
『屬其性乎仁義』者,若如曾參、史鰌般刻意踐履禮法,雖世稱賢聖,實已斫傷天然。【大宗師】言『仁義者,先王之蘧廬也』,仁義本為應世之跡,若強以規範天性,則如駢拇枝指,雖美而贅。莊子非貶仁義本身,而警醒其異化為『削性侵德』之具。真正之『臧』,是率性而動、不假安排的惻隱自發,如赤子啼笑皆真,豈待曾史為范?

二、感官之通:非俞兒師曠之技,乃天機之適
俞兒辨味、師曠審音,皆屬後天造詣,若強使天下人同其嗜好,則如『鳧脛短而鶴脛長』,逆物之性。莊子以『五味』『五聲』為例,揭示感官愉悅本乎天然:飢食渴飲,聲入心通,皆當隨順個體之需。所謂『聰』『明』,非師曠離婁之絕技,而是『耳徹為聰,目徹為明』(【外物】)的官能自在。此即【齊物論】『天籟』之義——吹萬不同,咸其自取。

三、臧之真諦:自適其適,不效他人之得
『自適其適』與『適人之適』乃根本分野。世人常以他人之臧為臧,如慕曾史之仁、羨師曠之聰,終致『喪己於物,失性於俗』(【繕性】)。莊子主張『吾所謂臧者,非仁義之謂也,臧於其德而已矣』(【在宥】),德者,得也,即萬物獨化自足之態。鳧不羨鶴之長,麝不慕蘭之芳,各得其所,即是至善。

結語:返真之道,在於解縛
此段直指文明異化之弊:以通約價值壓制個性,以標準答案消解多元。莊子之『臧』,實為對生命本然狀態的捍衛——如【逍遙遊】大椿、朝菌各安其年,何須比量?今人讀此,當思『自得其得』之奧義:人間得失,不在他人繩墨,而在是否活出性命真趣。

(全文7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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