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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陳美林
一部電視劇走紅之後,有時會被改寫為小說出書。有弟子及友人提及我當年曾將戲曲改寫為小說,因用筆名出版少為人知,認為那項工作頗有意義,不妨做些回顧。為響應此一建議,乃成此文。
一
我之所以將古代戲曲作品改寫成故事(小說),乃是為教學服務的。
1958年江蘇師範學院(今蘇州大學)要重新恢復中文系,乃從南京師院(今南京師範大學)選調教師去任教。錢仲聯先生與我為古代文學教研組正副組長。錢先生聲言不治小說、戲曲,要我承擔元明清文學的教學工作。當時,錢先生是老教師(五十歲左右),我則是二十餘歲的『小青年』,他又是教研組正組長,我只能奉命。但我是1950年考入浙江大學文學院中文系的,根據政務院命令,為適應第一個五年計劃建設的需要,所有1950年入學的大學生提前一年即在1953年秋季畢業。根據學校的教學計劃,古典文學一般是從三年級開始講授,元明清文學要到第四學年才能講到。而且,當年教我們古典文學課程的老師夏承燾先生又是以詞名家,並不專治小說、戲曲。所以我讀書時並未曾專門研究小說、戲曲,而參加工作後卻要講授元明清文學,只能硬着頭皮去自學了。自學的方式就是自編講義――發給學生的講稿――教師自用的。當時編寫了過百萬字的講義講稿,這些講義、講稿就成為以後我研究戲曲的基礎(有關戲曲研究的情況,另文敘寫)。
在編寫的講稿中就有不少是對古代優秀戲曲作品的改寫。由於江蘇師範學院的文科藏書(包括東吳大學、社教學院、文教學院等校藏書)已於1955年隨着文科各系整體併入南京師範學院而移藏南師,因而,當時在江蘇師院文科任教的最大困難之一就是缺少圖書,甚至連【曲海總目提要】都難以尋到,更遑論元明清三朝大量的戲曲作品了。學生讀不到劇本,連故事情節也不知曉,教師在課堂上怎能分析講解?為了解決這一矛盾,我想起既往讀過的中外一些著名的戲劇(戲曲)被改寫為小說(故事)的作品來,便產生了自己動手改寫,以便課堂講授。
之所以有這樣的念頭,與我年青時想當作家也不無因緣。讀中學時就發表過一些詩歌、散文;讀大學時也曾在【人物】一類刊物上發表過短小的作品。浙江省文聯在解放初期發起過一場寫『牆頭詩』的活動,我也參加了。1951年夏季,浙江省文聯負責人、著名作家陳學昭去杭州龍井體驗生活,後來出版了中篇小說【春茶】。省文聯還組織浙江大學中文系三個學生去餘姚庵東體驗鹽民生活,我是其中之一。因語言不通(我是南京人,根本聽不懂浙江鄉間方言),住了一個暑假無功而返。但這並不影響我練習創作的激情。不過畢業後卻被分配去任教師,在任教期間也曾想在業餘時間搞點創作,但繁重的教學工作已使我無暇去體驗生活,也就不可能進行創作了。如今教學工作有此需要,便產生改寫名著的念頭,因為改寫實質上也是一種創作,只不過是離不開原作框框的創作,雖然多了一層限制,但其間可以馳騁的天地還是有的。
有教學工作的客觀需求,有從事創作的主觀衝動,便決心在教學之餘從事這一項工作。
二
將古代戲曲作品改寫成小說(故事),是有先例可資借鑑的。例如英國散文作家蘭姆(Cherles lamb)與其姊瑪麗(Mary lamb)合作,將莎士比亞的劇本改寫成小說,風行一時,不但擴大了莎翁劇作的影響,而且改寫本也成為文學名著。法國著名劇作家莫裏哀的大量劇作,也被改寫為小說(故事),同樣盛行一時。
這種情況,在我國文藝發展史上同樣存在,而且更為多見,這是因為在古代小說與戲曲都被視為『君子弗為』的『小道』(【漢書•藝術志】);而且古代一些文獻資料如唐代段成式的【酉陽雜俎續集】、宋代周密的【武林舊事】、明代蔣一葵的【堯山堂外紀】等等,都將小說、戲曲混淆並稱;又由於小說與戲曲這兩種敘事文體,都是以塑造人物來表現生活,而在人物塑造中都同樣有虛有實,如明代謝肇J【五雜俎】所說『凡為小說及雜劇、戲文,須是虛實相半,方為遊戲三昧之筆』。因此,在我國古代小說戲曲創作中存在着相互滲透的現象,小說(包括筆記)中的記敘被敷衍為雜劇、傳奇,雜劇、傳奇中的情節被重新創作為故事、小說,是屢見不鮮的。前者如湯顯祖的【牡丹亭】,其本事見於【搜神後記】、【異苑】、【搜神記】等文言小說,後為人改寫成小說話本【杜麗娘慕色還魂】等,湯顯祖借用這些材料重寫創作為戲曲【牡丹亭】,無論是在思想深度還是在藝術表現方面都大大提高了這一故事的意義和價值,成為不朽的名著。後者如孔尚任根據所採訪的史實和筆記記載所創作的傳奇【桃花扇】,是我國文學史上著名的戲曲作品,但也有人將它改寫為小說,在清代乾隆年間有六卷十六回的小說【桃花扇】出現,基本情節與孔尚任【桃花扇】傳奇相類,但結局又似顧天石的【南桃花扇】傳奇,男女主角當場團圓,識見遠遜於孔氏。總之,在我國文藝史上,小說、戲曲這兩種不同類型的敘事文學一直有着緊密的血緣關係,對它們進行一些研究,也必然會有助於改寫工作。
有需要、有衝動、有借鑑,於是從上世紀六十年代初起着手進行改寫。當時先改寫的是元代雜劇如關、馬、鄭、白四大家劇作等等。這些改寫的小說(故事)在教學中運用後便長期擱置。上世紀七十年代後期到八十年代初期(當時我已在南京師院工作),江蘇人民出版社多位編輯與我常有聯繫,既約我撰稿,又請我審稿,如王士君先生約我寫【吳敬梓】、王遠鴻先生約我作【杜甫詩選析】、張惠榮先生請我審讀【李商隱傳】,往還較多。王遠鴻先生偶然知道我當年改寫過戲曲作品,便說可以發表、出版。在他主編的一份期刊上發表數篇後便匯集成書,於1983年出版了【元雜劇故事集】,署了筆名『凌嘉G』。不想,這本書卻引起外文出版社時任文教編輯室主任的周奎傑先生注意。外文出版社為了弘揚民族文化,經常將古典文學名著改寫後譯成外文介紹到國外去。他們曾經約請著名女作家趙清閣改寫過民間故寫。後因趙清閣年事已高(現已過世),便不斷尋找合適的作者。當周奎傑先生在北京圖書館中見到【元雜劇故事集】時,認為是同類作品中的上乘。她不知道『凌嘉G』為何人,便通過中文版責任編輯王遠鴻先生與我聯繫。她在給我的信中說,『承王遠鴻同志幫助,我們終於找到了您――【元雜劇故事集】的作者,十分高興……在拜讀大作之後,我們擬將本書翻譯出版法、德、斯、泰四種文版,想來您是會支持的。』在外文社欲出版多種文本的推動下,江蘇人民出版社又將我改寫的【明雜劇故事集】和【清雜劇故事集】先後出版,明代用『凌嘉昕』署名,清代用『凌嘉弘』署名;接着又精選元、明、清三代雜劇,並增加四大傳奇――【琵琶記】、【牡丹亭】、【桃花扇】、【長生殿】的改寫本,合輯成【中國戲曲故事選】出版,署名『凌昕』。經周奎傑先生及其繼任者陳有N、楊春燕先生的努力,【元雜劇故事集】先後出版了法、英、德三種文版,德文版並已重印。為了擴大影響,外文社要求署真名。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期,周奎傑先生調入新世界出版社任負責人,我以前改寫的四大傳奇又為她選中,由於【琵琶記】先已約人改寫,其餘三種均由我重新改寫後出版中英文對照本,【桃花扇】、【牡丹亭】二種並已重版。正因為有了出版的機遇,促使我從上世紀六十年代初開始的改寫工作,直到世紀末一直未曾中斷。
三
寫小說是創作,將戲曲改寫成小說其實也是創作,只不過是一種重新創作。這種創作活動也自有其必要,費裏德裏奇•赫爾在【日記摘錄】中就說:『一個劇本的命運最後總歸是一樣的:僅供閱讀。那麼,為什麼不在動手之初,就按照它必然遭際的命運把它寫成僅供閱讀的劇本呢?』不過,我們承認劇本的閱讀功能,但也不能抹煞其舞台演出的價值,二者給予受眾的藝術感受是不同的。但從劇本創作的實際狀況來考察,許多劇本其實不能演出或演出效果不佳,例如明清以來許多文人創作的案頭劇,實際上只能供閱讀而不能披之管弦、粉墨登場的。吳梅就指出清代一些劇作家『多不能歌,如桂馥、梁廷埂⑿硨梘汀Ⅳ苗齙齲時有舛律』,他們只是『以作文之法作曲』(【清人雜劇二集序】)而已。中國傳統戲曲中即使能搬演的作品,也由於舞台演出所必須具備的時、空條件的限制,以及戲曲本身的局限(如情節進展緩慢等),也並不能在快節奏的現代社會生活中廣為受眾所接受。但是,任其漸次消歇以致泯滅也是不相宜的。為了保存並發展古典戲曲的優良傳統,便於現代社會的受眾接受傳統戲曲佳作中的有益營養,繼承先人的崇高美德,培養時代的高尚情操,陶冶情趣,提高審美品位,除了根據需求擴大並增加舞台演出的頻率之外,將戲曲中的佳作重新創作成便於隨時隨地可供閱讀的小說,也是一種可以廣為實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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