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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日书法史研讨会论文集 二 甲骨文在书学史上的地位
甲骨文书法进入现代书艺行列,才不过短短几十年历程,但由于甲骨文遗物的出土,却已使追溯中国书法艺术史之源,大大提早到三千多年以前的商代。
确立甲骨文在早期书学史上的地位,学术界存在着可与否两种截然相左的意见。持否定说者,可举黄简和王宇信两人的意见颇具代表性。黄简在《中国古代书法史的分期和体系》一文(收入上海书画出版社1985年版《书学论集》),认为甲骨文属于应用工具的文字,不具备作为书法艺术文字的独立性和追求书法美的自觉性,也不具备已成熟的书法标准,“中国古代书法史的上限,从严格的狭义上说,当在汉末桓、灵之际;从广义上说,可推溯至春秋末期。早于这个时期不存在书法,或无所谓书法”。王字信在《甲骨学通论》一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445页),认为书法“不是为了实用,主要是做为艺术品欣赏,所谓‘法’,即法则、规范、效法。不能说,商代只有商王和少数几个卜人能见到的卜辞就是书法创作。也不能说商代卜人教弟子捉刀代笔刻写甲骨文就是有意识地把文字书写作为一种艺术实践。”他认为甲骨文金文虽以古朴、劲遒具有永恒的艺术勉力,堪称“书法”之祖,但毕竟与有意识的艺术创作之书法不同,若从广义方面理解书法,秦始皇靠行政命令统一文字,刻石纪功,命李斯写《仓颉篇》、赵高写《爰历篇》、胡毋敬写《博学篇》、以作全国范本,推行小篆,才是中国书法之始。
不过,这种将实用和艺术实践及追求书法美相割裂开来,从而排除甲骨文在古代书法史上应占的席位,持论是乏力的。其实在古代书学史上,实用与艺术实践欣赏从来就是有机统一体的两大功能因素,举凡为书学界公认的第一法书《兰亭序》,何尝不是缘起实用性的“修契事”而书,何尝不是为“兴怀”以便“后之揽者,亦将有感于斯文。”再如北魏墓志,唐欧虞颜柳诸家书碑铭,乃至清郑板桥的“判续”墨宝,又曷尝属于实用之外的作品。将书法纯束之艺术创作一角,恐怕是雅士墨客专致化的观念,其于古代未必适切,特别是早期书法,更与实用艺术难分割,况且三千年后的今人,又岂可贸然遽然判定三千年前人无有审美追求意识。我们认为,凡具备刀笔之技巧、字体间架结构之成规、章法布局之宜变这三大中国书法要素的古代作品,通可在书学史上有其相应位置,于上古书法尤然,甲骨卜辞当在其列。
1937年郭沫若在《殷契萃编》序中即说:“卜辞契于龟骨,其契之精而字之美,每令吾辈数千载后人神往。文字作风且因人因世而异,大抵武丁之世,字多雄浑,帝乙之世,文咸秀丽。细考于方寸之片,刻文数十,壮者其一字之大,径可运寸。而行之疏密,字之结构,回环照应,井井有条。固亦间有草率急就者,多见于廪辛康丁之世,然虽潦倒而多姿,且亦自成一格。凡此均非精于其技者绝不能为。技欲其精,则练之须熟,今世用笔墨者犹然,何况用刀骨耶?“他还举出一片习字骨,指出上有一行字精美整齐,其余数行仿照者歪剩几不能成字,但中间间有二三字甚精,与整齐一行风格一致,认为“盖精美整齐者乃善书善刻者之范本,而歪刺不能成字者乃学书学刻者之摹仿也。刻鹄不成,为之师范者从旁捉刀助之,故间有二三字合乎规矩。师弟二人蔼然相对之态,恍如目前,此实为饶有趣味之发现。且有此为证,足知存世契文,实一代法书,而书之契之者乃殷世之钟王颜柳也。”这已明白无误肯定了甲骨文在早期书学史上的固有地位。
事实上,海内外书学界大都均已把书法之源归诸甲骨文。如董作宾《殷人之书与契》(1938年商务印书馆《中国艺术论丛》)、丁文隽《书法精论》(1983年北京中国书店据1939年版影印本)、日本神田喜一郎《中国书道史》(1954年东京平凡社《书道全集第一卷・中国・殷周秦》)、吕佛庭《中国书画源流》(1956年台北中华文化出版事业委员会)、懿恭《漫谈甲骨文字的书法》(1957年《文物参考资料》第1期)、邓散木《中国书法的来龙去脉》(1957年《新观察》第11-13期)、殷伯衡和郑涌先《漫谈书法艺术》(1961年《中国青年》第18期)、日本三原研田《甲骨文字的书风》(1967-1968年《滋贺大学教育学部纪要》第17、18号,1969年《泊国》第8号)、李Α洞蛹坠俏目春鹤纸峁购褪榉ū浠特征》(1967年美国密执根州安伯市第28届国际东方学会议论文)、美国蒋彝《中国书法》(1971年哈佛大学出版;又中译本,1986年上海书画出版社)、祝嘉《书学简史》(1975年香港中华书局)、凌云超《中国书法三千年》(1977年香港天风出版社)、日本伏见冲敬《中国书道史概述》(1977年东京角川书店《书道字典》附录)、冯亦吾《书法探求》(1983年北京出版社)、祝敏申主编《大学书法》(1985年复旦大学出版社)、殷荪《中国书法史话――夏商周书法》(1986年《书与画》第3期)、海萌辉《甲骨文书法小史》(1989年12月 22日《中国文物报》)、朱歧祥《殷墟甲骨文字的艺术》(收入《甲骨学论丛》,1992年台湾学生书局出版)等等,大体均从各各的书学视角,肯定甲骨文为早期阶段的书法作品。
1983年河北美术出版社出版的钟明善著《中国书法简史》,直截了当指出:“严格地讲,只有到了甲骨文,才称得上书法。因为甲骨文已具备了中国书法的三个基本要素:用笔、结字、章法。”1984的中华书局出版的萧燕翼著《书法史话》、还进而分析说,甲骨文书法有前后期的不同风格,前期“纯系自然状态,全篇章法大小错落,随便不拘”,后期“渐渐地趋向分段方正,排行匀齐,每个字也大小均等,端正严整。这表明后期甲骨文已经开始注意字的修饰和美化了;这时书法艺术虽然还处于萌芽时期,但已可说是颇为精美的书法作品了。”另外,美国张光直《史前和商代的陶文――中国文字和早期书法史的一个侧面》(1977年耶鲁大学中国书法史讨论会论文),还认为上古陶文在早期书法史上有其地位。许之微《略论书法艺术》一文(1982年《江海学刊》第5期),也认为陶刻符号和后来的甲骨文、钟鼎文,可视为书法艺术的低级阶段或原始阶段,因为它们不只是作为书法艺术材料的汉字的前身,还反映了人类对于自然的审美关系。
尽管甲骨文属于早期生成阶段的书法,但其起点却是不低的。宗白华《中国书法里的美学思想》(1962年《哲学研究》第1期),即指出甲骨文书法“大小参差、牡牝相衔,以全体为一字,更能见到相管领与接应之美。”邓以蛰《书法之欣赏》一文,谓“就(甲骨文)书之全体而论,一方面固纯为横竖转折之笔画所组成,若后之施于真书之‘永字八法’,当然无此繁杂之笔调。他方面横竖转折却有其结构之意,行次有其左行右行之分,又以上下字连贯之关系,俨然有其笔画之可增可减,如后之行草书然者。至其是针垂韭之笔致,横在转折,安排紧凑,四方三角等之配合,空白疏密之调和,诸如此类,竟能给一段文字以全篇之美观,此美莫非来自意境而为当时书家之精心结撰可知也。”(引自上述宗氏文)冼剑民《甲骨文的书法与美学思想》(1986年《书法研究》第4期)一文指出,甲骨文字形造型艺术,体现了汉民族的美学原则和共同心理,即平和稳重的审美观,字体结构有上密下疏、左右均衡、大小参差、随字异形等几大共性,笔画概有点、直笔、圆笔三种,点画表现含蓄,直笔表现刚劲,圆笔表现溜走柔和风格,由此组合成强弱、迟速、轻重、快慢、节奏变化的旋律,其书法的章法布局则应于甲骨生态的大小不同空间,据文辞长短不一,以全体为一字,字与字,行与行,取长补短,错落有致,相互应接,布成一个意趣天成的格调。可以说,甲骨文虽属早期生成阶段的书法,然已以较高品位的审美意识和书刻技巧显其早熟性。
甲骨文书作大致可分瘦削硬挺的细笔道和雄健浑重的粗笔道两大类型。如孙杰在《从甲骨文的书契谈及字体特色》(1983年《书法研究》第3期)一文有云,甲骨文笔画瘦硬挺直,平行规正,结构对称平衡,形态端严方正而不苟且,这些特点的总和,构成了甲骨文的端严、庄重、肃穆的风格。不过,若细而折之,甲骨文书风实代有推移的。董作宾《甲骨文断代研究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外编》第一种下册,1935年)将甲骨文断分为五期,论其书体书风说,一期大字气势磅礴,小字秀丽端庄,二期工整凝重,温润静穆,三期颓靡草率,四期粗犷峭峻,欹侧多姿,五期规整严肃,其作大字者峻伟豪放,作小字者隽秀莹丽。杨鲁安《甲骨文书体浅说》(1981年《书法》第6期),亦略同董说。上引冼剑民一文认为,一期有开创性之雄风,功深老到,气魄伟浑,二期书风柔弱丽质,但在结构工整、用刀规范方面却有艺术上的新开拓,三期风格脱却华饰,又尝试着草写急就的探索,四期是甲骨文众多书体及风格的溶合时期,五期用笔端庄匀称,文字书写定型化,其笔法上的一大突破则在于笔画的丰满圆润,堪称甲骨文书法全面趋向成熟时期。王慎行《卜辞书法的结体与布局初探》(1992年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古文字与殷周文明》),除分期缕析了甲骨文书法的代变特征,还纵论了其结体与章法的特点。所谓结体,在书学上是指单个字形按照分当布白的疏密、宽紧、开合聚散等间架结构原则织造成的字体造型美;所谓章法,在书学上是指通篇布局设计、安排字与字、行与行之间的艺术处理方法。他认为甲骨文书法的结体,具有稳与险、疏与密、蹙与展三大对立统一的“破体”之妙,在章法上则擅运用错落有致、纵中有敛、虚实相间的布局,别育成种种节奏感和建筑美的艺术魅力。行家里手烛精剖微的众多赏析和述评,诚难尽举,好此者若能返归甲骨文原片原拓原照细细揣摩,介身于斯学领地,自不难会有所体味鉴察。
甲骨文书法以其高起点和代有变宜的书风及技巧,表明中国早期书法自生成阶段始,即因领受意匠深沉的悠久历史文化积淀,而显出早熟性的特色,并一举具备了刀笔、结体、章法三大对后世书法流向始终相左右的要质,其书艺的本身即直接或间接影响着后世。1927年胡光炜在《说文古文考》一书(南京大学图书馆藏油印本),就曾认为,甲骨文之后,派别约分四途,一为殷派,下笔如楔而方折,为殷遗裔世守先代方劲之书风;二为周派,其书温厚而圆转,其结体或取从势,或取冲势,然使笔多不甚长;三为齐派,四为楚派,两者同出于殷,用笔皆纤劲而多长其结体,多取从势,所异者,齐书宽博,其季也,笔尚平直而流为庄严;楚书流丽,其季也,笔多冤曲而流为奇诡;两者盖又各有其前后期矣。前引丁文隽《书法精论》,亦以为:“商代书法见之殷契者为最多,商治尚质,故殷契书法质在简古。齐近于殷代故地,质直之风未泯,故齐书多存殷契遗意,笔画瘦直,结构严整,如《陈曼》、《陈纯釜》之类是也。”1982年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推出的侯景昶著《书学论集》也说:“甲骨文直笔方折的质朴书风,影响深远,春秋战国时期的齐《陈曼》和当时的一些货币文,均受其直接影响。”总之,甲骨文遗物不仅是中国书法的“鼻祖”和源头,其高起点、合规度、具变宜的书学素质,也是先声正源而导流后世书法能陶冶D衡于较浓意趣境界和老有融古推新的原动因所在。
大凡说来,甲骨文书法格调高古,今之复作者欲以笔墨再得其刀笔神韵,还真需有相当的书法功底。杨英侯《篆书琐谈》(1983年《书法研究》第2期)即说:“契刻甲骨文字的人,无疑是当时的书家,而且有高度的篆刻技巧。它的笔法有方有圆,笔画尖锐锋利,结构秀劲简古,从书法的整体来看总觉得它精神爽朗,古趣生新。用笔务求坚劲瘦硬,以紫毫、狼毫临之,可得其精神,不宜笔毫太软。”倘若要再创造出形式和内容均臻完美的今式甲骨文书法作品,仅有临写技巧或书法功底是远远不够的,学养的自我升华和掌握一定的古文字学特别是甲骨学知识,乃尤为要紧。后者好在当今已有百多种甲骨文著录书存世,有条件者如能揣摩一部《甲骨文合集》,几乎可省去寻阅百集之劳;此外,还可充分利用斯学的一些工具书,如日本岛邦男的《殷墟卜辞综类》、姚孝遂主编的《殷墟甲骨刻辞类纂》、孙海波的《甲骨文编》、高明的《古文字类编》、徐中舒主编的《汉语古文字字形表》及《甲骨文字典》等。
近世为甲骨文书法者,已有许多成功的经验,这方面的集子也出了不少,我们在前文已经列举了一批,有此雅好者从中当能获得种种启迪。但也必须指出,书学界颇有相当一批甲骨文书法作品,困于原有甲骨文的缺少和释字的不确,致弊病亦俯拾即是。陈炜湛《请正确书写古文字》(1988年《书法》第5期),曾力陈彼界三大弊端,一是不循甲骨文书体规范,任意书写,错别字迭出,二是沿袭过去的误释,不能吸收新的确释,以讹传讹,落后于甲骨学的新进展,三是滥用通假,任意拼凑杜撰字形。陈绍新瓶,集甲骨文字书诗文联句兼附今读文辞于一幅,不失为新的书艺及功能兼备的书法形式,但既寓意于甲骨文的陈绍,则作品的用字当然应尽量限于甲骨文的字汇范围,然命意遣辞毕竟不能总受字少不敷用的窘迫而无所施展,必要时当然可适当运用文字学上同音通假的原则,以同音字或同声旁字相借代,也可合乎情理地“造”些字,即依据小篆、玺印文、金文、陶文等稍晚后文字的结构,用甲骨文的偏旁析形再组合,用甲骨文的刀笔技巧相书写。但这类借代和造字,决不能滥而无法,应尽量少用,否则难免出现混乱,贻误世俗。若不同时期甲骨文的结体和书风,能维妙维肖、唯神唯情系之于墨卷,则可谓更臻入上乘真境界了。
要之,甲骨文书法不啻曾直接或间接影响着晚后书学的流变,其近世的再度出土及大昭于世,抑且更导致了当代书法包括篆刻艺术的创新,于真、草、篆、隶、行书之外另辟其门。如今的甲骨文书法,已遂渐为众多的书家学人所注重,所摹拟,所领受,所开发,大有众彩纷呈之趋。以商周之遗物,为三千年之后的书学助波推澜,为三千年之后的书坛添趣增辉,这在当初谁人能料及,然可以预料,这门崭起的书艺,前景是无量的。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 宋镇豪研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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