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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日报
考古专家们在清理竹简。
竹简出土现场
车少远 胡后彬
老临沂城南约一公里处有两座隆起的小山岗,东西对峙,好像两个哨兵守卫着临沂城,东岗名曰金雀山,西岗名曰银雀山。
1972年,临沂地区卫生局准备在银雀山建一座办公大楼。4月10日,工人们在清理地基时意外发现了古墓葬。经清理发掘,在一号墓和二号墓中先后发现了《孙子兵法》、《孙膑兵法》、《六韬》、《尉缭子》、《晏子》、《墨子》等大批竹简和竹简残片。墓葬中,同竹简一起出土的还有漆木器、陶器、铜器和钱币等随葬物品。经专家鉴定,这是两座西汉前期的墓葬,出土的竹简和其他器物均为当时的殉葬品。
抢救性发掘
发现墓葬后,施工单位临沂县城关镇建筑管理站的同志们当即派专人到县文物收集组反映情况。经地、县两级革命委员会文化组负责同志研究,决定派文物收集组人员及时对其进行抢救性发掘。在地区卫生局、地质队、城关建筑管理站等单位的协助配合下,收集组人员于当天下午4点钟发现了珍贵的历史文物――汉代竹简。
经向县、地、省上级汇报后,省博物馆来人指导,并继续进行清理。
一号墓和二号墓墓室均为长方形竖穴,在岩石上开凿而成。一号墓由地面至墓底深度为2至3米,二号墓为3.5至4米。因年代久远,两墓墓室上部残损,并有积水,椁室完整,在墓坑与木椁之间填入了质地细腻的灰白色黏土。椁室结构,两墓基本相同。椁底板平铺在墓坑底部,一号墓铺两层,二号墓铺一层。椁框四角以榫相接,椁顶横铺盖板,一号墓盖板一层七块,东西横铺。二号墓盖板两层,下层七块,南北顺铺。
椁内均在中间置一隔板,分椁为东西两侧。一号墓椁室东侧置棺,西侧为边箱,安放随葬器物。二号墓正好相反,西侧置棺,东侧为边箱。二号墓椁内隔板中部还有两扇小门,上下有枢,可以启闭。棺均用六面木板接榫构成。棺身外髹黑漆,里髹朱漆。两墓棺内各有尸骨一具,已腐朽松散,不能确定性别,但尚能辨别出为仰身直肢。一号墓尸骨头向南偏西20度,棺底铺草荐,二号墓尸骨头向正南,棺底无草荐。
在这两座墓葬中都有竹简出土,在一号墓边箱北端随葬的漆木器和陶器的间隙中发现了竹简,经清理共4942枚,整简每枚长27.6厘米、宽0.5至0.9厘米,厚0.1至0.2厘米。二号墓在边箱南端底部出土了32枚竹简,每片长69厘米、宽1厘米、厚0.2厘米,系《汉武帝元光元年历谱》。
竹简出土时,由于在墓中浸蚀千年,质地已经腐朽,竹简上的文字是用毛笔蘸墨书写的,整理时稍有不慎不仅墨迹会被抹掉,简片也会变成一堆烂泥,所以,考古专家用毛笔蘸着清水一点一滴地耐心冲洗,才洗去了水锈,显出字迹。
简上的文字全部为隶书,用毛笔蘸墨书写,字迹有的端正,有的潦草,不是出于一人之手笔。由于这些竹简长期浸泡在泥水中,又受其他随葬器物的挤压,竹简已经散乱,表面呈深褐色。用墨书写的字迹,除个别文字漫漶难辨外,绝大部分很清晰。每简的字数多少不等,整简每枚多达40余字。编缀竹简的绳索早已腐朽,在有的竹简上还可以看到一点痕迹。
一号墓于4月17日清理完毕,二号墓于4月20日清理结束。竹简先在临沂进行了简单的防脱水处理、登记造册,连同出土的其他器物于4月底由县革命委员会政治部派人专程赴省上交。
因条件所限,山东省革命委员会政治部文化组经过慎重研究,决定“汉竹简立即送北京处理”。竹简进京后,国家文物局成立了由专家学者组成的“银雀山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对竹简进行保护、整理。他们对竹简先进行药液脱色处理,使字迹更加清晰,然后拍照、编号,经无菌处理后放入玻璃管中密封保存。
整理好的竹简现保存在山东省博物馆。这一发现轰动了国内外,与“马王堆”“兵马俑”齐名,被列为“新中国十大考古发现”之一。
“遭遇”兵学圣典
后经专家整理分析,《孙子兵法》整理出105枚,十三篇都有文字保存,其已发现的篇名和《宋本十一家注孙子》版本相同。
《孙膑兵法》整理出222枚,其中整简达137枚,残损部分每枚也在10个字上下,共得6000字以上。其中,有关历史记载和《史记》有不同之处,如关于马陵之战的叙述,《史记》说庞涓战败后“自刭”而死,竹简则有“禽(擒)庞涓”一篇,与《战国策》所载“禽庞涓”语同。关于战术面的论述,在“适(敌)富吾贫”、“适(敌)众吾少,适(敌)强吾弱”的情况下,也有可能打胜仗的道理和认识,包含了若干朴素的辩证法。
《孙膑兵法》原书失传已久,这次出土的竹简虽不完整,全书面貌已不可能见到,但因为字数保存较多,仍然能看出该书的大概轮廓和作者的基本观点。
现存《孙子兵法》的作者究竟是谁?这是有争论的,司马迁在《史记》卷六五《孙武吴起列传》上说:“孙子武者,齐人也,以兵法见于吴王阖庐。阖庐曰:‘子之十三篇,吾尽观之矣’”。“孙武既死,后百余岁有孙膑。膑生阿鄄(即今山东东阿、阳谷、鄄城一带)之间,膑亦孙武之后世之子孙也。……世传其兵法。”司马迁在这里讲的很清楚,孙武和孙膑都确有其人,孙武生在春秋末期,孙膑生于战国,两人先后相去100多年,都各有兵法传世。
班固在《汉书・艺文志》上也有《吴孙子》和《齐孙子》(即《孙膑兵法》)的记载,但《隋书经籍志》却不见著录。后来有人因此提出了异议,认为《孙子兵法》并不是孙武的著作,而是后人的伪托。有人更认为不仅《孙子兵法》是后人伪托,就是对孙武这个人在历史上是否存在,也持否定的态度。比较流行的意见则认为,先秦著作往往不是出于一人之手,现在《孙子兵法》源出孙武,完成于孙膑,是春秋末期到战国中期长期战争经验的总结,并不只是一个人的著作。另外,也还有一种意见,认为现在《孙子兵法》是曹操根据前人的著作重新编定的,经过曹操的删削和补充,等等。
《孙子兵法》和《孙膑兵法》同时被发现,使失传了近两千年的《孙膑兵法》重见光明,从而澄清千余年来关于孙武与孙膑其人、其书争论未果的问题。就此历史学家研究认定,孙武是吴孙子,孙膑是齐孙子;分别是春秋、战国人。孙膑乃孙武之后世子孙,各有兵法相传,千年聚讼,一朝得释。
在这批竹简中的古代兵法中除《孙子兵法》和《孙膑兵法》以外,还发现《六韬》、《尉缭子》两部兵书。对于这两部兵书过去也有人认为是后人的伪托,现在从西汉前期的墓葬中发现了这两部兵书的竹简,可见当时已经传世。
大批竹简的出土,不仅内容丰富,涉及到当时的历史资料、天文历法和医学等方面的科学成就。特别是古代兵法所揭示的对战争的某些带有规律性的认识,含有朴素辩证法,很为珍贵,值得后人判断性借鉴。
竹简有出土实物可证最早是在战国时期。《尚书・多士篇》说:“惟殷先人,有册有典”,似乎很早已经使用,但因记载简略,又没有发现实物,不能作出确切的判断。我国曾多次出土竹木简牍,最早的记载见于汉代,据不完全统计,到现在已在30次以上。建国以来,各地发现的竹木简也已有20次之多,但大部分为“遣策”。古代的书籍有1959年9月在甘肃武威磨咀子东汉墓出土的《礼记》和1972年11月在武威旱滩坡东汉墓出土的医药简等,像这次在这座汉墓中一次出土种数、字数这么多的古籍,还是第一次。
秦汉正是我国文字由篆书转变为隶书的过渡时期,出土的简文虽是隶书,但仍保留了一些篆书的风格。毫无疑问,这批竹简对研究我国文字发展与书法艺术也有一定的资料价值。
“半两钱”与“三铢钱”
在一号墓和二号墓两座墓葬中,和竹简同时出土的器物中有陶器35件、漆器35件、木器27件、铜器3件、半两钱68枚等。这些器物的形制、纹饰、风格等特点和墓坑形制看来,可以断定这是两座西汉前期的墓葬。特别是鼎、盒、壶、罐等陶器组合出现,更证明了这一点。这些出土的漆器制作精微、图案优美,说明我国两千年以前劳动人民的手工艺水平已经有了相当高度。这两座墓葬的年代,在一号墓和二号墓出土的“半两钱”和一号墓出土的“三铢钱”,更是有力的见证。
《汉书・武帝纪》记载,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始铸“三铢钱”,到建元五年(公元前136年)“停罢”,流通的时间很短,由此可以进一步断定,一号墓的年代,上限不会早于建元元年。在这座墓葬里还出土了“半两钱”,而没有发现武帝元狩五年(公元前118年)始铸的“五铢钱”。在墓葬中没有见到“五铢钱”,似非偶然,由此可以推断墓葬年代的下限,不会晚于元狩五年。
在二号墓除了出土“半两钱”以外,还发现了《汉武帝元光元年历谱》,应是判断墓葬年代的重要依据,其年代上限应断定为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这份历谱较《流沙坠简》著录的汉元康三年(公元前61年)历谱早70余年,对研究古代历法很有价值,还可以帮助我们校正《资治通鉴目录》、《历代长术辑要》和《二十二史朔闰表》等存在的偏差。
关于两座墓葬的主人是谁,由于缺乏材料,不能做出确切的判断。在一号墓出土的两个耳杯底部刻有隶书“司马”二字,刻工较粗,估计是墓主人的姓氏,不会是官衔。因为按照一般习惯,不会把官衔随意刻在器物上。但是从墓葬出土的大批兵书来看,可以肯定墓主人是一位关心兵法或军事有关的人物。在二号墓出土的陶罐,肩部刻有“召氏十斗”四个字,“召氏”可能是墓主人的姓氏,但从1951年湖南长沙西汉刘骄墓出土署有“杨主家般”四字漆盘的情况看来,也可能是赠送人的姓氏。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墓葬距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的“焚书”,不算太远,而在这个墓的随葬器物里,竟这么集中地保存下来了一批先秦典籍,却唯独没有见到儒家经典的残简断片,难道这仅仅是一个偶然的现象吗?秦始皇所焚的究竟是些什么书?这些竹简,也可以从一个侧面说明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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