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仕强说:
人不能过分热心,你不能过分的自己损害你自己。 我们借钱给人家,本来是好心好意的。他如果有借有还,那你就觉得朋友真的有通财之义。 可现在你不是了,他现在跟你借了,还是有借无还,你还热心,下次还借给他? 借了三次以后,你就受了很大痛苦,你就从此对什么朋友有通财之义,这种道理你完全就是认为是乱讲。 那就糟糕了,那你因为热心而使自己对仁义失去了信心,那不是害己害人吗? 所以为什么凡事都是,一过分就是不好,从这里看得最清楚。 曾老的这段话讲得非常好,不但指出了朋友有通财之义的事实,也指出了一些人对这个道理持否定态度的原因。 凡处事必须中庸有度,这是很正确的道理,但在这里应用不正确,因为『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遇到小人,我们只能远离,而不能动摇我们的任何信念,小人是没有朋友之义的,又如何有通财之义呢? 『朋友有通财之义』这句话最早出自于【论语·乡党】:
10.15.朋友死.无所归.曰.于我殡.朋友之馈.虽车马.非祭肉不拜. 朱熹集注:『朋友有通財之義,故雖車馬之重不拜。祭肉則拜者,敬其祖考,同於己親也,此一節記孔子交朋友之義。 这句话的具体理解,大家可以点击链接前往阅读。 这里再关注一下『朋友之义』。
1.4.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
1.7.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可见,朋友之义,首在『信』,信,就是言出则行必有果。
4·26 子游曰:『事君数,斯辱矣;朋友数,斯疏矣。』
这里则告诉我们,朋友之义,贵在有度,『数』,读朔,就是多次,过度。因此,朋友之义,不可『过分』曾仕强语,过度。
5·26 颜渊、季路侍。子曰:『盍各言尔志?』子路曰:『愿车马、衣轻裘,与朋友共,敝之而无憾。』颜渊曰:『愿无伐善,无施劳。』子路曰:『愿闻子之志。』子曰:『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
子路,视朋友之义,为『共』福『共』利。在夫子看来,都是不可取的,因此孔子再次强调『信』义。 那么,孔子是怎么看待朋友的呢?
1.1.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朋友,就是志同道合之人,现代人谓之『知己』,所以『有朋自远方来』,可以探讨共同的志向,可以分享知识,甚至可以在生活上相互扶持,因此『不亦乐乎』。 关于『友』字,请参考: 【朱熹家训】:兄之所贵者,友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