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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狹義文字學] 形聲字的形成過程(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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裏人 發表於 2010-12-2 14:2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北方教育
二 母文類屬字的產生      所謂『母文』只是相對後出孳乳字而言的。『母文』一般記錄的是根詞,後出孳乳字一般記錄的是根詞的引申分化義,即派生詞。語言的變化是相對積極的,而文字要適應語言的變化,因而文字的變化是相對保守的;語言的變化是相對快速的,而文字的變化是相對滯後的,它需要儘可能保持一段時間地穩定,儘可能用舊字記錄新詞,包括派生詞。這樣,一段時期內語言和文字會形成相對的暫時的平衡與適應。但這個平衡與適應會隨着時間的推移,因文字承載的詞義信息量太大導致不能準確無歧的記錄語言,傳達信息,而打破舊的平衡,再尋求新的平衡。這個尋求新的平衡的過程,就是讓文字適應詞義的分化,在原來的記錄本義或若干項引申義的字(母文)的基礎上,通過追加若干類屬標誌分化出若干孳乳字,來分擔母文的意義。這樣分化孳乳字,過去認為是一種產生形聲字的辦法。但是,我們認為漢字發展到在母文上加事類標誌(類屬標誌)而分化新字的階段,一般以為這樣所形成的字就是形聲字。其實也不是,這也只是向形聲字的一種過渡。
    每一種造字方法的產生,從根本上說,固然與社會的進化和人類的認識、思維的發展以及由此引起的語言的變化有關,但是,就其發生的直接原因而言,則都是人們在使用文字記錄語言的過程中,為困難逼出來的,都是為解決矛盾而逐漸產生的,而不是憑空想出來的。因而,總是有一個從無意識地運用到有意識、自覺地運用的發展過程。如:基於感知的象形的產生,固然與人們早期的直觀思維有關,但直接原因則是為了克服寫『文字畫』的繁難;基於觀察的指事,則是在克服象形難象其形或無法形象之弊的過程中產生的;注重於聯繫的會意,則是在濟象形、指事無形可象、無事可指之窮的過程中而產生的。但是,僅靠象形、指事、會意這些方法造字還不行,還有許多解決不了的矛盾和困難。僅靠以這幾種方法所造的原有的那些有限的字,來表示無限的不斷孳乳、分化的詞義,不僅困難,而且很難滿足精確記錄日益發展的語言的需要。於是,人們在製造表意字的同時,就開始用假借的方法造字了。同時,為了濟已有的文字不能完全適應語言的發展及詞義的孳乳分化、以致表義不明不具體之窮,於是人們便又想到了在原有的字(對孳乳字來說是母文)的基礎上,先後加注與母文的特定意義(將要該孳乳字表示的特定詞義)有關的類屬標誌來輔助母文表義,造出了一組一組的孳乳字來。這樣形成的孳乳字,讀音相同或相近、意義相通、字形相承,是一組同族字。同族字就是記錄同族詞而且必須具有共同文字發生源的字。
    主要有兩種情況:第一種情況,母文的意義是由母文孳乳的一組『母文類屬字』的核心義,後出的母文類屬字的意義不過是母文的意義用於具體事物的擴大或縮小而已,即不過是母文意義的具體化、對象化而已。因而,在當初這些後出字還沒有孳乳出來的時候,這個母文可以用來表示那些後出的孳乳字所表示的各類具體意義,只是從字面上看起來有時並不具體明確,在運用特別是在理解上有時不免產生歧義,引起誤會。於是,人們便根據母文運用的不同對象,先後加注了確指具體事類的不同的類屬標誌,具體化對象化母文的意義,便產生了一族統一在母文意義基礎上的意義相關、讀音相同或相近又同從一母文的字。在這種情況下,類屬標誌只是輔助性的成分,不表具體意義,只有指事字義的作用,可救母文用於一些具體場合時義不確、不具體之弊。簡言之,在這樣的字中,母文是義核,事類符號只是標記或外在的標籤,母文加標記而形成的後出孳乳字只是母文部分意義的分擔者之一。例如:
    1.共字之於供、恭、拱等孳乳字
    『共』字,甲文多作『,金文多作『,均像兩手奉器供奉之形,本義為『捧物敬獻』之義。因而,在這個義核的基礎上『共』字可以表示人的外部動作『供奉』義,人的內在行為『恭敬』義以及類似『捧物敬獻』之狀的『拱手致敬』義。例如:
    【左傳】僖公三十年:『行李之往來,共(〖供〗)其乏困。』[36]以『共』為『供』。隱公九年:『宋公不王』。杜預註:『不共(〖供〗)王職。』[37]【經典釋文】:共『音恭,本亦作供。』[38]
    【漢書・嚴助傳】:『人徒之眾足以奉千官之共(〖供〗)。』[39]顏師古註:『共讀曰供。』[40]
    【段注】也說:『【周禮】、【尚書】供給供奉字皆借共字為之。[41]
    【詩・小雅・巧言】:『匪其止共(〖恭〗)。』【韓詩】則為:『匪其止恭。』[42]段玉裁說:『古之恭字或作共』[43]【經典釋文】曰:共『音恭,本又作恭。』[44]
    【左傳】昭公十一年:『不道,不共(〖恭〗);不昭,不從。』[45]杜預註:『貌正曰共。』[46]『貌正』就是『恭』。
    【銀雀山漢簡釋文】0089號:『故五共(〖恭〗)五暴必使相錯也。』[47]亦以『共』為『恭』。
    【論語・為政】:『居其所而眾星共(〖供〗)之。』[48]【經典釋文】曰:『鄭作拱。俱勇反,拱手也。』[49]
    又【荀子・王霸】:『則天子共(〖供〗)己而已。』[50]楊註:『共讀為恭,或讀為拱,垂拱而已也。』[51]但是,梁啟雄說:『天子得人來任眾職,可以無為而治,只是恭敬己身就夠了。』[52]強調以『共』為『恭』,似不如理解為以『共』為『拱』。
    但是,僅用此一字表數義,在書面語言中,極不便於理解,易造成理解上的困惑。於是,人們在『共』字的基礎上,根據所用的具體場合、表義的側重點的不同,分別加注和所側重的意義相關的類屬標誌來明義。加注類屬標誌『人』旁來具體化、外化共字的意義則為『供』字,表示人的動作,為『供奉』之義;加注『心』旁來具體化、外化共字的意義則為『恭』字,表示人的內心的活動,為『恭敬』之義;加注『手』旁,以具體化、外化共字的意義則為『拱』字,表示含有『恭敬』意義的雙手的動作狀態,為拱手之義。傳統的文字理論由於是將漢字壓在一個平面上進行分析的,因而便以這些後出的字為形聲字,甚至以為古代用『共』字是假借。如上例【論語・為政】阮元校勘記:『按共正字,拱假借字。』[53]但是,我們通過歷時的動態分析,從由『共』到『供、恭、拱』的分化過程可知:『共』當初在形成新字時絕非以聲符的身份出現的,絕非用來表音的,而是表義的。人們主觀上賦予它的職責也是表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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