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巻五百六 元符二年己卯,一〇九九
起哲宗元符二年二月盡其月
二月甲戌朔,權提舉開封府界常平孫軫為陝西路轉運判官,尋兼權同管勾成都府、利州、陝西等路茶馬事。兼管茶馬在三月十日,今并此。
西南韋蕃進奉人安化郎將韋公夏等一十二人並特授奉化郎將,保順郎將韋公布一等一十五人並特授安化郎將。西南牟韋蕃進奉人韋公利等四十三人並特授保順郎將。
朝奉郎檀宗旦言,竊見近降朝旨,令侍從官各舉所知,臣恐尚有遺才,乞下諸路監司二,令於所部公共奏舉學術優異、才能顯著者一人,以備選擢。詔每路監司同舉二員以聞。
是日,尚書右丞黃履乞罷政,徑出居僧舍,上遣使約攔,不令遷徙,既而未聞封還表章及宣押。翌日,曾布言履昨求去,未聞宣召。上曰:『今日封還表章及宣押次。』布曰:『履立朝不為無補,同列初以不曉事忽之,既發明章惇放罪等事,遂頗知敬畏。』上曰:『履忠實,可謂君子。』布曰:『陛下旌別人材如此,乃士大夫之福。若履者,真善人君子也。』布又言:『履雖長於臣兩歲,然極清健,無可去之理。臣疾病衰殘,實有乞身歸老江湖之意,非敢矯飾,如他人有懷祿固寵之心。聖恩眷憐,勉彊就職,然其心無一日不在山林。』上但笑而巳。即遣內侍封還履表章,五鼓,再遣使宣押,履復位如故。
乙亥,簡王似上表請居外邸,詔不允。自是凡三上表,並不允。
北外都水丞李偉言:『相度大小河門,乘此水勢衰弱,并先修閉,各立蛾眉隄鎮壓。乞先次於河北、京東兩路差正夫三萬人,其他夫數令修河官一面和顧。』從之。
詔環慶依奏築定邊城,助以鄜延戰兵一萬,或於涇原未舉動前,或同時,或候涇原師還,惟所便。正月十八日。
丙子,昭宣使、入內押班馮世寧為宣慶使,依前忻州防禦使。宣政使、端州團練使、入內押班藍從熙為宣慶使、邵州防禦使。入內東頭供奉官、寄左藏庫使劉瑗,供備庫使郝隨,皇城使石璘,供備庫使武琭,西京左藏庫副使吴遵道,各特進秩一等。東頭供奉官、閤門祗候韓濟,西頭供奉官、閤門祗候歐瑾,右侍禁陳永升,各進秩二等。翰林醫官使、成州團練使卓順之,進秩一等,回授有服親與翰林醫官。入內副都知馮宗道,入內押班劉惟簡,各特與有服親有官人一資。西京左藏庫使張士彥,皇城副使馮景,供備庫副使老弼三,各賜絹二百匹。其翰林書藝官等各賜帛有差。以嘗隨龍,示優恩也。
戶部言,河北東路提舉常平司奏,乞將本路諸州管下外鎮,並依元豐舊法置抵當。從之。
權發遣永興軍等路提點刑獄孫賁改秦鳳等路。
丁丑,詔降授宣德郎馬城罷新湖北轉運副使,依舊知陝州,以御史中丞安惇言其為人貪鄙,眾所共惡故也。正月二十八日降授宣德郎、權知陝州馬城為湖北轉運副使。
奉議郎、充高密、廣平郡王院大小學教授陳并送吏部,與遠小監當差遣,以嘗上書毀佛道不當故也。
戊寅,廣南西路察訪董必言,通直郎、新知柳州陶逵知本路利害四,深曉蠻情,望考察換右職。詔陶逵特與禮賓副使。
涇原路經略司言,乞差本路鈐轄折可適提舉招納投降西界蕃部,第十一副將寇士元同提舉,蕃官李忠傑同管勾。從之。
己卯,吏部言,發運使張商英奏,乞罷真、揚、楚、泗監倉門斗面官四員,置巡轄綱運官四員。從之。
館伴高麗人使、中書舍人郭知章言,高麗人使言,國王欲遣士賓貢,此乃遠人悅慕教化,伏望採擇。詔令說諭許賓貢。
朝散郎、知鄭州程之邵除都大管勾陝西路茶馬公事。御史鄧棐言:『之邵頃在元豐,常為監司,至元祐初年,臣僚言之邵緣鹽法進用,尋送吏部,不數月除知祥符,未幾除知泗州,遂擢監司提舉茶事。臣聞之邵與蘇軾、蘇轍是親表兄弟。初為元豐監司,與軾、轍異趣,則以私忿交惡;及軾、轍用事,而之邵卑辭厚賂以事軾、轍。初見惡於軾、轍,則言者交攻;及為軾、轍所喜,累有進擢,則言者緘口。大抵元祐臣僚,觀望用事者喜怒以為語默,朝廷是非出於頃刻,而榮辱無復公論,故之邵得以纖巧附勢而不失其進取。伏望聖慈察之邵前後蹤跡,特賜放罷。』從之。之邵除茶馬在正月九日,今并書。
鄜延奏遣張誠等出兵討擒凌吉訛遇等。布錄己卯,實錄在戊子,今從布錄,戊子乃奏功也。
庚辰,樞密院言:『熙河蘭會經略使孫路奏,乞於喀羅川口建橋修城。緣涇原將來進築灑水平、南冷牟等處,即本路便須接續經營青南訥心一帶進築通接涇原邊面,最為今日急務。其喀羅川口鄰青唐地分,慮生事。』詔孫路進築青南訥心等處了當,別具利害以聞。正月七日路初建請,三月末遂招納青唐。上謂曾布曰:『孫路輕易,誰可代之者?』布曰:『路誠輕易,如昨遷學士辭云:未覆興州巢穴,不敢授命。此語乃狂妄,又終不能踐言。昨令體量張珣言王贍結納青唐舉兵事,不曾分明奏報,迄今猶為喀羅之役以自符合前言,誠可罪,然未有人可以代之者。』上曰:『有人當易之。』八月十六日乃移路知河南。
是日,歐陽棐朝見,上目之,語曾布曰:『此元祐五鬼。』布曰:『亦聞有此名。元祐附麗,必亦有之。治郡亦常才,然歐陽修之子,登進士第,修於英宗定策之際最有功。章惇嘗言五,韓琦既以英宗判宗正,有建立之意,然未敢啟口。一日與修議定,修見仁宗,便言英宗不立為皇子,則事未定。仁宗熟視修,久之不言,眾為之戰慄。仁宗徐曰:「當如此。」琦與修等遂乞降詔,許之。當是時不易出此語,此功不可忘。』上矍然曰:『誠不易啟口。』布曰:『此功為發明者少。』上頷之。元符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棐以祕校知潞州落職送部,不知何故乃得朝見,當考。
辛巳,權知邢州王峴言:『嘗丞軍器,見作坊所造神臂弓,施於軍事,實有奇功。乞應內外歲課減別色弓弩之額,增數製造,軍器監請於五分添修弓弩人匠內,撥二分剏造,歲約增一千七百十五張。』從之。
中書舍人郭知章言,今侍從官薦士,或為臺諫館職,或監司郡守,擢用之後或不如所薦,宜有顯罰,乞著為令。詔今後應被旨舉官不當,具姓名以聞。
壬午,熙河蘭會路經略司言:『押伴瞎征般次使臣郭辆等,具析到般次入內夾帶回紇劉三等上京六。乞今後解發諸蕃般次,不許數外夾帶及裹私抵換人口上京,如違,其抄點并押伴使臣并以違制論。』從之。
賜環慶度僧牒二百道,應副修城也。
甲申,樞密院言,熙河蘭會路經略使孫路奏,乞候將來照應涇原進築,因便興修橫水澗堡寨。從之。路又乞秦鳳兵一萬,與涇原同時進築青南訥心,詔以五千與之。布錄甲申。
環慶張存等出界,斬五百餘級,與特支五百。布錄甲申。
鄜延路經略使呂惠卿言:『保安軍順寧寨據西界首領𠼪勿乜齎到宥州牒一道,稱正月二十日國母薨,定差使令遜嵬名濟、副使謨程七田快庸等詣闕訃告,兼附謝罪表狀。今來本路所築九寨,須於寨北三二里外遠探卓望處,建置堡鋪,存留二十里疆界,竊計諸路亦當如此。欲乞候得本路奏到牒本日,令於漢界新舊城寨,見今把截堡鋪外巡綽探望人所至處為界,然後許令通進表狀。』樞密院言:『西人犯順日久,前後寇邊不一,兼近於涇原路作過,狼狽遁歸,今計窮請命,理難便行收接。假令朝廷異日許以朝貢,亦須畫河為界,即於邊防經久穩便。今來卻只欲巡綽探望人所至處為界,許令通進牒本,顯於事機有害。』詔:『呂惠卿指揮保安軍順寧寨,令諭𠼪勿乜等:彼界累年作過,今國母已死,有謝罪表狀,緣止是空文,別無實事,未敢聞達朝廷。今若是恭順實情,即令遣親信謹密可委之人,同𠼪勿乜等界首說話。候𠼪勿乜等果將到本國親信人,即令自來有主謀獻計作過之人,如珪布默瑪、凌吉訛遇等,先次拘執進獻與朝廷謝罪,本路有可憑信,即敢具事理奏聞,候得朝廷允許,方可商量。仰呂惠卿詳此指揮,順寧寨官依此說諭,逐旋對答語言奏聞。』四月七日再遣使來。
又言:『準朝旨相度於米脂東建一寨,通河東神泉寨。今相度到米脂東北四十里,去神泉寨約六七十里暖泉山可以建置,包占天都山一帶地土百里,遮護義合堡。』詔呂惠卿更切相度地形險固可以控扼賊馬來路,及有水泉,合行進築,即斟酌事力,及時興工。四月十四日暖泉寨賜名。孫覽墓誌云:烏龍距延安之暖泉山二十五里,而榆木與米脂直,於是秦晉始合,寇不得至麟府矣。榆木即神泉也。二十二日進築烏龍。惠卿家傳云:於是築暖泉以通河東,築金湯以通環慶。會梁氏死,乾順遣人款塞告哀謝罪,且請和。惠卿以謂軍興之久,中外力疲,今此乃不可失之機會。而涇原方築天都,諸路自用兵以來侵耕生界,於其外建置堡鋪,補全邊面,宜且令西人執送生事首領珪布默瑪、淩吉訛遇,而約以把截堡鋪外巡綽卓望所至為界,然後許以通進公牒。庶往復閒天都畢工,而諸路邊面例皆牢固,可以久遠無疆埸之患。而朝旨謂西人近寇涇原,狼狽遁歸,計窮請命,理難便行收接。假令異日許和,亦須畫河為界。既而遣使三輩來,惠卿奏稟應答,而牒言梁氏之死,乃北敵遣人酖殺之,使乾順自管國事。惠卿以謂,誠有之八,則其欲西人之歸已可知,若我應答太迂,所求難與,彼見無接納之期,則是怒彼以堅北敵之歸,而深我之绚也。而畫河為界,無肯聽從之理。乃上疏極論其利害曰:『西人之所以有河外者,以有河南為之限隔也;所以有河南者,以有橫山為之阻固也。今若畫河為界,則所以為限隔阻固者皆失之矣,彼豈不思一葦之水,頃刻可渡,據橫山之險。他路臣固不能盡知之,只如本路所築九寨,與今暖泉之通河東,金湯之通環慶,幸皆就緒,所得疆土,東西殆千里,而南北遠者乃至百餘里。若又於新寨之外,更拓三二十里以為堡鋪,則形勝膏腴占據殆盡,非昔日巡綽卓望所至為界之比也。今乾順因其國母之死,歸咎姦臣,殺之以謝罪而請入貢,則我雖未能一舉以覆其巢穴,然自有國以來,用兵西方,而能所為必成,所伐必克,使天威遠暢,醜氐震疊,未有如陛下今日之盛者也。兵法曰:「兵聞拙速,未睹工之久也,兵久而國利者,未之有也。」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猶為憊,今軍興四年矣,兵之在邊者,日夜候望而不能息,兵之在內者,非時調發而不得下,則士馬日以益困矣。臣之至邊初年,糧食有支歲計者,備添屯者,有五年之蓄者,有諸司封樁者。今會而為一,不能給散數月之食,財用日以益窘矣。今因其謝罪而不即納,乃為不可得之辭,以絕其來望,而怒之堅使北敵之歸,恐非計之得也。且兵家之事,有勝有負,萬一一路戰守之閒偶有失利,或天時饑饉有不可知,而北敵有求而不得,與之協力以困我,當是之時,雖思其有今日之請,其可得乎?禹征有苗,而益贊之曰:「滿招損,謙受益。時乃天道。」蓋當治強之世,窮兵力以征一國為不難,所以不為者,惡其太滿而不謙,非天道之所與也,況力不足而強為之乎?老子曰:「抗兵相加,哀者勝矣。」又曰:「禍莫大於輕敵。」「罪莫大於欲得。」今西人歸罪於姦而殺之以謝九,則是兵加而哀矣,若我因以為易與,遂有畫河為界之求,則是違伯益之謙,而并犯老子之三戒矣。伏願陛下更與執政大臣深詳究議,考自古西戎之難服,保持今日已得之成功,勿疑乾順自歸之信誕,深虞北敵乘隙之詭謀,自量中外之事力,深思兵久之非利,遠鑒高宗伐鬼方之憊,而合之以伯益之謙滿,老子之三戒,勿令輕敵,不知足欲得之過有在於我,而兵加而哀與愛惜生靈之言乃出於敵一〇。如臣前請,姑令執生事之首領送歸朝廷,而約之以新疆堡鋪之外為界,以俟進築之畢功,然後許接公牒,無過遲延,絕其來望,以堅北敵之歸,而為我患,天下幸甚。』既而乾順四遣使者來,辭益恭。朝廷亦得其近上首領道其密謀,以為急則納土北歸,於是詔趣惠卿即接納焉。此合附四月七日。
是日,上以西人叩關請命,甚悅。輔臣皆言:『祖宗以來,邊事未嘗如此。元昊猖狂,朝廷嘗遣使告北敵令指約一一,今其計窮引咎,可謂情見力屈。朝廷威靈固已震動遠人,兼邊事自爾收斂,於公私為利不細。』上亦曰:『公私之力已不堪。』章惇等又言北敵方遣使勸和,今彼已請命,更無可言者,此尤為可喜。上曰:『慶曆中乃至于求北敵。』惇曰:『此是呂夷簡及臣從祖得象為此謀,其人皆無取,故至於此。及富弼奉使增歲賂二十萬,半以代關南租賦,半以為謝彈遏西戎之意。』曾布曰:『近世宰相,夷簡號有才,其措置猶如此,今日邊事乃出於陛下睿明,應接聽納之際,動中機會,故能如此。』上曰:『夷簡實有才。』布曰:『夷簡、丁謂皆宰相之有才者,然趣操皆不正。』上曰:『丁謂小人。』惇曰:『謂誠有才,非夷簡比。當元昊旅拒時,或謂若丁謂在朝,應接必有理。元昊以戊寅歲叛,謂以丁丑歲卒。』布曰:『丁謂雖有才,然實小人也。』布再對,上又曰:『邊事可喜,祖宗以來未嘗有此。』布曰:『臣以謂陛下睿明,聽納之際,動中機會,故能如此。古人以謂好謀而能聽,人主於能聽最為難事,若能聽者,當何事不濟。今日邊事,朝廷但示以經畫大方,一切責在帥臣,令其見利則動,不強其所不能,故舉有成功而無敗事,夷狄所以震動屈服,亦以是也。』
知雄州張赴奏,乞開浚雄州績城河道,又乞增修外羅城。樞密院言:『外羅城昨熙寧泛使蕭禧來理會,尋有詔許以不增修,令張赴遵依詔旨。其河道依年例施行,不得張皇引惹。』
丙戌,熙河蘭會路經略司言,洮西沿邊安撫司申,夏國衙頭首領鄂特丹卓麻於革羅城差蕃部尚錦等齎蕃字,及尚錦等分析鄂特丹卓麻元係邈川大首領溫溪沁弟溫阿旺格男,元名阿敏,走投夏國,有王子改名作丹卓麻,密令遣人齎送蕃字,欲歸漢。詔熙河蘭會路經略使孫路選兵將以討蕩招納為名,至革羅以來,多方誘諭鄂特丹卓麻等,迎接歸漢。青唐錄。
詔右金吾衛大將軍、秀州防禦使叔澹特與換宮苑使,依舊秀州防禦使。御集二月十三日。
朝請大夫、光祿卿胡宗師為直龍圖閣、權知鄆州。
丁亥,詔自今賜邊臣茶藥銀合,許以西人封樁歲賜銀充。
戊子,樞密院言,鄜延路經略使呂惠卿奏,近差本路鈐轄劉安統制將兵招誘神雞流北田巷口,逢凌吉訛遇,斬首四千餘級,降四百餘人。詔軍兵支錢有差,得功人保明以聞。初六日奏遣劉安等。布錄云,斬五千級,特支七百。呂惠卿家傳云:西人以并建城寨,奪其耕牧之地,而復數遭掩擊,部族離散來歸者日益以多,凌吉訛遇率眾營險以扼之,欲歸者不得至。二年二月,惠卿遣劉安以第二、第四將,張誠以第一、第五、第六將,李希道以第七將,會於星勒泊以擊之。三日至烏延川,四日至神雞流,遇賊三千餘騎,六日至波濟立埒克,遇賊五千餘騎,七日至魯遜埋達勒,遇賊七千餘騎。安等遭賊皆破之,斬首四千餘級,降者五百餘人,獲其器仗牛羊十餘萬以歸。於是築暖泉以通河東,築金湯以通環慶。
熙河路經略使孫路繳連夏國部落嵬名密齎南路都統嵬名律令書,稱夏國欲遣使再乞修貢,已回報言,如朝廷回降指揮,別得馳報。詔:『孫路不合擅收接西人書及面回答文字一二,特降充寶文閣待制。如再來計會,即說諭別無回降指揮,如有事告朝廷,即合於正路通達。』元年八月二十七日自慶改熙。
樞密院言:『三班借職徐子安狀,朝廷立法,令諸路逐將所將兵馬分作五部,差部隊將各自提點。比見諸路將副多不依朝旨,雖出入分定五部,卻不合提點管轄例,各輪差把截邊堡。如遇出入,於前一日勾抽旋行差撥人馬管押。其所差到人兵,雖係本將人馬,即非自來親自點閱之人,故使上下人情不相諳信,雖有曾經戰敵部隊將,卻差到下等人馬。其閒未經出入之人,乃各不顧條法,豫行結託,例得彊壯精銳人馬。竊慮誤事,有妨驅策。緣朝廷於諸將下差置部隊將,蓋責以各自訓練軍馬,如內有不諳戰陣怯懦之人,合具不職事狀,別選舉使臣抵替,豈得於輪差把截邊堡,及於行陣之際旋行移易;若更因依挾情,差負犯停廢及得替待闕使臣,揀選精銳人馬付之,徼倖功賞,尤為不便。緣五部部隊將平時訓練軍兵,及臨戰陣,卻以所部兵馬付之他人,殊失朝廷差置部隊將之意。』詔陝西、河東路經略都總管司嚴行覺察,違者以違制論。新錄刪修云:詔陝西、河東諸路出軍不得移易部隊將,令經略都總管司嚴行覺察,違者以違制論,從三班借職徐子安之言也。初,子安上請樞密院進呈,上頗稱善,故施行之。
環慶乞以二月二十六日築定邊寨。許之。正月十二日相度,三月七日畢工。
己丑,樞密院言:『承議郎、提舉熙河蘭會路弓箭手李夷行申:招刺之法,先經本府及州軍,相去不下三兩程,以上往返已是勞費,及將司百端邀阻,有留滯十餘日不能拍試,以此多不敢應募。乞除將副在城寨,許赴將副,如帥司州軍相近,即於以次近將副處拍試收補。又逃亡空地既不緊行招人,又不速勒租佃,即因此人員可以冒種。兼城寨使臣往往借賃牛具,選擇肥田,私自耕種,或收授馬料,其為姦弊不可勝言。今欲乞令本城寨將空地分作等第,出榜招人,出租權佃。如逃田內有山石,委是不可耕種者,委提舉官相度除放。又闕馬人元給到添給地五十畝,依條限半年,災傷更展半年,如不買到馬,即許有馬請射。今本路闕馬不少,例各經隔年歲不曾勾收地土,亦不曾召人租田,使之坐占美地,安肯備錢一半收買馬。今欲乞闕馬人更不拘收添給地土,據其肥瘠,認定每畝租課,雖在半年限內,亦令送納,候買到馬日除放。又弓箭手初買到馬全給官錢,比來芻料翔貴,憚於牧養,往往故有死損。又將出界止揀壯馬前去,其闕馬瘦人各不隨軍一三,內有一指揮只揀得一二十疋出戰者。乞令就近將官并城寨使臣常竊體度,將貧闕不能贍馬人許令願養馬者兌養,并贍馬地隨馬給付,即不得兌與人員及有物力頑猾之人。又人員多將錢物借與長行租種地土,及借與牛具耔種,與之合種,分收租課,致長行貧乏,有誤出入。乞令所屬體訪覺察一四,違者杖一百,錢物不追。』並從之。新錄刪修云:樞密院言,提舉熙河蘭會路弓箭手李夷行言,乞許弓箭手就城寨將副處招刺,以絕州府往返勞費,及留滯邀阻之弊。又請募人權佃逃田,以絕人員冒種之弊。又請闕馬人於添給地,據肥瘠起租,有馬即除之。又請貧闕不能贍馬之人,許令願養者兌養,隨給贍馬地,惟兌與人員者勿許。又請人員以錢物借長行,號為合種者,立法禁止。詔並從之一五。
邵䶵乞免團結錢監及遞鋪兵應副涇原。詔罰金十斤。閻令、李譓專提舉錢監,先乞團結,令、譓皆應副涇原調發故也。䶵不預涇原事,獨有此請,因罰之。布錄己丑。
庚寅,軍頭司引見涇原路擒獲西界統軍嵬名阿埋、妹勒都逋等共二十七人。詔並特貸命釋縛,押赴懷遠驛。
鄜延奏,乞止以兵五千應副環慶。從之。
辛卯,樞密院言河東經略司奏:投來西界偽鈐轄耀密滂等,雖無文憑,緣有舊管蕃官指證不虛。詔河東經略司依偽鈐轄例補官及支賜。
又言,近降朝旨,令章楶相度於南牟外灑水平或秋葦川進築城寨,將來若於南牟外灑水平進築了當,其正原自係近裏地分,不須枉費財力進築。詔令章楶相度利害,務要簡便。
甲午,大食國遣使入貢。
乙未,詔吏部守令課績在優上等,即關御史臺嚴加考察,如有不實,重行黜責。從吏部之請也。
河東路經略司言,副總管王文振等詣生界相視得烏龍川、北嶺地形險固,堪充守禦城寨。詔如委與神泉寨、米脂、葭蘆寨緩急聲援相接,可以控扼,及有水泉,即及時興工進築。四月十四日賜名神泉,即榆木。孫覽墓誌云,烏龍距延安之暖泉山二十五里,而榆木與米脂直,於是秦、晉始合,寇不得至麟府。
少府少監分司南京趙君錫卒。
是日,曾布言:『章惇、蔡卞施行元祐人,眾論皆為過當。然此豈為詆訾先朝,大抵多報私怨耳。惇、卞初相得,故惇於卞言無不聽;及與卞相失,則卞多持其所短,故惇畏之,不敢不從,但陪笑而已,眾莫不笑之。今朝廷政事一出於卞,惇無敢違者。』上曰:『蔡京尤與惇不足。』布曰:『惇於蔡氏兄弟無不畏者,近頗欲屈意求和於京,而京不為之屈,眾尤哂之。宰相每以義理處事,何畏人之有?惇短處多,故不能彈壓眾人,人皆不畏之,而未免畏人也。近日外議有一事深以為不平,此乃有實狀。陛下昨欲復導洛司堆垛場事,惇力陳以為不可,卞亦然之,眾論亦皆以為不可復。陛下詢訪知利害,降屈聖意,遂從其請,收還文字,中外稱誦聖德,萬口一辭。及蔡卞欲復行市易法,而惇不敢遏,仍復以呂嘉問主之,中外洶洶不平,許將亦曾為臣言及此事。市易之害與導洛司無以異,止是熙寧中王安石所主,故卞必欲復行一六,導洛乃元豐先帝所行,故無力主之者。以此言之,誠可不平。市易用千五百萬本錢得息錢九百萬,失陷者乃七百八十萬,徒作一大事,一無所得,復行之何益?臣嘗以論市易得罪,安石亦罷相,臣亦貶,嘉問亦貶。』上曰:『安石因此罷相。』布曰:『然遂引惠卿為參政,及貶臣,乃惠卿力主之,安石已去位矣。臣立朝至孤寡合,側目者眾,近日序辰、嘉問之徒經營中傷,無所不至。有李積中者,今日亦上殿,積中與臣有瓜葛,昨在江西為縣,人多言其不廉,今知解州朱彥博時為轉運判官,不肯薦之,以臣故,但保全之而已。昨既改官,累干臣求差遣,臣答以向為縣無廉聲,何敢為求差遣,以此怨怒臣。既而周秩舉京西運司勾當公事,及為陳次升言知縣不當與差遣,遂罷。乃一向毀臣以悅蹇序辰輩,故呂嘉問薦之嘉問薦積中在去年八月二十六日。上殿,得提舉官。去年十二月十六日積中除湖南常平。初欲經營令為御史,欲彈擊臣私事,臣苟有罪惡,此輩必不為臣掩蔽,亦不敢冀朝廷寬貸,苟有所陳,願賜推治正名定罪,痛行貶黜。』上曰:『與卿是甚親戚?』布曰:『積中妻乃臣女婿之姊,常來臣家,臣與之親舊,一旦干求差遣不得,便毀臣以求合序辰輩,但觀此舉,其人可知。陛下嘗以謂存乎人者莫良於眸子,積中眼目如此,亦可見其人也。』上曰:『安惇言:「欲令臣舉積中作御史,臣不敢從。」』布曰:『安惇本非惡人,但畏序辰輩,不敢不附麗爾。陛下擢邢恕作中丞,終不免附此黨,既又擢安惇,亦然。蓋序辰、嘉問輩凶黨甚盛,人人重足一跡,無不畏之者,雖凶焰如此,惟臣不畏之。』布又言:『凶黨方熾,善類畏縮,陛下排眾論,擢趙挺之、郭知章輩為從官,然此輩皆畏凶黨,不敢有所陳,陛下曾見此輩敢有一言及此黨不是事否?以至近日詞頭亦無敢繳者,可見其畏懼也。然此輩如此,皆未足以稱陛下拔擢之意。臣被遇兩朝,今日得事陛下,恩眷之厚,臣非不知,昨所以懇求致仕,正謂避此輩爾。臣衰朽疾病,無補朝廷,實有歸老山林之意,非如他人顧戀寵祿,為保身之計,亦不敢讒毀他人,以為進身之地,亦不與人爭進。然凶黨窺伺中傷之意如此,欲陛下知之爾。臣孤拙無一黨援,亦終恐難安,臣只俟邊事稍見次第,汎使還塞,臣未免再干煩聖聽,乞伸前請一七。』上笑而已。
丙申,詔吏部員外郎孫諤與合入差遣,以元祐訴理有銜冤飲恨之語故也。諤,邵武軍人,楊時誌其墓。並三月十一日左膚十一日章但云吏部員外郎與合入差遣一八,不云送吏部,後乃送吏部。元符三年十一月五日自司勳為右司。
是日,詔三省、樞密院,有邊事處帥臣替移,同取旨。布錄在三月丁丑。
先是,三省欲以涇州與樞密院易思州,與堂吏時恪,從之。曾布因言近邢州韓治滿一年,三省再除人,今思州李諒未半年,三省亦再除人,乞立法。上以為當然,遂得旨:『今後互差闕未及一年,不許再差人。』布再對言:『州郡互差闕已立法,臣又嘗與三省言,帥臣差除,二府同取旨,至辭恩命,乞差遣、或罷帥別有除授,密院多不預聞。如孫覽屢乞差遣,直至欲除林希,方率密院同取旨,亦當立約束。』上然之。既而章惇不可,故止以此條進呈。
丁酉,禮部言:『高麗人使乞收買冊府元龜、資治通鑑。看詳冊府元龜元祐年曾賣外。其資治通鑑難令收買。』從之。
翰林學士承旨蔡京言,乞文臣一員同共檢詳應答泛使文字,欲差正字方天若。從之。又乞同泛使上殿,上問曾布如何,布曰:『京亦曾為臣言,恐泛使奏事,上有對答語,與副使同記。臣答以泛使雖直前奏事,上必不答。』上曰:『若再三有所奏請,如何?』布曰:『亦止是令歸驛,說館伴朝廷必有指揮,恐難便可否其所請。』上然之,遂已。又乞降對答畫一指揮,悉如擬定。
曾旼奏,泛使蕭德崇等到白溝不肯乘遞馬,欲帶北界人馬至雄州,如蕭禧例。禧當日凡駝畜車乘皆至雄州,德崇已交割畜乘,獨欲留人馬至雄州,而旼與張赴堅執不從。初,朝旨令從長相度施行,旼既拒之,卻有二貼黃,一云理當堅執,一云俟其詞婉順即依從,所貴不失其歡。奏狀止云謹奏,而貼黃中卻乞朝廷指揮,章惇遂以堅執為是,曾布曰:『但當依前降指揮,令從長相度施行。』許將亦以為當然。上疑之,顧蔡卞以為如何,卞曰:『須慮後來可堅執否,兼恐他云因何待遇不如蕭禧。』惇曰:『但堅執,必不能久留,不敢不聽一九。』布曰:『萬一不聽,如何?必更奏禀明朝廷,若從之,則是前後三降指揮皆不同,恐失體;若謂彼必不敢不聽,陛下信得及否?兼旼曾禀執政,亦曾說與度不可爭,不若便從之。今既堅執,又卻云欲依從,自是執不定。』上曰:『如此是旼處得不是。』遂如布所奏。
再對,上問布昨日商量曾旼文字,布曰:『只今早商量,初意便以堅執為是,故旼、赴皆堅執。然臣素以為難,若朝旨數反覆不同,非便。兼泛使來,方與議大事,不須以小事致其忿怒,卻更生事費力。章惇於邊事論議多如此,臣亦未嘗敢曲從,每有所爭論,未嘗不正色折之,不爾則不足勝惇,兼稱屈則便為惇所陵慢矣。』上哂之。布又曰:『臣於章惇、蔡京、蔡卞輩無所適莫,惇是則從惇,京、卞是則從京、卞未嘗敢以私意變亂是非。』上曰:『國事固當如此,惟是從之。』布曰:『臣與同列每言,公家事當以公議處之,何所用心於其閒!』上曰:『當如此。』布曰:『臣嘗言善惡各有類,蔡京孜孜欲辟一文臣於館伴所,乃意在方天若爾。臣屢言天若險薄不可任使,今置之館伴所猶不妨,若其他薦引,願陛下更加裁察。』上曰:『在館伴所無所妨。』布曰:『臣前日論李積中亦止為其險薄可惡。』上曰:『眼是如此上視。』布曰:『執政從官於朝廷令中丞舉御史之際,迺私薦引其黨人,此其為罪甚大,以至臣言常立毀先帝,卻欲引作諫官;陛下欲行導洛事,則力爭以為不可;蔡卞欲行市易,則無敢爭者。章惇於市易事,深以為不便,累曾對臣言其罪,又云:「這箇行得多少時?且從他。」許將、黃履亦聞之。此三事皆不可貸之罪,若令臣有一於此,必不為眾所容,排陷必矣。臣以赤心事陛下,無所隱,然此等事欲奏陳而不敢啟口者亦十有七八,然終不敢不言者,以人情外議如此,陛下不可不知。惓惓如此,欲陛下周知人情物議,於睿明不為無補爾。』上欣然曰:『是,是。』
右正言鄒浩奏:『臣伏聞曾旼往界首接伴北使,與之紛爭,累日方決,終不能奪北使之議。臣以得於外論,無由備見本末,若果有之,所係不細。蓋彼我紛爭,不過是非兩端而已。謂旼等所爭為是,則終不能奪北使之議,是捨是而從非也!謂旼等所爭為非,則安用紛爭累日方決,是以非而為是也。捨是從非則必為北使所屈,以非為是則必為北使所窺,二者必有一焉。旼等曾不審處於未見北使之前,而乃輕發於已見北使之後,此何謂也?又況泛使實與常使不同,既未知其的為何求而來,正賴接伴豫以道理處之,使不能妄有生事之漸,而乃無故啟其爭心,尤為可罪。伏望聖慈特降指揮推究旼等,如委有上項事跡,即乞重行黜責,以為後人之戒。』正月七日雄州云云,可考。
詔以度僧牒千道賜河北安撫司,瀛、定各三百,魏、鎮各二百,令歲歲回易收息,添助修葺城壁樓櫓軍器等,他用者以違制論,不以去官赦降原減。
詔熙河發遣李公緒乘驛支盤纏上京。公緒乃告王舜臣妄奏首級者。上曰:『須與一官。』眾皆曰:『公緒為朝廷惜得濫賞官職不少,兼邊吏因知警懼,當有以奨激。』上曰:『與三班奉職。』
詔故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國子祭酒、知溪峒新遠州軍事兼監察御史田知遷長男彥伊特承襲。
己亥,奉議郎、魯王宮大小學教授石豫為監察御史,從中丞安惇薦也。先是,惇薦豫及承議郎、京東轉運司管勾文字康謂,上問曾布如何,布曰:『豫極無狀,謂亦俗才,如此等人,何足置之言路?』然豫竟為御史。康謂以承議郎、京東轉運司管勾文字、提舉夔路常平在三月十三日。
庚子,權殿中侍御史鄧槃二〇言,伏見權發運司勾當公事,近日執政大臣與駙馬都尉皆用恩例,以親戚陳乞二一,伏望下有司立法。詔張敦義罷發運司管勾文字。
辛丑,詔皇城司任滿,依熙寧五年指揮酬奨。元祐嘗減恩例,卻增再任酬奨,而熙寧舊條,再任未嘗推恩。蔡卞以謂責重,不知何故不賞。曾布曰,再任者皆都知押班,每任滿即須再任,敍舊條不賞。上令再任滿無遺闕,取旨。
壬寅,朝議大夫、集賢殿修撰、新差知江寧府劉定知廬州。朝奉郎、直祕閣、新差知越州呂升卿知江寧府。右正言鄒浩奏:『伏聞新知廬州劉定前知陳州日,恣為貪污不法等事,近因臣僚奏論,已降指揮差官根治去訖。其劉定雖未即正典刑,委是有罪戾難赦之人,豈宜更令冒赴新任二二,以辱兵民重寄。伏望聖慈詳依賈青罷知河府近例,先次放罷,聽候朝旨施行。』從違當考。賈青罷在正月二十七日。
一韋公布閣本及宋史巻四九六蠻夷傳、宋會要蕃夷五之三四俱作『韋公市』。
二乞下諸路監司『監司』原作『轉運等司』,據宋會要選舉二八之二七及下文『詔每路監司同舉二員以聞』句改。
三老弼閣本作『左弼』。
四新知柳州陶逵知本路利害『新』下『知』字原脫,據宋會要職官六一之一六補。
五章惇嘗言『嘗』原作『常』,據閣本改。
六具析到般次入內夾帶回紇劉三等上京『入』,宋會要刑法二之四二作『人』,按上下文意,作『人』字當是。
七謨程原作『程謨』,據閣本、活字本及西夏書事巻三一乙正。
八誠有之西夏紀事本末巻二九『誠』上有『若』字。
九今西人歸罪於姦而殺之以謝閣本『於姦』作『姦臣』。
一〇而兵加而哀與愛惜生靈之言乃出於敵『哀』原作『衰』,據閣本及老子原文改。
一一朝廷嘗遣使告北敵令指約『嘗』原作『之』,據閣本改。
一二孫路不合擅收接西人書及面回答文字『面』,閣本作『便』。
一三其闕馬瘦人各不隨軍閣本無『瘦』字。
一四乞令所屬體訪覺察『令』原作『今』,據閣本改。
一五詔並從之『之』下原衍『施行』二字,據閣本及文義刪。
一六故卞必欲復行『故』字原脫,據閣本補。
一七乞伸前請『請』原作『次』,據閣本改。
一八並三月十一日左膚十一日章但云……差遣『左膚』下『十一日』三字疑衍。
一九不敢不聽『不敢』二字原脫,據閣本及下文『若謂彼必不敢不聽』句補。
二〇鄧槃閣本作『鄧棐』。
二一以親戚陳乞『以』,宋會要刑法二之四二作『為』。
二二豈宜更令冒赴新任閣本『更』作『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