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礼义(中国礼仪)作者:徐俊生发布:懋基
2017-12-24 21:55
一、何為祭祀
〖說文解字〗祭:祀也。從示,以手持肉。子例切。
從字形可以看到『祭』之本意:以手持肉奉於祭臺,以表達對鬼神之恭敬。祭者,給也。謂以物敬事鬼神。祀者,侍也,謂身體力行侍奉鬼神。
那麼,為何要祭祀?〖禮記〗云:『祭者,所以追養繼孝也。』又云:『孝子之事親也。有三道焉。生則養,沒則喪,喪畢則祭。養則觀其順也,喪則觀其哀也,祭則觀其敬而時也。盡此三道者。孝子之行也。』
祭祀是孝道的延伸。由對父母的孝敬,推及對祖先的孝敬。因為我們皆由祖先一代代生生不息,繁衍而來。若無祖先,就無父母,亦無自己。對祖先的尊敬,又推及天地和君師,因為祖先和我們皆由天所載,地所承。沒有歷代君、師之管理、教化,道德、文化、技術、知識等前人的智慧就無法積累和傳承,人們就一直處於蒙昧狀態。所以,祭祀之禮,發於孝敬之心,兼及禮之三本天地、先祖、君師,承天地之道,成人倫之序。
祭祀有一個重要的作用,就是增強家族、家庭認同感,培養人們的集體意識,傳承先輩教誨。當一個家庭的父母、子女、兒媳等成員肅穆的在祠堂祭拜先祖,宣讀祖輩遺言教誨,相互之間的認同感會不約而同的增強,從而促進家庭和睦。古代的鄉規民約中提到,若是家族內有鰥、寡老人,則家族內要組織年輕後輩輪流去照顧,若有不幸失去父母的孤獨少兒,亦由家族長輩撫養。如此,則『老有所終,幼有所長』,不失人倫。
一問族中鰥寡疾苦,以相賙恤。〖尚書〗稱文王惠,鮮鰥寡。……夫國於鰥寡,尚留其生意,況同宗一氣相屬者乎?今人酒肉饋遺,每施於外親近鄰,家溫能還報之人,即往來不厭其頻。而族中鰥寡,曾不一念及之。甑裏塵生,門前草長,或鳩杖而倚門閭,或雞骨而支床笫,音子床簀也,淒風苦雨,舉目蕭條,長日窮年,無人偢倸,縱同門共巷,尚且置若罔聞,而況住居相隔乎?偶經道過門,亦必佯為不知,更無特地相問者,惟俟其死,一假哭胡拜之,曰予為族誼也,族誼固如是乎?今於講後,詢問應恤之家,派各房先後,每人饋問一次,多寡隨分,即尋常飲食果實之類,亦且見意。有病或為求醫購藥,蓋惠不期眾寡,期於當厄,一體血脈相貫,庶幾不為痿痹之民。
明·王孟箕〖講宗約會規〗
二、祭祀制度
並非每個人皆需祭祀自己歷代祖宗。若家族將自己祖宗十八代,甚至更遠的祖先牌位全部陳於宗祠正堂供奉,很有可能案上擺不下,即使當時能擺下,再過三五代人,隨著牌位的增加,也會擺不下。
商朝時,天子非常重視祭祖,對每位先王,乃至前代未及即位已逝之太子,亦立廟祭祀,如商湯之長子太丁。如此,到商朝後期,一年內要無休止輪流祭祀二三十位先王,繁瑣而勞累。『祭不欲數,數則煩,煩則不敬。』周取代商後,周公制禮作樂,鑒商朝繁瑣祭祀之弊,簡化制度。
首先,祭祀天、地,惟天子能祭,因為天子『德配天地』,上承天道,下治萬民,是人與天地溝通的代表。現存北京的天壇和地壇,就是明代建造的祭天祭地神壇。各諸侯國、藩邦、地方皆不得祭祀天地。
其次,祭祖,天子七廟,一廟供奉現任天子的父親,稱為禰廟,二廟祖父,三廟曾祖父,四廟高祖父,五、六廟分昭穆供奉更遠之先王,七廟為始祖之廟。昭和穆是對先祖的排序。周的始祖為后稷,統領昭穆,在始祖廟。后稷之子不窋,在昭;不窋之子鞠,在穆;鞠之子公劉,在昭;公劉之子慶節,在穆……依此類推。
如此,解決了商代繁瑣祭祀之弊,成為後代祭祖之範。諸侯和卿大夫之祭,與天子類同,但規模縮小。朱子〖家禮〗中的家廟設置,仿周制祭祀父親、祖父、曾祖父、高祖父。
隨著時代變遷及外來文化的影響,祭祀形式在各個朝代都有所變化,但總體來說,人們對祭祀越來越懈怠,於是有疏於祭祀者,有重視祭祀卻不知其法者,有想用古禮卻遭到親友非議者。
自佛入中國以來,世俗相承,修設道場。今吾欲矯俗行志,施之妻、子可也,施之父母,人不謂我以禮送終,而謂我薄於其親。 ……江西尚理學,臨川黃少卿犖卒,其子堮欲不用僧道,親族內外群起而排之,遂從半今半古說。
南宋·俞文豹〖吹劍錄外集〗
這裡描述的是南宋心學開創者陸九淵一系的學者黃犖的喪禮,此情況由來已久。由於宗教、戰亂等諸多因素的影響,使原來的禮儀受到極大衝擊,而奉行敬天法祖之道的儒者們,亦竭力捍衛華夏之禮。今天,受西方文化及現代流俗的衝擊,使公民道德底線一再下降,由此,更需要以祭祖之禮,以表敬天法祖之義。朱子整理輯〖家禮〗一書,成為後代儒家祭祀典範。
三、祠堂設置
〖禮記·曲禮下〗:『君子將營宮室,宗廟為先,廄庫為次,居室為後。』何謂廟?〖說文〗:廟,尊先祖貌也。〖古今注〗:廟者,貌也,所以仿佛先人之形容也。〖釋名〗:先祖形貌所在也。宗廟是供奉神衹祖先的地方,是家庭內神聖莊嚴的地方,所以『宗廟為先』。因宗廟是信仰之所在。
朱子曰:『然古之廟制不見於經,且今士庶人之賤,亦有所不得為者。故特以祠堂名之,而其制度亦多用俗禮云。』由於戰亂等諸多歷史原因,南宋時,許多禮儀佚失,時人欲崇禮儀,卻無從效仿。所以,朱子根據經典及韓昌黎公、司馬文正公、二程子等先賢之作,輯〖家禮〗。
『祠堂之制三間,外為中門,中門之外為兩階,皆三級。東曰阼階,西曰西階,階下隨地廣狹發屋覆之,令可容家眾敘立。』古人多住獨門獨院,所以在建造房屋時,預先規劃祠堂。今天大多數家庭無此條件,結合時代情況,給出以下建議:
一、若有條件設獨幢祠堂,可從古制立祠堂,設兩階阼階、西階以尊先祖。可參圖2-1古禮祠堂陳設之圖。
二、若房夠大,可選一間設為祠堂,取離衛生間、廚房較遠之室。可參考圖2-2古禮正寢時祭之圖。
三、無條件單獨立祠堂者,可於正廳或書房設立供臺,以代祠堂。即設供臺,則不論何時,設供臺的廳房嬉笑怒罵皆應有節制,不做娛樂活動。以免失其神聖之意。可同樣參考圖2-2。
需要注意的是,圖2-1及2-2中,高祖、曾祖、祖、考神位,各有廂房隔開,如圖2-3祠堂龕之室圖,所以是左右排列。若將高祖、曾祖、祖、考合祭,輩份最長者應居中。
祠堂或供臺的位置確定後,再確定方位。朱子曰:『凡屋之制,不問何向背,但以前為南,後為北,左為東,右為西。後皆仿此。』意為祠堂之內,不論實際朝向及供臺方位。皆以供臺的前方為南,後方為北。此理,亦便於當今推廣施行。況且,『北者,背也。』北字,本就與『背後』之『背』相通。
『人坐立皆面明背暗,故以背為南北之北。』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
〖家禮〗中寫的是在北面分別為高祖、曾祖、祖、父四輩設龕,單獨供奉,如今尋常人家難有這麼大的房間。且古者天子七廟,諸侯五廟,大夫三廟,士二廟,不同的身份,所祭祖先的世數也不同,〖家禮〗主要是為士大夫所制,所以倣效諸侯,祭四世。今日平民為祭,三世即可。即祭曾祖、祖輩、父輩三世,若是宗族合祭,可祭共同祖先,茲不贅述。
設祠堂,於北面設東西長大案一張,是為『供臺』。供臺北面正中設曾祖考、曾祖妣曾祖父、曾祖母牌位,考西妣東。曾祖考牌位之西設祖考、祖妣牌位,亦考西妣東。曾祖考牌位之東設先考、先妣牌位,亦考西妣東。平日無供奉時,當用匱木匣罩或裝起,次之用紅布蒙蓋,切勿為粉塵所污。若有條件,案南可設簾,平時以簾遮蓋。
旁親之無後者,以其班祔。
曾祖以下的父系親人無子嗣後代供奉者,當設祔位以供奉。祖父之兄弟,祔於曾祖西側,父親之兄弟,祔於祖父西側,兄弟已故無後者,祔於父親西側。子侄無後夭折者,亦祔於父親西側。
牌位
先秦至南宋,供奉的木主、牌位有許多變化,先秦為邊長一尺二寸周尺的正方體木主。後代禮儀缺失,到宋代,程正公即程頤據唐以來的形制,重新設計木主樣式,後來朱子將此形制記入〖家禮〗,成為宋以後中國及周邊儒教國家共同典範。
作主式用古尺,作主用栗,取法於時月日辰。趺方四寸,象歲之四時。高尺有二寸,象十二月。身博三十分,象月之日,厚十二分,象日之辰。身趺皆厚一寸二分。剡上五分爲首,寸之下勒前爲頷而判之。一居前,二居後。前四分,後八分。陷中以書爵姓名行。曰故某官某公諱某字某第幾神主。陷中長六寸,闊一寸。一本云長一尺。合之植放趺。身出趺上一尺八分,並趺高一尺二寸。竅其旁以通中,如身厚之三分之一,謂圓徑四分。居二分之上。謂在七寸二分之上。粉塗其前,以書屬稱,屬謂高曾祖考,稱謂官或號行,如處士秀才幾郎幾翁。旁題主祀之名。曰孝子某奉祀。加贈易世,則筆滌而更之。水以灑廟墻。外改中不改。
〖程氏文集〗
據此可知,程正公木主牌位包括以下諸要素:
㈠木主牌位用栗木製成,其尺寸數據分別象徵著『時月日辰』,即四時四季,十二月、三十日、十二時辰。
㈡木主牌位底座爲四寸見方,象征四時。
㈢木主牌位整體高度爲一尺二寸,象徵十二月。
㈣木主牌位寬度爲三十分三寸,象徵一個月的三十日;木主牌位厚度爲十二分即一寸二分,象徵一日的十二時辰。另外,底座的厚度也可謂高度也是十二分。
㈤木主牌位上半部分爲五分半寸,呈圓頂形。
㈥從圓頂向下一寸之處,為刻寫主名處,刻寫的深度爲四分,從而將木主縱向分爲前後兩片。由於木主牌位厚度爲一寸二分,前片占去四分,因而後片還有八分。至於刻寫方式,由刻寫之處被稱爲『頷』即下顎,可見,刻寫面有一個自下而上的斜坡度。
㈦後片正中央也是刻寫區,該刻寫區高六寸、寬一寸。此處被稱作『陷中』,用於刻寫『爵姓名行』,即爵位、姓氏、名諱和排行。具體格式爲『故某官某公諱某字某第幾神主』。
㈧將分開的前後兩部分合併起來嵌入底座並固定好。木主牌位自頂部至底座平面高一尺八分,底座的高度爲一寸二分,因而木主牌位整體高度爲一尺二寸。
㈨從後片的左右兩側各鑽一個直徑爲四寸的圓孔,圓孔高度距底座平面七寸二分。
㈩用鉛粉等色粉將木主表面塗成白色,然後題寫屬稱。所謂『屬』。即爲高祖、曾祖、祖、考等等;所謂『稱』,即爲官、號以及排行,如處士或秀才、幾郎或幾翁等等。另外,在屬稱的旁邊寫上奉祀者的名字,如『孝子某奉祀』等等。如果日後奉祀者的輩份有所變化,即可將粉面洗掉,然後重新題寫相關內容。洗除原有粉面時所使用的水,必須倒在家廟祠堂墻角處。這樣一來,木主表面文字內容雖然被改寫,但是陷中文字仍然保持原樣,不做任何更改。
〖程氏文集〗中所說的古尺為周尺,換算成今天的單位為:1尺=23.1釐米。今將換算後的效果圖附出。如圖2-5
附:其它藏本〖家禮〗木主牌位示例圖。圖2-6木主全式;圖2-7〖性理大全〗記載神主式。
圖2-6甲木主全式 圖2-6乙木主全式
圖2-7〖性理大全〗記載神主式
具祭器
祠堂的東西壁,設神廚廚櫃存放遺書、祭器、衣物等與祭祀相關的物器,此類物器不為生活之用,只做祭祀之用。祭器主要有盤、碗、酒杯若干,筷、湯匙各三副,盥洗用盆、巾各一。笏三塊。香爐、香案、香盒一套。束茅聚沙用盒或小盆裝沙,上面再放一束茅草。若無神廚,則祭器也要放於單獨的櫃、箱中,不可與生活用品相混用。
大事必告
祠堂即設,則若有大事必告知祖先。家庭成員若有長久出門遠行者,必至祠堂告知先祖。每月夏暦初一、十五,亦必焚香設供品告之。俗節則獻以時食,譬如元宵節供獻元宵,端午節供獻粽子,仲秋節供獻月餅等。孔子曰:『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即是此理。
深衣制度
自黃帝垂衣裳而天下治,華夏進入文明時代。衣裳,分為上衣和下裳,為最初的禮服。後將上衣和下裳縫合一體,為深衣。先秦時代,自天子至庶民皆可著深衣。
但西漢以後,深衣在中原地區或已不傳,亦或發生較大轉化,故東漢經學家鄭玄爲〖禮記·深衣篇〗作注時已難得具體準確。至宋,司馬溫公、朱文公等儒者復原深衣,並與儒家禮儀相結合,深衣又再次受到重視,成為重要的禮服。所謂『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故,本書建議,在祭祀、冠、婚等禮儀中,需著深衣,次之,著除短褐之外的漢服亦可。玄端祭服,為祭祀先聖先賢,及古之有官爵者所用,家祭之中,不應越禮而為。